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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管理规定201409】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7-30 09:26:47 影响了:

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本工程竣工档案的管理工作,使竣工资料完整、系统、准确、真实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以确保本工程竣工资料符合国家有关管理标准。 2 依据

本规定编制的主要依据性文件

1) 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92)8号文《建设项目(工程) 档案验收办法》; 2) 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88)4号文《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3) 国标GB/T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4) 国家档案局《基本建设项目(工程) 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规范》; 5) 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6) 丰汇集团档案中心发文《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3 职责

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催交、归档、整理,并负责向集团公司档案中心、地方城建档案馆和物业公司移交。 4 程序 4.1 原则

4.1.1总承包单位应编制五套工程竣工档案,一套经建设单位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两套移交建设单位存档,总承包单位自留一套,监理单位留存一套。

4.1.2各分包单位首先应对要移交总承包单位的竣工资料进行自检,总承包单位要及时收集分包单位的竣工资料,检查合格后,总承包单位在工程竣工后7天内将竣工资料提交施工监理审查。监理审查合格后,总承包单位将工程竣工档案汇总、装订后报送当地质量监督站办理竣工报验。待竣工验收工作完成后,工程管理部负责将质监站返还的资料报送当地城建档案馆,并办理入馆备案。

4.1.3 需要移交集团公司档案中心的资料由各部门根据附表1的内容,整理齐全后汇总到工程管理部,由工程管理部统一移交。

4.1.4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完成3个月之内,工程管理部负责向集团公司档案中心移交一套符合入档管理要求的竣工档案。

4.1.5工程移交物业公司3个月之内,根据物业承接要求,工程管理部向物业公司移交一套竣工档案。

5 竣工资料的范围、内容及责任单位

5.1报送当地城建档案馆的竣工资料由总承包单位按照DBJ14-023-2004《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移交清单的内容和顺序,整理、组卷、装订。

5.2移交集团公司档案中心的竣工档案,按照附件1的要求。 6 竣工资料的书写标准及要求

6.1 归档的工程文件原则上应为原件,不得有涂改。 6.2 原件与复印件的掌握

6.2.1凡供货单位和试验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报告、证明材料等须取得打印原件或合格书写材料,不得使用复印件和不合格书写材料(如红笔、圆珠笔、铅笔、纯兰墨水笔、复写等)。如无法取得原件,需由供货单位或使用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质量检验章;如原件为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则由使用单位加盖原件出处章,签字并注明原件所在案卷。

6.2.2验评表、检验报告、签证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必须有各代表方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须加盖单位公章)。

6.2.3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材料半成品试验单、工程设计变更证件(含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材料代用单等)等表式和数据均应用合格的书写材料书写或激光打印形成原件,复印件无效,签名必须签全名,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代替签名。

6.2.4由业主或监理单位签发或反馈的工程联系单、传真、会议纪要、设计变更单等如为复印件,须证实原件所在后,加盖原件出处章,注明原件出处。 6.2.5热敏纸传真件不得作为原件归档,应由接收部门复印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同时热敏原件附后可作为原件。

6.3 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施工技术记录、质量评定表必须采用国家质量监督规定的表式或采用电子表式,但编号要统一;其它如工程签证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等也须使用本规定规定的统一表式,表格的白边上下左

右分别为20、20、25、15mm 。竣工资料的用表和填写,正文部分均应用计算机打印,不可使用复印件。表格中的空白栏用“/”或“本栏空白”、“以下空白”表示。无内容的部分,须在该部分封面上注明“此项无内容”,并注明责任人。

6.4 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6.5 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签名必须亲笔签全名并带日期,不能用盖章或打印代替。

6.6 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6.7 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6.8 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1 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2 竣工图章示例如下(图4.2.8):

图4.2.8 竣工图章示例

3 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 ×80mm.

4 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6.9 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峻工图。

6.10 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 ×210mm ),图标栏露在外面。

6.11 根据各项手续报批要求,按次形成完整的报批文件,存于文件中心(可存复印件,图纸等不能存放的要在本次报批文件目录中注明);报批报建手

续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存放于综合部,综合部做好登记、保管。 7 竣工档案的装订

7.1 资料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资料应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竣工资料进行三点一线纵向进行装钉(找到中心线,以中心向两边延伸80公分,以左边为侧,留出12公分)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

7.2 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附表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注:“√”表示应向档案室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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