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营许可证:道路运营许可证办理
发布时间:2019-07-27 09:23:52 影响了: 人
第1步:申请 申请人向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条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第2步:受理 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收到申请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 做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应当报送上级机关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办理流程
1.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2. 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3. 提交材料;
4. 申请材料审核、汇总,材料核准后发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5. 申请材料汇总、审批;
6. 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1] .
办理资料
A. 申请从事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2] :
(一) 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
1.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 企业章程文本;
3. 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 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过户资料
1. 公司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
2. 现公司的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
3. 登记证书、行驶证、照片
4. 过户申请表、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5.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