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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治理低俗婚闹_论对传媒低俗化的治理对策

发布时间:2018-12-25 04:09:00 影响了:

  摘要:传媒低俗化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大众传播市场化、娱乐化蓬勃兴起的变异现象,主要是指大众传媒在传播活动中忽视或放弃自身社会责任、片面迎合部分受众低级趣味和需要,以炒作明星绯闻、迎合猎奇心理、专重感官刺激、渲染色情暴力、宣扬低俗、庸俗的社会现象等为显著特征的不良倾向。本文从论述传媒低俗化的表象出发,分析了传媒低俗化治理的现状,阐述了治理对策的新视点,提出了“党委政治领导、政府依法监管、行业规范协调、传媒自我约束、社会舆论监督”的综合治理体系和创新观点。
   关键词:传媒低俗化;危害表现;综合治理
  中图分类号:G2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8122(2010)12-0153-02
  
  中国的传媒业30多年来发展迅猛,报纸种类从不到200种增加到超过1000种,期刊数量由几百种增加到超过7000种,电视台则由700家增加到3000家左右。网络迅速兴起,我国网民数量很快将超过3.4亿。如此众多的传媒数量,以及十余亿的传媒受众,使得传媒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影响和作用与日俱增。
  
  一、传媒低俗化的界定及其表现
  
  传媒低俗化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大众传播市场化、娱乐化蓬勃兴起的变异现象,主要是指大众传媒在传播活动中放弃自身伦理责任、片面迎合受众低级情趣和需要,如炒作明星绯闻、迎合猎奇心理、专重感官刺激、渲染色情暴力等不良倾向。近一段时间,低俗之风在一些报刊、图书、电视、网络中呈抬头之势,媒体在追求“眼球效应”和经济利益的同时,忘记了自己所承载的社会责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明星取代了模范,美女挤走了学者,绯闻顶替了事实,娱乐覆盖了文化,低俗代替了端庄”,一股弥漫在新闻报道中的低俗之风,已与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不良广告一道,被公众列为中国传媒业的“四大公害”,并受到各界的强烈抨击。
  有学者把当前中国传媒业的低俗之风归纳为六个方面:一是一些社会新闻和娱乐报道细致描写淫秽情节;二是一些事故报道过于直接,场面过分血腥;三是一些媒体热衷于明星的隐私生活和其他花边新闻;四是炒作;五是虚假;六是媚俗。据中央政策研究室文化研究局有关专家分析,这一“公害”主要表现在:
  ――少数媒体采用非常手段,甚至通过偷窥的方式,把注意力集中在明星的绯闻、丑闻、诉讼和琐事上。
   ――少数“时尚”报道热衷于对豪宅、盛宴、名车和其他奢侈品的炒作,或者将性虐待等低俗的文化元素当作时尚标签加以追捧。
   ――少数媒体以“性”为卖点打“擦边球”,以追求“眼球效应”。
   ――少数媒体漠视苦难,轻薄死者,缺少人文关怀。比如,无论是中国工人在阿富汗遇袭,还是俄罗斯别斯兰人质事件,都有电视节目号召观众通过短信竞猜。
   ――少数媒体渲染暴力色彩,过度追求猎奇。比如,对抢劫、凶杀等报道津津乐道,细节描写、大标题、大图片,以求最大限度地刺激读者感官。
  
  二、传媒低俗化治理研究的现状
  
  对传媒低俗化的研究,国外主要集中于媒体伦理责任的理论分析和评价框架的构建,新闻职业道德规则的制定、完善及其国际化,以及关于如何对受众进行媒介教育(media education)、提升公民媒介素养的理论探讨等方面,取得了一些重要的理论成果,形成了一些代表性的理论流派。我国台湾、香港地区也有不少传播学、新闻学专家较早关注这一问题,在翻译、介绍西方相关理论著作的同时,也初步进行了对策研究,形成了包括一部分专著和重要论文在内的理论成果。
  尽管我国传媒低俗化问题与国外及港台地区有一定的类似之处,但由于政治经济制度和意识形态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我们并不能直接照抄照搬其理论成果和相关对策建议。目前,国内对此课题的研究还存在如下缺点与不足:一是对传媒低俗化没有进行学理上的科学界定,分析仅仅停留在现象层面;二是对中国传媒低俗化现象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缺乏探讨,尤其是缺乏和国外以及港台地区传媒低俗化现象的比较分析;三是提出的治理措施不够系统,也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尤其是缺乏适合中国国情的系统的治理对策;四是对西方新闻传播学前沿理论缺乏跟踪研究,尤其对其传媒伦理和媒介教育理论没有予以足够的关注。
  
  三、治理对策的研究视点
  
  当前,愈演愈烈的传媒低俗化倾向不仅制约了我国传媒业的健康发展,更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深入研究传媒低俗化这一社会现象的本质,并提出行之有效的治理对策,切实遏制这一不良倾向的蔓延,有助于人们科学认识其本质、产生原因和社会危害,有助于传媒从业人员与受众迅速划清低俗化与“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之间的界限,有助于建立健全系统有效地媒体监管体制、机制,对于我国大众传媒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对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面推进,对于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目标的最终实现,无疑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问题研究的指导思想
  要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去分析,明确社会主义的新闻事业是党和人民的喉舌耳目,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新闻宣传要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不懈地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人心,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深入人心,使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使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观念深入人心。
  (二)理论分析研究的任务
  在深入开展社会调研的基础上,分析研究以下几个问题:1.“传媒低俗化”的界定,建立衡量传媒低俗化的相对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量化的评估标准?2.深刻剖析传媒低俗化的本质,提炼它的表象和特征,研究这一现象的产生和蔓延是否具有必然性。3.分析造成传媒低俗化的深层次原因以及给社会带来的现实和潜在的危害。4.国外以及我国港台地区是如何看待并治理传媒低俗化的?
  (三)应用对策研究的任务
  这方面至少应解决:1.媒体低俗化谁负有责任?分别承担什么样的责任?2.党和国家治理媒体低俗化的政策是否具有实用性和创新性?3.如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约束机制作用?4.如何强化传媒的自律?5.社会舆论和受众如何有效发挥其监督作用?以及如何整合多方资源对传媒低俗化进行综合治理等等问题。建立媒体低俗化评估预警机制以及社会综合治理体系,是研究的重点。
  近年来,对传媒低俗化高度关注,进行了理论研究与治理对策实践分析,提出了建立“党委政治领导、政府依法监管、行业规范协调、传媒自我约束、社会舆论监督”的综合治理体系的创新观点,提出了对传媒低俗化的理论思考和治理对策思路,使得媒体自律、行业约束、党和政府监管、公众舆论监督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并建立起刚柔相济、管制适度的传媒低俗化综合治理体系与机制。
  必须科学界定“低俗”概念,旗帜鲜明地划清“低俗”与大众文化、与“三贴近”的界限;必须建立有媒介、传媒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以及受众代表参加的传媒伦理监控机构,构建评估传媒低俗与否的评价指标体系;必须促进监管手段的法制化、科学化和可操作化,将媒体自律、行业约束、党和政府监管、社会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遏制传媒低俗化的网络式的制约体系。
  
  四、新闻工作者在治理传媒低俗化中的重要责任
  
  党中央决定在全国新闻战线广泛深入地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职业精神职业道德“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是加强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是社会主义新闻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提高舆论引导水平的前提条件。
  新闻工作者应该加强自律意识,用过硬的品质修养和良好的行动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火墙”,绝不能把“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作为迎合低级媚俗之风的借口与盾牌,让糜烂的精神垃圾腐蚀大众的灵魂,污染社会环境。应该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把社会主义办报、办台、办刊、办网络的宗旨作为媒体可持续发展的真正动力,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把低俗无聊的报道视为亮点、当成卖点。真正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
  新闻工作者承担着用正确舆论引导人的重要使命,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定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改进工作作风,做到敬业奉献、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严谨细致、勇于创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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