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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哀叹为行为,升呼号为监督] 行政监督的对象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4-05 04:50:29 影响了:

  《中国青年》编辑部:  谢谢你们转来的“青年来信”。青年们强烈关注环境保护问题,读后很高兴。我们正在建设的这个国家,这个大地的未来属于青年人。青年人有权利享受碧水蓝天,清风明月这些大自然的遗惠,有责任关注生态,保护环境,指点江山,维护这个无数后代赖以生存发展的家园。
  过去一百多年的贫困和耻辱教训了我们,当代世界格局在鞭策我们,中国当务之急是发展。为了祖国的强盛,人民的福祉,青年以及长远后代的发达,我们要抓住千载难逢的机遇,寻求发展。发展科技,发展生产力,提高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是当前一切工作的中心。
  我们比发达国家曾落后过一百年。要实现现代化必须奋斗,还需要时间,要拼搏几十年才能奏效。所以,今天必须爱护资源,保护环境,不损害后代人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为明天、后天的持续发展,创造条件。这就是我们正在执行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义。那种为少数人一时之小利而破坏人民和后代长远利益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至于办一个小厂污染一条河,切断流域人民淡水、饮水和大气等生命之源,破坏成千上万人民赖以生存的家园,那是犯罪行为。
  全国人大常委会最近重新修改和颁布了《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加大了法治力度,明确了法律责任,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1996年8月3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这是一个严格的行政法规。法律和法规不是呼吁书或行动指南,而是由政府和执法机构强制执行的社会规范。任何人不得违犯。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产的污染源,有的要强行立即关闭,有的要限期治理,愈期不达标的要关、停、禁、改、转。
  教育、呼吁、指南等还是需要的,要继续做。但是,任何人、任何团体和企业都不能摆脱法律的光荣约束。违法者必惩,亵渎法律者必究。国务院决定:“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检举和揭发各种违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读来信可见,青年如春草河源,盛气豪壮,最关心祖国的前途和江山的未来。望青年朋友们,改哀叹为行动,升呼号为监督,为今天,更为明天,担当起保护生态、建设未来的重任。
  遵嘱,写下所思,权作为对来信的回复。如蒙转致,将万分感谢。
  宋健
  1996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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