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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东营、潍坊、淄博市调研报告|东营淄博

发布时间:2019-06-04 14:42:56 影响了:

抓好“两支队伍”建设

促进民营经济科学发展

——省工商局调研组赴东营、潍坊、淄博市调研报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专题调研的方案》要求,省工商局组织了如何加强“两支队伍”建设专题调研组,赴东营、潍坊、淄博三市进行了调研,现就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三市抓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到位,目标明确,效果明显。三市截止2011年底,共有非公企业15192家,建立党组织的有8809家,约占57.98%。向非公企业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8514名。东营市坚持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作为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围绕“五个好”目标(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着力在健全工作体系、扩大组织覆盖、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党内活动、发挥模范作用有一定突破。该市现有非公企业2547家,已建立党组织的1059家,约占41.6%。其中,建立区域式党组织87个,兼合式党组织568个。共有党组织书记1059名,共向非公企业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890名。潍坊市以“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为主题,在组织覆盖率和工作覆盖率上积极作为,成效明显。该市现有非公企业6026家,已建立党组织的4186家,约占69.5%。其中,建立党委的217家,建立党总支的91家,建立党支部的3629家,建立联合党支部的249家。共有党组织书记4186名,有742家企业负责人兼任党组织书记,共向非公企业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4224名。淄博市按照“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以加强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两支队伍”建设为着力点,突出特色抓组建,发挥作用重实效。该市现有非公有制企业6619家,已建立党组织的3564家,约占54%。其中,建立党支部的1104家,建立联合党支部的1208家。共向非公企业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3400余名。

二、主要做法

在省、市、县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的领导下,三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各有特色,各级工商部门和个私协会在抓好“两支队伍”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和党建指导员,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市都能通过多种形式,按照“作风正、能力强、威信高、懂党务”的标准,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并要求其自觉做到 “三参与三不干预”即参与员工队伍的教育管理,不干预业主的人事任免;参与生产经营活动,不干预业主的经营决策;参与公司的节能降耗,增收节支活动,不干预业主的财务管理,确保了党组织书记或党建指导员在落实职责,发挥作用方面,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统揽不包揽。

党组织书记选派方式多样化。三市都能结合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实际,通过内选、外派、选聘和公开招考的方式,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一是内选。即在规模相对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企业中,采取把个体私营企业中懂经营、善管理、企业主信任、职工拥护的党员由企业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对法人代表是党员且具备担任党组织负责人条件的,一般由法人代表兼任党组织书记。二是外派。即在企业内部暂无合适人选的,先由上级党组织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提前离岗人员中选派党建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员干部或临近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党组织书记。三是选聘。即按照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任职标准和资格,受企业委托,以乡镇街道为主体,由当地党组织牵头面向社会选聘一批符合要求的人员,分别担任一个或多个非公企业的党组织书记。四是公开招考。按照党务工作的要求,结合非公党建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党务工作者(在全省职称考试中设有助理政工师、政工师、高级政工师三中职称)。

党建指导员选派多渠道。三市都能以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了解企业经营管理的要求,采取指定、选派、返聘的形式选好配强党建指导员。一是指定。通过建立机关干部联系非公企业制度,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中指定专人担任兼职党建工作指导员。二是选派。在县乡机关干部中、主管部门党员干部中、军转干部中、优秀大学生村官以及后备干部中选派人员进企业,担任兼职党建工作指导员。三是返聘。在提前离岗、退休老干部中,挑选有丰富党建工作经验的同志进企业,担任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

党组织组建方式多元化。在调研中发现,三市都能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员人数分散、流动性大等实际情况,按照“因地制宜,合理设置,重点突破,稳步推进”的原则,以工商所、个私协、行业分会、专业市场、非公企业为平台,创新组建模式,搞好相互结合,确保了“两支队伍”的素质和工作覆盖率的提升。一是“区域式”组建。东营市按照组织联设、队伍联管、活动联办、阵地联用、制度联建、保障联筹的区域统筹理念,坚持“行业相近、地域相连、便于管理”的原则,以经济园区、集贸市场、城市社区和规模相对较大、党建基础较好的骨干企业为依托,成立了区域性党总支,统筹推进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目前,全市共成立“区域式”党组织87个,覆盖管理312家非公有制企业。潍坊市依托基层工商所开展镇域个体工商业党建。潍坊市在当地组织部门的支持下,组织当地工商所对镇驻地党员个体工商业户的分布、组织关系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摸底,并积极与镇党委衔接,成立了个体工商业党委。个体工商业党委隶属于镇党委,工商所长兼任党委书记,办公场所设在工商所。镇驻地的集贸市场、商业门店、物流园区内的个体工商业党员全部纳入管理。按照便于开展活动、经营地域临近、经营行业相近的原则,分别组建了集贸市场和商业街党支部,并将原工商所党员派驻各支部任支部书记或党建指导员,负责各支部的党建工作。个体工商业党委成为镇域范围内与镇直机关、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委、农村社区党委并列的党建“四大板块”之一,构建起了镇域个体工商业党建工作新模式。目前,全市已有33个镇成立了个体工商业党委,下设党支部106个,党员1100多名。二是“行业性”组建。淄博市通过“成立一个分会,建立一个支部,规范一个行业,拉动一个产业”的工作举措,对党员数量较少的个私协会员单位,打破地域界限,成立了减速机、纺织、陶瓷、酒水等17个行业分会,并通过行业分会分别建立了行业分会党支部,现有党员72人,通过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规范分会发展,进一步完善了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了基层协会社会服务管理效能。去年11月,该做法被国家总局以简报形式向全国推广。三是“兼合式”组建。东营市针对非公企业党员流动性强、部分党员不愿亮身份、不愿转组织关系的实际情况,开展了“组织到党员、党员找组织、党员找党员”活动,按照3名以上党员建立党组织,2名正式党员的,通过派党建指导员组建党组织,只有1名正式党员的,按照“地域相联、行业相近、便于管理”的原则,建立联合党支部。目前,东营市共建“兼合式”党组织568个。潍坊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由工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书记、市委组织部门领导、市工商局党组负责管理和指导的全市市场行业党委。开展了以个私协会为平台、以会员党员和党组织为主体的党建工作。构建了“协会+党委+工会+行业分会”的非公党建基本框架。各县市区依照市局的模式,先后成立了13个市场行业党委,加强“兼合式”市场党组织建设,创新党员“一方隶属,多重管理,全程作用”的模式,解决了跨支部党员的问题,被省委组织部在全省予以推广。目前,潍坊市三市场行业党委共为1200多名流动党员转接了组织关系,建立了党员管理档案,统一开展活动,较好地发挥了党组织推动发展、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淄博市为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坚持把“支部建在市场”,比如,张店个私协会在鲁中蔬菜批发市场,通过办事处“组建”业户党支部;在义乌小商品城市场,“依托”马尚镇党委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在海盛水产批发市场,“联合”科苑街道办事处、周边小区成立业户党支部,基本实现了“市场业户在哪里,党组织就建到哪里”,为市场流动党员业户安了家。目前,全市37家大型市场成立了市场业户党支部,95%以上的流动党员业户纳入了党组织教育监督,有力提升了非公党建工作的影响力。

党务干部培训多重化。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书记和党建指导员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做到与部门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一是有计划普遍培训。每年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书记和党建指导员进行轮训,走出去参观考察,对涉及党务工作的各知识理论有的放矢的进行培训。二是按需求分类培训。为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党组书记和党建指导员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更好地融入企业,本着“用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搞好培训。三是结对子帮带训。以组织推学、制度促学、实践练学等方式,建立上一级和相邻区域行业党组织与联系企业党支部书记结对帮学制度、定期选派党务工作者进企业送学制度培训。四是勤交流启发训。上一级党组织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经常组织高校教授、企业老总、相关专家授课并开展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现身说教,通过参观考察,不断开阔视野、开拓思路,不断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书记和党建指导员驾驭党务工作的能力。

(二)加强党支部书记和党建指导员制度建设,确保党组织规范化运作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三市都能立足非公企业实际,重点围绕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设企业文化、和谐劳资关系,推进企业科学发展四个方面做文章。

二是注重典型引导。三市都能结合当地非公企业特点,选准突破口,及时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不断提升优秀企业出资人以及党组织书记或党建指导员的政治地位、社会名望。

三是强化党务知识和技能。三市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都能要求党组织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党员目标管理与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把各项制度规范上墙上桌、入脑入心。

四是创新党务工作人才储备。建立不同模式的“党务政工干部超市”,人才实行超市化管理,将相关人才登记造册,有计划、有重点的推荐适合企业发展的党组织书记或党建指导员开展工作。创新工作模式,完善工作手段,确立工作目标,破解工作难题。

(三)完善党支部书记和党建指导员工作机制,增强企业党组织活力

一是突出优势,整合资源抓党建。从目前看,三市党委、组织部门、非公党工委,都是积极把工商部门服务监管职能、个私协会自我服务宗旨和非公党建工作有机结合,融为一体,在企业登记、品牌培育、“三押一推”融资、股份制改造、维护权益、信用分类监管等方面为个私企业提供服务。开展帮困难业户、带文明经营、促产业发展的结对帮扶,沟通协调解决发展难题,实现发挥工商职能与加强非公党建互促共赢。

二是围绕党建,抓发展促效益。三市都能把“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思路贯穿于非公党建工作的始终。首先,在指导建立党支部、党小组等党组织时坚持以地域相近、行业相近或经营业态相近为原则,如成立商业街党支部,装饰城党小组、电气行业分会党委等,成员之间有共同语言和共同需求,便于沟通和开展党员管理工作。其次,指导非公企业做好“双培双推”工作,把企业关键岗位的优秀职工培养成党员,把党员经过培训推荐到企业关键岗位任职;把企业决策层的党员培养成为党组织负责人,把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经过培训推荐进入企业决策层,高标准选优配强企业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使党员在各个领域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保持党员先进性。再次,围绕个私业户经营特点开展党员活动,通过举办经济形势和经营管理知识讲座、组织到先进企业考察学习等方式,引导个私企业党员增强经营能力,提升服务水平。例如:东营市澳亚集团,自建立党组织5年来,每年增加效益80余万元。潍坊青州市新创宜佳商贸城实施“党建领航”先锋行动,经过不到三年的时间,经营业户由235户增加到684户,年销售额由2008年的2亿元提高到2011年的16亿元。淄博市义乌小商品城流动党员党支部通过组织凝聚、学习教育、活动引导,找准了党建工作与市场发展的最佳结合点,2011年销售额突破35亿元,比去年同期上涨15.6%,利税8630万元。

三是突出重点,规范党员发展。按照城乡联建、城乡联培、城乡联议和城乡联管的机制,以企业中的农民工为重点,三市围绕党组织争创“五个好”,党员争做“五带头”的总体要求,深入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个私企业党员做“经济发展领路者、诚信经营带头者、创先争优模范者”。组织开展了“亮党员身份、树党员形象”活动,按照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好、经营业绩好、带动能力好“四好”要求,评选示范作用强的“党员示范经营业户”。把党员队伍的政治优势渗透到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文化建设中,扎实开展了“创先争优破难题”、“ 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和党员职工“献计献策”等活动,通过“党员责任区”、“ 党员先锋岗”,引导党员“亮职责、亮承诺、亮业绩”,调动了党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了企业的内在动力。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研发现,虽然三市非公企业“两支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亟待在下一步工作中解决。

一是部分非公企业对“两支队伍”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组建党组织、派驻党建指导员开展党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业主的认同。从调研分析来看,非公有制企业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虽然大部分非公企业业主承认党的执政地位,愿意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管理,但是多数企业负责人本身不是党员,建立党组织的动力不足,有不少业主在对本企业建立党组织采取不支持、不配合的态度,存在“重建厂、轻建党”的现象,影响着党建工作的开展。有些非公企业担心党建工作会影响市场经营环境,把市场建设与市场党建割裂开来;有的则怕抓党建投入大,是“额外负担”,不愿管、不敢管。

二是在“两支队伍”建设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发展和党员发展情况不匹配。非公党建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既要熟悉党建工作,又要对企业经营管理有一定的了解,具备这种双重能力的人才短缺。非公有制企业从业党员流动性大,数量不固定,组织关系不稳定,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着党建工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中小企业为主,由于企业规模小,党员数量少,党员流动性大,企业党组织组建后得不到有效的巩固发展,也增加了非公党建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的难度。

三是在“两支队伍”建设中,党务工作者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下派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或联络员自身对党务工作知识缺乏,还有部分挂靠单位安排的党建指导员在本单位承担工作任务较为繁重,根本没有时间下企业指导,更为关键的是每年对党建指导员的专业培训太少,对非公有制党建工作的指导不到位。加之非公党组织发展党员的名额偏少,致使党组织的影响力和作用发挥受到限制。部分党员还存在“三地分离”问题,即户口所在地、从业所在地、党籍所在地分离,导致从业所在地的流动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的政治权利无法实施。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致使部分党员不愿意表明自己的党员身份,起不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是在“两支队伍”建设中,岗位吸引力不强。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属于在企业兼职,个人地位、经济收入、岗位安排等与党建工作联系不紧密,个别基层党组织存在“重选派、轻关怀”,造成两支队伍建设的岗位吸引力不强,相关人员参与热强不高。

五是在“两支队伍”建设中,缺乏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目前,三市非公党建领导小组虽然设立在工商联,但大量工作的具体开展,都是由工商部门和个私协会的人员兼职实施,形成“两张皮”而影响到党建工作的质量。企业中党务干部流动性又较大,使党组织的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活动经费的缺乏也影响了党建工作的开展。

六是在“两支队伍”建设中,对非公党建信息数据采集不统一。组织部、工商局、工商联三家单位提供的数据不一致,采集标准不统一,导致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的配置存在盲区。

四、意见建议

一是明确“两支队伍”建设中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当前看来,各级工商部门、个私协组织网络健全,一直延伸到街道、市场,抓非公党建工作的优势明显。建议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个私协会的体制、职能、队伍优势,建立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的长效机制,重点抓好各类专业市场、规模以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党建工作。在上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争取上级组织部门的指导支持,加强沟通,整合资源,努力形成团结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进非公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提高。结合李源潮部长的批示,按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党建责任全覆盖还是工商的指导思想,把非公党建工作纳入工商系统和各区县个私协会工作的总体规划,精心组织,科学指导,加大非公党建工作力度,加强检查考核,理顺组织关系,提升抓非公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进一步提高“两支队伍”工作的覆盖面。继续把提高组建率、扩大覆盖面作为非公党建工作的重点工作任务来抓,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保证,以创新活动载体为形式,使基层党支部成为推动市场发展的智囊、凝聚业户群众的纽带、展示党员形象的窗口、促进市场繁荣的阵地。把法定代表人、股东、高层管理人员在内的优秀企业家和优秀个体工商户作为非公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关键群体,要建立培养机制,增加党员发展指标,及时培训吸收他们加入党组织,加快扩大非公经济组织党建覆盖面,进一步提高非公经济党建工作质量。

三是进一步抓好“两支队伍”的规范化建设。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务人员缺乏、党建业务生疏、党组织难建的情况,在选派、下派、指派党建指导员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地位、职责,建立“两支队伍”选拔任用、学习培训、跟踪管理,实绩考核等制度,充分发挥他们在非公党组织中的作用,进一步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增强党的工作影响力。

四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两支队伍”的工作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健全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党建指导员考评管理制,广泛开展工作评议、业绩评定和推荐评优“三评”活动,打造一支素质良好、能力较强、结构稳定的非公党建骨干队伍。建立完善非公企业党组织经费保障机制,建议活动经费采取上级党费拨一点、基层党委出一点、企业出一点的办法,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确保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

五是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将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及信息平台,加强对“两支队伍”的宣传推介,及时挖掘典型,宣传典型,表彰典型,为非公党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说 明

非公企业数目的确立:一是有固定生产场所、固定生产项目、固定的经营范围、固定的工人(7人以上)。二是根据省委组织部2010年4月下发的《关于开展党建调研督查和建立健全良心组织党建工作台账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统计的。

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的统计数字:有交叉。

党组织书记选派:以内选为主。

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以指定为主。

兖州市2013年夏季中暑病例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市人民医院报告高温中暑病例16例。发病时间从2013年7月21日—2013年8月16日,其中男性8名,女性8名; 年龄25—90岁。目前治愈六例,死亡四例,住院治疗六例。

二.病例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中暑诊断

中暑时间

治疗情况

报告人

乔洪英

76

小孟镇

重症中暑

7月21日

治疗中

刘延辉

江德禄

54

鼓楼街道办事处

重症中暑

7月26日

治疗中

王涛

胡美兰

71

鼓楼街道办事处

轻症中暑

7月26日

治愈

李贞

曹宏珍

70

新兖镇

重症中暑

7月31日

治疗中

李娟

袁本树

78

新驿镇

重症中暑

7月31日

治疗中

李娟

王杰

90

新兖镇

重症中暑

8月5日

治疗中

李娟

梁福荣

72

鼓楼街道办事处

重症中暑

8月6日

治疗中

王嫣

白克卫

45

兴隆庄镇

重症中暑

8月7日

死亡 8月7日

王涛

王洪爱

55

新驿镇

重症中暑

8月7日

治愈

张翼翀

郭永英

65

兴隆庄镇

重症中暑

8月8日

治愈

李贞

王洪珠

66

鼓楼街道办事处

重症中暑

8月9日

治愈

卞毅

王玉珍

58

新兖镇

重症中暑

8月11日

治愈

左绍祥

刘希玲

25

新兖镇

重症中暑

8月13日

治愈

宋学平

刘元英

82

兴隆庄镇

重症中暑

8月15日

死亡8月15日

孔顺利

王书善

37

鼓楼街道办事处

重症中暑

8月16日

死亡8月16日

肖桂珍

王庆森

46

大安镇

重症中暑

8月16日

死亡8月17日

孔顺利

三.工作建议:

(1)用人单位对高温环境作业人员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2)出现中暑症状时,用人单位应把中暑人员迅速转移至阴凉通风的环境中,做必要的降温处理并及时送医疗机构救治。

(3)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强化社会公众和相关单位做好高温作业场所人员、老年、儿童、病人等特殊人群的高温中暑防控意识。

(4)加强对高温中暑病例的监测、报告。

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近期重要工作调研

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中心

为更好应对省局个私服务中心成立后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谋划好明年的工作,我们最近就中心和协会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分别在莱芜、日照召开市(县)工作座谈会,重点就个私经济服务中心(个私协会)建设、会费收取、报纸征订及明年工作思路听取大家意见与建议,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组织机构问题

(一)名称规范问题。2013年11月1日,省编办批准成立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中心,为财政保障事业单位法人;同时,省个私协会作为在省民政厅注册的社团法人,继续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这样形成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组织架构。目前除济南市局成立个私服务中心外,其他16个市个私协会办事机构名称与省局不相统一,均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办公室。这样的组织结构模式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各市的单位名称与事业单位的规范名称不相符,带有“协会”字样,属于事业单位重点清理范围;二是与省局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中心名称不统一,不能形成上下贯通的组织机构体系,不利于个私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经费保障问题。省局成立个私经济服务中心后,由财政补贴单位变为财政拨款单位,很好地解决了经费保障问题。而全省各级个私协会办公室除济南市为财政拨款单位外,其余各市均为财政补贴或自收自支单位(青岛、威海)。2008年“两费”停征之前,全省各级协会经费不足部分主要来自于个体工商户管理费,2008年以后主要靠会费补贴或协调当地财政支持,至今未能很好地从体制上解决经费保障问题,对个私协会系统工作开展及队伍稳定产生了很大影响。

(三)行业协会脱钩问题。据统计,我省多数基层个私协会工作人员主要由在职公务员兼任。目前,民政部正在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相关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任职)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要求公职人员辞去社团职务,部分市、县也出台了类似文件,这给协会队伍和工作造成较大冲击。我们认为个私协会属于联合性、政治性、公益性社团,不是一般行业组织,更不是商会。具体依据是:(1)2008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三定”方案,明确规定国家工商总局机关“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2)2008年8月,为明确个私协会性质,中国个协专门致函民政部,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复函对中国个协属于联合性社会团体予以确认。中国个协《关于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性质作用等问题的意见》明确:“个私协会是以个体私营经济领域不同行业的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经营者这一群体为主组成的联合性社会团体,综合性特点突出,不是行业协会。在政府机构改革和社团改革的过程中,不能把个私协会视同为行业协会进行‘分离’。”(3)2013年月,中国个协四届二次理事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孙鸿志在讲话中强调“个私协会是由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组织和个人依法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个私协会不是行业协会,这一点我们一定要明确,一定要与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区别开”。(4) 2011年国务院颁布的《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七条规定:“依法成立的个体劳动者协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引导个体工商户诚信自律。”(5)2010年修订的《山东省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权益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和工商业联合会应当依照其章程,接受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投诉、咨询;协调处理有关投诉事项,做好服务工作。”因此,个私协会是依法成立并具有法定职能任务的联合性、政治性、公益性社会团体,不属于行业协会或商会,应继续保留现有组织架构,而不应纳入清理、脱钩范围。

通过调研,大家一致认为省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组织形式,有利于队伍建设和工作开展,应当在全系统加快推进省局的组织模式。建议省局加大对各级工商机关的指导力度,推动在各市、县建立健全财政保障的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中心,在工商所设立个私经济服务站,从而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机构网络,更好地完成省编办赋予个私服务中心的政治、经济职责;与此同时,继续抓好各级个私协会组织建设,积极稳妥发展会员,紧紧围绕会员需求提供各项服务,充分履行章程规定的各项职能。

二、报纸征订问题

多年来,在省局党组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全省系统的共同努力,山东工商教育报通过“三个一部分”的征订方式,即发动个私协会会员征订大部分,用个私协会会费征订一部分赠阅会员,工商机关用经费征订一部分用于工商人员阅读。报纸发行量多年来保持在10万份左右。今年,山东工商教育报的征订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据最新统计发行仅2万份。主要原因有: (一)体制转变、职能人员划转造成市县以下队伍不稳定,基层对山东工商教育报的征订工作普遍不够重视,推动普遍不力。

(二)地方纪委等部门对报纸征订工作普遍加大了控制力度,编制了报纸征订目录。出于对地方报纸保护等原因,山东工商教育报未能列入目录,导致报纸征订工作遇到了较大的阻力。

(三)往年的山东工商教育报有部分市县是使用个私协会会费征订的,由于2013年以来部分市县停收会费,2014年的报纸征订缺少经费来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报纸发行量。

山东工商教育报作为全省工商系统唯一具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纸,是全省系统的重要舆论阵地,多年来对促进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和个私协会工作,对服务个体私营经营发展发挥了其他媒体不可替代的作用。面对当前征订工作的严峻局面,为了山东工商教育报的生存和发展,我们提出如下建议:一是继续发动全系统开展山东工商教育报征订工作。各级工商机关和个私协会要主动组织订阅,真正学好用好报纸,发挥其指导工作、交流经验、服务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发动个私协会骨干成员订阅。组织全省各级个私协会的理事以上骨干成员带头订阅山东工商教育报。三是申请省局给予经费支持。建议省局本着促进全系统宣传工作的原则,拨付专项经费,用于报社改造、创新和报纸赠阅。四是积极开展广告公告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办法,充分调动系统内外积极因素,开展广告公告业务,开拓经费来源,弥补经费不足。

三、个私协会会费问题

会费是个私协会事业发展的基础,是协会开展各项活动的物质保证。2012年全省全年共收取会费2.1亿元,各市个私协会应上缴团体会费547万元,实际上缴仅104万元,应收与实收会费出入较大。近年来,由于宣传引导力度不够,个别地方存在搭车收费、强制收费等问题,导致社会舆论对个私协会费问题十分关注,甚至将其视为行政性乱收费。部分市(济南、青岛、枣庄、东营、潍坊)、县迫于舆论压力自行停收会费,这是不可取的。各级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是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章程》开展工作,会费的收取属于社团行为,其标准是经各级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主要用于协会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和事业发展,并不是乱收费。即使各级个私协会决定停止收取会费,也应该由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而不应该由各级行政机关要求个私协会停止收取会费。虽然基层协会在会费收取过程中确实存在搭车收费、强制收费、超标准收费及将会费挪作他用等问题,但这只是会费收取方式和会费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不能以此来质疑会费收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因此,在会费收取问题上,各级工商机关和个私协会一方面要坚持原则,不应随意大规模停止收取会费,另一方面应从加强政策宣传、改进收取方式及加强会费管理等方面入手,做好会费收缴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会员入会制度。发展会员要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强制入会,入会一律填写《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入会申请表》,并建立会员档案;要通过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将会员权利与义务等内容向会员公示。二是改进会费收取方式。提倡在行业分会、基层分会或会员小组设立会费收缴点,引导会员主动缴纳会费;倡导在非年检、验照时间,主动上门服务、收取会费;重点抓好专业批发市场、集镇的会费收取工作,逐步探索试行会费认缴制;在推进党、团、工会建设的同时,同步推动会费收取工作,保证会费收取平稳。三是严肃会费收取纪律。要加大会费收取依据、标准、用途等的宣传力度,赢得会员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要切实加强工作人员教育,增强政策观念,明确责任,规范程序;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章程规定收取会费,严禁借年检之机搭车收费,严禁将会费收取与年检挂钩,严禁强行收取会费和擅自提高会费标准。四是严格会费管理使用。坚持会费“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将会费主要用于组织活动、办公经费、宣传教育、提供服务以及济困助难等方面,严禁挪作他用;要严格执行财务报告制度,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四、2014年主要工作思路

2014年,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中心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在省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以服务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为中心,着力在改善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舆论环境、法律环境、市场环境上下工夫,进一步激发个体私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全力服务个体私营经济科学发展。

一是深化以“五抓五送”为重点的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各项服务工作做细做实。立足协会优势,整合资源,借力发力,切实找准与有关部门的工作结合点,着力建设“三支队伍”、搭建“四个平台”。所谓“三支队伍”:一是建设“律师团”。积极推动全省各级协会建立健全个体私营企业维权律师服务团,开展法律体检,提供优质服务,努力为其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建设“讲师团”。积极协调教育、科研和工作一线的优秀人才,组成省个体私营企业宣教讲师团,开办全省“流动讲堂”,根据民营企业实际需求,量身定做讲课题目,努力为其解疑释惑,帮助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三是建设“记者团”。聘请新闻界责任心强、热爱公益事业的优秀记者组成省个体私营经济新闻报道记者团,开展对全省民营企业的深度采访报道,开办专题栏目,形成宣传合力,扩大我省民营经济的社会影响。所谓“四个平台”:一是人才交流平台,继续与人力资源部门合作,搭建“牵手民企”大学生就业平台;二是合作交流平台,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搭建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交流合作平台,为县域、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与商务、贸促等部门合作,搭建民企走出去平台,帮助有实力、有意愿的民企走出去发展;三是信息交流平台,建立齐鲁民营经济网,为广大民企提供市场、商品、项目、资金等各类信息,促进企业间的互利共赢;四是融资服务平台,在继续推进与有关银行合作的同时,明年探索与光大银行开展对小微民企的融资服务,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规模,简化融资手续,重点研究探索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小微企业争取更大的资金支持。

二是抓好非公党建、团建等工作,为个私经济发展提供政治保证。本着同步推动、互促共进原则,深入开展党建、团建和工会建设。一是继续推动依托省个私协会成立个体私营企业党委,支持帮助各市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党委(党工委),形成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党建工作合力,重点抓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力争到2014年底,在有党员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中党组织覆盖率达80%以上。二是加强各级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团建工作,争取明年全省市、县两级协会全部建立团组织,在符合建团条件的私营企业、专业市场、商业街、个体工商户中团组织覆盖率达35%以上;全省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团组织的“四有”(有班子、有活动、有阵地、有档案)达标率90%以上,“四好”(组织建设好、活动开展好、推动发展好、青年反映好)优秀率达50%以上。不断创新载体,在开展好“青年文明号”、“最美青工”、“青年突击队”和“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活动的基础上,与团省委联合开展“山东省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十大杰出青年”和“山东省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十大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努力打造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团建工作品牌。三是开展工会建设,逐步探索在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开展工会工作的方法和模式,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个体私营经济领域职工劳动权益。年内,争取在全部的市和50%以上的县(市)依托个私协会建立工会组织,并积极开展活动。

三是抓好行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个体私营企业具有点多面广、规模种类千差万别的特点,为此要在提供法律法规等普惠服务的同时,着力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在新兴行业、优势行业、特色行业建立隶属于个私协会的专业协会。年内,拟成立铝型材和陶瓷行业分会,并以此为契机摸索行业发展的特点与规律,为各行业协会的建设积累经验;积极探索发挥行业领军人物作用,引导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加强行业服务和协调,打造行业新形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同步推进行业协会的党团工会等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行业乃至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应有的力量;及时挖掘推广行业协会建设中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全省行业协会建设不断跃上水平。

四是抓好协会换届和机构设置工作,为充分履行职能提供组织保证。利用明年省个私协会换届的有利时机,在广泛调查研究,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总结过去五年工作成绩与经验,拟定今后五年工作规划,切实把热心协会事业、有实力、有影响、有代表性的个私企业推举到理事会中来,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集体,修订完善协会章程,推动协会事业健康发展。按照省编办新批准的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中心的职能,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标准,调整内设机构,切实履行好省编办赋予的各项重要职责。针对工商体制改革和个私经济服务中心成立的新情况,推动各地参照省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模式,建立健全个体私营经济服务机构,切实履行好事业单位法人和社团法人两大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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