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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桔成枳:近代中国公司制度的本土特色探析 桔逾淮而为枳

发布时间:2019-07-07 03:53:20 影响了:

  【摘要】 现代公司制度起源于西方,是现代社会普遍流行的企业组织形式。近代中国在“仿行西法创设公司”的过程中,根据中国国情对其加以变革,从而使得近代中国的公司产生了家族企业、员工队伍同乡化与行帮化和“官利”制度等有悖于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但却符合国情的制度性变异。探析近代中国公司制度“淮桔成枳”的变异及本土特色,有助于深化近代中国企业史乃至民族资本主义发展史的研究,对于促进当今中国企业的公司制度建设,亦具有历史启鉴意义。
  【关键词】近代中国;公司制度;移植与变异;本土特色
  【中图分类号】 K254.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0139(2011)06—0099—6
  公司是现代社会普遍流行的企业组织形式。现代公司制度始源于西方,当它在19世纪70年代作为中国人向西方学习的结果,作为一种新事物与机器工业生产方式一道传人后,中国人在“仿行西法创设公司”的过程中,即根据中国实际的社会经济情形对其加以变革,由此产生了有悖于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但却符合中国国情的制度文化变异,并使得近代中国的公司制度呈现出若干引人注目且值得深思的本土特色。探析公司制度在近代中国“淮桔成枳”的制度性变异及其主要特征,既有助于深化中国近现代企业史及民族资本主义发展史的学术研究,对于促进当今中国企业界的公司制度及企业文化建设,同样具有深刻的历史经验意义。
  一、公司人事制度上的重用亲属及家族化倾向
  重视人际关系,特别注重亲戚朋友等血缘亲族关系,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个显著特征。受传统家族观念的影响,近代中国大多数公司尤其是民办公司均具有浓郁而鲜明的家族企业色彩。“在股权结构的安排方面,家族成员拥有多数比例股权,从而控制公司决策权;在董事和经理及其他重要管理人员的安排方面”,也尽量聘用企业创始者和主事人所亲信的家庭成员、族亲姻亲、好友“占据重要职位”,“或是经理、协理,或管业务、财务,都拿高薪,而且在原料和产品的进出上都拿佣金”。从而既保证经济利益上“肥水不流外人田”,又保障家族对公司经营管理权的垄断性掌控。在此情形下,家族公司曾一度成为近代中国“公司制度演进中的主流形态”。“如20世纪20年代末,近代中国最大的五家纺织公司基本上都具有家族公司的特征,其中的申新、大生、永安都是典型的家族公司”。
  在近代企业发展史上,欧美各国都曾经历了一个从个人企业经由家族公司向经理式公司演进的过程,公司具有家族企业的色彩并非中国独有的专利,但是比之于欧美各国企业,中国企业在公司高层人事上任人唯亲的倾向更加强烈,家族企业的色彩更鲜明,其时间也更为长期持久。流风所及,以至于今日中国大陆大多数民营企业和台湾、香港一些知名企业在高层人事安排上仍然显示出家族公司的鲜明特质,“不仅是建立在资本关系之上,而且是建立在人的关系之上,其中又主要是建立在家庭关系和地方帮派关系之上的。就是股份制公司的组织形式,也或多或少地带有家族性的关系”。由此使得公司组织结构尤其是高层人事安排的家族化成为近代中国公司体制的显著特征之一。
  二、员工雇佣及劳动组织上的工头制及同乡化、行帮化倾向
  “工头制”,又称“封建把头制”,是一种前资本主义的劳动管理制度,也普遍存在于近代中国各类企业特别是纺织、食品加工、矿冶、建筑、机械制造、交通运输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中。如据时人的观察,“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我国纱厂一般实行工头制”。采矿业中,“凡窑里采煤、拉车、垒矸子工人、马夫、看门,全归把头、管工约束”。“所有开峒、采煤、垒土、挣土、装棚,均听渠指挥”。
  按照工头制的制度规范,工头与企业(厂方)的关系是劳务包干暨劳务管理权利转让的关系。工头制度下,生产一线员工的管理实权全“操在工头之手”。工头不但领导、督促工人生产劳动,掌握生产进度以及产品的产量、质量等,而且拥有雇佣和解雇工人、决定工人薪酬等权力。“机工的进出与工资的多少都由头脑(工头)掌握”。工厂(资)方派出的工务长、车间管理员等,只能“管理事务与记账员”,没有管理工人、监督生产劳动、决定工人工资等权力。
  在工头制度下,企业管理层职员与大小各级工头利用包工制以及手中掌握的承(发)包权、聘用与解雇员工、决定员工薪酬及奖惩、安排工作岗位等权力,尽量将与自己关系亲近的亲友、同乡、师徒、帮会等人员安排到重要、活路轻松、工资较高的岗位,或者在招收员工时尽量招雇同乡,因此造成公司的领导管理人员及工头是哪里人,其属下员工就主要来自其老家的员工队伍“同乡化”、地缘化现象。例如,洋务派首领李鸿章开办上海机器织布局时,其所雇“大小女工多来自上海周围两三百里之远”。他办的轮船招商局虽属官营企业,但因招商局早期主事者唐廷枢、徐润均是广东人,因而该企业管理层职员也主要来自广东,以致时人慨叹说:“今招商局内之执事者,尽悉粤人,他省外府者未闻有—人与于其内。”状元资本家张謇所办大生纺织集团同乡化色彩也极为浓郁,不仅企业管理层职员多是张信得过的亲友故旧,工厂生产一线员工也主要来自张的老家江苏南通。而著名的荣氏企业集团属下茂福申新总公司及各厂职员中,其同乡同族和亲属就占了2/3。荣家属下16家纺织、面粉工厂,除3个厂的经理由荣家亲信的纺织专家朱仙舫一个人兼任外,其余13个厂的经理均由荣家的同乡同族或有亲属关系的人担任。与同乡化并行而且类似的是企业员工中普遍存在着“行帮”,并因而形成公司员工队伍“职缘化”的倾向。所谓“行帮”,即行业帮会,亦称“行会”,是前资本主义社会工商业中普遍存在的民间组织。近代中国企业早期员工多来自破产、失业的手工业者或工商从业人员。他们在进入公司时便把传统的行会组织及行帮习气也带进了企业员工队伍之中,即如当时现代化程度最高、风气最开放、现代工商企业最集中的上海,纺织行业各厂工人也大多数都加入行帮,“组织在行帮之中。每个行帮都服从某个头目或头领(即工头)的管辖,他们(指工人)通常通过这个人(即工头)才能找到工作。他们看他的眼色行事,把自己的工钱偷偷地分出一部分交给他。他们实际上把他看作是自己的老板。他们服从他的命令,在他的指挥下,举行罢工或者要求增加工资”。在当时,行帮组织不但普遍存在于中资官办、民办企业中,即使是外国在华企业中也有行帮组织及其活动,例如19世纪70年代的上海外资船厂,雇募员工和劳动管理均由行帮所把持,中国人要想进厂工作,就必须参加行会,并“将其工资收入的20%缴纳给行会”。列宁认为,“资本主义的社会劳动组织靠饥饿纪律来维持”,前资本主义“社会劳动组织靠棍棒纪律来维持”。反观近代中国企业中“工头制”下对员工的社会劳动组织,既不完全依靠饥饿纪律维持,也不完全依靠棍棒纪律维持,而是尽量利用亲缘、地缘、职缘等人际关系网络,通过“同乡化”、“行帮化”的组织状态,呈现出些许温情脉脉的玫瑰色调,凸现出引人注目的中国本土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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