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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之前“敬老”文化的发展及其法制化进程 唐代时期的文化发展特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4-03 05:44:40 影响了:

  摘要:尊老敬老、礼遇高年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这一文化的形成有其深刻的思想渊源与历史背景。自农耕社会时起,华夏先民便树立了对长者生产、生活经验的崇拜;先秦时期,这种传统经过各学派的论述得到系统的总结;两汉时期,厚待长者的礼仪开始进入国家典章;至魏晋南北朝以后,敬老文化的发展逐渐正规化、制度化。经过数百年以儒家文化为大背景的法律演进历程,到隋唐时期敬老文化已上升成为整个帝国重要的法律制度。
  关键词:唐代;敬老文化;法制化
  中图分类号:G12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12)08-0157-04
  一、三代时期“敬老”理念的雏形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千百年来世代相传。众所周知,华夏民族的祖先是起源于黄河流域的农耕部落,部落以血亲为纽带形成最初的社会组织形式。在氏族内部,不同年龄辈分的成员的地位与职能是有着严格的划分的。从母系氏族社会时起,部落里的长者就以其丰富的生活经验和熟练的渔猎技术为部落的成员提供指引与帮助,因此他们获得了较高的威望和地位,受到其他成员的重视与尊敬,尊重长者的观念逐步形成。传说中伏羲演八卦,神农尝百草,黄帝战蚩尤,夏禹伐共工……这些上古记忆中的首领都是智慧和经验的化身,他们率领着我们华夏民族的先民们农牧耕收、渔猎蚕桑、开疆拓土、筑建家园。从黄河中下游零散的弱小部落到黄帝领导下的部落联合,再到周武王的一统中原、封土建邦,中华民族日益成长、不断壮大。而在这个过程中,尊年尚齿、崇祖敬老的风尚也一脉相承世代相沿。因为老者象征着经验与智慧,代表了传统与权威,相信他们才能获得生活的幸福,才能实现部族的进步。
  自三代时期始,便有了许多关于尊奉高年、孝敬老者的记载。“昔者,有虞氏贵德而尚齿,夏后氏贵爵而尚齿,殷人贵富而尚齿,周人贵亲而尚齿。虞、夏、殷、周,天下之盛王,未有遗年者。年之贵乎天下,久矣,次乎事亲也。”“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周人养国老于东胶,养庶老于虞庠,虞庠在国之西郊。”可见,作为敬老尊老的传统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得到了人们的认同。虽然虞、夏、商、周敬老之初衷各有其异,对待国老与庶老的方式也不尽相同,但是三代以来统治者对老者的尊奉,国家对敬养老人的重视可见一斑。这体现了我们华夏民族自古以来的敬老风尚和尚祖遗风。
  从上文的记述看自虞、夏到商、周,“尊年尚齿”传统世代沿袭而且逐渐发展完善。至周武王建国后。平定了四方的叛乱,重新分封了诸侯,政治格局焕然一新,社会秩序井然有序。可以说是宇内初定,政治清明,物阜民丰,四海承平。由于社会、政治环境的安然有序,国家在敬老尊老制度上的建设也大有进展,取得不少成绩。《礼记·王制》篇说:“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燕礼”、“飨礼”、“食礼”是前三代不同的饮宴方式,安排长幼按不同的次序落座饮食,以其规格之异明其长幼之序。周代则兼取前三朝之经验,充分继承又有所发展。比如“乡饮酒”礼,就是周代特有的一种饮宴聚会方式,意在以此表达对老者的尊敬与礼遇。“乡饮酒”的参与者以老者为主,席问要演奏《诗经》中的许多篇章,如《鹿鸣》、《南陔》、《葛覃》、《关雎》、《卷耳》。在笙瑟歌咏的欢愉气氛中,使人们感受到礼乐的教化,以此明君臣之忠信、父子之慈孝。《礼记》有云:“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听政役,所以明尊长也;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养老也。”上文说明了乡饮酒的礼节形式,并且道出了乡饮酒的目的。于觥筹换盏的礼数差异中别尊卑长幼之序。以吹弹吟咏的先贤圣人之乐熏陶人们尚祖尊老的思想情感。乡饮酒礼所提倡的正是对老者的尊崇与敬仰。
  除此之外,周代还有很多关于尊老敬老的记载。“设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周)天子亲临辟雝,袒割尊事j老,兄事五更。”“天子巡守,诸侯待于境,天子先见年百者。八十九十者东行,西行者弗敢过;西行东行者弗敢过。欲言政者君就之可也。”三老五更之类的老者,德高望重,资历深厚,学识渊博,天子礼遇其深厚,一则咨其以政事以匡正社稷,二则表率于天下扬敬老之风尚。周代的赋税征收制度中亦考虑到了老年人的特殊情况:“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其舍者,国中贵者、贤者、能者、服公事者、老者、疾者、皆舍,以岁时入其书。”而对于老年人犯罪的处罚问题,彼时亦有规定,西周时期有“三赦”之法:“一曰幼弱,再曰老耄,三曰蠢愚。”此三者虽犯罪亦得赦免。《礼记》云:“悼与耄,虽有死罪不加刑焉。”这表明西周时期八十岁以上的老人即便犯死罪也不可执行。战国时李悝的《法经》中对老年罪犯做出了减轻刑罚的规定:“罪人年十五以下,罪高三减,罪卑一减。年六十以上,小罪情减,大罪理减。”
  另外,散见于各种史料典籍中的,关于敬老侍亲的故事更是不胜枚举,比如“郑庄公黄泉见母”、“灵辄为母遗食”等等。总之,三代时期是我们华夏民族文明的萌芽时期,敬老尊老的传统亦在此时初成,此时期的许多做法尚体现出原始的质朴与粗陋,而它们却为后世尊老风尚的发展提供了范例,打下了基础,这是我们尊老尚贤文化的最初源头。
  二、先秦儒家对“敬老”理论的总结
  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古代思想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一个阶段,中华文明的思想渊源和精神品格很大一部分就是在那个时候奠定的。东周末期那场激荡华夏的思想变革和学派争鸣,为中华民族文明的发展提供了最初的源动力。后人之学术研究无不由此发掘素材,历代之文化演进无不以此为本源正宗。在那场学术大讨论中,各学派无不就当前旧体制的崩溃与未来新国家的建设表达着自己的观点,各派立场不同,观点自异,唇枪舌战,激辩甚酣。虽然各家的观点有着明显的差异,然而在尊老敬老、孝敬父母的问题上却有着惊人的一致。儒、墨、道、法乃至阴阳、纵横各家都讲求孝道。法家有言曰:“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道家的代表著作《老子》中写道:“绝仁弃义,民复孝慈。”墨家也认为:“孝,利亲也。”当然最尊奉孝道提倡尊老尚贤思想的还是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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