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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几个问题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8-12-27 04:27:28 影响了:

  [摘要]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对于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具有特殊意义。本文主要围绕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工作机制、制度保障、根本原则和关键,对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几个重要问题进行了再思考。
  [关键词]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宗教工作
  [中图分类号]D63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3115(2010)06-0100-03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对于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具有特殊意义。
  
  一、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有56个民族,其中有55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虽少,但分布地区广泛,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占国土面积的64%。西部和边疆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主要包括内蒙古、新疆、西藏、宁夏、广西五个民族自治区和享受民族自治的一些地方,如云南、四川、青海等。少数民族是否安居乐业,民族地区是否安定有序,民族工作是否得到加强,民族问题是否得到正确处理等,这些问题都会影响到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事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千百年来,各民族发展了休戚与共、相互依存的亲密关系,形成了伟大的中华民族,建立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确立、巩固和发展。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民族工作,有利于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经过党和国家的不懈努力,“民族地区的面貌发生了重大的历史性变化,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各族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权利得到了切实保障,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形成了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谁也离不开谁的关系,开创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新局面”。
  中国共产党执政60年来,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不断发展进步,各族群众生活水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牢固确立了党在民族地区的执政地位。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少数民族地区当前的发展状况与内地其他地区相比仍然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而且这种进一步拉大差距的趋势还没有得到遏止。同时,各民族地区内部的城乡差距、贫富差距也更加突出,这些新的不和谐因素必然加剧民族矛盾。少数民族若不能公平地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就不能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就成为一句空话,共产党在民族地区长期执政的基础将会动摇。党要保持先进性、巩固执政地位,就必须努力实现各族人民群众期盼社会稳定、和谐的愿望。
  
  二、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强调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科学发展观,这是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指导方针。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必须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胡锦涛同志在贵州考察时指出:“科学发展观无论对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要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由于历史、社会、自然等原因,民族地区生产力水平低下,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发展滞后,劳动力素质低,人们的观念陈旧落后,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少数民族地区与东部汉族地区存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水平的差距,再加上产业结构不合理,第一产业比重过大,第二产业素质低下,第三产业发展滞后,以及体制不健全、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资源短缺等因素已经构成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迫切要求我们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各民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民族地区经济建设为中心,统筹发展,全面推进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构建。
  要改变少数民族地区贫穷、落后、保守的状况,只能靠发展。胡锦涛同志强调:“民族地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归根到底要靠发展来解决。” 切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与进步。坚持以人为本,把人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最高的价值目标,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人民的利益作为民族地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在少数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归根到底就是为了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这是人的全面发展和共产党执政为民思想在民族地区的具体体现。
  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要在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优先发展教育、科技,大力推进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引导少数民族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综合素质,实现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为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积极探索适合民族地区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
  
  三、加强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是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工作重心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民族和宗教问题关系到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和边防巩固。新形势下,加强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妥善处理好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促进民族团结、和谐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工作重心。
  民族问题对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对国家之间的关系具有重大影响。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民族问题,把它看作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和命运的重大问题。由于民族问题同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宗教等其他社会问题相互渗透,加上民族分裂主义的影响和国外敌对势力的挑拨,增加了我国民族问题的复杂性和民族工作的复杂性。因此,在民族工作中一定要认真分析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于属于人民内部出现的民族问题,要采取谨慎温和的态度和方法,而对属于敌对势力破坏的活动,要给予坚决回绝和严厉打击。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对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人和谐相处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我国少数民族群众大多有宗教信仰,特别是一些少数民族基本上是全民族信教,宗教的影响已渗透到信教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文化、艺术、道德规范等各个方面,如果不注意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就会影响到同少数民族群众的关系,损害民族平等和团结。同时,由于国际敌对势力常常利用宗教进行破坏民族团结和分裂祖国统一的活动,宗教工作的好坏会影响到民族工作的解决,影响到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构建。
  因此,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允许各种宗教活动正常进行,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做好宗教工作,抵御国外反华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充分发挥宗教在社会整合和民族认同、心理调适和补偿、规范伦理和提升人生、公益福利和环境保护以及促进艺术和繁荣文化等方面功能的积极作用”,调动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教育和引导他们在信教的同时,要信科学、信发展、信富裕,为确保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做出自己的贡献。正确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是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
  
  四、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制度保障
  
  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离不开民族地区的民主政治建设,而民族区域自治则是民族地区和谐社会民主政治的基本形式,充分体现和保障我国各民族的平等权利、自治权利和少数民族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的权利。邓小平同志曾指出:“解决民族问题,中国采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国联邦的制度,而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我们认为这个制度比较好,适合中国的情况。我们有很多优越的东西,这是我们社会制度的优势,不能放弃。”
  从1947年第一个民族自治地方――内蒙古自治区的建立,到目前已建立的155个民族自治地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60余年的实践证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中国各族人民的愿望,适合我国国情,有利于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有利于保障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有利于各民族共同繁荣,有利于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构建,有利于维护祖国统一。所以要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积极作用,大力推进民族自治地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促进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构建。
  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我们仍然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挥民主政治,完善民主政治制度,保障民族地区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保障自治机关的自治权,协调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关系,协调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才能全面开创各民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局面。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党在民族地区提高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制度保障。
  
  五、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根本原则
  
  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原则,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的动摇。各族干部群众要把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近几年来,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纷争不断,流血冲突和局部战争时有发生,大多都是因为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西方反华势力从来都没有放弃过对我国的渗透、破坏、分裂和颠覆图谋,他们不愿意看到和平崛起的中国日益强大,叫嚣“中国威胁论”,打着所谓的民族、宗教、人权旗号,干涉我国内政,在国际上对我施压。“民族分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影响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大障碍,反对‘西藏独立’、‘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和‘台湾独立’的斗争,仍然是我们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斗争的主要内容,各族人民要始终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旗帜鲜明地同民族分裂主义作坚决的斗争。”
  
  六、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是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关键
  
  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如何,尤其是少数民族干部的素质如何,影响着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民族地区和谐社会构建的进程。少数民族干部与本民族群众有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是党做好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建设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骨干力量。因此,必须大力培养和使用民族干部,加强民族地区的干部队伍建设。
  胡锦涛同志指出:“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全心全意为各民族群众服务、受到各族群众爱戴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对于加快民族地区的发展、巩固各族干部群众的团结至关重要,要把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制定周密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持之以恒地抓下去。”胡锦涛同志的讲话特别强调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极端重要性,为做好民族干部工作指明了方向。
  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关键,就是要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不断发展壮大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少数民族中高级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乡镇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构建源源不断地提供人才资源。
  
  [参考文献]
  [1]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课题组.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民族地区的和谐社会[J].西藏发展论坛,2005,(3).
  [2]李德洙.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N].人民日报,2004-6-1.
  [3]范立强.加强民族、宗教工作与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构建[J].黑龙江民族丛刊,2005,(4).
  [4]邓小平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57.
  [5]周建波.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与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构建[J].黑龙江民族丛刊,2005,(4).
  [6]周铁海.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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