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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学中强化技术应用、改进学生学习】

发布时间:2019-07-11 03:52:43 影响了:

  项目组①的分析人员通过对先前收集的6组数据(2001~2006年)的研究分析,得出国际教育信息技术的106个相关指标。这些指标涉及到运用信息技术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并且远远高出其他重点研究地区的指标数目。与信息技术教学运用相关的大量指标,都反映出这个话题的复杂程度。本文主要包括三大内容:ICT技能的课程标准(包括对学生技能、态度和成绩的期望);信息技术支持的教学(电子教科书、学习管理系统、为学生量身定做的特有资源);信息技术支持的评估系统(包括在线管理评估与电子档案)。
  一、 学生运用ICT标准
  这份报告将学生运用ICT标准定义为:描述学生与ICT相关的学习成绩和能力的一个整体框架或者一套指导方针,不论政府是否对这些能力进行评估,也不管其课程是必修的还是官方推荐的。21个国家中,有17个国家都在课程标准中对学生的ICT技能提出了要求,有的包含在其他课程的标准之内,有的则是单独列出②,这两种形式的目标都是将信息技术融入到课程当中。另外4个国家,尚未出台此类标准,至少没有出台国家级的标准。
  学生标准的主流模式凸显了技术、分析与交往三方面ICT技能的整合。也就是说,学生既要学会高效运用日常软件,包括文字处理程序、电子数据表格、演示软件以及网页浏览器等,还要学会运用这些工具解决问题、批判思考以及做出决策。ICT技能中的交往,则主要指运用这些技术与他人沟通和协作的能力。对于描述技术、分析与交往这三方面的ICT技能,调查者往往会使用“媒介素养”、“数字扫盲”之类的术语。在讨论课程标准时,会经常提到 “21世纪技能”,通常包括ICT运用中的分析与交往,以及创造力之类的个人素质。以课程标准最为细化的挪威为例,特定的科目都有专门的标准与之对应。比如,面向10岁儿童的美术课,要求学生学习3D图像软件,并进行一些简单的房屋设计。
  新西兰关于数字素养的标准与其他国家大不相同,该标准要求学生掌握较高的操作演示技能,比如对编程结果的描述,以及对图像和音频文件的处理,都被视为数字素养的基本要求。比利时、日本、加拿大、中国香港、挪威和新加坡,这6个国家或地区的课程标准则进一步要求加强学生对基本道德的理解,并教会他们以负责任的方式运用ICT。这些关于道德和责任的课程主要面向中学生。在互联网上,学生固然可以展示自我,也可以表达对他人的看法,但必须谨记全世界都可能知道。加拿大和日本的课程标准,在网络道德方面主要关注使用不文明用语这一问题,这两国目前都有反对网络暴行的运动。“负责任”地使用,也包括使用的合法性问题,中国香港、挪威和新加坡的学生守则中,都要求学生在网上仍要尊重他人的著作权。
  二、发展学生ICT技能的方法/途径
  大部分国家都把对信息技术的要求融入到其他课程的标准当中,但也有一些国家把计算机科学列为独立学科。在英国5~15岁学生的课程中,ICT是常规课程的一部分。在一些地方的职业高中,ICT也是单独设置的科目。长期以来,爱沙尼亚和芬兰的学生都被认为是网络高手,而近年来这两国的ICT课程已经被取消,但来自两国的被调查者却表示,很希望能恢复设置信息技术课。这些受访者认为,虽然学生都熟悉某些程序或网络操作,但技能水平却不足以达到学习和就业的要求。
  大部分国家都没有以国家标准来考评学生,但教师们都可以获得指导学生学习ICT技能的方案,进而通过各科目的教学培养学生特定的ICT能力。奥地利和法国则按照国家标准,对学生的ICT能力进行强制考评。对于奥地利10~14岁(4~8年级)的学生,ICT能力考评是他们学年考试的一部分。而在法国,初中各科老师均会对学生的电脑水平进行动态监测。在学生毕业时,计算机证书将与毕业证一起颁发。2009年,挪威开始实行地方考试,为ICT标准的全国推广做准备,但是全国一刀切的考试究竟能否奏效,引发了一些争论。在智利、丹麦、日本,学生自愿参加计算机考试。丹麦的“学生信息技术等级证”(the Pupils’ ICT License)项目,准许学生自愿报考;日本的计算机等级考试,则是由商业机构操作进行的。
  三、 ICT支持的教学
  大部分国家推广ICT,实际上主要是为了便于广大师生获取和传播教辅资料,而不是支持“21世纪必备技能”的培养工作。几乎所有的参与国(21个当中有20个),都把学生获得和传播知识作为信息技术教育的优先目标;21个国家中有18个国家制定了具体计划帮助学生获得知识;有19个国家制定了具体计划帮助学生传播知识。21个国家中有15个对运用ICT促进教师相互合作感兴趣,但把促进学生互动作为优先目标的国家却很少。21国当中,只有14个曾经考虑过促进学生合作,实际推行的则只有13个;有13个国家曾经考虑过支持学生调查,但实际推行的只有10个。
  报告将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概述,包括数字学习资源、版权、许可证发放,以及针对个性学习与特殊需求的ICT运用。根据相关数据所反映的内容,下文将展示下列问题的发展趋势和创新动态:电子学习资源的种类和用途、著作权和授权的使用、信息技术对个性化学习和特殊需求的作用。表1将以葡萄牙的笔记本电脑计划和英国的交互式电子白板计划为实例,说明现代科技支持的教学改革究竟有哪些轨迹可以探寻。
  四、数字学习资源
  数字学习资源包括很多教学与学习工具。这项研究对“数字学习资源”的定义,至少涵盖如下四项:①在线资源或资源的名录;②电子教材;③在线辅导,以及其他可以支持个人随时随地学习的工具;④视频会议(此类应用常用于外语学习,或者学生的跨校协作)。数字学习资源通常以DVD、CD-ROM等格式出现,可以在网上或者本地进行分配与获取(关于数字学习资源较为全面的定义,参见经合组织2009年的报告)。参与其中的国家,超过一半已经对电子资源进行了网上集中存储。教师是这些门户网站资料的一手使用者,而学生对门户网站的使用情况则与其他支持个性化学习的电子工具一起,将在下文进行讨论。
  本文对数字学习资源的探讨,主要集中在三个新兴的领域:①数字教材;②课程、游戏和视频会议的在线传输;③学习管理系统(Learning Management System,L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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