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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网络伦理问题探析_

发布时间:2019-02-04 04:19:27 影响了:

  【摘要】大学生网络伦理问题主要表现在网络价值取向的矛盾性和网络道德失范。网络的虚拟性、开放性等特点和现实伦理困境是造成大学生网络伦理问题的主要原因。对此可以通过加强大学生的道德建设、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和法规建设、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来规范、引导大学生正确使用网络,促使大学生网络伦理问题的解决。
  【关键词】大学生;网络道德;网络伦理
  
  《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09年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3.84亿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网民占总数的24.3%。研究占网民总数近四分之一的这个群体的网络伦理问题,探析大学生网络伦理问题的表现及成因,找出相应的对策,对于规范大学生的网络行为,做好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于破解网络社会发展的伦理困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大学生网络伦理问题的表现
  
  网络伦理指的是“人们通过电子信息网络进行社会交往时表现出来的道德关系。换言之,网络伦理就是调节网际交往行为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1]它主要探讨人与网络之间的关系,以及在网络社会(虚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网络伦理问题是人们在这种电子信息网络所形成的虚拟社会中互相交往时所产生的矛盾、困惑和冲突。
  大学生的网络伦理问题突出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网络价值取向的矛盾性;一是网络道德失范。这两方面是紧密联系的,第一个方面的表现是根本的,它表明部分大学生在网际交往中基本的价值判断陷入混乱。第二个方面的问题是由于价值观的混乱而在网际交往行为中表现出的道德失范。
  第一,大学生的网络价值取向的矛盾性主要表现在几对相互矛盾的价值准则同时成为网络行为的准则。
  通过考察大学生的一些网上行为可以看出部分大学生的价值取向是在利己与利他、自主与盲从、怀疑与信任、争斗与合作、游离与认同中彷徨。
  大学生在众多的网际交往中,并不是总是按照集体主义的原则指导自己的行为,也不是一直按照个人主义的原则行事,他可能在某一次网际交往中表现得极端自私,而在另一次网际交往中又会表现得毫不利己。在网络世界,有些大学生会为素昧平生的人提供大量的信息帮助,并不求直接的回报。
  网络社会的匿名性使网民可以充分展现自己的个性,有充分的自主权支配自己的行为,网民网络行为应该很少受到他人的影响,可以“走自己的路”,不管别人怎么说,因为别人也不知道我是谁。而事实上,网络中网民包括大学生盲目从众行为大量存在,有时甚至比现实社会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网络的匿名状态下,如果说说谎话对于说谎者几乎是无害的,他不怕被戳穿,即便被戳穿了,也不会产生现实社会中同样情景下被人批评、声讨、鄙视的尴尬和压力。所以,个别大学生在网上发布不负责任的言论和虚假信息,欺骗别人。所以,在上网时,网民大学生对网友大多存怀疑,不会认为对方说啥就是啥。与此相反的是又确有个别大学生很容易相信陌生人,轻易地和网友见面,以至于被骗去**,或者是被骗色骗去感情。还有,一些学生在现实生活中常常言不由衷,但在网上却可以和素未谋面的网友一吐心声。
  网络的匿名性使人可以随意地对某人或者某事发泄不满、宣泄情绪,网络上人身攻击很容易产生,对某个事情的看法不一会互相谩骂,产生和事件无关的地域攻击,失去理性地争斗。与此同时,在网上合作也很常见,东西南北不见面的人可以很容易地组成一个小团体,比方说进行网络游戏、玩网络扑克。
  由于网络的匿名性、开放性,大学生网民可以随意地从一个网页跳到另一个网页,从一个网络群体跳到另一个网络群体,也可以随时选择离线、隐身、忙碌等状态。网际群体是一种游离的、很松散的网络群体,网际交往也是一种很松散的人际交往。与此相反的是,对某些大学生来说,他对网络群体的认同感并不比现实存在的群体差,尤其是那些在现实社会群体中不能得到满足的大学生,他很容易沉溺于网络群体中,在虚拟社会不能自拔,游离于现实社会,人情冷漠,感情变异。
  第二,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
  网络道德失范是指“由于网络道德观念混乱,网络道德规范缺乏,而导致网络道德约束力下降,及各种不道德网络行为泛滥的社会情境”。[2]网络道德失范是道德失范行为的一种新类型。大学生网络道德行为失范主要表现在:
  1.为虚假信息的散步推波助澜
  传统社会中人与人的交往处于有标识的具名状态,调节人们交往的道德关系依靠传统习惯、内心信念、社会舆论等三股力量来维持,因而人们的道德意识比较强烈,道德行为比较严谨。而在网络社会,交往不再需要真实身份,网上交往主体的双方或多方是在一种无标识的状态下进行的,不受“熟人”的监督,道德成了靠内心信念这一支力量来维持的社会现象,现实社会中道德的约束力就会大大降低,从而出现不规范的道德行为,大学生在网络的虚拟空间里会有一种“特别自由”的感觉和“为所欲为”的冲动,部分道德意志不坚定的大学生就会在那里散步虚假信息、发布不负责任的言论、谩骂、欺骗甚至恶意攻击。
  2.道德情感冷漠
  网络社会的虚拟性、开放性导致部分大学生道德情感的冷漠和人际关系的疏离。良好的道德情感是架起道德认知和道德行为的桥梁和纽带。社会交往方式的改变会导致人际关系的改变。网络交往不是人与人面对面地交往,而是“人―机―人”的交往,是通过E-mail、QQ、POPO、博客、论坛、跟帖等各种网络工具进行的。交往的主体成了符号的表征,其身份、地位、职业、年龄、性别等社会属性消失殆尽,没有必要履行社会学上的角色义务,可以随心所欲地扮演理想中的“自我”,混淆虚拟的角色与现实中的角色,网上与网友聊得热火朝天,现实生活中直接交流减少,人际关系疏远,人情趋于冷漠,进一步演化为对现实情感的麻木甚至正义感、道德感的缺失。
  3.网上基本道德判断能力弱化
  网络的开放性削弱了部分大学生的道德判断能力。网络具有开放性,在这个开放的虚拟社会里,网络信息缺乏必要的过滤渠道,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文化、价值观在这里交汇,充满了多元文化、多元价值观和多元伦理道德的碰撞和交流。网络群体没有明确的领导者,没有最终的管理者,孰是孰非没有明确的判断。没有权威意味着每一个人都是权威,大学生作为一个知识层次较高的群体有着强烈的主体意识和主体需求,具有较强的自信心,乐于表现自己,发表自己的见解、提出自己的判断。而与此相矛盾的是作为青年的大学生,涉世不深,缺乏相应的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对“乱花渐欲迷人眼”的网上新奇、刺激的海量信息会判断失误,产生道德相对主义甚至道德虚无主义。
  
  二、应对大学生网络伦理问题的对策建议
  
  网络空间是现实空间的拓展和延伸,网络伦理的困境是现代伦理及其实践困境的反应。所以,解决大学生的网络伦理问题要从解决现实伦理问题入手。同时,网络空间又有自己的特殊性,所以,也要从网络的特点入手来研究怎么解决大学生的网络伦理问题。
  第一,加强大学生的道德建设。
  从理论上说,网络空间作为一个新生的空间,应该有什么样的规范,人们在这里交往时应该怎么遵守规范,现实的伦理道德对网络空间的飞速发展准备不足,无法跟上其前进的步伐。一种被普遍接受的网络伦理道德机制不会随网络空间的诞生而接踵诞生。所以,一开始人们自觉不自觉地是把现实生活中的伦理规则移植到网络空间来规范网际交往行为。一般地说,在现实社会道德修养好、道德境界高的人,在网络社会所表现出来的道德水平也较高。所以,通过道德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道德理想,拥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能够进行正确的道德评价。促使他们不断地进行道德修养,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直至达到慎独的境地,他在没有人监督时也会自觉地按照道德规范行事,不会使自己的行为失控。
  第二,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制定出合理的网络道德规范,并广加宣传,深入网民及大学生人心。
  目前,国外一些网络组织已经为其用户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比较有名的是美国计算机伦理协会制定的十条戒律和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网络伦理协会规定的六种不道德行为。我们可以加以借鉴:
  10条戒律是:
  你不应该用计算机去伤害别人;你不应该干扰别人的计算机工作;你不应窥探别人的文件;你不应该用计算机进行偷窃;你不应用计算机作伪证;你不应该使用或拷贝没有付钱的软件;你不应未经许可而使用别人的计算机资源;你不应盗用别人的智力成果;你应该考虑你所编程序的社会后果;你应该以深思熟虑和慎重的方式来使用计算机。
  被规定为6种不道德的行为是:
  有意地造成网络交通混乱或擅自闯入网络及其相联的系统;商业性或欺骗性地利用大学计算机资源;偷窃资料、设备或智力成果;未经许可而接近他人的文件;在公共用户场合做出引起混乱或造成破坏的行为;伪造电子邮件信息。
  第三,完善网络法规建设,强化网络道德行为的“他律”。
  网络社会是一个“自由空间”,它为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充分展示自己的舞台。但是自由必须受到相应的法律法规的约束和保护,否则就会走向其反面。利用法律、法规来约束网络德育环境,也是网络伦理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制定法律法规,必要时跟踪上网者的IP地址,对那些散布危害社会和他人的虚假信息,后果严重的网民大学生进行惩处,可以抑制、减少网络不道德行为和网络犯罪行为,也可以对他人形成惩戒,从而产生规范自己网络行为的动机。我国自1994年颁布第一部有关信息网络安全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来,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网络法律法规,对保障和促进我国信息网络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地作用。但是互联网技术在不断地发展,新问题不断地出现,网络法制建设需要不断地完善。
  第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引导大学生正确使用网络。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可以多举办积极的文体活动、科研活动和网络活动,发挥学生的创造力,给有不同特长的学生提供展示自己的舞台。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生活,陶冶情操,消耗其过剩的精力。成立大学生社团组织并开展活动,选取社会热点问题和大学生关心的问题作为议题开展辩论赛。现实社会的吸引力增强,虚拟社会的吸引力必将减弱,大学生就不会沉溺于网络世界。因此,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形成一种积极、健康、向上的气氛,对防范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行为、出现网络伦理问题可谓是釜底抽薪。
  高等院校可以利用其优质的教育资源,在“两课”中渗进网络道德教育的内容,也可以开设专门的讲座进行网络道德的教育。加强对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可以提高大学生的网络媒介素养,正确使用网络,使网络成为获取知识、开阔视野、增强能力的工具。不盲从、不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不起哄、不制造传播网络病毒,更不利用网络进行犯罪。
  解决大学生网络伦理问题,必然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相信随着网络法制建设、大学生网络道德建设以及高校网络道德教育和大学生的自我教育等多方面的工作,大学生的网络道德失范行为会逐步减少,网络伦理问题会逐步解决。
  
  参考文献
  [1]刘志详.高科技时代的伦理困境与对策[M].北京:华龄出版社,2006.
  [2]张建华,孙莉萍.论网络道德与后现代主义的内在关系[J].黑龙江社会科学,2009(4).
  
  作者简介:毛蔚兰,女,现供职于河南教育学院法律与经济系,副教授,哲学硕士,河南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学科重点成员,复旦大学高级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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