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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士官院校应然的师资结构及优化途径】武警士官学校的师资

发布时间:2019-01-21 03:55:46 影响了:

  师资结构是指院校为发挥教育职能,把不同学术水平、不同专长、不同学历、不同经历、不同年龄的教员,按照一定的原则组合起来而形成的结构。教员队伍的质量,既取决于教员的个体素质,又取决于师资结构的状态。师资结构合理,有利于发挥教员个体积极性和群体优势,产生1加1大于2的效能;有利于教员在专业上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有利于提高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效果,特别是有利于教学科研工作长期稳定的发展。因此,优化师资结构、使师资结构日趋合理是关系到土官院校教育目标能否实现,教育质量能否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
  
  一、士官院校师资的合理结构
  
  士官队伍是我军人才队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士官队伍建设就必须对土官院校的师资结构进行优化。那么,土官院校应然的师资结构就是,科学合理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及来源结构。
  (一)梯次配置的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是指教员年龄构成和平均年龄情况。年龄结构主要包括教员队伍的平均年龄,各级职务教员的平均年龄,各年龄段教员人数的比例等几个主要指标。其中,以各级职务教员的平均年龄最为重要。年龄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反映教员队伍教学、科研能力的兴衰趋势。根据现代生理学和心理学统计,一个人的最佳年龄区域是25岁―45岁,此一阶段的记忆力和理解力都最佳,可谓一生中创造力的“黄金时期”。所以,较好的年龄结构应是由20多岁、30多岁,40多岁、50多岁的人组成,形成两头小、中间大,老中青三结合的梯次配置结构,而且使大多数高级职称的教员年龄在37―50岁之间。
  (二)比例适当的职称结构
  职称结构是指教员队伍中具有各类职称教员的数量比例关系。即教员队伍内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理讲师的人数要有合理的比例。目前,我军院校教员职称结构大体分为三种类型:以专科教育为主的院校,其职称比例呈正金字塔状,高职所占比例小,中职适中,初职所占比例较大;以本科教育为主的院校,其职称比例呈椭圆型,高职和初职比例所占比例较小,而中职所占比例较大;以研究生和本科生教育为主的院校,其职称比例呈倒金字塔状,高职比例大,中职次之,初职较小。土官院校的教员应该是“双师型”教员,既是教师,又是工程师,因而其职称结构以水滴型为宜高职相对减少,扩大讲师和助教的比例。
  (三)层次合理的学历结构
  学历是教员学习的经历,它反映一个教员所受基础训练和专业训练的多少和今后的发展潜力。我们研究学历结构,主要是分析这一支队伍对当前所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的适应程度和今后的准备程度。随着科技、教育的发展,人们受教育的程度普遍提高,作为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员应做到“学高才能为师”。因此,就一般而言,师资队伍建设总的要求是学历要高些,这个“高”是高于所教专业的学历结构。不能脱离一个院校训练的实际需要过高要求,否则会是一种人才浪费,也不一定能做出符合院校所需要的成绩。当然,随着士官教育事业的发展,学历结构会相应发生变化,高学历的比例也会逐步上升。20%― 30%的研究生,70%―80%大学本科学历结构是比较合理的结构。
  (四)专博兼顾的专业结构
  专业结构指的是不同专业教员的比例结构,它反映教员队伍的知识结构,体现着院校或学科的某些特色,应包含三个方面:不同专业的教员数量与所承担的教学任务相适应,重点学科有所加强;根据教学任务,对不同专业、不同知识的教员进行科学组合;培养跨学科的人才,使之既专又博,军、政、文、理、工教员比例符合培养目标的需要。为了适应这一要求,一方面要着力培养跨学科的人才,不断扩大教员个人的知识面,使之既专又博,一专多能,改变当前士官院校教员的专业结构单一,知识面较窄的情况。另一方面,要根据教学任务,注意不同专业、不同知识教员的科学组合,既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又发挥不同专业教员科学组合后的整体功能。
  (五)优势互补的来源结构
  来源结构主要是指士官师资的各种来源所占比例。合理的来源结构应是“远缘杂交”。也就是说,一所院校的教员应是来自五湖四海,而不应出自同一“源头”。教员来源的多渠道,有利于不同学术风格和思想的相互渗透、交流和竞争,达成优势互补,活跃学术气氛,特别有利于学术创新,发展学术理论。士官的职业教育特征决定,土官教育师资的来源不能局限于军地大学,还应将基层技术骨干、兵工厂工程师等实践经验丰富的人作为±官院校师资的一个重要来源。随着土官制度改革的深入,还可以从基层部队聘请士官技术骨干作为教员,这不仅是从技术上对士官院校的一种促进,同时他们的高超技术及敬业精神也是在校土官学员学习的榜样。
  
  二、士官院校师资结构优化的途径
  
  充分认识优化士官院校师资结构的必要性,实事求是地分析土官院校师资结构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士官教员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优化土官院校师资结构必须树立新观念,构建新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建立激励机制。
  (一)抛弃“重官轻士”的观念
  目前,士官院校师资在结构上还存在不少问题:两头人中间少的年龄结构。不符合教员队伍的正态分布,不利于教学科研工作的进行;总体上说教员的学历水平还不够高,相当一部分教员的基础训练不够,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来源结构方面,突出的问题是“近亲繁殖”严重,“外源”比例偏低,尤其是受种种客观因素的影响,院校之间、部队基层与院校之间、科研单位与院校之间干部交流很少,致使教员的来源渠道越来越窄。上述的问题涉及多角度,形成问题的原因也是多方面,但追根溯源可以说是“重官轻士”的观念在作祟。因为“重官轻士”,土官建设的许多重大问题摆不到位置上,缺乏应有的探讨;因为“重官轻士”,士官的培训层次问题还只是停留在从业人员的探讨、摸索阶段,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论证;因为“重官轻土”,士官学校的地位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因为“重官轻土”,土官学校及各类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无法体现士宫特色。所以说,要建立一支与新军事变革相适应的土官人才培养队伍,就必须抛弃“重官轻士”的观念。
  (二)建章立制,保证师资结构调整法制化
  1、规范选调标准
  选什么人担任教员,是教员队伍管理的起点。师资选拔不当,不仪影响教学工作,也给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因此必须把好师资选调关。要制定教员资格标准,实行教员任职资格制度。在选调教员时应着重抓住以下几个因素:一是忠诚国防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有高尚的情操和社会主义道德品质;二是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对所教学科有一定的认识水平;三是有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教学和进行科研的能力,能够较好地掌握教学方法;四是身心健康,能够承担规定工作量范围内的教学和科研活动,这里特别强调的是心理素质。基于此,有必要对选调对象进行心理测试,并建立初选教员试讲制度
  2、制定考核细则
  对教员适时考核能调动教员的积极性,起到促进教员自我总结,明确今后努力方向的作用,这就需要制定考核细则。
  就教员队伍建设而言,需要以《教员法》为依据制定《军队院校教员职务条例》、《军队院校教员使用办法》以及《军队院校教员考核规定》、《军队院校教员职业道德规范》等法规与规章。在教员资格认定、遴选任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流动调配、考核奖惩、工资待遇、申诉与仲裁等主要环节上,实现依法治教、学校依法管理、教员依法执教,从制度上保证军队院校师资队伍培养合格军事人才、净化人的心灵的实际需要。   我们认为士官院校对教员考核应以其思想品质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成绩三方面为主要内容。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较常用的考核方法有:听课检查、学员评教、教学组教学检查、教研室开展教学或科研活动检查、教员业务进修考核、科研成果考核等等。
  考核后,对成绩突出的教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求上进,不负责任的要进行教育帮助,教育帮助无效的,就要坚决实行末位淘汰制;对有科研能力,却不适宜当教员的,应及时调整到相应的岗位。我们的原则是能者上,劣者下,纯化教员队伍。
  3、完善职称评定制度
  职称是教员业务水平的反映。合理地评定教员职称,是充分调动广大教员积极性的重要方面,必须认真做好。1988年恢复职称评定工作以来,经过十多年的运作,现已形成完备的程序,使职称评定工作法制化、专业化。但在职称评定工作中还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应该在具备基本的思想政治条件的基础上,按照业务水平的高低评定职称,正所谓“德高为范”。
  第二,重实际水平,不“唯学历论”。评定职称是评定当前教员的业务水平,即教员在当前或近阶段能胜任哪些工作,能承担哪些任务。所以,应以当前的实际水平作为衡量的依据。同时,应当依据《教员法》和总政关于军队院校职称评定的有关政策,以及教员队伍的实际,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教员职称评聘制度。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和关于院校教员职称结构比例的规定,科学设置教员职称岗位,形成合理的职称结构;使教员的作用能充分发挥。完善教员职称聘任办法,强化聘任环节,实行严格的定期聘任,择优上岗;加强教员聘后管理和任职考评。有高级职称的教员要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对不能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或者经考核不称职的,依法解聘其职称。充分利用教员职称聘任这一政策杠杆,全面提高教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
  4、健全培训体制
  党的十六大报告在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中指出,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点对于教员尤为重要。因为教员知识的更新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发展,更关系到整个军事教育的发展。为此,要不断健全和完善教员培训体制。
  一方面,加强在职培训,有计划地提高军校在职教员的学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教员的在职培训应由一次性终结型教育向多次性回归型教育发展。要使教员在职进修规范化、制度化,让教员的进修和提高成为教员的一种权利,一项义务。
  另一方面,教员自我培养和提高也是优化师资队伍的一条重要途径。教员要更新观念,看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产业化的今天,学习知识首先是自己得益,要舍得教育投资,不要仅靠组织来培养。
  (三)建・立激励机制,保证师资结构合理性
  正确的激励是师资队伍管理的关键,如果没有激励,一个人的能力发挥不过20%―30%,如果施以激励,一个人的能力则可以发挥到80%―90%。激励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它自身是有规律可循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激励活动规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激励必须考虑人的需求。第二,激励必须制度化、规则化,且具有相对稳定性。第三,激励具有全员性,即必须针对全体人,这样才能起示范作用。第四,激励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大量研究证明:激励人才的四个因素依次为个体成长、工作自主、业务成就和金钱财富。因而,对士官教员队伍的激励就应该是多层次多方面的:荣誉激励,激发军人情怀,物质激励,满足正当利益;政策激励,创造竞争环境。
  总之,优化师资结构是土官院校建设的头等大事,必须给予高度重视。这不仅仅是管理问题,也不是哪一个部门的责任,因为人才的培养、队伍的建设与我们的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它需要上级领导、机关部门高度重视,齐抓共管,需要全体教员积极支持,通力配合,只有这样,我们育人的朝阳事业才会永葆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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