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申请书大全 > 中小学生安【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参与校外培训情况调查的通知】
 

中小学生安【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参与校外培训情况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8 09:03:09 影响了:
文章摘要: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参与校外培训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贯彻中央会议精神,切实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根据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通知》(扬教发〔2018〕23号)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4-23访问量: 

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参与校外培训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贯彻中央会议精神,切实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根据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通知》(扬教发〔2018〕23号)文件要求.现对全区范围内中小学生参与校外培训情况进行排查摸底.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全区所有中小学(公办、民办,小学、初中、高中)

二、排查方式

1.4月底前各中小学指导所有学生按《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调查表(学生用表)》(附件1)格式如实填写,《调查表》以班级为单位、学号为序,装订成册,学校统一存档备查.

2.5月15日前各中小学以年级为单位进行统计汇总,并按年级由低到高顺序完成《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汇总表(学校用表)》(附件2),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基础教育科,电子材料发送jjk87365506@163.com

三、具体要求

1.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此项排查工作,校内排查务必要按年级逐人排查,确保排查摸底的全面性、准确性和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效性.各学校要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拟定《告家长书》,说明排查目的和要求,引导家长如实指导学生填写.

2.所有学生都要填写《调查表》,并由家长签字.如没有参加任何校外培训的,也要填写《调查表》中第一行个人信息,并在“总科目数”档填写“0”.

3.学生填写的《调查表》信息一律不得传阅、不得拍照、不得发微信等对外宣传.

4.各中小学汇总数据除上报基础教育科外,一律不得对外发布.

5.此项排查工作基础教育科具体负责人:相东,联系电话:87365506

附件:

1.《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调查表(学生用表)》

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调查表(学生用表).docx

2.《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汇总表(学校用表)》

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汇总表(学校用表).xlsx

广陵区教育局

2018年4月23日

猜你想看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8 - 2022 版权所有 职场范文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沪ICP备180097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