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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来听EASON的演唱会]她来听我的演唱会

发布时间:2019-07-16 04:08:51 影响了:

  蓝朵朵推荐:一个人爱你,会奋不顾身,不计后果,就算没有在一起,也一辈子不相忘。  一个人不爱你,你怎么为他奔走操劳,为他赴汤蹈火,甚至生命都可以献给他。他对你的感觉,也依然差那么一点点。
  这个世界上,真正的爱情与理智从来都不同在。
  但是时间一长,被爱的那个,可能也难分清楚自己到底是爱还是不爱,因为不管多久,却总是不想忘,也忘不掉。
  同样是被牵绊一生。
  像我在往日还未抽烟,不知你怎么变迁。
  2012年5月,陈奕迅W城开唱。我一个人去听了他的演唱会,当全场大合唱《十年》的时候,我没有哭。
  散场之后,我跟着人群往外走,点了一根烟,恍惚间,还以为回到了高三的那个春天。眼泪才汹涌而出。
  时间一晃就过了八年,我给自己的期限还有两年,好友琳达曾说过,我不相信用十年时间忘不掉一个人。
  我也不相信。
  只是,我还是不甘心地想知道,慕德君,十年之后,你是否还会记起我?
  【一】别人说好,她就觉得好
  成都的春天晚上多雨,我和琳达逃掉了晚自习去看陈奕迅的演唱会,那是2004年,陈奕迅还没有发胖,街头巷尾都在放那首《十年》,就连我们学校食堂的张师傅都会在打饭的时候哼唱几句。
  我却不喜欢那首歌,觉得太俗气了。
  所以在演唱会快结束所有观众大合唱这首歌的时候,我拉着琳达就往出口走。背后是巨大的人声,琳达还在跟着唱,我冲她吼:“快走吧,等会没有车回学校了!”她张着嘴巴说了什么我也没听清。
  等我们到了公交车站才悲剧地发现最后一班公交车早在半小时前就收班了,因为学校在城南,打车太贵,我们只能等等看有没有人拼车。
  十分钟后,人潮从体育场涌出来,我们异口同声地说了句:“完了!”
  的确是完了,现在是连打车都打不到了。
  等了差不多半小时,人也逐渐散去,剩下来的要么是在等朋友来接,要么就跟我们不同一个方向。而这个时候,天空开始飘起了雨点。在我们几乎绝望的时候,有辆出租车停在了我们面前,副驾的车窗摇了下来,一个男声问我们:“是不是到XX中学?”
  琳达比我反应快,赶紧应声:“对呢,你也到那边?”
  “嗯,上车吧。”
  然后我跟琳达上了车,出租车司机是个很健谈的大叔,一直在问我们演唱会好不好看。倒是坐在副驾的那个人一直没说话。出租车在深夜开得很快,琳达在翻看相机里拍的照片,我没事可做,只好偏着头看外面一闪而过的光景。
  快到学校的时候,那个人忽然转过头来,问道:“你们是高中生?”
  “是呢,逃课出来的。”琳达头也不抬地回道。
  “那晚上回得去吗?”他又问。
  “应该可以吧。”说完,她又补充了句,“回不去就去网吧咯。”
  过了一会儿,他递了一张字条过来:“这是我QQ号。”他好像知道我们不会拒绝,所以也没有多说什么。
  琳达接过了那张纸,放进了包里。我们在学校前面的一个十字路口被放下来,他没有要我们凑车费,只是叮嘱我们赶紧回去。
  那一晚,不知道是不是宿管阿姨不在,还是睡得太死,总之我们敲了半天门也没有人应,于是两个人又灰溜溜地翻墙出了学校,到旁边的网吧上网。
  琳达还沉浸在刚刚演唱会的激动中,把她不会的歌全都搜来听了个遍,她就是那种人,别人说好,她就觉得好。
  我不太喜欢上网,QQ好友栏里也没几个朋友,百无聊赖之余,我突然问琳达:“你把他的QQ号给我吧,好无聊。”
  琳达掏出字条递给我,上面是一串数字,我加了他,但他似乎没在线。最后,我是在港片中的枪声中睡过去的。
  【二】那是我这十七年来最没用的一次
  慕德君通过我QQ验证已经是一周后了,那个时候我们在上计算机课,突然弹出了消息,我也没有想到是他。
  他发了一条消息过来:“是那天看陈奕迅演唱会的粉丝?”
  我们随便地聊了几句,他告诉我他叫慕德君,二十五岁,上海人,在成都开了一家店。很巧的是,他的店竟然在我们学校不远的一条街上。
  于是有天傍晚,我和琳达一起去他的店。是一家格子铺,不过那时候还不流行这么叫,简单来说就是家杂货铺,贩卖一切女孩子会喜欢的小玩意。
  琳达显然一见倾心,在那些小玩意之间流连忘返,我向来不太喜欢这些,所以站在门口和慕德君聊了起来。
  “自己开的?真有钱。”我笑着说。
  “呵呵,所有积蓄都投资进去了。”他掏出一根烟,点上。
  我看着他点烟的样子,眯着眼睛,手指很长,我觉得适合弹钢琴,或者摆弄那些瓷器。他吐了一口烟,说:“你们什么时候毕业?”
  “今年夏天。”
  “想考什么学校?北京,上海,或者厦门?”
  “也许就留在成都。”我淡淡地说。
  “成都挺不错的,我喜欢这里。”
  我们的交谈中止在这里,因为琳达不知道怎么弄碎了里面一件雕塑品,只听一声尖叫,然后慕德君就进店里了。
  琳达像个犯了滔天大罪的罪人,一直在说对不起。她的脸红了,眼睛里都快掉出眼泪了。
  慕德君一边清扫着地上的碎片,一边说着没事。
  慕德君当然没有让琳达埋单,甚至还半开玩笑地说:“要是觉得不好,有空的时候可以来帮我看店,当然会开薪酬的啦。”他说话的时候半低着头,我也看不出他是不是认真的。
  不过,琳达倒是回答得很爽快:“行啊,反正我也时间多。”
  “不是要高考了吗?”他问。
  “我成绩本来就不好啊,没指望考个什么好大学。呵呵。”琳达笑着说。
  就这样,琳达开始在下午放学之后来帮慕德君看店,我自然没有那么潇洒,除非是自己很讨厌的化学或者无理晚自习,才会跟着琳达一起去。
  慕德君喜欢一切粤语歌,也是在他的店里,我开始真正听粤语歌,以前只是觉得好玩,从未真正领会过那些歌词的意义。
  琳达也总是说:“德君哥,你的发音好标准哦!”
  慕德君就在一旁笑:“好歹我也听了快十年啊,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啊,你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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