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湘民居【湖湘传统民居文化在湖南省住宅小区建设中的运用研究】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文化交流日益增强,人们的居住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各种居住文化争奇斗艳。然而,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居住文化的变化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在中外文化碰撞的过程中,人们挣脱了审美形态的束缚,不断地抛弃传统居住文化的深层内涵与精髓,把一切外来的建筑样式的运用当成时尚与品位的提升,甚至连居住小区的名称都被“西洋化”。其突出的表现是,一些人无视自己的本土文化,轻易地放弃自己具有独特性的民居建造的文化特性,在批量生产商品楼房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远离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根基,抛弃了中国的传统居住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民居重要组成部分的湖湘民居,在市场潮流的冲击中同样面临着被遗忘、被抛弃的局面。
一、湖湘传统民居的文化性特征
民居建筑作为一种建筑表现形态,是祖先留给我们的一笔珍贵的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它如一幅幅在青山绿水间展现的美丽画卷,又似一篇篇用青砖灰瓦写就的诗意文章。湖南具有悠久的历史,拥有辽阔的地域,而且各区域内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也各不相同。同时,由于湖湘的先人们富有极强的创造性,所以湖湘民居的建筑样式和结构特点也呈现出多样性。在湘西广大的少数民族地区主要盛行干栏式建筑,这类建筑适应当地山高林密、气候湿热、地形复杂、资源丰富、取材与营造方便的特征;其结构层次为一楼架空,二楼住人,俗称“吊脚楼”;其建造环境或依山成村,或临水成院,形成一个个灵秀神韵的建筑群体,完美地融入自然山水之中;其装饰特点为:“万”字形花纹、门窗边饰中常见的云纹、草龙纹、水纹、拐子龙纹、卷草纹,等等。这些符号都带有吉祥之意,每种符号又有多种变化形式,如垂脊脊饰上的凤纹表示祥瑞。湘西人还经常借助主题名称的同音字来表现一定的思想内容,借画面表达加官进爵、富贵长寿等愿望,如鹿在传统中被喻为长寿仙兽,“鹿”音同“禄”,表示俸禄;蝙蝠之“蝠”因与“福”音相谐,窗格上普遍喜用蝙蝠作棂花,门板上用五只蝙蝠围着中间的寿字,名为“五福捧寿”;此外还有“吉(鸡)庆有余(鱼)”“喜(喜鹊)事连(莲花)年”等。这些符号和形象都具有特定的象征意义,反映了人们对生活最朴素的寄望,体现了民俗心态特定的文化内涵(图1)。
到了明清时期,砖木结构府第式建筑成为湖湘建筑文化的代表性民居。主要分布在广大的湘中、湘南地区。其装饰特点是:多采用华美的木雕、精致的石刻和富于文人气息的壁画和题壁书法,传达出湖湘古民居与众不同的艺术气息和温馨浪漫的情怀。当然,湘中与湘南的民居建筑还存在着区别:湘中民居建筑主要侧重于封闭的府第式,栋与栋连接,以门洞曲廊相连;湘南则更多的是开放的街道式建筑群,每院独成单元,由巷道连通,具有相对独立的布局,既有利于防火防盗,又有相对宽松的人际关系;在营造艺术上,湘中的飞檐曼妙华美,湘南的飞檐则含蓄内敛,其房顶多为“金”字形,习惯上称之为“金钟顶”(图2)。
纵观古今,湖湘民居在其艺术性格上特别重视对中和、平易、含蓄而深沉之美的追求。在选材上,建筑主材木材给人以含蓄、深沉的天然之美,它集轻巧、坚韧、易于加工为一身,因此成为湖湘民居建筑的首选材料。
二、湖南现代居住小区建设的基本现状
从哲学角度上对我们居住小区建设的现状进行分析,审美的产生应该服从物质本身的基本规律。审美观的变化虽然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但是,审美的沿袭性或者说延续性是文化沉淀的基本表现形式之一。在建筑领域,全球化一方面促进了世界建筑文化的交流和对话,使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共享新的建筑技术和建筑材料,使各个建筑流派、建筑理论在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另一方面,地域建筑文化逐步受全球文化影响,其各自所具有的“地方性”被建筑的“国际性”所取代,包括设计人员在内对西方设计思想与实践缺少直接的认识。德国建筑学者冯・劳厄曾指出:“西化现在正由非西方人自己推向前进,西化就变成了现代化,简单的称为发展。”从中可以看出,真正的建筑现代化并不是一味地使建筑样式“西化”。在实践中,西化的影响日趋加重,人们盲目追求外来时尚,几乎丢弃了民族文化传统,而这种文化上的创伤是最疼痛的社会创伤。
居室文化是人们生活质量和精神追求的鲜明标志。居住区应根据其所在地段、城市大环境确定其主题定位,不宜千篇一律,更不宜大量照搬欧化、洋化风格。居住小区的建设应表现不同的特色,不应无止境地“克隆”。近年已有不少居住小区做了个性、特色的主题设计,如有的以浓郁的文化氛围为主题,有的以山水园林为主题,有的以生态环保为主题,等等。虽然有一些小区建设沿袭了不少传统民居文化的特性,但是,在湖南省的城市发展过程中,居住小区的建设仍以脱离本土文化为主流,以赢得最大商业利益为建设宗旨。在大多数的居民生活环境中,人们很难享受到本土建筑文化的熏陶,更不用说去传承传统文化的精髓了。当外地游客惊叹于凤凰古城的吊脚楼之纤美、精致时,我们却在用“舶来品”营造着家园;当一些知名建筑学家极力推崇“地方性”生活环境时,我们却为了得到“洋化风格”而殚精竭虑。
三、湖南现代居住小区建设的文化性需求
湘籍建筑师叶廷芳曾说:“建筑作为艺术的一门和审美的载体,它的生命在于不断创新,因为人的审美意识是不断变迁的,而且这也是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传统的处理建筑材质特性的表现方式是地域建筑文化的基本语汇。建筑师要虚心向民间学习,学会充分利用建筑材质特性因素,使建筑更加紧密地植根于地域环境,形成对地域建筑文化的延续。”
诚然,建筑艺术美的形式或形态,都应该以一种整体、和谐的气氛感染人们,使人们享受到愉悦,感受到其文化内涵。在建筑审美活动中,地域性情感与思维是融合在一起的,没有地域性情感的建筑艺术是一种说教行为,而没有思想内涵的建筑艺术犹如一张白纸――苍白无力。
湖南位于我国东南腹地,长江中游,是连接东部沿海省与西部内陆省的桥梁地带。湖湘建筑文化的最大特点也体现在它天人合一的建筑观上,它所展现的是自然与精神的统一。湖湘的建筑注重与自然高度协同的观念,表现在城市、村镇、陵墓或住宅的选址和布局上,风水学说、院落组群分布就是集中体现。湖湘建筑文化的精神是热爱自然、尊重自然,使建筑镶嵌在自然环境之中。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湖南城市居住小区的建设还是应该以立足本省文化需求为主,从具有湖南特点的民居建筑中提炼建筑元素,以构筑具有湖南特征的建筑形式来满足本土审美要求及审美情趣。在当今本土建筑文化逐渐被遗弃的趋势中,传播地方文化,传承传统文化精髓,使广大居民能在饮食起居中感受民族文化气氛、体验传统文化的精华,并能融会于其中,显得愈加珍贵和重要。
总之,作为居民生活环境的居住小区,除了环境规划要符合人们行走、休憩的审美需求之外,其建筑的形态、功能、色彩也应该符合本地域的审美需求。怎样在民居文化意义上探讨地域建筑日渐引人关注。在全球化的语境下,中国民居建筑如何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同时又不抛弃自己的地域性特征,是我们民居建筑环境发展面临的实践性难题。因为“地域性建筑”着眼于特定的地理环境与文化,表现真实且熟悉的生活轨迹,并致力于与当地社会生活保持着紧密的持续性关系。
(注:本文为湖南科技职业学院院级立项课题《湘楚文化氛围中的住宅小区环境建设研究》相关论文。)
参考文献:
[1]阿摩斯・拉普卜特.文化特性与建筑设计[M].常青,张昕,张鹏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5.
[2]罗杰・斯克鲁顿.建筑美学[M].刘先觉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5.
[3]汉,宝德撰文,黄建敏摄影.细说建筑[M].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7.
[4]侯幼彬.中国建筑美学[M].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2.
[5]王其钧.图说民居[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7.
[6]张塔洪.园林景观设计[M].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7.
作者单位: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责任编辑:鞠向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