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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面临的挑战和对策_舆论监督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发布时间:2019-03-30 04:26:55 影响了: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让大众去议论和评说社会上不公正的人和事以及现象,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的权利。  我国的新闻媒体拥有当好“喉舌”和“耳目”的双重功能,这使得舆论监督报道现实操作起来常常遇到瓶颈。只有针对瓶颈,开展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才能将舆论监督报道做强做好。
  一、舆论监督报道面临的挑战
  行使舆论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媒体和公民的法律权利,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干涉和剥夺。但在现实生活中,舆论监督报道因难免触及某些人的利益,采访起来常常阻力重重。
  1.新闻媒介双重属性制约舆论监督。
  长期以来,我们认为新闻媒介是党和人民的喉舌。专事宣传,是党的新闻事业半个多世纪的运行模式。到党的十四大召开,新闻界才慢慢达成共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闻媒介不仅是强大的精神力量,也是强大的经济力量。其本身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媒介同时具有双重属性,即意识形态属性与信息产业属性。作为党的喉舌,肩负着宣传和舆论引导的任务,再加上受同级党组织领导,如何把握监督尺度和方式成了难题。
  2.新闻伦理的缺失制约舆论监督。
  我国的新闻传媒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并不能称之为一个行业,而是作为党政机关的一个组成部分。因而我国传媒的角色定位并不清晰,专业主义的观念一直很弱。伴随着我国的经济转型,传媒业作为行业存在的条件初步具备,但作为行业的职业意识不可能迅速培养起来。在这种情况下,面对纷繁复杂的现实世界,记者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时有发生,这对舆论监督形成了内在的制约。如,在实际报道过程中,很多记者会在报道活动中掺杂个人利益和人情世故,从而做出不尊重新闻客观规律的报道。像纸馅包子假新闻,就是新闻从业人员为了个人利益而做的不实报道。此类舆论监督报道,不仅无法起到良好的社会效应,相反极大损害了相关行业及传媒业本身的声誉,影响恶劣。
  3.缺乏完善的法律保护舆论监督。
  近年来,随着我国民主法治进程的稳健推进,来自媒体的舆论监督已成为惩恶扬善的利器。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不够完善,难以对舆论监督形成全面的、行之有效的法律保护。我国现行的法律对新闻媒介从业者进行舆论监督的禁止性规范较为严密,对公民的人格权、隐私权的保护性条款比较完善,但对新闻媒体实施舆论监督所应具备的报道权、批评权还没有形成完善的法定权利。
  4.地方媒体舆论监督面临着更大的困境。
  地方媒体所处的监督环境,可以称为“熟人社区”。与中央媒体、外地媒体不同,地方媒体记者对本地单位或个人的负面信息进行采访或报道,更加困难重重。某些人为了阻碍舆论监督损害自身既得利益,会采取各种手法进行阻碍,如实行消息封锁、运用非法手段对报道者进行打击报复、通过组织和私人的关系阻止批评性言论的发表;由此增加了舆论监督的风险和难度。
  二、困境中的舆论监督报道对策
  1.健全舆论监督组织结构。
  舆论监督之所以困难重重,监督者顾虑众多,主要由于它没有相对独立的地位,没有自主权,内化于一定的政治系统。虽然监督者可以临时寻求权力的支持,获取需要的信息,达到暂时监督的目的,但这种监督只能用于解决个别小问题,无法担负起理应担负的更重要的职责。
  要想拥有良好的监督效果,就要获得相对独立的地位。这就要从舆论监督机构的设置着手,给予监督者相对独立的地位与权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多数传媒机构实行管办分离;组建财权相对独立的舆论监督机构,其财源应来自民间的筹集而非政府财政拨款,以此消除经济上对政府部门的依赖性;改变长久以来由党政机关任命新闻媒体单位负责人的做法,舆论机关的负责人可尝试通过选举产生。
  2.建立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保障新闻媒体正常舆论监督的权力。
  现代民主社会的文明诉求依赖于法治。虽然我国《宪法》第41条和第27条规定,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力,规定了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但在现实生活中,当媒体开展具体的舆论监督活动时,却缺乏具体的操作法规。同时,我国对公民的人格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民事权利的保护性条款更为完善,导致了舆论监督者与监督对象在法律保护性条款上的不对等。
  因此,应切实加快舆论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制定,明确监督权利与义务;在条件成熟时,加快着手制定切合实际的《新闻舆论监督法》,从法律法规角度,全面保障舆论监督切实有效地正常进行。
  3.营造优良、健康的舆论监督环境。
  舆论监督是站在公众的立场,对党政机关进行监督,因此,公众的舆论意识是监督能够顺利开展的关键。从这种意义上说,尽最大努力争取公众的支持和参与,对于舆论监督的顺利开展非常重要。
  公民参与舆论监督的状况,与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环境密切相关。当具备了相应的政治制度保障和足够的政治宽容后,公民才能更好地参与舆论监督报道,更好地为国家党政机关建言献策。
  武汉晚报开通“@新闻?市民记者”板块,就是营造良好舆论监督环境的有益尝试。此举不仅可以激发公众参与舆论监督的积极性,形成舆论监督的强大气场,也可以有效扩展报纸信息来源,拉近传受双方距离。
  4.媒体工作者应把握采访报道技巧。
  从媒体自身角度来讲,对舆论监督分寸的把握能力,是决定监督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具体来说,应从以下几方面把握:
  (1)恪守真实性原则。
  舆论监督报道同样是新闻报道,新闻真实性的要求同样存在。并且,由于新闻舆论监督的重要性和敏感性,使得新闻舆论监督报道在真实性、准确性的要求上更高。稍有失实,就会造成难以预计的恶劣社会影响。遵循事实,不融入个人主观色彩,在此前提下开展新闻舆论监督,才能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获得成功。
  (2)把握好角度。
  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的目的,是为了有利于党政机关正确决策,促进其更加高效、稳定地运行,所以,监督要掌握好“火候”,适时、适量、适度,是新闻舆论监督取得良好效果的重要一环。监督时,应引导受众看到问题也看到希望,对党和国家抱有信心,鼓励公众建言献策,以达到惩恶扬善、优化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效果的目的。
  5.提高新闻从业者素质,加强行业自律与他律。
  进行新闻舆论监督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党政机关自身工作的改进。因此,对社会上存在的一些组织或个人违背民意的不良现象,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站在中立的立场,大胆地予以揭露曝光,不为个人谋私利,始终站在最广大百姓利益的一边。新闻从业者也须加强自律,在新闻报道活动中不能因为个人私利而有损舆论监督报道的公正性。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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