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安全生产应急
发布时间:2019-07-04 08:51:47 影响了: 人
【摘要】: 大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同安监应急字【2010】8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2010年汛期将至,为确实做好我市汛期安全生产工
大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同安监应急字【2010】8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10年汛期将至,为确实做好我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防范汛期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现将汛期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汛期应急值守的组织领导。为确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市局成立安全生产应急值守领导组织。 组 长: 曾 彪 市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 武 术 市安监局副局长 李 胜 市安监局副局长 张海宁 市安监局副局长 王 江 市安监局副局长 张宏文 市安监局纪检组长 郭福周 市安监局总工程师 成 员: 卢金光 局办公室主任 李建民 人事培训科科长 张智佳 政策法规科科长 宫 满 规划科技科科长 段顺生 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 罗 华 监管一科科长 姜克义 监管二科科长 幸 胜 危化科副科长 张 艾 纪检监察室主任 陈乃权 监察大队副队长 杨为东 培训中心主任 温为斌 监察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应急救援办公室): 主 任: 王 江 安监局副局长 (兼) 副主任: 段顺生 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 成 员: 武 瑞 姚龙海 办公室电话: 0352-5193033 值班电话: 0352-5193233 传真电话:0352-5193383 市局的汛期值班按每月领导干部值班表执行 各县区也应参照市局,建立机构,确保应急值守的组织领导。 二、严格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各县区要充分认清今年防汛的严峻形势,领导要亲自带班,保证通信联络24小时畅通,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故能够快速反应,从容应对,果断处置,把灾害事故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三、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要安排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24小时值班,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每天对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值班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值班纪录,不得擅自脱岗、代岗、漏岗;值班人员要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信息。 四、及时准确做好汛期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有关要求,及时准确报告讯期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信息来源、损失情况或伤亡人数、事故的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发展趋势、政府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到现场处置的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做到表达准确,文字精炼。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要及时跟踪,随时关注事故的进展和伤亡人员的变化,坚决杜绝误报、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的行为发生。 五、充分做好预警和应急准备工作。要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工作机制,及时发布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预警信息。强化应急保障,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做好应急准备。要制定和完善汛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本地的实际组织开展演练,确保有序、有力、有效应对。 六、加强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各单位要对本部门应急值守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局将对应急值守工作进行进行不定期的电话抽查,对值守工作不力,有脱岗、漏岗的,将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