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适应税收政策_广电文化产业的税收政策现状和特点以及税收筹划分析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2)08-000-01 摘 要 基于市场经济背景下,我国税收政策,是广电文化产业财务管理的重要部分。本文对广电文化产业的税收政策进行梳理,对税收政策的特点及税收筹划进行分析。
关键词 广电文化产业 税收政策 现状 特点 税收筹划
一、广电文化产业税收构成
广电文化产业税率和税种。各广电文化单位保持基本一致的税种,其税种内容主要有:房产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维护建设税、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营业税等,而与土地增值税、消费税则没有太大联系。
二、广电文化产业税收政策现状
首先,针对有线数字电视,免征三年基本收视维护费的营业税。国家十分重视数字电视的发展,自2000年起,国家针对有线数字电视,制定三年营业税免征的政策,即全国无论什么区域,都可享受一次免征权利。目前,大部分地区都已基本完成这个优惠。
其次,经营性单位向企业转制的税收政策优惠。2009年财税明确规定,文化事业经营性单位向企业转制,自注册转制日起,实行企业所得税免征。转制主要分为文化单位分离经营部分或整体转制为企业。
第三,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优惠。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免15%的企业所得税。或文化企业研发新工艺、新产品及新技术,加计扣除50%的应缴纳所得税额。依据国家相关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的申请资格相当严格,程序和条件较为复杂,成本也非常高。因此,目前可申请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广电文化单位较少。另外,具有健全的财务核算体系、归集研发费用准确的企业,方可实行加计扣除。
第四,海外市场的节税。根据2009年财税政策相关规定,出口电视、电影、影像、报纸、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可享受出口增值税退税优惠。
第五,电影企事业单位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2009年财税相关规定,电影集团公司若通过广电行政部门转制,从事电影销售、拷贝、放映、发行、制片所得收入,电影版权转让收入,可免征营业税、增值税。
第六,动漫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根据2009年65号财税规定,国内动漫产业营业税、进口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进口关税、增值税等,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因动漫产业属于高花费行业,国家实行相关优惠政策,可推动动漫产业的发展和创新。
三、广电文化产业税后特点及税收筹划
首先,改制上市企业的税收优惠。随着国家优惠政策的颁发,各文化单位均实行业务重组措施,向文化企业改制。有些改制企业为提升竞争力、引进资本、组建为上市公司。因此,企业所得税、税负成本将成为上市公司未来的主要经营成本。若能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有利于上市公司降低成本、吸引投资。但如今的广电上市公司,能否享受国家税收优惠,目前尚不明确。笔者认为可有两种发展趋势:其一,上市公司承袭原有改制税收优惠,根据2009年34号财税相关规定,改制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免征政策,至2013年12月31日截止;其二,上市公司不可承袭原有改制税收优惠。根据2009年105号财税相关规定,可享受原有改制税收优惠的上市公司,前身属于事业性单位。然而上市公司前身属于已改制企业,因此不符合相关规定。
第二,广电文化产业的制播分离税务特点。从税负角度来说,如果节目制作、经营业务的分离,企业可享有企业所得随免征优惠政策。但由于制播分离的主公司和子公司的分属不同,导致纳税主体各异,改变了以往的交易模式,而是实行独立法人业务交易,使得业务流转环节增多。在现行税收政策下,制作企业的营业税将会大幅度增加,增加了经营成本,不利于企业在市场中竞争。可以说,制播分离导致企业处于税务两难的窘境。因此,国家应在制播分离企业实行部分税收减免政策,鼓励广电文化产业的经营创新。
第三,广电文化单位中的资金管理。目前,我国许多单位尽管实行企业改制和组建,但仍存在传统事业单位的形态,对于资金管理业较为分散,融资成本高、管理效率、水平低下的问题。广电文化企业若想使资金使用率、资金调度水平提高,实行集中管理资金模式,是文化企业和集团的必然选择。集团设立相关财务公司,或选择委托贷款形式,实现在集团内部资金的调剂划拨。值得注意的是,向关联企业所发放的资金贷款费用,应根据规定缴纳营业税。因举债融资可达到节税、财务杠杆的作用,站在税务角度来说,集团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最为有利、且适合自己的融资方式。
第四,组织结构税收筹划。广电文化单位的组织结构,税负取决于其法律形式。因此,在进行组织形式选择时,必须考量税务问题。因集团内部个单位间的增税范围不同,如有单位可享有国家减免税政策,有利于集团通过战略调整、财务决策,达到降低税负水平的目的。站在集团整体角度考虑,整体的税收筹划优势远大于单个单位。集团在拓展规模、发展经营过程中,往往需考虑选择分公司、子公司的组织形式。可以说,分、子公司的税收利益既有利也有弊。针对企业所得税,在预计盈利、可享受国家税收优惠的基础上,再成立子公司。而预计将亏损,不可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时,应成立分公司。针对流转税,若成立子公司,将会使母子公司在交易时,产生相应的流转税。
四、结语
广电文化产业作为我国产业链的重要环节,它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和思维方式。国家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是为鼓励广电文化产业的改革和创新。因此,广电文化单位在发展和运作的过程中,应结合国家税收的现行优惠政策及特点,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以确保广电文化产业的正常、有序、正确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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