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发展规划中人才培养缺失问题与对策】 人才培养具体措施
摘要:高校发展当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培养怎样的人才、如何培养人才的思考应该体现在高校编写的发展规划中。但是,由于目前高校管理模式与经费来源等原因,发展规划模式内容相对趋同,并未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内容进行编制,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学生人格培养、素质提高的思考,不利于确立人才培养质量在高校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在这种发展规划的指导下,各高校发展必然形成求大求全,千校一面的局面,高校毕业生整体上将可能出现能力不高,缺乏特色,缺少竞争力与发展潜力的情况。各高校正处于“十二五”规划编写的最后冲刺阶段,应利用这一时机,集思广益,以科学发展的教育观与人才观作为指导思想,围绕人才培养编写规划,通过规划的编制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真正在高校工作中确立核心地位。
关键词:教育规划 人才培养 教育质量 高等教育
一、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
自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大幅度扩大高等教育招生规模后,高等教育规模飞速发展。到2005年“十五”期末,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达到21%,在学总规模超过2300万人,实现了由精英化向大众化阶段的跨越。根据最新数据,2010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6.5%,高校在学总规模3105万人,跃居世界首位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国家规划纲要》),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在2020年将要达到40%,届时我国“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9.5年提高到11.2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比2009年翻一番。”
以上数据表明,通过培养各类人才,高等教育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高校人才质量的高下,直接影响着我国经济发展的活力。
《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曾要求“采取各种措施积极扩大高等教育规划”。但随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在2005年超过20%,扩大规模的目标初步完成后,质量对于高等教育的重要意义逐渐凸显出来。2007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已经提出“切实把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放到提高质量上,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而新颁布的《国家规划纲要》更是将“育人为本”与“提高质量”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总的工作方针,并提出“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高等教育事业迫切需要提高人才质量,已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与教育研究者的共识。
二、高校发展规划中的教育质量与人才培养
高校发展规划是指高校在科学分析学校内部发展状况与外部环境的基础上,为学校发展制定战略目标与发展重点,提出实施方案,确定实施措施与步骤,指导一段时间内学校发展方向的纲领性文件。1999年颁布的《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学校的校长有“拟订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的职权;2002年教育部明确要求各高校制定“三个规划”,即学校发展战略规划、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此后,制定高校发展规划成为我国高校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确立了规划对对高校发展的战略意义。
根据目前网上能够收集到的“十一五”规划内容来看 ,我国高校规划内容缺少对学生培养规格,素质能力要求方面的总体设计,人才培养目标模糊宽泛,缺乏对教学实践的指导价值;对如何教育质量提高缺乏系统规划与具体实施措施,教学改革依然以精品课程、教材建设等行政考核指标为基本目标。
1.在人才培养的总体质量方面,这些规划主要从学生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基本要求方面提出要求,包括“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能力强、素质高”,“基础宽厚、作风严谨、适应性强”等大同小异的表述内容。此外,许多规划也提出了要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目标,但是缺乏深入的讨论与思考。
其中,《浙江工业大学“十一五”时期(2006-2010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浙工大规划》)提出的人才培养目标最有特色:“在教学和实践活动中培养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大学精神,提高学生的理想抱负水平。”“充分发挥学生在成才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增添培养计划的多样性,增加培养模式的选择性,扩大培养过程的参与性。” 与其他规划比较,这一培养目标鲜明而有特色,更为关注学生的理想与人格培养,注意培养其主体意识。更符合高教事业与社会发展的需要。
总体看来,大多数规划提出的人才的培养总体目标模糊宽泛,缺乏特色,在实践中难以贯彻实施,缺乏指导价值,培养目标是否达成也难以检验。大多数高校尚未能够像浙江工业大学那样,从学生培养角度提出学校发展方向与办学特色。
2.在提高教育质量的具体措施方面,很多规划也提出了改革设想。如温州大学在规划中提出:“全面修订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课程内容,构建新的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构建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浙江林学院提出“狠抓教学质量,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估监控保障体系。坚持以专业建设为基础,以教学基本建设为保障,以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及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为重点。”
但是,这些工作的最终目标与检验标准却并非指向学生的素质、能力的提高,而是专业、精品课程、重点教材、各类奖项等方面的数量;没有针对人才培养目标,提出得力的措施与系统的实现思路。例如《浙工大规划》提出了非常有特色的人才培养目标,在具体措施方面也提到“要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改革”,但是最终工作目标和成果方面依然要求“在教学成果奖、精品课程、重点教材建设、教学改革项目等方面上层次、上水平。”
这一情况在新时期的“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中依然存在,《杭师大〔2010〕72号关于“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中的附件6《学校“十二五”重点规划主要指标要素参考》就明确提出“人才培养规划主要指标要素参考:包括规模和质量两个部分。规模的指标要素主要有学生规模、一类和二类招生比例、师范和非师范生比例、新增专业数等;质量的指标要素主要有各级重点专业数、各级精品课程、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学生录取分数省内排名、就业率、对口率等”。师范院校理应对教育发展有更深刻的认识与更长远的规划,当师范院校对教育质量的认识都局限于专业数、精品课程数量时,大部分高校的教育质量观必然都局限于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