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述职报告 > 探索死亡种子 调入区种子管理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探索死亡种子 调入区种子管理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发布时间:2019-02-13 04:27:28 影响了:

  自《种子法》实施以来,随着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种子生产经营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形成了较为明显的生产区和调入区。宜宾市在《种子法》实施以前,均开展了水稻制种和玉米制种,最高年水稻制种面积达到4 500余亩,玉米2 300余亩。《种子法》实施以后,由于国有种子公司的改制、注销,现仅有A证企业4家,水稻制种面积2008年仅500亩,产量仅15万kg左右。而全市耕地面积360.5万亩,其中水田面积225.2万亩,旱地面积135.3万亩,常年种植水稻225万亩,玉米90万亩,油菜35万亩,小麦80万亩左右,需水稻种子168万kg,玉米种子160万kg,“两杂”种子用量合计330万kg。水稻种子自给产量仅占需求量的8.9%,玉米种子则全部从外地调入,因此,我市属于典型的种子调入区。近些年,为做好种子管理工作,我们根据种子市场的特点和易于发生的问题,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教育同行的原则,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调入区种子市场的主要特点
  
  1.品种多,单个品种种植面积少据多年调查,我市水稻、玉米、小麦、油菜4种作物的品种一般都在450个左右。2008年品种数量最少的县,品种数量也很多,其中水稻85个、玉米60个、油菜20个、小麦5个,而全市水稻品种达220个、玉米184个、油菜35个、小麦16个。每个品种的平均种植面积很小,其中水稻1万亩,玉米0.5万亩,油菜1万亩。由于小麦自留种较多,麦种的年销售量仅有20万kg,平均每个品种仅销售1.25万kg,能种植0.3万亩。在实际销售中,销售最多的品种也仅售了8万kg,少的则不到100kg。
  2.经销商多,平均销售数量少我市10个区县的种子经销商常年在2 500名左右。据调查,我市2008年的A证种子企业有宜字头、四川众望、四川宜香及联鑫共4家,市、县两级批发商有103家,零售商2 531名。平均每个乡镇有零售商12.5个,平均每个批发商销售“两杂”种子3.2万kg,零售商销售0.13万kg。
  
  二、调入区种子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品种良莠不齐,质量问题时有发生由于市场上品种多,特别是由于部分经销商争做品种的区域经销代理权,从而使一些未经审定或未同意引种的品种进入市场销售或变性销售;一些已经审定或同意引种的品种,其适宜区不包括我市区域,也盲目地引入进行销售,导致生产上的损失,如辐优802、长优838;有的审定品种,由于品种选育过程中条件的限制,未能进行某些抗逆性鉴定,从而导致生产事故发生,如禾丰1号、川油24等。
  2.经销商素质不一,违法行为常年发生在我市2 500个左右种子经销商中,文化程度差异极大。如在市级32名种子批发商中,拥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仅有5名,高中文化程度的有10名,而高中以下的达20名。在全市近2 400名种子零售商中,拥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仅有630余人,其余初中以下学历的达1 700余人。由于经销商素质不一,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有异,法律意识也存在差异,致使违法行为连年均有发生。从2003年到现在,最高年违法案件达到了184件,近两三年虽有所下降,但仍有40多起。
  3.农民科学选购品种难度大在乡镇零售商的营业场所,“两杂”品种一般都在40个以上。虽然品种多,农民的选择余地大,但面对如此众多的品种,很多农民感到无所适从。部分农民要求购买自己上年种植表现较好的品种,这样就无法了解和使用到更新更好的品种。如果上年的品种表现一般或不如意,农民则请零售商推荐,这样就只能听任经销商的介绍。而经销商一般主要介绍利润更高的品种,而较少关心购种者对品种的生态适应性、丰产性、优质性和抗逆性的需求,从而可能为丰产丰收埋下了隐患。
  4.市场监管难度大由于经营者和品种众多,管理工作量大,而种子管理人员少、经营严重不足,使市场监管的难度增大。如我市某县种子管理站有职工13人,人头公用经费仅800元。该县有场镇26个,一般是隔一天赶一次场,也就是每天有13个乡镇赶场。在市场检查时,一般分为两个组进行,每个组负责13个乡镇。如按巡回检查两次计算,则需要14天才能完成,需要经费
  11 200元以上。如果发现违法行为,则需更多的经费和人力。因此,该县的种子管理工作常常是预支经费开展,并侧重有投诉才管理。这对于保证种子安全,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极为不利。同时,由于品种多,而管理者掌握的信息有限,对部分品种无法熟悉,导致在市场检查中,对品种问题也不能及时发现。
  
  三、根据特点,针对问题,努力做好种子管理工作
  
  1.完善机制,配套办法,切实加强种子管理为切实加强种子管理工作,我市根据《种子法》和《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2002年12月11日公布施行了《宜宾市农作物种子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和《关于贯彻实施宜宾市农作物种子管理办法的意见》。以上两个文件规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农作物品种布局指导,组织主要农作物新品种的丰产性、适应性等农艺性状鉴定,开展新品种和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并总结配套栽培技术,定期发布适宜当地生态条件的优新品种及新技术信息;品种试验和生产示范应在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从事农作物种子经营推广的人员,必须经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经营资格证明,并接受监督管理;可得利益损失为:种子经营者在该品种标签上所载明的可得产量或该品种在当地的前3年平均产量,扣除实际产量后按同期市场平均价格计算的差额部分;种子零售商使用由市农业局统一印制的“两表一证”(种子进货统计表、种子销售统计表和购种凭证)。同时,每年均根据种子市场的形势变化,由市农业局发文,提出当年种子管理工作意见。以上规定和意见,对于规范试验示范、经营人员资质管理、处理纠纷和档案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加强宣传,着力培训,努力提高依法治种和守法经营水平我市十分注重种子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对涉种人员的培训工作,力求通过宣传与培训,做到管理部门依法治种,经营者守法经营、使用者知法维权。在平常的工作中,我市除利用报纸、宣传单、法制日对种子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外,还注重对种子管理人员和种子经营人员培训。如2004年,与宜宾职业技术学院联合举办了为期5天的宜宾市“种子工程”培训班,就种子相关知识、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讲授。参加人员有种子管理和经营人员50多人。2006年7月30日,在长宁县开佛乡的佛来山召开管理试验示范工作研究会,针对农作物品种试验示范中存在的方案设计不科学、观察记录不准确、测产结果不可靠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探讨,对提高全市的试验示范水平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从2003年开始,每年组织种子管理和经营人员,开展种子法律法规培训,年培训人员达2 500人次以上。为了做好培训工作,由市种子站与市种子协会牵头,组织全市种子管理、植物保护、作物栽培等方面的专家,在全省率先编写种子培训教材。现已编写了《宜宾市种子经营与管理培训教材》、《农作物品种管理与推广》、《种子合法经营指南》、《宜宾市种子实用手册》、《2007宜宾种子》和《2008宜宾种子》6种,发行14 000余本。以上培训教材较全面地介绍了种子法律法规、种子基础知识、作物栽培技术、经营知识等。通过大力开展培训活动,管理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经营人员的守法经营意识明显增强,有力地促进我市种子产业的健康发展。
  3.试验示范,公开推荐,引导农民科学选购良种自《种子法》实施以来,我市连续开展水稻玉米等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除承担国家级和省级区域试验外,9个市县均自主进行新品种示范,每年的参示水稻、玉米、小麦和油菜品种达450余个。为了提高示范的社会影响,更好地宣传推广优良品种,每年均召开示范现场会20次以上,参加人员达600人次以上。示范结束后,根据品种的丰产性、抗逆性和适应性等特征特性,将通过审定,适宜区包含我市的品种,以农业局文件和宣传单形式公开向社会推荐。同时,利用送科技下乡、三下乡、法制日宣传等活动,印发有关购种知识,引导农民科学选购良种。
  4.道德自律,制度约束,大力开展企业诚信机制建设建立企业诚信机制,是当今各行各业的普遍做法和要求,这是从经营者主观意识、约束机制和行为规范上防范违法行为发生的有效途径。我市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自2004年开始,每年由市种协和市种子管理站共同组织企业会员开展“守法经营,确保质量,优质服务”活动。活动主要经过宣传发动、日常监督、年度评选、公示确定程序进行。凡有违法案件或群众举报属实者均不得参与先进评选。5年来,先后对开展活动较好的60余个企业进行了表彰,对引导企业守法和优质服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推进我市种子的法制化建设我市在开展种子管理工作中,严格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一是进行市县分工。市里重点对市级批发市场进行检查,区县则主要进行县级批发市场和乡镇零售市场进行检查。二是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我市除了在平时工作进行例行巡查外,突出做了大小春种子市场的突击检查。三是突出重点内容进行检查。根据每年度种子市场的特点,确定检查的重点。如前几年,我们主要是检查品种审定情况,抽查种子质量。近两年,我们则重点抽查种子质量和查看包装是否规范。四是严检查,轻处罚,重教育。在检查中,我们对较陌生的品种名称、生产经营许可证号、品种特征特性描述均要对照品种审定公告仔细查验。分轻重处理查出的问题。凡是未审定或未同意引种这类主观能避免的问题,均处罚偏重,而对种子质量、包装等方面不由我市经销商所能控制的问题,则处罚偏轻。五是严格程序,依法办案。在办理种子案件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注意程序合法。同时,对违法事实的认定,做到有法可依,准确定性。从《种子法》实施以来,我站所办的56件种子案件,没有一件延期执行,没有一件引起复议和行政诉讼。
  通过以上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大力开展管理工作、强化宣传培训等,我市种子管理工作一年一个样,并多次获得省种子站表彰。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不断变化的种子产业形势,开拓创新,调整思路,采取措施,进一步推动我市种子产业的发展。
  (通联:四川省宜宾市农业局种子管理站 644000)

猜你想看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8 - 2022 版权所有 职场范文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沪ICP备180097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