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演讲稿 > 媒介融合之下电视监管模式创新初探_媒介融合名词解释
 

媒介融合之下电视监管模式创新初探_媒介融合名词解释

发布时间:2018-12-26 03:49:06 影响了: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媒介融合趋势的日益加深,一方面信息技术对传统媒体功能的发挥起到了巨大的补充和完善作用;另一方面,血腥暴力低俗的网络文化对传统广播电视媒体也形成了强大的合围之势,需要我们加以警惕和规制。广播电视媒体监管规制的构建必须涵盖法制管理、行政管理、行业规范、媒介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等各方面,要将党的领导和政府监管、传媒自律、行业规范、公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遏制传媒低俗化的网络式制约机制体系。
  关键词:规制;监管;广播电视
  中图分类号:G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8122(2011)05-0114-02
  
  
  一、媒介融合给电视媒体的监管带来新挑战
  作为负责精神和文化产品生产与传播的社会部门,大众传媒肩负传播信息、交流思想、引导舆论、守望社会、传承文化、娱乐大众等诸多职能,被视为社会的良心、公正的代言人、先进文化的传播者、文明进步的助推器,在社会发展、文明演进、人文环境构建等方面产生深远的影响。
  然而,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媒介融合趋势的日益加深,网络媒体作为“第四媒体”对传统媒体的影响日益增强。一方面人类经典文化的文字和声像资料,可以借助网络技术“数字化存活和传播”,传统媒体也纷纷借助网络“高速公路”而获得了更宽泛、快捷的传播效果;另一方面,色情暴力、恶意诽谤、肆意炒作等消极现象在网络上也随处可见,并且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传统广播电视媒体的职业操作。
  媒介融合带来的最大挑战是媒体的规范与监管。媒体的规范与监管历来是一道难题,新媒体的高速发展,使目前互联网的政治传播、文化表达功能呈现出一种泥沙俱下的状态。传统媒体在传媒产品生产、传播与经营活动中也有意或无意地放弃自身的社会责任、片面地迎合部分受众的低级趣味和庸俗需求的不良传媒运作倾向愈演愈烈。一些媒体视低俗为幽默、肉麻为有趣、庸俗为时尚,追求感官刺激,大肆炒作“性星腥”等格调低下甚至不符合社会正常思想道德规范的色情、淫秽、暴力内容,频频制造传媒乱象,已造成媒介功能异化、传统价值体系消解、媒介公信力受损、媒介生态恶化等一系列负面影响。面对新环境下出现的新问题,传统的电视媒体政府监管体系呈现出监管不足与监管过度,法制化水平不高,监管主体过于单一、非政府监管力量微弱等突出问题,严重阻碍了电视传媒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因而,对于广播电视媒体在互联时代出现的一些变异现象,需加以警惕并加强规制。
  二、媒介融合背景下电视监管与规范的困境
  在全球化传播背景下,媒介产品的传播与影响范围日益扩大且不受边界限制,自由的流动在某种程度上使得媒介产品越来越多的“去意识形态化”,而多元化、全球化传播环境使得迎合人类本能欲望的“低俗”媒介产品迅速泛滥成为可能,这已成为世界范围的一种文化现象。同时,媒介融合带来新的传播技术的便利和传播内容的强大流动性、交互性,使得传播环境更为复杂多元。场域理论的鼻祖布尔迪厄指出:“新闻界是一个场,但却是一个被经济场通过收视率加以控制的场,这一自身难以自主的、牢牢受制于商业化的场,同时又以其结构,对所有其他场施加控制力”。[1]布尔迪厄发现,收视率对电视的直接作用是对轰动的、耸人听闻的东西的追求,于是最有收视效果的社会新闻取代了电视的文化品味和政治功能。这种市场逻辑和商业利益反映在传媒上就是对收视率、市场份额、广告收入等利润指标的过度追求,迎合市场和适应各阶层观众口味成为媒介获取效益的原动力。
  而受众兴趣最容易重合的往往是那些包含名人隐私、绯闻、暴力、色情等低级趣味元素,在这样的背景下,在一些地方的电视荧屏上就出现了低俗、庸俗、品位和格调都存在严重问题的节目。有的访谈节目,以所谓嘉宾离奇的个人情感作为卖点,甚至不惜臆想和编造嘉宾身份,制造所谓的“火爆点”;而一些相亲节目则靠出位的言论博得舆论的热炒。
  在这种审丑审俗的理念之下,一些电视媒体的从业者放弃了自己身上肩负的社会职责,把节目沦为了仅仅赚取经济利益的工具。在全球化传播和媒介融合背景下,广播电视行业的内容延伸、方式转变、手段融合,既给人们带来全媒体的新体验,同时,也将自己暴露在泥沙俱下的媒介融合新浪潮和商业利益的诱惑之中,也正在导致广播电视传播理念、业务形态、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对传统广电媒体的管理和引导,我们已经有了一整套较为成熟的经验,但面对媒介融合下不断出现新的媒介业态和不断拓展的视听业务,广电行业监管和规范又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
  三、广电监管与规范模式的创新
  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转,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靠的是隐存在社会各个层面的责任链。大众传媒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更为重大,“社会价值是媒体所应有的社会责任感的体现。”[2]
  电视传媒内含意识形态的特殊性,不仅具有一般社会公共事务的性质,还兼具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产业的复合形态,表现出三种属性,即政治属性、经济属性、社会属性。电视媒体既是政府权威的代言人,在其中发挥喉舌作用,又具有强大的信息传播威力、公共舆论的生成力以及巨大的产业经济力。因而广播电视监管规制的构建必须涵盖法制管理、行政管理、行业规范、媒介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等各方面,要将党的领导和政府监管、传媒自律、行业规范、公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遏制传媒低俗化的网络式制约机制体系。
  (一)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力度
  媒介融合背景下广电行业的高速发展,一些新的问题也随之暴露,亟需建立顺应新形势下的监管机制。作为广电行业监管工作的排头兵和主力军,各地广播电影电视局,在保持自身独立于节目制作、播出的“独立性”的同时,既要努力维护整个广电行业的竞争活力、激发创新意识,又要维持广电行业的正常秩序,做到对出现的问题能够进行有效管控。
  1.重视监管效果,建立“闭环”监管模式,保障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再好的制度只有落到实处,才能体现出制度的优劣来。监管工作若只是停留在监督层面,仅仅将发现问题作为自己的工作重点,是难以应对新形势下出现的诸多新问题的。必须要将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将监督与管理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后有效地解决问题才是监管工作的体重应有之义。
  从2007年年底开始《广播电视节目监管细则》的试点工作在全国各地展开,陕西省广电局被选为试点单位,到2011年的三年多时间中,在大量的监管实践中,陕西省广电局摸索出一套对广播电视播出各个环节都有积极效果的监管方式――闭环监管模式。闭环监管模式,就是不能把监管工作的重点仅仅是停留在“发现问题”上,而是进一步向前推进,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发现问题”之后的“落实处理问题”和“回馈解决问题”上,将杜绝漏洞与监督整改相结合,形成一条闭合的完整链环,使监督与管理有机链接。其具体的操作模式是:由省广电局牵头,抽调陕西电视台,陕西人民广播电台有经验的从业人员,组成监看部门,专门负责节目的监看,并每周编写一期《收听收看简报》;对于出现问题的节目,负责收听收看工作的主管责任的处室领导派专人与发生问题部门的同志进行对接,督促其查明问题原因,并要求做出书面情况说明或情况回馈,这个书面材料最终送达主管收听收看工作职责的行政处室,并由其给出处理意见,最后将处理结果和回馈情况刊发在相关刊物上。形成一个上下通联,动态循环的监管模式。这种监管模式,涵盖节目制作播出的各个环节,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一方面对节目的制作播出形成了立竿见影的积极促进效果,另一方面,也形成了杜绝差错、精益求精的工作范围。
  2.合理分配监管重点,保证监管工作的全面性和高效性。随着广播电视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受众的细分,适应各类观众品味的频道、频率相继出现,新办的栏目越来越多,监管工作的压力也越来越大。需要监听监看的节目工作量加大,使得如何及时有效到位地监管每档节目成为了监管工作面临的新难题。只有对不同节目进行分类监看,合理分配监管力度,才能保证监管工作的全面性和高效性。首先,对重点节目要重点监看监听。对于关系国家大政方针的新闻类节目,涉及重要题材或者重点方面的舆论监督类节目、高收视率节目和其他影响范围广的节目,要进行重点监看监听。其次,对常态节目进行日常监看监听。对于一些舆论导向性一般、节目影响范围小的节目,实行抽查监看监听。最后,对新开办节目要加强监看监听。对于一些新开办的栏目,由于节目的采编人员对于节目的把控能力较弱,而新开办的栏目往往会引起新的收视高潮并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因此应对此类节目予以重点监管。
  (二)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扩展监管广度
  相对于内部监督而言,外部监督范围更广,约束力更强,监督的力度更大。除了立法限制和专门机构的监管之外,新闻传播中的行业组织对于制止低俗节目的传播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新闻传播中的行业组织就是指媒体内部根据职业发展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一种行业机构,其基本作用就是制定行业道德规范,捍卫行业利益,进行行业自律。例如各个国家的新闻协会、报业协会、记者协会、编辑人协会、广播电视协会等等,均属于行业组织。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各国经验都证明,有公众参与的监督与制衡是对媒体最好的外部规制模式。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陕西省广电局整合社会资源,建立起了一个开放、各界广泛参与的外部监管模式,该模式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首先是建立专家“智库”。从本地丰富的专家中遴选出一批有责任心、理论水平较高的学者定期监听监看节目,每月对监看内容进行点评。收到专家的意见后,省广电局收听收看中心会把意见及时反馈,要求相关节目部门限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其次是把广大听众观众纳入到监管体系中来。省广电局、省电台、省电视台的热线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并在所属的媒体上进行多次反复公告,在记者节等节日进行广场宣传、问卷调查、召开观众座谈会等,以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对媒体实施透明监督,从而构筑强有力的外部监管网络。
  (三)通过媒介自律加强内部治理,实现监管内化
  国家政府与公众通常只能在外部对传媒运作产生间接影响。真正直接影响传媒机构运营是传媒的内部治理结构。传媒治理是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的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媒体与所有利害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媒体决策的科学化。
  目前省广电局在所属的省电视台、省电台都成立了研究发展部或研究室。机构里都设有节目评估科,对本台的节目进行内部评估自律。节目评估科有专人负责从听众和观众代表中搜集他们的意见,他们会选调出具有独立鉴赏能力的观众,定期对节目进行评估,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节目部门,并监督其整改。例如省电视台研发部每月会出版一本内部杂志《陕西视评》,在这本杂志中,会有《节目点评》和《观众语录》两个板块,主要对全台本月节目专家和观众代表进行点评,对两者提出的意见和批评,栏目组要把整改意见和举措反馈给编辑部,编辑部会在下一期杂志上把整改意见刊登,以便于全台监督。另一方面,在考核机制上进行改革。目前省电视台、省电台都建立起了比较科学和全面的内部考核机制。比如省电视台已经改变了唯收视率的简单考评方式,而是科学应用收视率,用收视率、市场占有率、观众满意度、人均效益等多重指标对频道以及栏目进行考评。在这样的内部约束机制下,使媒体不仅经济效益倍增,同时更为珍惜自己的社会形象,在节目创作中更加注重社会效益。

猜你想看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8 - 2022 版权所有 职场范文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沪ICP备180097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