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直击IT风险软肋_银行业IT
借助银监会去年11月出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与《关于开展2006年度信息科技风险内部和外部评价审计的通知》,银行业正力图编织一张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大网。
2005年4月的火灾事故让范孝文至今想起来都觉得惊心动魄:当火灾来临时,重庆市农村信用联社的数据中心直接面临大火的威胁,好在数辆消防车对位于大厦六层的数据中心进行了重点补救,最后在下面几层楼房几乎被烧毁的情况下,数据中心得以幸存。
在数据中心幸免被毁之后,作为重庆市农村信用联社科技部总经理的范孝文开始思考火灾引出的风险问题。不同于以往考虑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传统风险问题,这次数据中心安危引发的是对信息科技风险的思考。这种思考直接导致了后来《重庆农村信用社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方案》的制定与出台。
其实,像范孝文这样思考信息科技风险,并付诸实际行动的银行业人士并不在少数。事实上,在2006年11月,中国银监会先后出台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和《关于开展2006年度信息科技风险内部和外部评价审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强调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并对银行业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作出了明确要求。
《指引》的起草人、中国银监会信息中心设备管理处处长陈文雄告诉记者:“《指引》一方面把信息科技风险提到了与银行的战略风险、法律风险密切相关的高度,让金融机构重视信息科技风险;另一方面,我们更希望银行机构能够运用信息科技来防范银行的风险,这才是最有意义的。”
随着银行业对信息技术不断增加的依赖程度,银行机构已经普遍对信息安全给予了重视,但《指引》和《通知》出台则让整个银行业开始直接、系统地面对信息科技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把传统的银行信息安全与IT治理、风险审计和风险评估结合在一起,产生了一个新的管理维度和应用维度,就此将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例如,银行需要重新思考IT治理的层次,需要从信息资产的角度来看待信息科技风险、尝试科技风险的计量、筹划如何编织科技风险管理的大网,并通过IT手段来管理操作风险等。
从工具风险到全员风险
《指引》第一章第四条明确了对信息科技风险的定义:是指信息系统在规划、研发、建设、运行、维护、监控及退出过程中由于技术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信息科技风险的管理不仅是IT部门的事,还是银行全体部门的事,更是银行董事会要承担责任的。”这种“管法人”的观念无疑是《指引》对银行高管的一次洗脑,而《通知》则在时间安排上做了一个非常明确的要求:试点机构要在2007年1月31日之前完成内部审计,2007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外部审计。《通知》还将审计要点圈定为信息科技治理和组织结构、信息安全管理、项目开发和变更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和操作管理、业务持续性等五大领域。
“以前银行也重视IT,但只是把它当成一种工具,没有认识到IT其实也是一种资产。”陈文雄谈到,“《指引》中将信息系统生命周期中的几个重要环节,及其风险点单独拿出来,例如研发、运行维护、外包,这是一种与以往不同的价值观。”
陈文雄说:“《指引》结合了IT治理、ITIL、信息安全、风险审计和评估的内容,形成了全面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前几年,信息安全已经得到了银行高层的重视,而此次《指引》和《通知》的出台一方面丰富和完善了信息科技风险的内涵,同时把信息科技风险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高度,“管法人、管风险”的原则对国内银行机构加强科技风险管理无疑是一支强心针。
中国民生银行科技开发部总经理助理贾凤军说:“如果说让银行的董事会和高管对科技风险负责,以前是不好提的,银监会的文件在例如业务连续性等多处提到需要银行董事会和高管明确职责,让银行高层更加了解科技风险的重要性。以前银行内很多人认为科技风险是科技部门的事,其实这是整个银行的事,银监会的文件明确了信息技术风险的高度,有利于改善银行界的认识。”
对于“管法人”的原则,陈文雄解释说:“这是企业IT治理必须解决的问题,没有高层的直接参与,IT治理就是句空话。与《指引》联动的是,我们将把对银行机构的科技风险评价纳入银行整体的评价体系当中去,与银行的整体风险评级挂钩。目前对银行评级的新标准正在制订过程中,科技风险会在整体评价中占有一定的权重,另外再加上对风险进行量化、价值化以后,会使银行对科技风险有更清晰的认识。”
陈文雄认为,以前人民银行曾经规定过银行机构需要将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用于信息安全管理,但是实施的效果不明显,《指引》结合了IT治理、ITIL、信息安全、审计和评估的内容,令银行的科技风险管理目标更明确。
据介绍,《指引》共分为八章七十三条,前三章描述了总体原则和风险管理中的共性部分。第四章至第七章分别针对信息系统生命周期的几个重要环节进行风险控制,包括了研发风险控制、运行维护风险控制、外包风险控制、审计等。
对于《指引》和《通知》的出台,毕马威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朱恩良先生认为,银行机构应该通过审计活动来找到管理上的薄弱点,从审计的结果来改进,达到完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体制这样一个目的。
贾凤军说:“我觉得风险管理应该是全员的风险,跟每一个人都有关系,所以应该有一个全员风险管理的概念。银行需要制定总体的风险管理策略,具体到每一个人都应该有风险意识,然后每一个人都是控制风险点的一个环节。”
编织风险管理大网
《指引》和《通知》的出台为银行着手科技风险管理营造了良好的大环境,而实施科技风险管理如同编织一张风险管理的大网,银行的业务流程和风险点就是大网上的线和点,不同的银行会编出不同的网。
银行机构应该如何构建风险管理体系,朱恩良建议:“首先要根据银监会审计要点的范围,来制定本行科技风险管理目标,再依据管理目标建立起一整套控制措施,来达到对每个环节的管理。因此,银行就不可避免地要评估他自己的信息系统和科技工作。对不同的银行来说,科技风险的情况是不一样的,产生的风险点也不一样,那么当银行在设定控制体系的时候,要针对实质性的科技风险进行控制,同时要保证不影响正常的业务效率,我们审计公司也会评估这两个方面。”
中国民生银行在几年前就开始了科技风险的控制管理。贾凤军说:“《通知》中提到了许多控制点,但银行在实施过程中应该有自己的侧重点,我们实施的时候不会一项一项地按照文件去做,但文件中提到的风险控制的要点是可以供银行机构参照的,把这些要点管好,风险的关口就守住了。”
目前,国内的商业银行体系具有多个层次,从国有大型银行、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到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不同类型银行的信息化水平以及对信息科技风险的管理程度差异巨大,《指引》和《通知》的出台一方面指出了全面的风险控制点,另一方面也督促了各家银行的实施的步骤,内部摸底――外部审计――评价――建立或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显然,编织风险管理的大网是一个长期的工作,贾凤军对此的看法是:“目前银行业的做法还不够流程化、企业化、日常化,风险管理的很多内容应该放在日常工作里,让他自动去运作才是有效的。文件发布了就赶紧去做,做完就不管了,最后肯定是无效的,企业需要建立流程化的日常管理机制,而且风险的特点就是它是动态的,需要不断地评估它的变化。”
在计算机世界《新金融》举办的第三届农信系统高峰论坛上,来自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辛彤先生专门谈到了他对风险管理的看法:“银行应该有专人专岗负责科技风险监控,不管这个人在内审部门也好,在IT部门也好,他会定期进行风险监控。如果我们把IT部门的操作者作为第一道岗,通过他来控制风险,那这个监控专岗就是第二道防线。然后是持续改进和科技信息审计,这是第三道防线。通过内审或者外审,审计部门会定期检查,同时向高层进行反馈。”
重庆市农村信用联社在今年年初制定并开始实施《重庆农村信用社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方案》。回顾管理方案8个月的制定过程,重庆农村信用联社科技部总经理范孝文认为,合理评估自身的实力,制定出实用的方案才能落实科技风险管理。
“在制定自己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方案时,应该结合自己的技术实力、人力、管理水平、资金投入等综合因素,一些对投入要求过高的项目可以暂时不考虑。例如,网络流量分析系统建立在积累大量的网络管理日志的基础上,需要很大的投入,目前还不适合我们。”范孝文表示。
风险计量成管理软肋?
风险究竟是摸不着的概念,还是可以量化的数字?问题的答案在银行管理科技风险时是惟一的:不能准确计量的风险就不可能得到好的管理。而风险的计量却是目前科技风险管理中的软肋。
可惜的是,目前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对于信息科技风险的计量还属于探索期。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发生究竟会产生多大的损失,国外的银行也没有积累足够的数据。《巴塞尔协议Ⅱ》中明确提出:业务中断和系统错误属于操作风险。但如果进一步追究,银行数据中心中断一小时会产生多大损失,用资金计量是多少?上午停机1小时与晚上停机1小时产生的损失显然是不同的,每家银行的损失也不相同,银行应该如何衡量这样的损失?这些问题目前还没有很好的答案。这只是科技风险计量中的一个简单例子,而如果发生银行客户数据失窃等事件,不仅仅会产生直接的损失,还会产生声誉风险和法律风险,这会使风险的计量更为复杂。
贾凤军说:“银行有哪些科技风险,大家都是知道的,但因为没有准确的风险计量,大家的看法不一样。就像打仗用兵一样,到底是这个山头重要,还是那个山头重要?如果看法不一样,结果也就不一样。本来应该布置两个团兵力的地方,布置了一个团就会不够用,应该布置一个营,结果你布置了一个团,那样就浪费了。风险管理也是同样的道理,没有计量就没法正确应对。”
对于风险的计量,陈文雄认为计量指标体系的建设将是目前的方向。他说:“信息化的东西,只有资产化、价值化才好计量,信息安全没有进行资产计量就是空谈。对于银行机构来讲,有一个信息资产权重的问题,不同的信息系统所占的风险权重是多少,这需要成熟的指标体系来衡量,在《指引》之后,我们正在研究出台后续的指标体系。”
善用双刃剑
“IT会给银行带来风险,但不能说不用IT系统就没有风险了,信息科技风险需要的是防范而不是逃避,IT双刃剑要看是否能运用得当。”陈文雄表示。
对于信息技术的作用,陈文雄看到的不仅是消极一面,更有积极的一面。他说:“信息科技的风险管理要去防范、要去预知,更重要的是利用它的正面作用,如果进行了风险防范,信息科技用于防范风险的作用远大于其本身潜在的风险,利用IT加强银行内控的潜力很大,但作为银行整体的风险管理,IT只是其中一部分,不可能依赖它防范所有的银行风险。”
贾凤军对信息技术的作用也有相似的观点。他说:“风险管理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用IT系统去控制,减少人为的干扰,就是说业务流程化、流程IT化。”
陈文雄说:“风险管理的关键就是要把内控做到整个业务的每一环,出现有异常情况,系统会自动预警,这样的风险管理就已经非常到位了,现在银行发生的风险案件有很多事先不能预知,过了若干年后才发现,这是不应该的,这里面IT应该能起到更多的作用。”
针对当前中国银行业操作风险中的欺诈风险挑战,IBM公司结合银行业务的特点与风险管理战略,推出了《整合管理平台、规避欺诈风险――银行业全面提升操作风险管理水平》白皮书,提出了“建立统一的风险管理战略、加强运营实时监测、构建整合的欺诈风险管理平台、采用先进的反欺诈信息技术”的风险管理架构。
“能够提供部分银行风险管理产品的厂商很多,产品也不少,但目前还没有一个非常全面的厂商,而操作风险管理需要融入到每个应用系统和业务流程当中去,所以目前的操作风险管理是咨询做先导,IT跟进。”IBM大中华区金融服务事业部战略发展总经理黎江说。
目前,国内银行的大部分业务都可以通过信息系统实现电子化和流程化,这给IT支持操作风险管理提供了基础,但利用IT做好风险监测、事件模型预警、数据仓库分析首先需要理清业务流程,找准每个业务流程中的全部风险点,才能对症下药地利用IT工具来防治。这也给目前的IT厂商出了难题,毕竟利用IT系统全面防范操作风险是一个新领域,路才刚刚开始。
新维度下的新战场
中国银监会一系列加强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文件的出台,除了会提升银行业对科技风险的重视程度,还将对传统的金融安全、金融风险管理市场带来深远影响。信息科技风险的管理维度涉及了几个IT产品的领域,打破了原有的信息安全、业务连续性、ITIL分疆而治的局面,换以信息科技风险的总体管理。这一方面会为很多IT厂商带来商机,同时也催生了市场格局重新划分的内在需求。
对于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这类信息化基础相对薄弱的机构而言,信息科技风险的加强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和力量。而对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而言,银监会的高标准严要求仍然需要他们查漏补缺。其中涉及到信息安全领域的产品,业务连续性的产品,以及软件开发管理和系统运维的产品。但是,银行在需要上述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同时,更需要对信息科技风险的计量。
目前,无论是为银行风险管理提供解决方案的厂商,还是针对信息系统提供安全服务、业务连续性的厂商都不在少数,但这两类厂商都缺乏对信息科技风险全面、有效的计量方法。分析这种现状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计量信息科技风险是一个较新的领域,而风险的计量需要相当大的数据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目前的积累还不足;另一方面,信息科技风险横跨了诸多IT产品的领域,这种跨领域的风险管理不仅对银行用户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新挑战,也对IT服务厂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由于《巴塞尔协议Ⅱ》明确把业务中断作为操作风险之一,一些存储厂商能够帮助用户建立业务中断方面的损失计量,但在这之外的许多信息科技风险却存在计量缺失。对于银行而言,不仅要得出每一个细分领域的信息科技风险,还要把分散的风险进行加总和综合统计。
不难发现,IT市场的供给与银行用户的需求之间产生了清晰的鸿沟,这将会开辟银行信息化的一块新战场。那些不仅能够提供产品,还能提供风险计量服务的厂商将有更强的竞争力。例如,在信息安全产品激烈竞争的市场格局下,提供风险计量的增值服务将是区别竞争对手的最好武器。此外,能够为银行提供全面信息科技风险计量的服务厂商将会有所收获,这对传统的IT运维服务厂商、安全服务厂商、咨询厂商来说都有机会,而能够提供全面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厂商会最具优势。(谌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