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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汇报】工程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9-06-26 08:49:38 影响了:
【摘要】: 自管理体制调整以来,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城市建设获得较快发展,建筑市场亦同步得到发展,面对建筑市场现实,我局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设交易市场环境为目标,着力于规范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运作

  自管理体制调整以来,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城市建设获得较快发展,建筑市场亦同步得到发展,面对建筑市场现实,我局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设交易市场环境为目标,着力于规范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运作程序,努力强化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和监督,不断加强政府投资工程监管力度,认真落实有形建筑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着力建立健康有序的有形建筑市场,为全区建设工程交易的规范化运作做出了努力。

  一、精益求精抓管理,全面实施以“公、快、优”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快车”工程。

  近年来,我区的城建任务十分繁重,区农村多层公寓、房地产开等项目纷纷立项建设,在这些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组织工作中,区招标办严格规范招投标运作程序,从建设单位报建、招投标信息发布、开标、评标等各个环节认真把关,全面实施了以“公、快、优”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快车工程,努力树立招标管理机构公开、公平、公正的形象。日常工作中重点做好了以下几方面:一是全面实施“无标底”招投标,公开招标、投标过程,使得操作程序阳光化;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招投标管理,严格审核招标人资格和招标工程条件,严格招标方式的审核,2004、2005年政府投资工程全部实行我区投标单位入围办法;三是公开招标、投标过程,严格评标办法及操作程序,重点突出政府投资工程管理。2005年共有24个工程因各种原因实行重新招评标,其中政府投资工程17个,仅此就减少政府工程投资3273.10万元;四是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努力扼制非平衡投标等违规行为;五是加强各投标单位商务标的评审,由商务标专家对《报价分析表》和《计价分析表》进行具体分析,对存在不平衡投标现象的,要求其进行澄清,不能澄清的作废标处理;六是加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代理专职人员管理,努力扼制串标等违法行为;七是加强和完善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特别是加强评标专家现场管理;八是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推行《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九是依法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挂靠、串标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对招投标过程中信访件的调查核实和处理。

  自2003至2006年4月,全区共完成招投标项目1158个,占全市的36%,工程总造价173.1亿元,占全市的39%,工程总建筑面积1269.8万平方米,占全市的44%.

  二、明确职责深化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针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涉及法律、法规、政策较多,招投标备案工作具有责任重、影响大且环节多的特点,我局对相关工作人员职责进行分工,明确职责,受理、复核和审核环环把关,强化各环节间监督,确保招投标备案工作的正确率。针对招投标备案办事程序繁杂、备案资料多,加之业主单位经办人员对办事程序、需提供备案资料不了解,一次性办结率较低等情况,简化办事程序,进一步完善并公开备案程序,实行了一次性告知制度和AB角制度,在招标人第一次业务咨询时,准确、清楚地介绍相关规定、程序及备案资料,避免了企业因资料不全或经办工作人员不在岗就不能办事的弊病,加快了办事进程,节省了业主的办事时间,提高了一次性办结率。针对业主在我局和市交易中心来回往返办事即耗时又费成本的实际,切实为建设单位着想,经与市交易中心多次协商,取得了市交易中心授权,凡区内的建设工程由我局网上自行发布建设工程报建、招标、中标等信息。由此,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工程到市交易中心办事次数由原来的两次减少到一次,直接交易工程招投标时间由原来的五天缩短为一天,大大缩短了招投标过程,提高了办事速度。虽然由此增加我局的工作量,但本着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我局仍坚持做到即到即办,努力提高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三、严格执法,努力建设诚信建筑有形市场。

  虽然我们不断加强有形建筑市场招投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探索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国有形建筑市场一样,我区有形建筑市场“挂靠”、“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现象仍时有发生。为此,我们进一步加大了招标投标监管力度,努力解决一些社会影响大、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案件,保证我区建筑市场健康深入发展。自2003年至2006年6月共曝光各类不良市场行为近500余件,处理书面、电话、来访等投诉30余件,建设单位通报批评1家,投标单位通报批评4家,警告3家,1家招标代理机构停止市场活动3个月,2名预算员受到通报批评,7家串标单位受到在我区停止市场活动1年的处罚,1家招投标代理公司被罚款,1家业主单位被警告。在加大执法的同时,我们还积极与市相关部门联动联防、加大宣传力度、开展诚信教育,使建筑业企业诚信意识明显增强。()

  通过各种手段,我区工程建设交易各方主体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串通投标、在招投标中弄虚作假、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在建筑交易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干扰和破坏建筑市场秩序的问题得到明显抑制。(最好有些数字对比,如年初至今……)

  四、着力调研强化创新,努力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力度。

  1、调整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投标入围单位确定办法。

  目前有形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主要以串标、围标、买标等为主,经过调研,我们感觉让更多的单位参与到招投标当中去,让那些想搞“暗箱操作”的单位因串标、围标、买标成本太高而退却是较为有效的办法。针对目前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重点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实际,2003年,我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对我区的招投标工作进行创新,调整了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入围单位确定办法(即所有投标申请人经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资格审查合格后均作为投标入围单位)。从实际运行情况看,放开投标人数的限制,不仅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最大限度的减少弹性空间,而且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对跨入门槛的承包商一视同仁,较好地避免了投标报名单位因老办法摇号不中而失去投标资格的弊端,使企业更好地凭实力参与竞争,保证了公平性,实现了政府投资项目利益的最大化,同时,又从制度上遏制了违法行为的产生,由于加大了串标、围标、买标等的违规成本,有效地减少了“挂靠”等现象。2004、2005年实行新办法后,工程中标价与调整前有明显降低,除1个工程因工程量调整高于工程概算价外,其余工程均低于工程概算价。浙江省邮电建设工程局总部大楼工程第一次招标时采取摇号入围方法产生7家投标入围单位,平均投标报价为3623.8727万元,最低投标报价为3131.2040万元,单方造价为1985.6706元/M2。该工程第二次招标时投标单位的产生采用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入围办法执行,共有11家单位报名并参加投标,开标后经专家评审,8家有效投标单位平均报价为3043.6830万元,中标价为2768.5765万元,单方造价为1755.71元/M2。第二次投标有效平均报价比第一次低580.1897万元,中标价比第一次招标最低报价低362.6276万元,单方造价低229.9606元/M2,节省工程造价达13.10%。

   该办法得到市委、市建委、市监察局的赞同,市府副秘书长XXX在2005杭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会议上要求全市都应放开报名入围单位的选择,不限制招标人数量。

  2、政府投资工程实行综合评估法(三)。

  我区放开投标人数限制后投标人数较多,针对这一实际,我们经过调研,对不宜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规模大、技术难度高的工程),经市建委批复同意增加综合评估法(三),即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量化,商务部分的前七名进入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综合评分,分值最高的,为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单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采用这一方法,克服了现行评标模式和实际运作中的以下不足:一是当投标单位数量多时,评标时间有限,评标专家不能全面细致地评审投标文件,评标质量得不到保证;二是由于技术标先评审,使很大部分投标单位在占主导地位(60%-70%)的商务部分评审前已被排除,很可能导致合理低价却不能中标,最终造成“低价中标”者实际报价不低的现象;确保合理低价中标,节约政府投资。

  以上二个制度的实行,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投项目招投标活动,保护了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节约政府投资,保证项目质量,真正体现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现了政府投资工程效益最大化。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规范我区有形建筑市场,探索新的管理方式,促进建筑市场主体展开充分的公开、公平竞争,合理降低造价,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经济效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同时有效地遏制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加快我区科技新城的建设。我们在全区努力营造诚信经营的社会环境,在我区进一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设交易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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