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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对策研究|西安市计划生育网站

发布时间:2019-07-23 09:35:55 影响了:

第26卷第4期西安社会科学

V ol. 26, No. 4Xi . an Social Science 2008年12月

Dec. , 2008

西安市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对策研究

刘 琦 李亚绒 李 茜

(中共西安市委党校 陕西西安 710054)

摘 要:通过调研发现, 尽管西安市人口计生基础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矛盾, 而且, 有些问题带有普遍性, 是城区和农村都存在的, 其中一些问题和矛盾比较突出, 已成为制约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发展的瓶颈。因此, 只有做好基层基础工作, 才能使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关键词:西安市; 人口和计划生育; 基层基础工作; 对策研究文章编号:978-7-80712-402-3(2008) 04-086-05

2007年5月, 本课题组对西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主要采取四种形式进行:一是问卷调查, 主要在西安市一些机关单位、区(县) 及其所辖街道办事处、社区、村镇开展随机抽样调查。调查问卷共设计问题20项, 发出500份, 回收336份, 回收率67. 2%。问卷形成的结果成为调研报告的重要依据。二是座谈, 本次调查共开座谈会13次, 主要在市计生委和未央、户县、周至、蓝田、碑林、长安、临潼等计生局, 以及所辖街道办事处、社区等, 在基层计生工作者、重点计生对象村民中展开座谈会。三是查阅资料, 本次调查共查阅各级各类文件、报表、总结、汇报等约200多件。四是现场走访, 主要在区(县) 的县乡计生服务站、重点计生对象家庭进行走访、交谈。通过调研, 对西安市目前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有了较为清楚的认识。总体来讲, 近年来, 从市人口计生委到各区县人口计生局, 都把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当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中之重, 采取了一系列办法和措施, 成效是明显的。但按照中央决定和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实施意见要求, 在基础建设和基础工作方面, 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必须引起重视。

到, 西安市各区县三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机构设置完备, 特别是乡镇(街道) 都有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计生服务站, 有行政事业管理人员和专职医护人员从事计生工作。村(社区) 一级有人口计生专干(协管员) 和服务室。机构、队伍健全, 特别是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 与过去相比, 其人员数量、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等都有了很大提升。计生机构和队伍的健全为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 硬件设备档次提升。人口计生工作开展必须有与之对应的硬件设备作支撑。在调研中, 我们看到, 西安市各区县及乡镇、街办、社区、村民委员会都配备了用于工作的相关硬件设备, 如电脑、电视、B 超、乳腺检测仪等, 且大部分设备比较先进。个别乡镇和街道还配备了工作车辆。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相比, 基层人口计生硬件设备档次有了明显的提升。

3. 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信息化是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水平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近几年, 各区县对信息化建设的认识进一步增强, 信息化建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目前, 县乡一级都配备了计算机, 大部分区县实现了县区和乡镇(街道) 的双向联网, 信息能够互通。一些经济状况好的村也配备有电脑设备, 但还没有进入到区县、乡镇(街道) 的局域网中, 信息不通畅。

一、西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现状

1. 机构和队伍基本健全。在调研中我们了解

收稿日期:2008-06-18

作者简介:刘琦(1959-), 男, 陕西华县人, 经管教研部教授、主任。李亚绒(1975-) , 女, 陕西临潼人, 经管教研部讲师。李茜(1981-) , 女, 陕西商州人, 经管教研部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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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各区县进一步加大服务阵地建设力度, 县服务站具备了输卵管结扎等节育手术服务的能力, 乡镇服务站能完成上环、三查等技术服务。与此同时, 加强服务队伍建设, 实行技术服务人员公开招聘, 竞争上岗制度, 并加强对他们的培训, 包括到大医院进修, 技术服务人员的技术服务能力有了较大提升。在做好基本服务项目的基础上, 不断拓展服务领域, 开展了/健康行妇女病普查和健康检查0行动, 为育龄妇女建立生殖健康档案, 为群众提供致富信息等服务, 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5. 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各区县按照党中央要求, 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 使人口计生工作在制度保障下运行, 发展比较正常和规范。特别是建立健全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 确保了人口计生工作责任到位, 投入到位, 人员到位, 做到了人口计生工作有章理事, 有人管事, 有钱办事。

6. 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有所发展。各区县、乡镇村都成立有计划生育协会组织。计划生育协会积极开展/三结合0等少生快富工程, 动员群众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活动, 较好地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

7. 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西安市各区县进一步加强了流动人口的清理清查和信息统计上报, 加强了房屋出租户的管理, 加强了工商、公安等部门综合治理责任的落实, 加强了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建设。同时, 按照新的流动人口管理办法要求, 进一步加大属地化管理力度, 实行属地化管理考核, 并努力为流动人口提供宣传、/三查0等免费服务, 为流动人口解决生产、生活、生育等困难, 在流动人口集聚区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等组织, 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目前, 在探索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等新的管理服务模式和机制方面作了大量工作, 取得了初步成效。

乏应对新情况的有效措施, 在思想上、行动上还不能适应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任务要求, 个别领导干部还存在计划生育/说起来重要, 干起来次要, 忙起来不要0的思想。统筹各种矛盾、统筹方式方法、统筹社会资源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识不强。如基层干部反映, 基层计划生育执法人员由于没有强制执法权, 所以, 在需要强制执法时, 大部分公、检、法、司、城管等部门在配合上缺乏高效协同性, 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等计划生育执法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从新阶段人口计生工作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法制化管理的层面来看, 不仅认识上存在误区, 探索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不够。

2. 宣传形式过于单调。各地通过传统上大课、放广播、搞宣传栏、结合大的节庆假日活动等模式开展宣传活动, 宣传形式单一。尤其是只注重新闻等宣传, 不注重面向群众的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宣传, 5中国计划生育白皮书6上肯定的人口学校教育、宣传品进村入户面向群众的宣传形式, 基本上处于空白; 舆论环境宣传也明显减弱。目前, 乡村宣传标语陈旧, 宣传牌也很少见到。在城市, 美观大方、语言温馨的计生宣传橱窗也基本消失。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流于形式, 在农村基层基本看不到群众性计划生育宣传活动。

3. 工作水平较低。(1) 统计报表填写较乱, 有的有涂改, 有的用铅笔, 汇总表不符合逻辑关系。有漏统、漏报现象存在。统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当地的人口现象。(2) 育龄妇女卡册比较混乱。已经生育的妇女卡册上仍然是/零孩无子女0, 两个孩子的妇女, 卡册上只填写一个孩子, 卡册上要求填写的项目大都填写不全。(3) 要求的重点对象/三查0工作不到位, 而在/三查0统计册上随意填写, 经调查与实际有很大差距。(4) 工作思路没有根本转变。在调查中我们深切感到, 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思路仍然停留在/堵0的思路上, 即没有把工作放在孕前管理和服务上, 因而, 经常性工作做得不够, 包括对育龄夫妇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宣传, 及时的孕情监测、节育措施的及时落实等, 都是上级抓了才集中开展一次, 工作方法基本上停留在突击阶段。(5) 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低。对违法生育案件, 征收社会抚养费难度大。有的是群众交不起, 有的是有钱赖着不交, 而人口计生部门有的是避难就轻, 降低征收标准, 执法不规范, 征收不立卷, 不出具规范票据, 还存在有人情关系等不正之风, 有的是没有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程序不完善, 影响了执行的有效时机。目前, 仍然存在有钱的/能生0、无钱的/赖生0、落后的/想生0、外出的/躲生0、/有钱的不怕罚, 没钱的罚不怕0的现象。

4. 优惠政策落实率较低。一是个别地方群众合法权益得不到有力保障和维护, 政府承诺的法定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率低。由于地方经济不发达, 县乡财政困难, 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健费、二女结扎户养老保险费、放弃二胎生育指标奖励等优

二、西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调研发现, 尽管西安市人口计生基础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矛盾。而且, 有些问题带有普遍性, 是城区和农村都存在的, 其中一些问题和矛盾比较突出, 已成为制约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发展的瓶颈。

1. 思想认识仍需提高。(1) 领导盲目乐观, 对人口计生工作重视不够。经过近30年的不懈努力, 西安市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生育率有所下降, 实现了低生育水平, 全市少生人口230多万, 再加上各级汇报一片歌舞升平, 部分领导感到人口计生任务完成, 出现了盲目乐观情绪, 重视程度减弱。(2) 对新时期、新阶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 没有看到新时期人口发展面临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流动、分布等复杂局面, 缺

惠政策的兑现与落实得不够好;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的扶助政策, 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和无主管企业员工及部分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应享受的增加5%退休金难以保障。二是民政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救济政策与计生政策相冲突。民政部门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贫困家庭失业救济等政策, 给予的对象往往是那些计划生育违法生育户, 而其他有违法生育意愿的群众往往会以此为例, 想钻政策的空子, 给计生部门的工作增加了难度。

5. 从业人员素质和技术服务硬件与新阶段、新任务要求不适应。基层部分人口计生行政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掌握不够全面和深入, 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理解不透, 在服务过程中不能准确地使用法律解决问题。计生服务站的从业人员医学专业水平参差不齐, 各类培训较少, 使得知识更新速度慢, 不能适应发展需要。部分乡镇技术人员素质低, 工作积极性不高, /把育龄群众当主人, 实实在在开展服务0的理念没有树立; 一些乡镇基层计生专干工作疲沓, 存在惰性, 日常工作平时不怎么抓, 上级检查时搞突击, 检查过后就放松; 一些服务站人气不旺, 一看就知道经常性的服务没有开展; 有相当数量的村计生专干缺乏基本业务知识, 在给群众做思想和宣传工作时不能有效传达计划生育政策和精神。参照计生服务站建设标准要求, 技术人员占全站人员比例虽然基本能达标, 但中高级技术人员占的比例较小; 硬件设备虽然基本能满足服务需要, 但由于资金等问题, 一些先进检测仪器还不具备, 个别地方的设备仍然陈旧落后等。

6. 经费投入不足。计划生育经费短缺的问题依然突出。由于经费短缺, 使基础建设、基层计划生育人员工资报酬、计划生育的优惠政策、优质服务等工作不到位、难落实。一些乡镇计生办由于经费不到位, 一些正常工作, 如宣传教育、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等不能正常开展。

7. 信息化建设普及程度不高。信息化建设作为计生部门适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 在很多地方仍然得不到落实。一是乡镇一级设备老化, 不能正常运转; 二是缺乏专业的操作人员; 三是没有接入互联网或局域网, 设备长期闲置; 四是忽视对应用软件维护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导致硬件投入高却没有产生预期的利用效果; 五是信息共享程度低、信息采集渠道单一和传递、反馈不及时等问题, 形成了信息/孤岛0现象, 使信息资源在规范管理、引导服务和辅助决策等方面还没有充分发挥效能。另外, 与计生工作相关的信息资源也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造成了信息/闲置0。

8. 计生协会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1) 计划生育协会服务工作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协会的生命力在于活动, 凝聚力在于服务0。以协会服务工作为重点, 虽然开展了生产、生活、生育以及保险互助等一系列的服务活动, 但大部分只是流于形式, 没有把

各项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2) 计划生育协会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民主参与和民主管理是计划生育协会的重要职能之一, 是协助政府动员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途径, 是联系群众的纽带, 但在调查中我们看到, 各村协会群众组织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活动较少甚至根本没有活动。(3) 协会成员缺乏群众代表性, 很多计生协会的成员是由村干部担任, 很少有群众参加, 失去了社团组织的意义, 虽然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成立了监督组织, 吸收有群众参与, 但大都是村民小组长等, 真正的群众几乎没有, 起不到自我宣传、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9.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不到位。(1) 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基础薄弱。办公设备和人员不足, 缺乏跟踪管理服务的有效手段。没有专门的流动人口管理经费, 免费服务工作无法落实。(2) 对流动人口的信息不能及时、准确掌握。流出人口大都没有在流出地办理婚育证, 到流入地后, 虽然催办或办理当地临时婚育证, 但对真正婚育情况不能准确掌握, 致使管理上出现漏洞, 计划外出生时有发生。(3) 综合治理机制没有真正形成。部门有推诿扯皮现象存在, 清理清查配合意识差, 对办理务工、暂住证、经商等手续时主动查验婚育证明的要求没有很好落实。目前基本上还是人口计生部门一家在管, 难度较大。(4) 伴随着经济转型, 出现了新的流动人口管理难题。如城乡结合部农转非人员增加、再婚生育、非婚生育、人户分离, 特别是不断出现的停产半停产企业, 待岗、下岗职工增多, /单位人0变为/社会人0, 造成管理的缺位、死角或空档, 漏管、难管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非常突出。

10. 卫生部门与计生部门沟通渠道不畅, 存在配合不力、重复建设等问题。在调研中我们发现, 基层卫生系统对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有不同的看法。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与基层卫生系统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业务交叉, 因而, 计划生育服务站业务工作的开展削弱了基层卫生系统的经济收入, 使前者的公益性和后者的盈利性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 造成了卫生部门在计划生育服务站拓展服务领域方面没有给予积极配合与支持。由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干部职称评定权利在卫生系统,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干部职称晋升评定受到一定制约, 影响了技术服务干部队伍的稳定。

11. 面向群众的检查服务有时在时间安排上与农时有冲突。例如在每年秋季普查时间的安排上不够科学。在调研中, 我们正好赶上临潼区9月初开始的妇女病普查, 因为国庆节前后正是农村秋收最忙碌的时节, 大多群众忙于秋收秋种, 无暇顾及检查, 既降低了普查工作效率, 又拖延了普查工作时间。当地群众反映:/普查的确是好事, 我们也想配合做个检查让自己放心, 可是时间安排上缺乏合理性0。

12. 心理咨询服务进展缓慢。心理咨询服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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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育龄妇女生殖健康、避孕节育以及其他方面产生的压力有非常良好的作用。近年来, 国家和市人口计生委都非常重视, 提出明确要求, 要加快心理咨询服务阵地和队伍建设, 为育龄群众提供人文关怀。此项工作除在新城区开始启动外, 其它区县还没有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工作相对滞后。

况, 便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3. 加强对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的监管。一是要强化病残儿医学证明的监管, 加强对病残儿鉴定专家组的管理。要对原定病残儿鉴定的定点医院资质进行重新评估审定, 并制定医学鉴定的有关规章制度, 加强病残儿医学鉴定专家库建设, 选派业务强、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作为检查鉴定病残儿的专门医生, 并把他们纳入专家档案, 实行责任制管理, 签订必要的责任书, 规范鉴定程序, 切实负起责任, 防止弄虚作假, 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鉴定, 增强透明度, 严防弄虚作假, 确保群众合理、合法生育的权利。把病残儿医学鉴定真正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二是对病残儿鉴定结果进行公示, 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并做好跟踪服务。对不符合病残儿标准弄虚作假获得生育证的人员要给予坚决的处罚, 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 建立健全利益导向体系。由于经济的发展, 惠民政策涉及面逐渐宽泛, 原有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吸引力和带动力逐渐减弱, 加上一些地区对原有政策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不能及时全额给群众兑现, 影响了群众对政策的信任度和执行力。因此, 要在不断总结利益导向做法和经验、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如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双女户独女户集体分配、庄基地、土地划分优惠政策) 的同时, 探索建立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体系, 如提高农村奖励扶助金标准, 并逐渐覆盖到城市贫困人口; 将原/三结合0资金转化为生育关怀经费, 对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和个人进行免费经济资助和关怀; 加强同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 落实部门人口计生工作职责, 充分发挥涉农、教育、扶贫、科技等部门的优势, 制定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经济政策, 并把是否制定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经济政策作为评估部门责任落实的刚性指标, 进行考核。要加强奖励优惠政策建立和落实的调查研究, 了解群众需求和意愿, 倾听群众的心声, 让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以及党和政府的关怀, 体现计划生育的特色和优势。

5. 加强基层队伍和基础建设。要针对新阶段、新任务要求, 进一步强化基层队伍和基础建设, 建立新的用人机制, 选拔能力、知识、思想过硬的人员从事基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不断提高基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质量水平, 特别要增强服务意识, 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同时, 要探索适合基层管理和服务的工作模式和规范程序, 力争做到干部一口清、管理上档次、服务群众满意、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效果明显。要加强基础建设, 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 增强宣传服务手段。要加强基层乡镇技术服务阵地和队伍建设。按要求建设好计划生育服务站, 配齐技术服务人员。在城市社区, 要探索/计卫联合服务0的新路子和工作机制, 满足群众的不同需求。要结合实际, 不断加大基层干部基本业务知识的培训, 可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方法, 从最基本的知识和技能抓起,

三、西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当前的主要任务。而人口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和前提, 只有做好基层基础工作, 才能使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1. 宣传工作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5人口与计划生育法6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要不断加大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使广大群众真正认识到国家执行计划生育对国家、对个人、对家庭的好处, 并知法、懂法, 自觉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自己的生育行为。二是突出领导宣传的重点。各级党政领导是党和国家推行人口计生工作的执行者和操作者。他们对人口形势的判断, 对人口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作用的认识, 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他们的宣传是否到位。宣传到位, 认识程度高, 就能形成主动抓人口计生工作的意识。否则, 就会产生麻痹松懈情绪, 抓工作的力度就会减弱。要向他们深入宣传中央决定, 宣传新时期复杂人口形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宣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使他们认识到位, 措施到位, 人员到位, 投入到位, 树立常抓不懈意识, 切实将人口计生工作作为民生工程、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工作任务, 自觉抓好抓紧。三是突出宣传形式与内容协调的重点。宣传工作要想取得实效, 必须注重方法与内容的协调, 要探索与群众需求相吻合的宣传方法和内容。在总结过去好的宣传方法的基础上, 如黑板报、广播等宣传方式, 根据信息化飞速发展的时代要求, 积极做好宣传方式的变革, 并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文化水平的对象, 采取不同的易于民众接受的形式。要注意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如群众参与的生活情景剧、快板、小品、演唱等、让群众在自我宣传活动中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 逐渐形成新的生育观念。

2. 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力度。要严格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及地方法规制定的标准, 对违法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在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中, 要严格执法程序, 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逐步探索结合家庭收入状况、生产要素占有情况、超生情节频次情况等的征收最高标准, 如, 对富人、名人占有资源和财富较多而超生的, 要征收高标准的社会抚养费, 征收要有触动性和警示性, 起到社会宣传作用。同时, 要加强对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0制度。探索建立银行共享信息网络, 通过共享信息资源, 随时掌握超生对象的经济状

逐步提高。尤其要采取措施, 切实转变基层干部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 加强孕前监管, 注意抓好经常性工作的落实。

6. 增加基层人口计生经费投入。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 乡镇税费改革之后, 人口计生经费由中央财政从转移支付中提取, 比例只有12. 84%, 大小乡镇平均也只有3~5万元, 其中还要负担村级计生专干的工资。用于基础建设和开展工作的经费相当少, 直接制约了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的发展与提高。因此, 必须提高基层计生工作经费的投入比例, 在确保人员工资补贴的同时, 保证有开展工作的经费和基础建设的经费。中央已将人均人口计生经费提高到30元, 而基层经费仍然还是12. 84%, 照此下去, 基础建设无钱可用, 基础工作无钱夯实, 而残缺的基层基础和漂浮的基础工作对稳定低生育水平极为不利。最近, 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斌指出, 要关注农村这个计划生育重点, 就是要下大力气加强农村基础建设和基础工作。而做好基层基础建设和基础工作的前提是必须加大财政投入, 对此, 必须引起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 提高基层人口计生经费的投入比例, 确保能正常开展工作。

7. 整合资源, 多措并举, 加强计生网络信息化建设。(1) 强化队伍建设。可以开展/岗位大练兵0、/电脑知识竞赛0、信息采集、录入专题培训班等知识培训活动, 培训专业操作人员。(2) 明确职责, 确保管理到位。制定计算机管理制度、计算机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微机操作员职责、计生信息化管理制度、信息引导服务操作流程图、信息化建设实施标准等管理规定和信息化建设标准。同时, 把信息化建设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当中, 层层签订责任书, 明确工作职责, 确保信息化管理及时到位。(3) 保障运行, 确保维护到位。选派专职人员组成微机维护小组, 定期或不定期到各个乡镇进行维护, 及时解决乡镇微机应用中出现的各类故障, 确保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行。(4) 依托省、市人

口计生系统网站和国际互联网完善人口信息资源的整合, 达到资源共享。

8. 真正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计划生育协会作为民间团体, 首先要分清政府职能和社团组织职能之间的区别, 从政府的/二传手0这个误区之下走出来, 不再承担政府职能, 专一的发挥其社团组织职能。通过计划生育协会的宣传达到/进户到人0。如通过丰富多彩的文艺表演、集会活动向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宣传新的婚育观念、自我保健知识以及各项计生政策, 转变群众的思想观念, 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同时, 区(县) 、乡镇领导不能继续兼任计生协会领导职务, 而应通过社团选举制度等民主选举出真正能够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人, 发挥协助政府动员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联系群众的职能。

9. 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一是要真正建立综合治理机制, 落实综合治理部门责任。在调查中, 我们了解到, 各区都有部门参与的好做法和好经验, 如建立一厅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等, 可以将这些先进的做法形成一种有效的机制在全市推广。虽然汇报时都讲到对流动人口实行了综合治理, 实际上部门责任并未完全落实, 大多还是人口计生部门一家在抓。要建立严格合理的部门工作考核机制, 并纳入一票否决内容, 使部门自觉自愿地参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2) 要创新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工作机制。落实流动人口免费服务项目, 为流动人口解决生产、生活、生育困难, 包括子女入托、入学等, 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并加强与流出地的沟通与协调, 及时掌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3) 加强对出租房屋户的管理。制定制度, 规范房屋出租户行为, 及时掌握和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有关情况。(本文系西安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2007-2008年度委托课题, 项目编号SQ Y J ZX -2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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