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思想汇报 > 【走向法治的法制】 法制
 

【走向法治的法制】 法制

发布时间:2019-07-31 09:48:26 影响了:

走向法治的法制

【摘要】法治与法制这两个词音相似而意不同,法治和法制在现代社会并不是对立的两种社会运作方式,二者具有区别基础上的统一性和整合性。法制是法治的前提,法治是法制的体现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关键词】法治;法制;民主;社会运行

一、法制与法治的辨析

“法制”一词,首见于《礼记月令》一文:“是月也,命有司,修法制,缮囹圄,具桎梏,禁止奸,惧罪邪。”①文中所描述的法制,强调法律制度的形式意义,指的是国法、法律或典章制度,换句话说,国家创造出来的任何法律制度,即使是“恶法”也属法制,只要制定出来就必须得到遵守。在非民主制社会,法制不过是“人治”的外衣,这种“人治”之下的法制与近现代以民主制度为基础的法制有着根本的区别。近现代社会所呼吁所强调的“民主法制”,它强调的不仅是公民个人和社会团体都要遵守法律,并且国家机关也要遵守法律。近现代法制是指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运用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它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的程序和过程。

“法治”一词则属于“舶来品”,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最早论述法治问题,其著作《政治学》一书中指出:“法治应当包含两层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的良好的法律。”②当代法学界中仍然存在对法治内涵的争论。通过中外学者观点的对比概括,法治应包含两个部分,即形式意义和实质意义的统一。形式意义的法治,侧重的是“有法可依”、“以法治国”的法律运行方式及机制;实质意义上的法治,强调的是“制约公权力”、“保障私权利”的价值理念、原则。形式意义的法治与实质意义的法治相辅相成、互为体现,实质意义的“法治”须通过法律的形式化制度和运行机制予以实现,形式意义的法治则必须体现法治的价值理念及取向。

法制与法治有着明显的区别:第一,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属于制度的范畴,强调法作为制度化构成物所形成的统一体,而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的,强调法作为社会控制工具在治国方式中的地位和功能,同时也是对法制的完善和改造;第二,法制的产生和发展与国家直接相联系,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而法治则是民主制的产物,只有在民主制国家才存在。第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各项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但其并不必然蕴含严格依法办事的内容,有时也会充当专制、特权的工具,而法治总是与专制、特权相对立,要求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措施中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即使是当权者也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法制和法治内涵虽不同,但绝不能将两者割裂开来。无论是在怎样的国家和社会制度下,法制都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而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③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与法治

猜你想看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8 - 2022 版权所有 职场范文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沪ICP备180097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