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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撬动银联垄断]银联垄断

发布时间:2019-06-20 04:13:45 影响了:

  成立十周年之际,中国银联在人民币支付卡交易清算市场的垄断地位遭受空前挑战。  7月16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公布了针对中国电子支付服务领域的专家组裁决。  WTO专家组认为,中国在电子支付方面的有关规定违反了《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国民待遇原则,损害了申诉方美国基于条约的利益,进而建议WTO争端解决机制(DSB)要求中方纠正其行为,但专家组拒绝支持美方关于中方违反市场准入原则的诉请。
  另外,专家组认定,“电子支付服务”属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所有支付和汇划服务”。
  德汇律师事务所(Dorsey & Whitney LLP)合伙人William Perry,曾任职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法律顾问办公室、美国商务部首席法律顾问办公室,他在接受《财经》专访时表示,本次争议的是有关金融服务领域的开放,意义重大。
  对美国而言,WTO专家组的裁定意味着直接的经济利益。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总顾问Timothy Reif在7月16日与记者的电话会议中表示:“产业界的估算是,美方的胜利可能给美国带来6000个就业岗位。”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对WTO专家组报告发表谈话时称,中方对专家组的上述裁决表示欢迎。但他表示,在“电子支付服务”是否属于中方加入世贸组织时承诺开放的“所有支付和汇划服务”上,中方持保留意见。
  沈丹阳表示,中方将认真评估专家组报告,并按照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妥善做好本案后续工作。
  在本案中,美方共提出24个诉讼请求争点,专家组支持了11个美方的诉讼请求争点。在其余13个争点上,支持中方。
  虽然专家组的裁决对双方“各打五十大板”,但在悉尼大学法学院WTO法律专家、澳大利亚贸易律师布莱特?威廉姆斯博士(Dr. Brett Williams)看来,由于中方需要根据国民待遇原则的规定纠正其行为,美方已经在专家组裁决这个环节胜诉。
  “银联对于败诉一直有准备,也意识到外卡组织的充分竞争终将到来。”一位接近银联内部的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在他看来,持续两年的官司是好事,客观上促进了银联近几年的积极进取。
  对于中国整个支付行业来说,一种剔除垄断、相互结合又彼此竞争的机制,将有可能使国内支付基础建设和增值应用得到同步迅速发展,WTO专家组的报告或将为此带来契机。
  仲裁焦点
  此次美方的起诉主要基于WTO《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美方认为中方在电子支付领域的相关规定违反了市场准入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
  专家组认定,中国通过相关文件,要求发卡行在国内发行的银行卡,必须带有“银联“的标识,与此同时,发卡行必须成为银联网络成员,其在国内发行的银行卡要满足特定统一的商业特征和技术标准。
  中方还要求所有国内的终端,包括ATM、商业处理设备和POS机终端等都能够接受带有“银联”标识的卡;而对于收单行来说,也必须加入银联网络,并遵循统一的商业标准和技术特征。
  在涉及港澳特定人民币银行卡交易清算上,中方要求银联一家受理,排除了其他的电子支付服务提供商。
  专家组指出,中方已使银联成为了一家人民币计价的支付卡交易清算的垄断供应商,具体来说,中国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支付卡,中国银联是唯一的交易清算的供应商。
  专家组因此判断,中方的规定造成了对美方公司的歧视性待遇,违反了入世承诺,损害了美国的潜在利益,建议争端解决机制要求中国政府纠正其行为,但专家组驳回了美方关于中方违反市场准入原则的诉请。
  一位资深银行卡业内人士分析说:“裁量权好像又交给了中国手里。下一步关键要看,央行和商务部要怎么办。”
  根据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中美双方可以在60天之内提出上诉,由于上诉只涉及法律审理,因此,专家组报告认定的事实将成为终审的依据。法律界人士认为,即便中国上诉,胜诉的可能性也不大。
  一旦败诉,中国必须做出改革的行动,否则起诉方有权依据WTO的授权对中国采取制裁。
  Reif称,本次裁决将敦促中国监管层对电子支付系统作出各个层面的改革:包括在信用卡和借记卡的发行层面,在银行卡的处理设备层面,中国将必须停止要求所有的信用卡带有银联标志,并且消除所有的支付终端必须接入银联网络的规定。
  布莱特?威廉姆斯博士表示,从自由贸易的角度来看,中国最好的选择是取消相关限制,从而使银行卡不单只能使用银联的网络,然而,如果中国特别不愿意开放该领域的话,最好的选择是基于《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第21条提出启动再次磋商程序,而非对专家组报告提出上诉。
  他分析指出,中国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来履行WTO义务:一是撤销争议中的规定,这将意味着发卡行在发行人民币卡时,可以选择与VISA和MasterCard等外卡组织的系统相联,而非只有银联一个选项;二是修改争议中的规定,从而使得银联获得的优势也能被外卡组织所享有,也就是说,发卡行、收单行不仅要保证人民币卡与银联系统相连,也需要与其他所有的外卡组织相连。在他看来,从可操作的角度考虑,第一种方式更为可行。
  十年恩怨
  这场争端的起源,在十年前银联成立之初即已埋下。
  银联于2002年3月26日成立,总部设在上海,是央行允许的唯一能够在国内进行跨行人民币交易清算服务的银行卡组织。
  央行当时对银联的定位是,建立和运营全国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易网络,实现联网通用,推动银行卡产业发展。
  据银联前总裁万建华后来回忆,“2002年银联成立的当年,联网通用就实现了,但其很快就认识到,银联的目标不能仅限于运行一个网络系统,而是要成为支付品牌。”
  而作为全球最大信用卡国际组织的VISA,早在1993年便在中国设立代表处。在银联的早期建设中,VISA给予了很多支持,包括派专家常驻银联,提供银联发展银行卡组织所必须的技术模版。
  VISA意图在于通过培育中国市场来发掘未来的巨大商业利益。但银联本土品牌的发展越来越与VISA的利益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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