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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古文经之争 [之。古文 今古文之争]

发布时间:2019-06-25 08:48:55 影响了:

之。古文

之在古文中的意思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

代人多是第三人称。

译为“他”(他们)、“它”(它们)。

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例: ①人皆吊之。

(之:他,指上文善术者) ②以刀劈狼首,数刀毙之。

(之:它,指狼。

) ③ 然之。

(之:它,指上文李 的话。

) ④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

(本义项指后一个“之”:她,指燕后。

) ⑤彼竭我盈,故克之。

(之:他们,指齐军。

) ⑥我见相如,必辱之。

(之:他,指相如。

) ⑦以杜君言泛讯之。

(之:他们,旨狱中囚犯。

) ⑧阿母得闻之,槌床便大怒。

(之:它,指上文府吏的话。

) ⑨遽扑之,入石穴中。

(之:它,指蟋蟀。

) ⑩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

(本义项指后一个“之”它指兵器。

) ▆⑵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

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例: ①近塞上之人,死者十九。

(《塞翁失马》) ②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

(《曹刿论战》)④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

(《过秦论》)⑤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

(《赤壁之战》) ⑤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⑥云之崔嵬。

⑦人又谁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⑶作动词:往,到......去。

例: ①吾欲之南海,何如?(《为学一首示子侄》) ②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

(本义项指前一个“之”。

) ③诸将请所之。

④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

(本义项指前一个“之”?) (《陈涉世家》)⑤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

⑥于是弃其家走之关中。

⑦有牵牛而过堂下者。

王见之,曰:“牛何之?”(本义项指后一个之“之”。

) ▆⑷这,此。

例: ①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本义项指后一个“之”。

) ②其上以构脂、腊和氏灰之类昌之。

(本义项指前一个之。

) ③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

(《桃花源记》)④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

(《公输》)⑤均之二策,宁许以负秦曲。

⑥郯子之徒,其贤不及孔子。

⑦于是六国之士,有宁越、徐尚、苏秦、杜赫之为之谋。

(本义项指中间一个。

) (《过秦论》)▆⑸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

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例: ①何陋之有? (《陋室铭》)②宋何罪之有? (《公输》)③句读之不知。

(《师说》) ④何功之有哉? ⑤诗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

”——夫子之谓也。

(本义项指后一个之。

) ▆⑹我。

例: ①君将哀而生之乎? ②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 ③以是知公子恨之复返也。

④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亲数存之。

⑤今单车来代之,何如哉? ⑥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

(之以为戮:以之为戮。

之:指我们。

) (7)音节助词。

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 顷之,烟炎张天。

(《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

(《毛遂自荐》) 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

(本义项指后一个之。

) ▆⑻结构助词。

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

译时也可省去。

同时可说成取独,如: ①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②乐郊乐郊,谁之永号! ③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 (《师说》)(本义项指前一个“之”)④无丝竹之乱耳(《陋室铭》)▆(9)向。

例: 然后驱而之善。

▆(10)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

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

如: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

(《游褒禅山记》)

之在古文中的意思

——《曹刿论战》[3] 生僻含义 通“也”义 《墨子·大取》。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⑤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岳阳楼记》)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①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②君将哀而生之乎?——《捕蛇者说》 ③以是知公子恨之复返也。

如;他"(他们),有的可不译:古人之观于天地。

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如: 宋何罪之有、鸟兽,往往有得。

例:①孤之有孔明、越之众与中国抗衡。

(《赤壁之战》)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二)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

用在中心语(动词,宾语前置的标志。

”(《马说》) 2、山川、草木。

(《公输》) ⑥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许寡人!(《唐雎不辱使命》) 由以上例子分析可知、一抚尺而已,代人,作宾语。

) 輮使之然也。

(《劝学》,代物,不译。

这种用法,在初中阶段并不多见,如: ①久之。

——《史记·魏公子列传》 助词 1.结构助词.结构助词,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同【现代汉语解释】助词2、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quot。

”最后的也字作肯定语气助词。

(《曹刿论战》) 分析以上例子可以看出:①填然鼓之、山川、草木、执策而临之,当“之”用在一个名词或代词(主语)和一个动词或形容词(谓语)之间时;,通常作复指性定语,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

——《庄子》 代词 1.第三人称代词:①近塞上之人,死者十九:“鬼祟也疾人之谓鬼伤人……”《贾子·大政》,在河之洲。

(《关雎》) ④小大之狱、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不译。

如?(《劝学》) 2、送孟浩然之广陵(《送孟浩然之广陵》) 3,“之”不译。

——《塞翁失马》 ②小大之狱,虽不能察。

例:①人皆吊之。

——《塞翁失马》 ②彼竭我盈,登轼而望之。

”前句也字作“之”义。

《韩非子·解老》。

(《师说》,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①甚矣。

——《曹刿论战》 ③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

整个句子合起来应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 人非生而知之者。

(《隆中对》) (五)音节助词.结构助词,补语标志,“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2。

——《赤壁之战》 ④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

(《捕蛇者说》)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贾谊《过秦论》 2。

(《师说》。

(《游褒禅山记》) (三)结构助词,这种“之”多用于时间副词后面,作用为调节音节,不译.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

例。

二。

(《狼》) ②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可译为"得&quot。

——《游褒禅山记》 6;的": 均之二策:“圣人也,为天下也。

(《醉翁亭记》) 3、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①宋何罪之有?——《公输》 ②何陋之有。

如。

(《童趣》) ②以残年余力: 1、吾欲之南海,何如。

之 1。

(《小石潭记》) 4、闻水声,如鸣佩环、&quot,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

——《曹刿论战》 ③阿母得闻之,当“之”用在动词的后面。

——《师说》 ④菊之爱、“之”作助词用 “之”作助词的用法比较复杂一些。

(《陈涉世家》)③④⑤⑥ 可以看出,定语的标志.音节助词,无实义。

例。

——《爱莲说》 3、形容词)和补语之间。

如:①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在初中阶段出现的大致有以下三种,则安之,故时有物外之趣,定语后置的标志。

(《小石潭记》) 5、撤屏视之、“之”作动词用 请看下面的例子,代事理;它"(它们)、代事。

代人多是第三人称。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②郯子之徒,其贤不及孔子、“广陵”、“蜀州”,可译为“得”。

例。

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quot。

(《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助词,作兼语、鸟兽,往往有得;。

如: 古人之观于天地,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

——《鸿门宴》 ⑤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

——《狼》 ⑥既来之? ——《陋室铭》 ③句读之不知,能以足音辨人。

——《项脊轩志》 ③公将鼓之,故克之,当“之”后面的一个词是名词(如“趣”、“洲”、“狱”、“意”、“地”)或名词性短语(如“一毛”)时,目似瞑,其他两个“也”字,都作“之”字义。

文言文 之的用法 一、“之”作代词用 “之”作代词的用法在教材中有很多,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例4中虽没直接出现人名,但很明显是承前省略了陈涉,作它前面动词的宾语,如下列加点的“之”字: 1,曰: 若能以吴:“天下无马、名之者谁?山之僧智仙也: 1、“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一)可以代人、代物。

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叫嚣乎东西,作宾语,表近指;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译为“他”(他们)。

3、“之”起调节音节作用,心乐之。

——《孔雀东南飞》 ④项王则受璧,置之坐上,必以情。

(《口技》) 6、下视其辙!(《师说》) 悍吏之来吾乡,“之”的用法为代词。

——《孟子·粱惠王上》 ②久之,如例句中的“南海”,意暇甚、“垄上”;前面有人名或人称代词。

三,乃记之而去。

——《论语·季氏将伐颛臾》 2。

例:①凌万顷之茫然。

——《赤...

之的古文翻译有哪几种?

动词 到,往【现代汉语解释】 例:①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

——《史记·陈涉世家》 ②行不知所之。

——《庄子》 代词 1.第三人称代词,译为“他”(他们)、“它”(它们)。

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例:①人皆吊之。

——《塞翁失马》 ②彼竭我盈,故克之。

——《曹刿论战》 ③阿母得闻之,槌床便大怒。

——《孔雀东南飞》 ④项王则受璧,置之坐上。

——《鸿门宴》 ⑤以刀劈狼首,数刀毙之。

——《狼》 ⑥既来之,则安之。

——《论语·季氏将伐颛臾》 2.指示代词,这 例:①均之二策,宁许以负秦曲。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②郯子之徒,其贤不及孔子。

——《师说》 ③之二虫又何知?——《逍遥游》 3.活用为第一人称,我。

例:①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②君将哀而生之乎?——《捕蛇者说》 ③以是知公子恨之复返也。

——《史记·魏公子列传》 助词 1.结构助词,相当于“的”。

例:①近塞上之人,死者十九。

——《塞翁失马》 ②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

——《曹刿论战》 ③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

——《赤壁之战》 ④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

——贾谊《过秦论》 2.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

例:①宋何罪之有?——《公输》 ②何陋之有? ——《陋室铭》 ③句读之不知。

——《师说》 ④菊之爱。

——《爱莲说》 3.结构助词,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同【现代汉语解释】助词2。

例:①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隆中对》 ②无丝竹之乱耳。

——《陋室铭》 ③纵一苇之所如。

——《赤壁赋》 4.结构助词,定语后置的标志。

例:①凌万顷之茫然。

——《赤壁赋》 ②蚓无爪牙之利。

——《劝学》 5.结构助词,补语标志,可译为“得”。

例: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

——《游褒禅山记》 6.音节助词,无实义。

例:①填然鼓之。

——《孟子·粱惠王上》 ②久之,能以足音辨人。

——《项脊轩志》 ③公将鼓之。

——《曹刿论战》[3] 生僻含义 通“也”义 《墨子·大取》:“圣人也,为天下也。

”前句也字作“之”义。

《韩非子·解老》:“鬼祟也疾人之谓鬼伤人……”《贾子·大政》:“何君子之道衰,之数也。

”最后的也字作肯定语气助词,其他两个“也”字,都作“之”字义。

文言文 之的用法 初中语文教材文言文中,“之”比较多,用法也较复杂,有作代词用的,也有作助词、动词用的;区分起来也比较费劲。

若死记硬背,耗时多而效果不佳。

笔者在教学中摸索出一套有效的辨析“之”的用法的方法,与大家共享。

一、“之”作代词用 “之”作代词的用法在教材中有很多,如下列加点的“之”字: 1、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

”(《马说》) 2、名之者谁?山之僧智仙也。

(《醉翁亭记》) 3、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

(《小石潭记》) 4、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

(《小石潭记》) 5、撤屏视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

(《口技》) 6、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

(《曹刿论战》) 分析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动词的后面,“之”的用法为代词,作它前面动词的宾语。

二、“之”作动词用 请看下面的例子: 1、吾欲之南海,何如?(《劝学》) 2、送孟浩然之广陵(《送孟浩然之广陵》) 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4、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

(《陈涉世家》) 分析以上例子,我们知道“之”用作动词也是有规律可循的。

动词“之”的后面一般会跟一个地点名词,如例句中的“南海”、“广陵”、“蜀州”、“垄上”;前面有人名或人称代词,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例4中虽没直接出现人名,但很明显是承前省略了陈涉。

整个句子合起来应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三、“之”作助词用 “之”作助词的用法比较复杂一些,在初中阶段出现的大致有以下三种: 1、“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如:①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

(《童趣》) ②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③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关雎》) ④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

(《曹刿论战》) ⑤公输子之意不过欲杀臣。

(《公输》) ⑥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许寡人!(《唐雎不辱使命》) 由以上例子分析可知,当“之”后面的一个词是名词(如“趣”、“洲”、“狱”、“意”、“地”)或名词性短语(如“一毛”)时,“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2、“之”用于主谓之间,不译。

如:①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②徐公不若君之美也。

(《邹忌讽齐王纳谏》) ③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 ④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⑤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岳阳楼记》)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一个名词或代词(主语)和一个动词或形容词(谓语)之间时,“之”不译。

3、“之”起调节音节作用,不译。

这种用法,在初中阶段并不多见,如: ①久之,目似...

初中全部古文"之"的意思

一、之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

代人多是第三人称。

译为"他"(他们)、"它"(它们)。

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

(《师说》,代人,作宾语。

) 輮使之然也。

(《劝学》,代物,作兼语。

) 人非生而知之者。

(《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

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

如: 均之二策。

(《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

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

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

(《赤壁之战》)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二)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

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

如: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

(《游褒禅山记》) (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

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四)结构助词。

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

译时也可省去。

如: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

(《捕蛇者说》)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隆中对》) (五)音节助词。

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

如: 顷之,烟炎张天。

(《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

(《毛遂自荐》) 二、其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第三人称代词。

可代人、代事物,有在名词之前,作领属性定语,可译为"他的","它的"(包括复数)。

例如: 臣从其计,大王亦幸赦臣。

(《廉颇蔺相如列传》) (二)第三人称代词。

一般代人,用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整个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主语或宾语修饰语)应译为"他""它"不能加"的"。

如: 秦王恐其破壁。

(《廉颇蔺相如列传》"其破壁"作宾语。

) 其闻道也固先乎吾。

(《师说》"其闻道"作主语。

) 此皆言其可目者也。

(《芙蕖》"其可目"作宾语。

) (三)活用为第一人称。

可用作定语或小主语,视句意译为"我的"或"我(自己)"。

如: 今肃迎操,操当以肃还付乡党,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

(《赤壁之战》) 而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

(《游褒禅山记》) (四)指示代词,表远指。

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

如: 则或咎其欲出者。

(《游褒禅山记》) 今操得荆州,奄有其地。

(《赤壁之战》) (五)指示代词,表示"其中的",后面多为数词。

如: 于乱石间择其一二扣之。

(《石钟山记》) 2.用作副词。

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测度、反诘、婉商、期望等语气,常和放在句末的语气助词配合,视情况可译为"大概""难道""还是""可要"等,或省去。

例如: 其皆出于此乎?(《师说》表测度。

) 其孰能讥之乎?(《游褒禅山记》表反诘。

) 汝其勿悲!(《与妻书》表婉商。

) 尔其无忘乃父之志!(《伶官传序》表期望。

) 3.用作连词。

作连词用时,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设,可译为"如果";或表选择,可译为"还是"。

例如: 其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他人之故哉?(《送东阳马生序》表假设。

) 三、而 1.用作连词。

可连接词、短语和分句,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并列关系。

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

如:蟹六跪而二螯。

(《劝学》) (二)表示递进关系。

可译为"并且"或"而且"。

如: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

(《劝学》) (三)表示承接关系。

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

如:余方心动欲还,而大声发于水上。

(《石钟山记》) (四)表示转折关系。

可译为"但是""却"。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

(《劝学》) (五)表示假设关系。

可译为"如果""假如"。

如: 诸君而有意,瞻予马首可也。

(《冯婉贞》) (六)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

可不译。

如: 吾尝终日而思矣……(《劝学》) 吾恂恂而起。

(《捕蛇者说》) 2.用作代词。

只用作第二人称,一般作定语,译为"你的";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

例如: 而翁长铨,迁我京职,则汝朝夕侍母。

(《记王忠肃公翱事》) 3.复音虚词"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

例如: 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

(《口技》)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

(《师说》) 四、则 1.用作连词,可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承接关系。

一般用来连接两个分句或紧缩复句中的前后两层意思,表示两件事情在时间上、事理上的紧密联系。

可译为"就""便",或译为"原来是""已经是"。

例如: 项王曰:"壮士!赐之卮酒。

"则与斗卮酒。

(《鸿门宴》) 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

(《劝学》) 徐而察之,则山下皆石穴罅。

(《石钟山记》) 子灿寐...

带"之"字的文言文

在古汉语中“之”字用法颇为复杂,“之”字在古汉语里可作实词,也可作虚词,不同的语境里“之”有不同的用法。

作实词的“之”有两种情况:一作代词;二作动词。

“之”字作动词,意为“到……去”、“往”、“到”、“至”。

如:“之死矢靡它。

”(《诗经•风•柏舟》)--到死发誓没有他心。

“项伯及夜驰之沛公军”(《鸿门宴》)--项伯于是连夜奔跑到沛公的军营里。

“庄辛去之赵”,是说庄辛离开楚国到赵国去。

“之”作动词在古汉语中不很多,因而常借做代词。

“之”做代词时,一般用作宾语,代人、事、处所,所代的对象大多出现在上下文中。

做代词“之”又分指示代词和人称代词。

“之”作人称代词,可译作“他们”、“她们”、“它们”,作宾语。

如:“君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鸿门宴》);“放之山下,虎见之”(《黔之驴》);“邻人京城氏之孀妻有遗男,始龀,跳往助之”(《列子•汤问》);“子晰,上大夫;女,嬖大夫,而弗下之,不尊贵也”(《左传•昭公元年》);“此尧舜非弗欲也,不可得,故举兵绳之”(《孙膑兵法•见威王》)。

从上面所举例中发现,“之”作人称代词时所代的人称在上下文中不一定有具体交代。

这要根据语言环境进行判断。

“之”作指示代词,译为“此”、“这”、“那里”、“这样”、“这个”等,此时,“之”可作定语,也可作宾语。

如:“故为之说”(《捕蛇者说》);“之二蠢又何知”(《庄子•逍遥游》);“曰:否,以粟易之”(《孟子.许行》);“不学自知,不问自晓,古今行事,未之有也”(《论衡•实知》);“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老子•十三章》);“之主者,守至约而详,事至佚而功”(《荀子•王霸》);“异哉,之歌者非常入也”(《吕氏春秋•举难》)。

从上面例中看出,“之”作指示代词时,多用在名词前。

w 由上看出,“之”作人称代词时,一般在动词之后。

第二,作为人称代词的“之”要根据上下文仔细体会、灵活翻译,如“人非生而知之者”的“之”,其上下文都找不到先行词,它是泛指“知”的对象,即知识、道理等,可略而不译,也可根据上下文之意译为“知识或道理”。

第三,“之”活用为第一人称要译为“我”,如“幸来告语之”(《西门豹治邺》);“君将衰而生之乎”(《捕蛇者说》)等。

“之”作为虚词有四种用法:助词、连词、介词、语气词。

1.助词“之”的用法有五种情形:①用在修饰语和被修饰语之间,使二者组成偏正短语,表示前后两项的各种关系,可据情况灵活译出。

如“人之患在好为人师”(《孟子•离娄上》),句中的“之”用在修饰语和被修饰语之间,表领属关系,译为“的”。

②用在动词和他的宾语之间,起着把宾语提前的作用,以达到强调的目的,可不译出。

如“女罪之不恤,而又何清焉?”(《左传•昭公二年》)。

③用在表示时间的副词后面,表示时间的持续等状态。

如:“顷之,烟炎张天,人马烧溺死者甚众”(《资治通鉴•汉纪,献帝建安中三年》),可译为“不一会儿”。

④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如“不知东方之既白”(《东坡全集•赤壁赋》),可不译出。

⑤用在副词后面,谓语或主语结构的前面,表示语气的加强和语调的延长。

如“迩之事父,远之事君”(《论语•阳货》)。

2.“之”作连词,它不像“且、以、而、则”等连接谓语性词组或句子,构成联合关系,而是连接定语和中心语,组成偏正结构,表示领属性或修饰的关系,在意义上相当于现代汉语助词“的”。

①连接定语和中心语。

如“今陛下能得项籍之头乎?”(《史记留侯世家》),连接名词定语“项籍”和名词中心语“头”。

②连接主语和谓语,使主语结构转变为定中关系的名词性短语。

不过,这种结构形成必须在句中充当主语、宾语、判断句谓语和表示时间的状语等情况。

如“大哉,尧之为君!”(《孟子•滕文公上》),“尧之为君”本为主谓结构,中间插入连词“之”,使它转为定中结构,作形容词“大”的主语,这是个主谓倒置的句子,③用在主语和谓语中间起连接作用,但不宜认为使主谓结构转变为名词性的成分,因为它没有在句中担任主语、宾语等成分,而是作为一个分句用在加一个分句的前面,同它构成复句关系。

如“父母之爱子,则为之深远”(《战国策•赵策四》),“之”字可不译出。

3.“之”作介词时,译作“于”,“对于”等。

这种情况下,“之“可用为状语或状语结构,不过少见。

如“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礼记•大学》),作状语,可译为“人对于他所亲爱的就认识不清”。

4.“之”作语气词,常用在句末,多见于韵文中,表示一种咏叹的语气,同时还有凑足音节的作用。

例如“神之听之,式谷以女”(《左传•小雅•小明》),“之”在这里语气词。

当然,“之”在古汉语中作语气词不多见。

综上所述,“之”在文言文中可归为中性词,既在实词中充当成分,作“代词”与“动词”,又在虚词中担任角色,作“连词”、“语气语”、“助词”、“介词”,因而,“之”归为中性词为好。

文言文中的“之”是什么意思?

之zhī①到……去。

《为学》:“吾欲之南海。

”②指示代词,相当于“这个”、“这”、“这种”等。

《廉颇蔺相如列传》:“均之二策,宁许以负秦曲。

”③第三人称代词,相当于“他”、“它”、“它们”、“他们”等。

《论积贮疏》:“生之有时而用之无度。

”《郑伯克段于鄢》:“爱共叔段,欲立之。

”④指代说话者本人或听话者的对方。

《捕蛇者说》:“君将哀而生之乎?”⑤第二人称代词,相当于“你”、“您”。

《汉书·蒯通传》:“窃闵公之将死,故吊之。

”⑥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表示修饰、领属的关系,相当于“的”。

《邵公谏厉王弭谤》:“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⑦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一般不必译出。

《师说》:“师道之不传也久矣。

”⑧定语后置的标志。

《劝学》:“蚓无爪牙之利。

”⑨补语的标志。

用在中心词(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作“得”。

《捕蛇者说》:“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

”⑩用宾语前置的标志。

《师说》:“句读之不知。

”⑾用在表示时间的副词后,补足音节,没有实义。

《赤壁之战》:“顷之,烟炎张天。

”⑿用在“前”、“后”、“内”、“外”等词语和它们的修饰语之间,表示对方位、时间、范围等的限制。

《教战守策》:“数十年之后,甲兵顿弊。

古文中 之有几个意思

人之立志:虚词,无意义 在古汉语中“之”字用法颇为复杂,“之”字在古汉语里可作实词,也可作虚词,不同的语境里“之”有不同的用法。

作实词的“之”有两种情况:一作代词;二作动词。

“之”字作动词,意为“到……去”、“往”、“到”、“至”。

如:“之死矢靡它。

”(《诗经•风•柏舟》)——到死发誓没有他心。

“项伯及夜驰之沛公军”(《鸿门宴》)——项伯于是连夜奔跑到沛公的军营里。

“庄辛去之赵”,是说庄辛离开楚国到赵国去。

“之”作动词在古汉语中不很多,因而常借做代词。

“之”做代词时,一般用作宾语,代人、事、处所,所代的对象大多出现在上下文中。

做代词“之”又分指示代词和人称代词。

“之”作人称代词,可译作“他们”、“她们”、“它们”,作宾语。

如:“君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鸿门宴》);“放之山下,虎见之”(《黔之驴》);“邻人京城氏之孀妻有遗男,始龀,跳往助之”(《列子•汤问》);“子晰,上大夫;女,嬖大夫,而弗下之,不尊贵也”(《左传•昭公元年》);“此尧舜非弗欲也,不可得,故举兵绳之”(《孙膑兵法•见威王》)。

从上面所举例中发现,“之”作人称代词时所代的人称在上下文中不一定有具体交代。

这要根据语言环境进行判断。

“之”作指示代词,译为“此”、“这”、“那里”、“这样”、“这个”等,此时,“之”可作定语,也可作宾语。

如:“故为之说”(《捕蛇者说》);“之二蠢又何知”(《庄子•逍遥游》);“曰:否,以粟易之”(《孟子.许行》);“不学自知,不问自晓,古今行事,未之有也”(《论衡•实知》);“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老子•十三章》);“之主者,守至约而详,事至佚而功”(《荀子•王霸》);“异哉,之歌者非常入也”(《吕氏春秋•举难》)。

从上面例中看出,“之”作指示代词时,多用在名词前。

w 由上看出,“之”作人称代词时,一般在动词之后。

第二,作为人称代词的“之”要根据上下文仔细体会、灵活翻译,如“人非生而知之者”的“之”,其上下文都找不到先行词,它是泛指“知”的对象,即知识、道理等,可略而不译,也可根据上下文之意译为“知识或道理”。

第三,“之”活用为第一人称要译为“我”,如“幸来告语之”(《西门豹治邺》);“君将衰而生之乎”(《捕蛇者说》)等。

“之”作为虚词有四种用法:助词、连词、介词、语气词。

1.助词“之”的用法有五种情形:①用在修饰语和被修饰语之间,使二者组成偏正短语,表示前后两项的各种关系,可据情况灵活译出。

如“人之患在好为人师”(《孟子•离娄上》),句中的“之”用在修饰语和被修饰语之间,表领属关系,译为“的”。

②用在动词和他的宾语之间,起着把宾语提前的作用,以达到强调的目的,可不译叮发耻菏侪孤抽酞处喀出。

如“女罪之不恤,而又何清焉?”(《左传•昭公二年》)。

③用在表示时间的副词后面,表示时间的持续等状态。

如:“顷之,烟炎张天,人马烧溺死者甚众”(《资治通鉴•汉纪,献帝建安中三年》),可译为“不一会儿”。

④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如“不知东方之既白”(《东坡全集•赤壁赋》),可不译出。

⑤用在副词后面,谓语或主语结构的前面,表示语气的加强和语调的延长。

如“迩之事父,远之事君”(《论语•阳货》)。

2.“之”作连词,它不像“且、以、而、则”等连接谓语性词组或句子,构成联合关系,而是连接定语和中心语,组成偏正结构,表示领属性或修饰的关系,在意义上相当于现代汉语助词“的”。

①连接定语和中心语。

如“今陛下能得项籍之头乎?”(《史记留侯世家》),连接名词定语“项籍”和名词中心语“头”。

②连接主语和谓语,使主语结构转变为定中关系的名词性短语。

不过,这种结构形成必须在句中充当主语、宾语、判断句谓语和表示时间的状语等情况。

如“大哉,尧之为君!”(《孟子•滕文公上》),“尧之为君”本为主谓结构,中间插入连词“之”,使它转为定中结构,作形容词“大”的主语,这是个主谓倒置的句子,③用在主语和谓语中间起连接作用,但不宜认为使主谓结构转变为名词性的成分,因为它没有在句中担任主语、宾语等成分,而是作为一个分句用在加一个分句的前面,同它构成复句关系。

如“父母之爱子,则为之深远”(《战国策•赵策四》),“之”字可不译出。

3.“之”作介词时,译作“于”,“对于”等。

这种情况下,“之“可用为状语或状语结构,不过少见。

如“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礼记•大学》),作状语,可译为“人对于他所亲爱的就认识不清”。

4.“之”作语气词,常用在句末,多见于韵文中,表示一种咏叹的语气,同时还有凑足音节的作用。

例如“神之听之,式谷以女”(《左传•小雅•小明》),“之”在这里语气词。

当然,“之”在古汉语中作语气词不多见。

综上所述,“之”在文言文中可归为中性词,既在实词中充当成分,作“代词”与“动词”,又在虚词中担任角色,作“连词”、“语气语”、“助词”、“介词”,因而,“之”归为中性词...

古文中“之”的所有解释

《说文解字》:“之,出也。

象草过彻,枝茎渐益大,有所之也,一者地也。

”段《注》:“引申之义为往,《释诂》曰:‘之往是也。

’按:之有训为‘此’者。

”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

代人多是第三人称。

译为“他”(他们)、“它”(它们)。

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例: ①人皆吊之。

(之:他,指上文善术者) ②以刀劈狼首,数刀毙之。

(之:它,指狼。

) ③ 然之。

(之:它,指上文李 的话。

) ④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

(本义项指后一个“之”:她,指燕后。

) ⑤彼竭我盈,故克之。

(之:他们,指齐军。

) ⑥我见相如,必辱之。

(之:他,指相如。

) ⑦以杜君言泛讯之。

(之:他们,旨狱中囚犯。

) ⑧阿母得闻之,槌床便大怒。

(之:它,指上文府吏的话。

) ⑨遽扑之,入石穴中。

(之:它,指蟋蟀。

) ⑩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

(本义项指后一个“之”它指兵器。

) ▆⑵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

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例: ①近塞之人,死者十九。

(《塞翁失马》) ②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

(《曹刿论战》) ③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

④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

(《过秦论》) ⑤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

(《赤壁之战》) ⑤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 ⑥云之崔嵬。

⑦人又谁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 ▆⑶作动词:往,到......去。

例: ①吾欲之南海,何如?(《为学一首示子侄》) ②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

(本义项指前一个“之”。

) ③诸将请所之。

④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

(本义项指前一个“之”?) (《陈涉世家》) ⑤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

⑥于是弃其家走之关中。

⑦有牵牛而过堂下者。

王见之,曰:“牛何之?”(本义项指后一个之“之”。

) ▆⑷这,此。

例: ①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本义项指后一个“之”。

) ②其上以构脂、腊和氏灰之类昌之。

(本义项指前一个之。

) ③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

(《桃花源记》) ④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

(《公输》) ⑤均之二策,宁许以负秦曲。

⑥郯子之徒,其贤不及孔子。

⑦于是六国之士,有宁越、徐尚、苏秦、杜赫之为之谋。

(本义项指中间一个。

) (《过秦论》) ▆⑸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

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例: ①何陋之有? (《陋室铭》) ②宋何罪之有? (《公输》) ③句读之不知。

(《师说》) ④何功之有哉? ⑤诗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

”——夫子之谓也。

(本义项指后一个之。

) ▆⑹我。

例: ①君将哀而生之乎? ②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 ③以是知公子恨之复返也。

④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亲数存之。

⑤今单车来代之,何如哉? ⑥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

(之以为戮:以之为戮。

之:指我们。

) (7)音节助词。

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 顷之,烟炎张天。

(《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

(《毛遂自荐》) 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

(本义项指后一个之。

) ▆⑻结构助词。

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

译时也可省去。

同时可说成取独,如: ①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②乐郊乐郊,谁之永号! ③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 (《师说》)(本义项指前一个“之”) ④无丝竹之乱耳(《陋室铭》) ▆(9)向。

例: 然后驱而之善。

▆(10)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

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

如: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

(《游褒禅山记》) 通“也”义 《墨子·大取》:“圣人也,为天下也。

”前句也字作“之”义。

《韩非子·解老》:“鬼祟也疾人之谓鬼伤人……”《贾子·大政》:“何君子之道衰,之数也。

”最后的也字作肯定语气助词,其他两个“也”字,都作“之”字义。

在文言文中"之"的所有意思```

一、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1、可以代人、代物、代事。

代人多是第三人称。

译为“他”(他们)、“它”(它们)。

2、活用为第一人称 。

如君将哀而生之乎? 《捕蛇者说》 3、指示代词,表近指。

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

如: 郯子之徒,其贤不及孔子《师说》 二、用作助词: 1、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

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

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

《赤壁之战》 2、宾语前置的标志,不译。

如: 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

《师说》 3、定语后置的标志,不译。

如: 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劝学》 4、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

译时也可省去。

如: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隆中对》 5、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

如: 顷之,烟炎张天。

《赤壁之战》 三、 动词,译为“到、往”, 如:吾欲之南海,何如?《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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