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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调查报告(精选多篇)】 商业保险怎样

发布时间:2019-06-04 15:08:32 影响了: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目录第一篇:商业保险社会调查报告第二篇:商业医疗保险调查报告第三篇:我国当前商业保险调查分析报告第四篇:2014年杭州商业人寿保险市场调查报告第五篇:吉林省商业保险市场需求的调查报告(原稿)更多相关范文正文第一篇:商业保险社会调查报告

选题依据:

从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来看,传统保险市场的发展潜力和余地越来越小,日趋激烈的竞争迫使保险公司寻求对新市场的开发,而保险公司开拓新市场的主要手段就是开发新的产品和服务。我国保险监管重点由日常的行为监管转向偿付能力监管的转变也使保险公司在创新产品和服务方面有了更大的自主权和空间,保险费率市场化在加大保险公司产品和服务创新的压力的同时也为之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和自由度。

总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过程中,谁率先开发出新的产品,谁就将赢得市场竞争的主动。可以预计,未来我国保险市场上新型产品与服务将层出不穷,保险产品面世的速度将越来越快。

社会调查的内容:

一、现如今整个保险行业的市场的结构以及情况; 二、保险行业里存在的问题;

三、如何能够更好的促使保险行业走可持续路线。

社会调查的预期目标

一、保险行业的现状

二、搞明白保险行业存在的问题

三、如何能够更好的发展保险行业的方法

社会调查主要特点与创新点

本次调查的特点是收集当地群众对保险业的看法及意见并征求同事所提出的建议 在调查中总结出的创新点,现如今的保险行业犹如雨后春笋——第二个黄金十年。只要你用心经营,你就是最大的赢家。

当前保险市场变化调查报告

现如今,市场化不断深入和政府保护不断减弱的条件下,市场的不确定性因素对各类经济主体的影响将随之增强,包括利率、汇率等方面的任何风吹草动都可能对经济主体造成巨大损失;同时,由于人为因素及自然环境的变化,各种人为事件和自然灾害对社会财富和人身安全造成的损害也越来越大。在这种条件下,各类主体规避风险的需求也将比以往更加强烈,从而刺激保险公司通过提供新的产品和服务将社会对保险的各类需求变成现实。从供给条件来看,随着现代电子和通讯技术的发展以及金融研究领域的不断突破、特别是金融工程和资产价格研究取得重大进展,保险产品创新的物质技术条件不断成熟、剩余可支配财富的增加,由此将促进整个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以及综合能力的提升,使得整个保险行业能够更加的规范和良好的发展。

一、 调查活动简介

调查时间:2014年4月25日

调查地点:辽宁省锦州市

调查对象,保险从业人员及普通群众

调查目的:现如今整个保险行业的市场的结构以及情况;保险行业里存在

的问题;如何能够更好的促使保险行业走可持续路线。

调查方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询问法

调查过程:通过这两年在学校的学习以及前辈们交流所得到的经验。在调查过程中,为了能够使得自己更了解整个行业及当地群众对保险行业的看法、需求以及心目中的保险从业人员,做得最多的调查是当面直接调查或间接询问的方法,因为这样调查数据比较真实可靠。

二、 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的目标是地区的保险市场近期的变化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业务结构调整成效显著。

2014年以来,各寿险公司十分注重优化业务结构,不断加大个险渠道期缴新单的市场拓展力度,使业务呈现持续、稳健增长的格局。

2014年上半年,个险新单保费达11.53亿元,同比增长52.12%,占个险总保费的41.49%。其中新单期缴保费达10.61亿元,较前年同期净增4.05亿元,增长率为61.94%,占个险新单保费比率高达92%,较上年同期上升5.58个百分点。

(2)分红型险种保费增长强劲并成为市场主角。

各寿险公司业务结构调整、产品创新、“开门红”销售导向,以及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等因素,形成了推动分红险产品销售持续增长的合力,使分红型险种不仅增长达54.47%,保费规模超过51亿元,而且市场占有率超过了80%。

(3)银行代理保险发展迅速,已成为寿险市场主力军,但期缴新单占比

极低。随着市场对全球经济向好预期的增强,各公司相继推出多款适合银邮渠道销售的产品,并将银邮渠道作为主战场,不断加大开拓力度,使业务增速在2014年全年超过80%、2014年全年超过50%的高增长基础上,仍然达到了53.82%的高增长速度,保费规模占据整个寿险市场的半壁江山,市场份额达到了52.43%。在新单保费增长46.42%的乐观现象下,期缴新单的增长却明显乏力,总保费仅3.61亿元,占新单总保费比率只有12.03%,较去年同期仅上升1.98个百分点。

(4)投连险在上一年同期负增长及低基数的情况下,出现了达204.58%的增长,但市场份额仅1.75%。

(5)经济虽未完全走出金融危机的阴影,但已基本改变2014年以来的颓势,上半年gdp增速从去年同期的0.6%飙升至10.6%,全市完成生产总值1911亿元,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5564.4亿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近2万元,达19634元,增长7.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96元,增长略小于gdp增幅,为10.3%。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寿险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6)团体业务虽然扭转了近两年来的负增长局面,但市场份额仍然呈现逐步萎缩的趋势,总保费规模仅2.22亿元,占比3.49%。与此相对应的是,健康险负增长达4.62%,市场份额仅有3.27%;意外险虽略有增长,但市场份额仅占1.53%。这与近年来经济社会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不无关系。资料显示,2014年1至6月,全市累计关停、外迁外资企业达277家。

(7)业务队伍人力发展首次出现负增长,达到了-2.87%,与业务增长44.73%的增幅极不相称。而且人力发展极不平衡,在市场份额排名前八名的公司中,有的人力负增长达50%以上,多数负增长超过20%,而平安人寿和太平洋人寿则分别增长达18.21%和16.68%。同时,各公司营销队伍整体业务拓展能力不足,个体展业能力极不均衡,部分营销员的业务持续能力,尤其是新人的留存能力,是造成队伍流动性过大、流失率过高的重要原因。此外,部分公司在对待队伍建设问题上,缺乏长远考虑,急功近利的短视现象比较严重,未能建立科学、有效的培训体系和能够持续巩固、扩大队伍的制度体系,而是采取同业挖角的方式。另一个典型例子是,事关营销员切实利益和保障的社保问题,虽然市保险行业协会协会已于2014年5月份正式启动该项工作,但不少公司并不十分重视,有些持观望态度,有些则设置过高的门槛,营销队伍对此意见比较大。以上现象的存在,值得引起全行业的高度关注与探讨。不过,只要走出这段低谷,就会出现整个行业的业绩新高点。 以上是近期整个保险行业的了解,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群众对保险行业的看法、需求以及心目中的保险从业人员:

根据调查显示,无论是展业、理赔等具体操作环节,还是综合诚信度,“一般”和“较差”的评估占较高比例,从而清楚的反应出了当前我们国保险行业的社会诚信度评价不高的现象。下面是个人对这个问题的分析:一是利益驱动,保险公司在激励的市场竞争中忽视了社会责任与公众道德,经营行为短期化;二是信用基础薄弱,保险信用体系尚未建立,失信的

三、问题及原因分析

根据调查,自贡这个地区保险市场仍然存在着各种问题。首先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平与保险业的发展不适应。保险,是一项积德行善的事,但是,在各家保险

公司激烈竞争之时,一些公司忽视了对其员工的道德教育,致使保险从业人员泥沙混杂,有的公司盲目扩容,不管什么人都要,使大众对保险从业人员有了一种惧怕感,严重影响了保险业的发展。从目前保险市场上看,有几点问题显得非常突出。

1.不能坚持最大诚信原则。

有的从业人员在向保户推销保险时,有意夸大保险的功能和范围,诱骗对方投保,使很多不了解保险的人,把保险和非法传销和行骗等同看待。

2.返佣现象严重

有的公司的业务代表单纯追求业绩,公开违反法规,以向保户返佣为条件拉保险,返佣比例越来越高,使保险市场变得比较混乱,破坏了保险市场的正常运行,使正常开展业务的公司难以做到业务。

3.从业人员流动过快

使保户缺少安全感由于保险业内竞争激烈,一些公司把业绩看得非常重要,而忽视了员工队伍的稳定性,使保险成了“自己给自己当老板,想干就干,不想干就算”的迅速致富的行业。据了解,有的公司在一年里人员流动高达3 0 %以上,常常有工作不到一个月就退出的人员。这种不稳定性至少带来两大不利:其一,保户没有安全感,使其不明白自己的利益谁来管;其二,这些从保险业流出的人员在社会上又会攻击保险,给人一种“专业人士观点”的印象,这对保险业的发展具有相当大的破坏性。还有虽然自贡市有大大小小十几家保险公司,但是整个保险市场基本是以人保财险、太平洋产险及平安人寿三家保险公司为主的。

四、对策建议

要想合理的发展整个保险市场,还需要全行业的共同努力。

(一)稳步培育保险中介市场。

目前,自贡市内保险经纪、公估主体及其缺少,仅仅只有1家代理公司市场不够规范又缺乏专业性。整顿和规范好现有中介市场,将其纳入规范竞争的同时,更要着力培育多方中介主体,促进产险市场专业分工进一步细化。同时,产险公司与中介机构应加强协作关系,优势互补,在多渠道、全方位销售的同时,为客户提供优质全面的服务,力争实现多方共赢。其次加强人才

(二)培养力度,提高企业素质

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是一个渐进、累积的过程:其一,应积极从大专院校引进高学历的优秀毕业生充实现有保险人才队伍,制定有效措施吸引有丰富保险从业经验的人才到自贡市保险业创业,优化人才结构;其:二,要创建学习型的保险公司,通过各种不同的学习方式,提升现有从业人员的素质结构,如选派人员到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知名的保险公司接受培训,与当地的大专院校进行合作,就地培训,合作调研等;最后,应贯彻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以人性化的管理,凝聚人心,提高员工信心,建立起和谐进取的企业文化,以此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三)完善监督约束机制

首先,要进一步加强自贡保险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对保险市场的监督,努力防范和化解保险经营风险;其次,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协调、服务作用,促进行业自律约束,加强同业间的协作和配合;再次,要加强保险公司内控

制度建设,提高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能力。通过健全和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内控,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约束机制,建立起公平、有序、规范、竞争的保险市场秩序,保证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其他还有如保险公司也应从自身着手,完善内部建设,提高效率。从根本上说是要将先进理念与技术运用到经营管理中,并且不断从自身特点出发进行改革与创新;大力向群众宣传普及保险知识,使保险意识深入群众,让人们更多的了解保险;简化部分程序,尤其是车险理赔,根据调查,在自贡当地除了人保财险理赔较为简便与快速,大部分公司手续及其繁琐,哪怕仅仅一千元的赔付都要上报省公司,当地的分公司根本没有决策权,处于非常尴尬的局面。这大大地浪费了被保险人的时间与精力,也给被保险人感觉买保险容易赔付困难的思想意识,不利于公司的发展。

五、调查结果

目前自贡的保险业正如中国保险业的一个缩影可以看出保险在市场上可以说是迅速崛起的新生事物。目前保险市场虽然存在诸多问题,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保险市场的前景依然明朗。

第二篇:商业医疗保险调查报告

寿险市场调查分析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国居民家庭收入不断提高,保险意识不断增强以及我国保险行业的对外开放,保险已经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同时,保险行业也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为了开发出更好的保险产品,完善保险各项制度,以便满足人们的保险需求,此次,特对人们的保险意向展开了调查。

此次调查主要针对人们对各类寿险产品的保险意愿,城市居民保险消费习惯和态度等进行分析探讨。主要选取了父母年龄阶层的中年人以及部分在校学生和老年人为调查对象,进行了小范围调查。渠道包括直接问答、网上投票、电话咨询等方式。此次调查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这些数据报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保险企业了解保险市场需求结构变化及发展趋势,有助于开发适合市场需要的保险产品,有助于更好的了解消费者的保险意识和需求状况。

在传统的观念中,我们都知道,中国家庭抵御风险的意识和能力都很低,御险资金主要来源于存款和亲友借款,商业寿险尚未成为大部分中国家庭抵御风险的主要手段。其中储蓄仍然是中国人最主要的投资手段。可喜的是,根据此次调查结果,寿险中的商业医疗保险已经引起了人们的足够重视。在人们保险购买意向的选项中,几乎100%的人都勾选了商业医疗保险。这可能是由于现在家庭结构、社会制度的转变引起的。现代社会医疗保险明显不足,尤其针对社会保险没有覆盖的地方,我们应该加强商业医疗保险的宣传。

但是对于医疗保险保费接受程度还普遍较低,50%以上得让人选

择了50~100元/月,这可能与调查人员的收入水平有关,大部分调查成员的家庭年收入是10~16万。这些人大部分是知识分子,对商业医疗保险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具体补偿方法及内容还不甚清楚。在保险营销时应特别注意将条款内容讲解清楚。例如,有调查者反应,曾经购买多份医疗补偿保险,却未得到足够的赔偿。这与保险营销人员在销售保险时未将医疗保险的“补偿”性质讲清楚不无关系。这样一次保险想必给这位被保险人留下深刻印象,其以后购买保险则很有可能不会轻易相信。因此,保险销售时务必要做到坦诚相待。

另外,人们对医疗保险的覆盖率和资金监管的透明度上还不是很满意,很多人因为信不过保险公司而选择不投保。因此,树立一个良好的保险公司形象就显得很有必要。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人们似乎更信赖品牌公司。调查中,人们对太平洋、平安和人寿等保险公司显得信赖有加,三者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基本相当。数据还显示,人们对寿险服务的总体水平还是比较满意的,关键是目前的保险产品还难以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的保险需求。

在这次调查结果中,除了经济收入和个人购买意愿外,还有其他一些影响人们购买保险的因素,影响程度从高到低依次为:保险产品的特色、公司的口碑、售后服务、寿险公司售后服务以及公司实力。

对于其他商业寿险业务,其实际客户群仍以中高收入家庭为主。现有寿险消费群体的特征为:家庭学历较高、一般担任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者或者从事普通白领工作、家庭月收入水平5000元以上、消费能力稳定的两口之家。有子女家庭是寿险的主要潜在消费者。

通过本次调查,主要得出以下结论:

1、人们对于寿险尤其是商业医疗保险的作用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2、保险业务在群众中得到了比较广泛的开展,市场得到开发;

3、相当部分人存在着购买保险的意愿;

4、县域居民保险市场需求潜力较大、需求差异大;

5、保险业发展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

例如居民获得保险知识的渠道较单一,多来源于保险公司业务员及亲朋好友介绍,较为片面。而保险公司或业务人员在推销保险过程中也存在提供信息不确切或不全面的情况。这使得人们对保险公司和保险业务人员的信任程度不高。

另外,保险业在险种、价格和服务等多方面与人们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保险业务中一些具体工作仍需要改进或改善。比较突出的如保险条款过于繁琐不易看懂的问题等。

6、保险业务进一步扩大仍然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

第三篇:我国当前商业保险调查分析报告

我国当前商业保险调查分析报告 我国商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保险供需总体水平落后,发展不够充分

1995年我国保费收入为615.7亿元,约合74亿美元,不及美国的1%;保险深度为1.07%,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8%-10%的水平,与发展中国家一般水平3%-7%也颇有差距;人均保费收入更是名列末梢。另据统计,我国国有大型企业保险承保面不足35%,中型企业承包面不足45%。

二、市场要素培育程度低,保险市场的主体少,中介人体制不健全

从保险供给主体看,目前除了人保、太保和平保三家保险公司外,1996年国务院有批准了新泰、泰康、华康三家全国性公司,到目前为止共有20多家保险公司营业,同时最近几年先后引进了5家外资保险公司。但与国外发达保险市场相比,保险供给者数量还是太少,保险业务的市场覆盖面还是很低。

从保险消费者主体看,大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绝大多数个人的保险意识淡薄,国有大中型企业及铁路、交通、邮电、粮食、供销等系统往往通过企业和行业的基金和互助以及国家财政方式应付可能的损失,加之原有的对企业、事业职工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都由国家税收和企业留存的收益承担,这导致保险消费者数量少。

从保险市场中介机构看,我国的保险代理人虽有一定的基础,但还存在规模小,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

三、保险市场呈现价格不正常、竞争不公平、交易不规范的无序状态

(一)一些保险公司的业务竞争根本谈不上是依靠经营技术和服务的有序竞争,有事只是打费率战、手续费战、退费战的原始争夺,它们只顾眼前利益,盲目地无限制地降低费率,以吸引保户,往往将风险更多地转嫁到保户身上,损害被保险人的长远利益。同时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在保险税收政策上存在偏差,目前在保险经营上存在税率结构内外资企业不统一,内资企业间也不统一的现象;于是有些公司凭着税收上的优惠,利用高佣金、低费率、高手续费等办法争夺业务,致使市场竞争无序,严重影响了保险业的稳定经营和保险市场的正常发育。

(二)一些保险经纪人利用被保险人对保险缺乏了解,利字当头,只要保险人给的手续费高,不惜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随意提高费率。

(三)由于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界限不清,一些政府部门的下层机构和群众团体利用行政管理职能或行业经营特权,采用诸如评先进、定指标、下发文件等行政手段强制企业参加它们举办的保险,有的甚至还以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高回报来吸引保户。其特征是将商业保险业务挂靠在社会保险业务之下(请你继续关注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与商业保险公司展开竞争。但两者在经营目的、风险性质、保险方式和政府是否对基金形成提供财税倾斜政策方面均有本质差别,因此,两者的混同对商业保险市场的发展有害无益。

四、市场体系不完善

(一)再保险市场的建立尚未完善,有接受风险的直接业务市场,却没有消化危险的再保险市场。随着巨灾如洪水、地震等的出现,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失无法估量,若由一家保险公司独立承担赔偿责任简直难以想想后果,因此建立一个再保险市场体系相互分摊风险势在必行,同时各保险公司通过再保险市场相互勾连,可以有效地抑制盲目降低费率以吸引客户的不正当竞争。然而,以前我国尚无一家专业再保险公司经营再保险业务,而是由在保险市场

上占垄断地位的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行使中央再保险的只能,它既是分出公司又是分入公司,极不利于竞争和分散风险。尽管原人保公司组建中国保险集团公司后,成立了中国保险集团再保险公司,但仍脱离不了原有的性质,而且远没有形成体系。

(二)监管体系不健全,保险企业自律意识淡薄。第一,保险业主管机关的管理状况与保险行业的发展不相适应,当前主管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管理力量都很薄弱。第二,法律体系不完善,《保险法》虽已于1995年颁布实施,但与之配套的系列管理法规尚未制定出台。第三,规范保险市场交易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的同业公会数量偏少,其作用未充分发挥。

五、现行保险展业方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保险公司习惯依靠行政手段来开拓业务。这严重地束缚了我国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于商业保险存在问题该如何改进

一、加强对保险机构外汇业务管理的建议

(一)督促保险机构加强和完善外汇业务内控制度建设,对外汇业务制定更为详细明确、可操作性强的管理规定,使各级分、支公司的业务活动有章可循,促进保险机构有效自律发展,同时健全业务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和防范风险。

(二)尽快出台关于保险机构外汇业务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保险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标准。即从保险机构实收外汇资本金规模、外汇业务经营状况、执行外汇管理政策法规情况、从业人员素质、内控制度、展业能力等方面制定相应的市场准入标准,要明确各级别保险机构的外汇业务范围及对象;根据外汇保险风险情况制定必要的考核指标,建立对保险机构外汇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统一非现场监管报表;要完善对保险机构外汇账户的管理。 二、

(一)大力宣传保险知识,强化公民的保险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资料卡片等现代宣传形式,在全社会普及和强化保险意识和保险消费方式,积极引导公众的保险消费心理,使公民由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一切依赖国家的思想转化为自保意识,从而使参加保险的认增多,扩大保险消费主体,增加保险需求量。

(二)积极培育保险市场要素,坚持市场主体多元化的发展方向,注意市场主体的配置,既要扩大全国性保险公司数量,又要陆续批准成立一些地方性、区域性的保险公司进入市场,还要允许外资保险企业逐步进入我国市场。大力发展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公估人等保险中介机构,加强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管理,加强保险市场的供给能力和有序竞争。

(三)制定全国统一的、成文飞保险业税收法规和财务制度,使各类保险企业税赋一致,以利于平等竞争,避免有些公司因税收优惠而任意降低费率以吸引客户。颁布社会保险法。

(四)建立和完善再保险市场。

三、建立和健全市场监管体系,维护有序的市场环境,保证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一)创造良好的保险法制环境,除了已有的《保险法》外,还应辅以《保险业法》,并尽快制定《保险合同法》、《保险中介管理细则》、《再保险条例》以及《外资保险企业管理法案》等,使其成为体系,使我国保险业的经营做到有法可依。

(二)加快同业公会的建立和完善。

(三)强化保险主管机关办事机构,特别是人民银行总行及省、市分行两级办事机构。

四、改革营销观念,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展业方式

首先,摒弃计划经济意识,以市场为中心,即以消费者为中心,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立场出发来制定经营方针和策略,设计推出那些消费者愿意购买的保险险种。此外,要大力培养各类保险专业人才。

第四篇:2014年杭州商业人寿保险市场调查报告

2014年杭州商业人寿保险市场调查报告

为了解杭城商业人寿保险市场的现状和需求变化,进一步规范商业人寿保险市场,促进保险业的深入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浙江省消费者协会与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继1999年3月对杭州人寿保险市场进行调查后,

调查采用抽样问卷访问法,在杭州市各个城区抽取了六个样本地,使用spss统计软件进行统计,问卷的统计和调查报告均由浙江省消费者协会和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完成。

一、答卷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000份,回收2880份,回收率96%,其中有效问卷2392份,实际有效率83.1%。调查对象的男、女比例为62.8∶37.2。从年龄结构看,参加保险的消费者多为中青年(见表一),这符合保险市场主导群体的份额。同时,还对被调查者家庭月收入和家庭人口情况进行了统计(见表二、表三)。 表一:调查对象年龄分布

年龄段 20岁以下 21-35岁 36-50岁 50岁以上

所占比例 2.5% 37.1% 33.6% 26.8%

表二:调查对象家庭月收入情况

家庭月收入 所占比例

1000以下 5.9%

1000-2014元 32.9%

2014-3500元 16.8%

3500-5000元 12.0%

5000-10000元 11.5%

10000以上 3.7%

未回答 17.2%

表三:调查对象家庭人口情况

人数 1人 2人 3人 3人以上

所占比例 4.5% 21.2% 55.3% 19.0%

根据表二、三数据,运用平均法计算得出本次调查家庭平均人数为2.83人,家庭人均收入820.70元,与杭州市公布的2014年杭州市区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基本相符,数据具有代表性。与上一次调查对比家庭平均人数从3.49人下降到2.83人,家庭更趋小型化,家庭人均收入从675.49元提高到820.70元,增幅达21.50%。

本次调查的第一组感性数据是针对被调查者是否参加人寿保险进行统计的。数据表明:46.4%的被调查者参加了人寿保险,比上次调查提高3.6个百分点,寿险市场有了进一步的开拓;同时,53.6%的被调查者尚未投保人寿险,也说明杭州市的寿险市场潜力巨大。

从被调查者基本情况交叉分析得出,收入较高的被调查者家庭大多参加了人寿保险(见表四),家庭月收入2014-3500元以上的家庭,是寿险市场最大的购买群体。在此群体的被调查者中有56.5%的家庭已购买了商业人寿保险。从被调查者的职业状况分析,个体经营者和自由择业者(包括未回答职业者)参加保险率最高,其次是企事业单位职工、其他职业者和教师等(见表五),调查数据表明,月收入在2014元以下的家庭的也有23.4%购买了商业人寿保险。此次调查对象中还涵盖了离退休人员和下岗待业人员占到有效问卷的17.7%,其中有20.3%的家庭购买了商业人寿保险。

表四:收入状况与是否参加保险的关系

家庭月收入 参加保险 不参加保险

1000以下 16.1% 83.9%

1000-2014元 24.6% 75.4%

2014-3500元 44.8% 55.2%

3500-5000元 51.6% 48.4%

5000-10000元 78.7% 21.3%

10000以上 80% 20%

未回答 51.6% 48.4%

表五:职业状况与是否参加保险的关系

职业状况 人数 占总人数比例 投保人数 参加保险比例

个体经营者 184 7.7% 147 79.9%

自由择业者 521 21.8% 376 27.2%

企事业单位职工 648 27.2% 275 42.4%

公务员 142 5.9% 35 24.6%

教师 151 6.3% 50 33.1%

离退休人员 264 11.0% 65 24.6%

下岗待业人员 160 6.7% 21 13.1%

其他 216 9.0% 87 40.3%

未回答 106 4.4% 53 50.0%

二、调查结果分析

(一)已参加保险的基本情况分析

1、养老保险和健康医疗保险是消费者投保的主要险种。

对被调查者所投保的险种数据分析表明,61.4%的调查对象参加了养老保险,29.3% 的调查对象参加了健康医疗保险,其次是意外伤害险,其他人寿保险和投资类寿险 (见表六)。

表六:被调查者所选择的险种(多选题)

所保险种 养老保险 健康医疗险 投资类寿险 意外伤害险 其 他寿 险 未回答

所占比例 61.4% 29.3% 4.8% 20.1% 16.3% 3.2%

2、投保的对象集中在自己(配偶)和子女身上,投保的目的趋向理性。

调查表明,被调查者投保的对象主要是自己(包括配偶),占投保率的63.2%,其次是子女(见表七)。 表七:被调查者投保的对象(多选题)

投保对象 自己 子女 配偶 父母 其它

所占比例 63.2% 38.6% 23.1% 3.1% 1.9%

表八:投保者的目的(多选题)

投保目的 所占比例

养老 73.2%

子女教育 34.8%

抵御疾病 19.1%

预防意外 14.8%

投资理财 6.2%

其他 5.1%

从投保的目的(见表八)分析,被调查者主要是为了自己(包括配偶)能得到更多保障,这说明了随着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医疗体制的改革,“铁饭碗”的打破,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认识到社会保险主要是基本保障,尤其在养老和医疗方面,要提高自身的保障水平,商业保险就成了消费者的首选。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通过现时的现金投保,以求得今后适时的回报和保障。其次是子女教育(包括学生平安、教育金、婚嫁等险种),占34.8%。分析表明,随着我国教育体制的改革和教育形式的多样化,子女的教育开支正成为家庭的一大主要支出,因此,借助于商业保险的手段,提前(孩子出生后)投保,成为众多家庭的选择。排第三位的险种是抵御疾病,目前,购买大病医疗保险的比例呈逐年提高之势,医疗体制改革以后,更加速了这一险种的需求。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增加自己和配偶的保障是一个家庭经济稳定的根本和基础;为父母投保实际是为减轻日后的经济负担,受益人仍是自己;为子女投保教育金等保险是一种未雨绸缪的计划安排。同时,为子女保养老金保险、终身保险等使第三代受益的投保盲点正日趋减少。这些都是当前在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完善过程中,投保人自我保障意识增强并走向理性化的表现。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增加自我保障基础上,部分消费者购买投资保障型险种,此次调查中出于投资理财目的而投保的占6.2%,这更是一种家庭理财理性化和逐步成熟的表现。

3、投保家庭平均年用于保险的费用在2014元左右。

本次调查对投保家庭平均每年交纳的保费进行了统计(见表九)。

表九:投保家庭每年交纳的保费

交纳保费 所占比例

500元以下 3.0%

500-800元 18.4%

800-1200元 7.5%

1200-1500元 5.5%

1500-2014元 35.1%

2014-5000元 25.9%

5000-10000元 3.9%

10000元以上 0.7%

根据数据平均折算,家庭每年用于保险的费用在2014元左右,按此次调查的家庭平均人数和人均收入测算占家庭年总收入的7%左右。与上一次调查相比,年均缴保费增长82%,所占家庭年收入比例增加3个百分点。据分析,本次调查比上次调查年缴保费增幅较大,主要因素,一是由于自1999年6月以来连续七次降息,保险费率调高,同样的保险金额今年应缴保费要增加一至二倍;二是不少家庭都不同程度地增加保障,不仅保养老金保险,还保医疗和子女教育或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4、保险公司增加,市场份额分散,差距依然明显。

与上次调查比较,寿险公司从3家增加到5家,各保险公司发展的速度都较快,市场份额相对分散,但由于新老公司经营的时间的和网络等关系,各公司所占市场份额的差距依然明显。(见表十)。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因最早进入保险市场,依然是保险界的龙头老大,占61.3%;平安寿险目前稳居第二位;其次分别是太平洋寿险、新华人寿和泰康人寿保险公司。

表十:被调查者所投保的公司

公司名称 所占比例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61.3%

平安保险公司 24.1%

太平洋保险公司 7.0%

新华人寿保险公司 2.4%

泰康人寿保险公司 2.0%

未回答 3.2%

(二)保险公司的售后服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1、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被大部分投保者所认可,但尚需进一步提高。

在已参加保险的1109名被调查者中,有68.7%的投保者对保险公司服务感到满意或比较满意,但仍有22.1%的被调查对象表示服务尚需加强和不满意 (见表十一)。因此,在保险市场进入激烈竞争的时期,在优质服务方面应引起各保险公司的高度重视。

表十一:投保者对保险公司服务的满意程度

满意程度 满意 比较满意 尚需加强 不满意 未回答

所占比例 25.9% 42.8% 16.6% 5.5% 9.2%

2、银行代扣是多数投保人选择的续期缴费方式。

本次调查表明:73.8%的投保人选择银行代扣为续期缴费方式,比上次调查的29.4%的比例有较大幅度增加,这是一种家庭理财观念的转变;17.6%的投保人选择业务员上门收费;6.0%的投保人选择亲自到保险公司缴费,尚有2.6%的投保人未作回答。这就要求保险公司提倡个性化服务,以尽量满足不同客户的需要。(见表十二)

表十二:消费者选择的续期交费方式

交费方式 所占比例

银行代扣 73.8%

业务员上门 17.6%

亲自去 6.0%

未回答 2.6%

3、“一个月”是多数投保人对理赔的时效要求。

调查表明:64.8%的投保人希望能在1个月内完成,有14.0%的投保人要求3至6个月内完成。这就要求保险公司的出险理赔工作既要及时、迅速,更要准确、合理,要适时的与投保人沟通,以取得理解和配合。(见表十三)

表十三:投保者对赔偿案处理的时效要求

时效要求 1个月内 3个月内 6个月内 其他

所占比例 64.8% 8.8% 5.2% 21.2%

4、损害投保人权益的行为应引起保险公司的重视。

调查表明,有39.2%的投保者表示在购买保险时遇到过损害权益的行为,其中 “强调高回报率,误导消费者大额投保”,占19.4%,列第一位。其次还存在于收费服务上、理赔时效上以及收款手续上。这些行为都不同程度地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给保险公司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形象。应引起各保险公司的高度重视(见表十四)。

表十四:投保者被损害权益的情况

被损害的情况 所占比例

强调高回报率,误导消费者大额投保 19.4%

续期收费服务不到位 5.6%

收款手续不全 1.8%

理赔不及时 3.4%

其他 9.0%

未回答 60.8%

5、投保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仍要提高。

保险是一种特殊的消费,“知情权”是消费者自我保护的基础,但调查表明,被调查者在投保时或投保后,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和保险合同内容的仅占63.3%;19.9%的投保者在投保时并没有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和保险合同内容,更谈不上理解合同的内容;16.8%的投保者则未作回答。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保险这种大额而又特殊的消费在购买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有关保险条款和保险合同内容。

6、浙江省消费者协会和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投保时一定要注意保险业务人员是否对保险条款作明确的说明。

调查表明:投保人认为保险公司业务员对保险条款作了明确说明的占66.0%,认为没有明确说明的占13.6%,未回答的占20.4%。

保险条款是投保人、被保险人领取给付金、申请理赔及受益的根本依据,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在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时,应严格按照规定,将条款作明确的说明,这也是消费者“知情权”的实际体现。但调查表明,这一工作做得不尽如人意。因此,各保险公司应加强对业务人员的教育,提高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未参加保险的基本情况分析

1、大部分未投保者缺乏对保险知识的了解。

调查表明,大部分未投保者对保险知识不太了解(见表十五),应该说对保险知识不了解也是该部分消费者未投保的重要原因。

表十五:未投保者对保险知识的了解程度

了解程度 不了解了解一点 比较了解 其他

所占比例 27.7% 40.3% 14.7% 17.3%

2、“养老”和“疾病”是未投保者最需要的保障。

未投保者对保障的需求,主要集中在“养老”和“疾病”方面。这与已投保者的保障需求有一些差异,

其差异主要对子女教育从第2位降至第4位,据分析,这与未投保者的年龄相对偏大也有一定关系(见表十六)。

表十六:未投保者最需要的保障(多选题)

保障内容 养老 疾病 子女教育 意外 其他

所占比例 61.9% 71.1% 13.4% 15.7% 12.1%

3、接近一半的未投保者希望参加人寿保险。

根据统计得出44.3%的未投保者希望参加人寿保险,这为保险公司提供了商机。同时,55.7%的不愿参加保险的消费人群中,对他们的潜力开拓,保险公司还得花上一番功夫。

4、保险公司应改进服务方式,完善客户服务体系。

数据表明,50.1%的未投保者选择自己亲自到保险公司去购买,而只有13.4%的未投保者选择业务员上门为他们服务(见表十七)。这说明,有不少消费者对保险业务员上门服务尚存疑虑,因此,保险公司应提高员工的素质,改变服务方式,完善客户服务体系。

表十七:未投保人选择的投保方式

方式 业务员上门服务 去银行购买 到网上投保 自己到保险公司投保 未回答

所占比例 13.4% 12.5% 2.7% 50.1% 21.3%

5、未投保者对续期交费方式和赔款时效要求与已投保者的要求基本相符。

对未投保者以上两条款的数据统计表明,要求与已投保者基本相同(见表十八、表十九)。 表十八:未投保人选择的续期交费方式

交费方式 所占比例

保险业务员上门收费 6.8%

您每年亲自到保险公司交费 26.2%

通过银行代扣 56.3%

未回答 10.7%

表十九:未投保者希望保险赔偿处理的时效要求

时效要求 1个月内 3个月内 6个月内 其他 未回答

所占比例 22.8% 13.5% 3.0% 18.0% 42.7%

6、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消费者中拥有较高信用度,外资保险公司已被部分消费者看好。

数据表明,中国人寿以47.8%的选择率,保持了它在行业中的龙头地位,其次是平安和太平洋寿险公司。而尚未进入本地市场的外资保险公司,已被一部分消费者所看好,这是消费者给中资保险公司提出的挑战,必须直接面对(见表二十)。

表二十:未投保人选择的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 中保人寿 太平洋 平安 泰康 新华 外资 未回答

所占比例 47.8% 11.1% 27.3% 1.3% 1.5% 5.8% 5.2%

7、保险知识的宣传形式应是多样性的。

业务员上门推销保险,向消费者介绍保险知识似乎是各大保险公司的最主要途径。但调查表明,愿意接受这种途径的被调查人只占23.4%,消费者倾向的是多样性的接受途径(见表二十一)。因此,各保险公司在目标市场决策上,应采用消费者乐于接受的方式宣传保险知识,从而赢得市场。

表二十一:未投保者接受保险知识的途径

接受途径 所占比例

业务员上门服务时宣传 23.4%

由社区组织的授课 18.2%

由所属单位组织的授课 16.8%

媒体的广告宣传 30.1%

其它 6.5%

2未回答 5.0%

三、结论

通过本次调查分析,结合有效数据,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杭州寿险市场具有巨大的商机。此次调查表明,杭州市尚有53.6%的家庭未投保商业寿险,而杭州市居民的家庭月均收入在2300-2500元之间,有7%的年缴费能力,因此,杭州的寿险市场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2、月收入2014-3500元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家庭,是保险消费的主力军, 2014-2500元的寿险险种组合和支出水平能更好地吸引广大消费者投保。

3、自己与子女是投保者的投保目标,养老、子女教育和疾病医疗是主要保障需求,这表明,随着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全和扩大覆盖,商业保险的社会需求将逐步显现,各保险公司要加大有针对性的新险种开发力度,以不断满足消费者的需要。

4、“强调高回报率,误导消费者投保”,是1999年和今年两次调查中都突出地列在有损投保者权益行为统计的第一位,已成为一种“固疾”。尤其当前各保险公司都在推销投资保障型险种,此种误导行为,不仅有损保户,而且亦将有损公司信誉,乃至整个寿险业。为此,应引起各保险公司的密切关注,对宣传资料应严格把关,对误导行为必须坚决制止。

5、保险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更积极、主动和多样化地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咨询和服务。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营销业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规范市场行为,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保险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四、结束语

通过本次调查,我们对保险消费方面的情况有了基本的了解,我们希望通过本次调查给广大消费者以指导,给各保险公司提供客观、实用的数据和分析,在中国敞开保险市场大门的时候,能以主动积极的姿态去迎接挑战,促进保险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这是本次调查的最终目的。

第五篇:吉林省商业保险市场需求的调查报告(原稿)

关于吉林省商业保险市场需求的调查报告

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

为了加强社会公众与保险业的联系和沟通,增加了解,密切合作,改善保险服务,切实提高商业保险的发展,本文就吉林省保险需求的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对象囊括了不同文化程度,如:初中及初中以下、高中、大专、本科及本科以上等;不同职业,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司企业职员、自由职业者等;不同经济状况及不同年龄段的各阶层人士。

本报告试图从保险的现状、被保险主体的主观意愿、对保险的服务和评价三方面展开论述,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保险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商业保险的现状

目前我国商业保险的类别大致可分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两大类。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390个居民中有43.8%的居民拥有社会保险,而拥有商业保险的居民仅占总人数的18.7%。这说明商业保险在整个社会还未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参与程度不高,但同时也印证了商业保险在吉林省仍有很大的潜在市场和人群可待挖掘。为能更有效地开发这个潜在市场,调查问卷就居民保险知识获得途径及购买保险时所考虑的投保种类作了进一步的调查和分析。

分析结果显示,在保险人员宣传、亲戚朋友介绍、新闻媒体宣传、通过电子网络了解等多种途径中,通过保险人员宣传而购买保险的居民占总人数50.5%,遥遥领先于其他宣传途径,可见保险人员的宣传是促使人们投保最行之有效的方法。而通过新闻媒体和电子网络了解保险知识而购买保险的居民仅占11%和

7.7%。随着电脑的普及,保险公司如何通过电子媒介加强居民对保险知识的了解,将会成为宣传保险的又一重要途径。

……

二、商业保险的意愿

在被调查的390人中,对于自己的家庭是否参加商业保险这一问题,表示愿意参加的只有61人,占总人数的16.6%,而表示不愿意参加的却又165人,占总人数的44.8%。说明保险意识还没有普及,仍需提高居民的保险意识。保险的意愿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方面:

(一)文化程度差异对保险意愿的影响

不同受教育程度者理应对市场经济、社会生活及保险的认识有所不同,调查结果也同样表明,居民文化程度的高低对其保险意愿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依常识推断而言,两者有同向上升的趋势,但调查的实际情况是:教育程度和居民参加保险的意愿是成负相关关系,即居民保险意愿是随着教育程度的增加而降低的。

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者,表示愿意参加保险的占33.3%,而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者,只有9.4%表示愿意参加保险,比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者少23.9%个百分点。高中和大专文化程度者表示愿意参加保险的均在20%左右。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与学历较低者由于其职业、收入、知识水平等许多因素的制约,缺少或不了解其他保障权利规避风险的方式,并且没有多余的资金投到其他行业中,导致商业保险成为其主要保障支柱有关系;而学历较高者可能在其工作单位已拥有社会保险,认为不再需要商业保险这种保障形式……

(二)职业差异对保险意愿的影响

以职业分工而言,从事经济工作者由于其工作性质等因素,其保险意愿理应比较强烈,调查结果的实际情况也符合了上述假设。私营业主及个体户表示肯定和可能参加保险的意愿最高,占23.1%;企业单位人员,如:公司企业的管理人员,一般职员和服务员等居其次,愿意参加的比例为19.1%;而事业单位的人员参加意愿却很低,只占13.3%,这种现象可能与事业单位人员本身的福利及保障待遇优于其他职业等的因素有关。

(三)收入的差异对保险意愿的影响

根据家庭月收入分析的调查数据表明,居民收入水平不同者,其保险意愿只显示出无规律性的差异。按保险学理论,人们价值

量越大,其保险意愿理应越强烈。但分析调查的数据显示:表示愿意参加保险的,在月收入1000-2014元者中比率稍低,占14.8%;月收入2014-3000元者比率稍高,占18.5%。各档次收入者其参与保险意愿人数的最高与最低比率相差不到5%。因此,人们的保险意愿与月收入并不成正比。

三、对吉林省商业保险服务的评价

(一)对商业保险公司服务的评价

人们对保险公司所提供的服务总体评价不高,仅占26%的人认为保险公司的服好,有3.67%的人不认同保险公司的服务。同时,从总体来看人们对于各个险种的服务了解程度很低。有70.13%的人都对保险业务持模糊态度。

保险公司在人们心目中的社会信誉程度不高,仅有24.1%的人对保险公司给予了高信誉度的评价,有2.97%的人认为保险公司社会信誉低。同时,从总体上看,人们对保险公司的社会信誉也同样存在着含糊不清的状态,有72.93%的人在调查中选择了“说不清”。

(二)对保险行业服务的评价

由分析结果可知,人们对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情况的总体评价一般。认为保险业务人员在销售时大部分能对条款进行比较详细的解释并明确告知的占总人数

的27.8%;而认为“只是一般性介绍保险责任、保额费用等”的占总人数的68.3%。而且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在介绍业务过程中,表现出过分高的主动性和热情。在对产品解释程度方面,客户认为业务人员解释“很清楚”的占总体的28%,认为“清楚”的占43.9%。在办理柜面业务时高达69%的人认为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服务比较耐心、细致。总体来说人们对保险公司人员的销售服务感到比较满意,选择“非常满意”的占16%,选择“比较满意”的占81%。但当人们就有关问题进行咨询时,保险客服人员的专业程度一般,只有一半的客服人员能比较专业地回答所提的问题并对购买者有所帮助,而另一半的客服人员对顾客提问不能准确回答,要询问有关专业人员才能告知。

……

四、吉林省商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发现,此次研究调查具有如下特点和倾向:

16.6%的居民有投保的意愿;其中受教育程度低者较之受教育程度高者更倾向参加保险,不同职业者投保意向差异明显;投保意向与家庭月收入成不规律性差异;了解保险的途径主要是保险人员的宣传、亲戚朋友的介绍和新闻媒体;居民在购买保险时考虑的重点险种主要是医疗健康类、子女教育类和养老类。人们对商业保险以及各个险种了解的人数所占比例小,商业保险的普及性比较差。投保人对保险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服务质量、工作效率

情况以及对保险公司履行合同义务按法定程序办理业务的情况都不是很满意,在售后和理赔方面的评价也比较差。总体来说,对商业保险的服务评价是不满意的。

上述结论,不仅概况反映了目前吉林省城市居民保险意愿的状况,也从一个侧面显示了该省商业保险发展面临的挑战和困境,为此保险业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扩大宣传,增强民众认同度……

(二)吸引社会中高素质民众关注,提高行业水平……

(三)提高业务和服务水平……

(四)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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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避免群体性突发事件,特别是在新的时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势在必行,这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改革开放和利益格局的调整,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增多,且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群众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有所增加,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容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紧迫和繁重。人民调解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是诉讼程序之外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有效手段,是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人民调解工作也是坚持执法为民,关心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纠纷,大多数都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因此,必须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发展经济是政绩,化解矛盾、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也是政绩。

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

(一)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调处民间纠纷的调解功能。 人民调解组织要适应新形势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需要,在认真做好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等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的调解同时,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着力做好涉及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方面的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

(二)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的功能。 一方面,人民调解组织要积极调解,及时化解矛盾,将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别是要妥善调处好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民间纠纷,努力防止因民间纠纷化解不力而导致刑事案件和其他恶性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要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上,科学把握民间纠纷发生发展的规律,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等预防机制,建立民情民意分析制度、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定期排查和专项治理制度、纠纷调解督办制度,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

(三)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法制宣传教育功能。 要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分布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在调解工作中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道德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和道德修养。尤其是在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出台时,要结合调解条例有针对性地加强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增强时效性,从源头上防范矛盾纠纷。

(四)要切实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功能。 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便民、利民、亲民和不收费的特点和优势,利用“田间”、“地头”等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及时、就地调解矛盾纠纷。对于那些疑难复杂、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要及时受理、及时调解。

在强化人民调解四项功能的同时,要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域。在积极调解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生产经营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基础上,对公民与法人、公民与其他社会组织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农村人民调解工作,要结合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努力排查,就地排查,就地化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土地承包、税费改革、民主管理、生产经营等各种矛盾纠纷。城市的人民调解工作,要主动预防和及时调解市政建设、旧城改革中因拆迁引发的矛盾和因职工下岗引发的矛盾纠纷,协助基层政权组织积极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厂矿企业人民调解工作,要认真研究解决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积极探索改进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途径和办法,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理解并支持改革,保障企业改制和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第二篇: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几点思考

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几点思考

宁波市北仑区司法局汪胜荣

人民调解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继承和发扬我国民间调解的传统,经历了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阶段的实践,不断发展和完善起来的一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解决矛盾纠纷的一个机制模式,它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通过调解各种民事纠纷,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因此,也有了被誉为化解矛盾的“东方之花”。在当今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人民调解能否再展宏图,再立新功,是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一个新的考验。

一、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出现的新变化

1、矛盾纠纷的重点的转移。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的分工不断细化。社会各个层次之间和各个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产生也将产生了新的变化。过去传统的土地相邻纠纷、宅基地纠纷等已不再是矛盾纠纷的频发重点,而新出现的拆迁征地、劳动关系、交通事故纠纷等不断发生。尽管化解矛盾的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但用人民调解化解矛盾,对和谐社会的促进作用是其它的方式无法替代的。这就要求我们人民调解工作一方面要调整思路,找准矛盾的重点,另一方面我们要积极的研究新矛盾的解决方法,探索人民调解新的工作机制,使人民调解工作能够更快更好地起到社会矛盾的化解作用。

2、纠纷的主体的转移。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扩大了社会交往的区域范围,人们的社会活动范围走出了过去的村、社区为主的场合。特别是一些新的行业团体出现,新型的行业区域的矛盾纠纷的主体也会随之出来。如我区高塘片区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在此,这就产生了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属之间的矛盾如何化解的问题,再如我区大港工业区的形成,有近500家的企业在该区落户,有近8万名的职工在此工作,这就有可能会出现较多的企业与职工之间,职工与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这些矛盾纠纷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新的矛盾群发地。

3、调处纠纷的范围有了进一步的扩大。人民调解这条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已经越来越被人们所肯定。已经从过去的化解民间矛盾纠纷转到了化解社会民事纠纷的上面。很多过去只适合行政调解或司法调解的矛盾纠纷现在也用运人民调解的方式去化解。且在实践中,有的矛盾纠纷用人民调解的方式化解更有利社会的稳定和和谐。2014年宁波市出台了《关于情节轻微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的若干意见》,规定了“立案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管辖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根据各方当事人申请,将符合条件的情节轻微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2014年,宁波市市司法局和公安局联合发文规定将交通事故的矛盾纠纷也引人到了人民调解化解; 2014年《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

法》(市政府令153号)又把医疗纠纷交于人民调解进行化解。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范围有了进一步的扩大。

4、法规的完善,对人民调解提出了新的要求。

人民调解是以法律法规为最基本依据调处矛盾纠纷,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断深入,我国的法律法规也随之不断的完善。依法依章办事已成为一种发展的趁势。因此,人民调解人员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既要在互让互谅的基础上化解纠纷,又要求调解不显失法律法规这个基本的基条。这就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调解员也必须具有更加扎实的法律知识。

二、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出现的新问题

针对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出现的新变化,原来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也随之出现不相适应的地方。1、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近年来,我区的人民调解组织有了快速发展,各街道乡镇、村(社区)都建立了调解组织,基层组织网络也有了进一步的巩固。但从总体上看,人民调解组织还有很多的盲点,如企业的人民调解建设进度不快,行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还不完善。

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区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总体来说素质还不能适应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需要,全区各级共有专职人民调解员760名,其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的人民调解员所占的比例不到3%,具有法律等相关专业的人员的比例仅在1%左右,这样一支队伍很难做到调解案卷高标准的

质量要求。

人民调解员的福利待遇有待进一步改善。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不断规范,人民调解员专业化趋势的不断发展和成熟,人民调解员的工资福利也越来越成为一个现实的问题。人民调解员作为一个社会的一种职业,而且是一种具有相当专业知识的一个职业,如果他们的劳动成果不能得到社会的肯定,不能取得相应的劳动报酬,这支队伍也就很难稳定和提高。

三、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新的对策。

针对上述人民调解出现的新的问题,建议采用下列对策:

1、不断创新人民调解的工作机制。要深入基层不断调查调研,特别要加强对新兴行业矛盾纠纷发生和预防工作的调研,有针对性地建设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如企业内部的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居民区业主与物业管理部门的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外来人口居住地的预防和化解等,并且要根据这些领域的矛盾纠纷发生的频率高低,设立必要的人民调解组织。

2、积极推行人民调解专职化。人民调解工作要上新的台阶,在新的历史时期能够发挥好期维护社会稳定,走人民调解职业化,专职化的道路具有重要意义。实行了职业化,专职化,才能激发人民调解员钻研人民调解业务、从而达到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稳定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目的。

3、加强地方财政的投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应该大力支持这项工作,特别要在经济上给予支持。应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甬党办[2014]9号)“应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财行[2014]179号),核定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确定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的保障办法。”积极推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政策。

4、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格局中的核心作用。充分利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这个平台,发挥好人民调解的核心作用,形成一个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大调解格局。

第三篇:新时期如何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为我国宪法确认的法律制度,它是在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多年以来,人民调解制度以其自愿协商性、过程相对保密性、程序简易性和成本低廉性

而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各阶层矛盾的层出不穷,大量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如何适应改革发展大局的需要,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如何进一步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出新的贡献,这些都亟待我们去深入思考和仔细探究。我们对社会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一、对当前主要社会矛盾纠纷的简要分析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形势是好的,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成分、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等日益多样化,各种利益冲突和磨擦不断出现,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涉法信访问题越来越突出,组织化倾向比较明显,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民事纠纷导致治安刑事案件上升,对社会稳定形成较大的压力。总的来讲,人民调解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表现在:一是民间主要矛盾纠纷发生新变化,呈多样化、复杂化趋势。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已经不再是民间主要矛盾纠纷,而以资源权属、环境及生态、不同经济主体的利益等经济内容的新型矛盾纠纷日益突出。其中,因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征地拆迁、职工下岗、军转干部待遇、复员军人就业和党群干群关系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加。参与者的构成复杂化,不仅有工人、农民、离退休干部、个体户,退伍军人等。一些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纠纷不断增多,解决起来难度很大。二是各类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其中的热点、难点主要有征地补偿、拆迁安置问题,企业改制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集资款到期不能兑付问题,以及涉法涉诉问题,司法不公、执法不当问题等。三是相当部分纠纷当事人言行发生重大变化,诉求方式和行为方式偏激甚至违法的特点明显。有的利用国家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假日或政治敏感期,集体到京、到区上访。甚至出现殴打执行公务干警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过激行为,以及自杀、自残的极端行为。所有这些矛盾纠纷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都对人民调解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冲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目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面对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的新特点、新趋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做了大量深入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更加健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工作范围不断拓宽,制度体系基本成型,人民调解功能作用日益突显。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人民调解工作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组织机构建立但不健全

建立并健全调解组织是做好调解工作前提与基础,调解组织网络化是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趋势。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若干规定》,人民调解组织有四种形式:一是农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二是乡镇、街道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是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四是根据需要设立的区域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调解主任有其名但无其实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调委会设主任一名,必要时可设副主任。《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人以上组成。法律规定表明调解主任是一个由三人以上组成的调解委员会的负责人,专司人民调解工作,而实际中大相径庭。且看对某村支部书记的一段调查:请问你们村(社区)是否设立了调解委员会?答:“调解就是我一个”。对话中折射出这样一个问题,不知道村(社区)委员会下面还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更不知道自己是一个调解委员会的负责人,与其说是一个调解委员会主任,还不如说是一名兼职调解员,准确地讲,他的主责是村支部书记,这是其一。其二,调解主任专职的太少,绝大部分都是兼任。表面上看,调解主任的力量很强,而实际工作中恰恰相反。村(社区)干部担任的职务多,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无法把主要精力用在调解工作上。大部分村支两委干部兼任调解委员会主任的同时兼任了治保主任、村支秘书、会计、民政、计生、村办企业法人等职务,可谓一肩挑数担。不堪重负的调解主任要切实履行职责,其效果可想而知。因此,形式意义上的调解主任,已非改不可。

(三)调解经费法律有规定但执行很尴尬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调解主任享受村(居)委副职待遇,调解员

享受误工补贴”。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调解委员会的经费都受制本村(社区)的经济状况,经济状况好的村,村干部年收入3000元,差的村只有1600元,月平均100多元,村上办公经费只能是有一点用一点。绝大多数调解委员会因经费紧缺,工作举步艰难。我们了解到一个调委员会一年的正常开支需一万元。支出项目有调解员的工资、调解小组长和调解信息员的

误工补贴、调解人员的培训费、调委会的办公费以及调解工作的调查、取证等项经费开支。如果要加强调委会内务规范化建设,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纵横交织的立体化网络格局只能是一厢情愿,纸上谈兵。

(四)业务工作有继承但乏创新

人民调解工作有着悠久的历史,丰富的积累与经验,但形势的变化、时代的变迁,人民调解的性质、地位、作用、方式等等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走访调查中的调解委员会中,没有一个能全面、准确表述人民调解性质、作用、任务与要求,绝大部分调解员仍然沿袭旧的模式,纠纷发生后,劝说双方当事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和为贵,折中处理,对于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没有与时俱进,缺乏开拓创新,对于现阶段新的人民调解制度知之甚少。且不说村调委会,就是乡镇负责指导与管理人民调解的司法所与司法员对新的人民调解制度也感到茫然,认识上不清,概念上混杂,导致指导上不到位,出现了跟不上形势、适应不了新要求的情况。从改革人民调解制度势在必行,但同时要求广大人民调解员从理念、认识与行动上与时俱进。

三、创新发展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

(一)深化认识,摆正人民调解工作的位置

人民调解组织多处在最基层,分布面广,队伍庞大,遇到的人、财、物等实际困难比较突出。因此,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了解、重视与支持,切实克服“重打轻防”的思想,充分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三个文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机制,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要大力加强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良好的执业环境。要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工作考评范围,使人民调解工作在综合治理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健全机构,落实调解组织网络格局

要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在村、乡镇全部建立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发展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在不同行业和系统建立各类专门调解组织,发展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当前重点是抓好集贸市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和企业与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人民调解工作联系制度;要规范人民调委会建设,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都要按照“五有”(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有印章、有调解文书、有统计台帐)和“四落实”(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报酬落实)的要求,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使矛盾纠纷发生时先有人民调解组织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要认真抓好调解协议质量调研评查工作。

(三)公开选任,建立与工作相适应的人民调解队伍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法制意识的增强,市场经济条件下,矛盾纠纷增多,难度增大,对从事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调解员的法律与业务素质也提出了更高更新要求,特别是人民调解制度改革后,调解对象范围的扩大、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相衔接的趋势,文化程度、尤其是法律与调解业务素质已成为人民调解员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建立一支与工作相适应的能调善调、坚强有力的调解队伍迫在眉切。要引入竞争机制,拓宽聘任调解员的渠道,创新举措,在乡镇、社区推行(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乡镇人民调解员由驻乡(镇)的司法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实行公开选聘、招考,每个社区将本辖区内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工作者和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热爱调解工作的干部、教师等人员选聘担任人民调解员,原来担任社区调解主任或调解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人民调解员的工资福利、组织人事关系等方面实行区、县(市)司法局为主、社区协助管理。人民调解员由市司法局发给“人民调解员资格证”,实行持证上岗。公开选任的具体方案由市司法局制定并统一部署实施。

(四)强化指导,加快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的长效机制

加强与改进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是摆在我们当前的首要任务。加快发展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是历史赋予的使命,是实践“三个代表”要求,也是推进基层民主法制进程的必然结果。人民调解工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加强指导,切实提高指导管理水平。我们自己认为调解工作是其中一项非常重要工作,但是上面没有要求,没有安排,我们只能是自我看重。可见人民调解工作与经济建设未能同步发展。有的调解主任反映,他们不知道怎样抓调委会建设,不知道怎样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这些问题应引起深思。各级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要负重加压,集中精力,抓住社区建设与人民调解改革的机遇,科学制定人民调解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指导与管理。二是加强司法所建设,增强指导管理力量。当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着重抓住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强“两所一庭”建设以及国家对司法所建设投入国债资金的良好契机,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努力完成收编建所工作,并按照司法部提出的每个司法所不少于3人的人员配备要求,适当增加地方编制,不断壮大司法所队伍。同时按照《民事诉讼法》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赋予司法助理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定指导管理职能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改变给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下创收指标、下达收税费、联村办点等额外任务的现象,真正给司法员减负松压,还司法助理员“专职专用”。三是加强培训,为适应人民调解改革做好素质上的储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队伍的培训工作,逐步实现在培训的基础上实行考试、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用两年的时间做到全部持证上岗。要做好人民调解员聘任考核、颁证工作,保证“人民调解员”的质量。四是加强规范化建设,使人民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有机衔接。要规范调解工作制度,建立学习、例会、纠纷管理登记、回访与档案管理五项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杜绝调解纠纷的随意性。要规范文书格式。使用司法部统一制订的各类人民调解工作文书,严格按要求填写,杜绝文书制作的随意性。要规范工作纪律与工作方法,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要严格遵守不收费的规定,防止搭车收费,变相增加农民负担。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关于《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要求,与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建立起联系制度,形成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与合作,使人民调解工作向法制化、正规化方向健康发展。五是落实经费,保障人民调解工作正常开展。为充分调动调解人员积极性,稳定基层调解队伍,确保人民调解工作健康、稳定开展,必须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建议市、县、乡三级政府将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经费按一定数额列入财政预算,对于公开选任的社区调解员(专职)实行月工资报酬制,每月500元,由市、县(区)二级财政各按50%比例分担,并由区、县(市)司法局每月统一发放。乡镇首席调解员实行工作补贴,每月100元。要不断创新思路,拓展渠道,市、县(区)设立防纠纷激化奖励基金和人民调解抚恤金。要创造条件,解决调解人员的人生安全、养老保险等后顾之忧,以利于调解人员全身心投入工作。

第四篇:新时期如何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为我国宪法确认的法律制度,它是在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多年以来,人民调解制度以其自愿协商性、过程相对保密性、程序简易性和成本低廉性而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各阶层矛盾的层出不穷,大量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如何适应改革发展大局的需要,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如何进一步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出新的贡献,这些都亟待我们去深入思考和仔细探究。我们对社会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好范文网文章-https://www.Haoword.com 好范文网 帮您找文章]

一、对当前主要社会矛盾纠纷的简要分析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形势是好的,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成分、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等日益多样化,各种利益冲突和磨擦不断出现,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涉法信访问题越来越突出,组织化倾向比较明显,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民事纠纷导致治安刑事案件上升,对社会稳定形成较大的压力。总的来讲,人民调解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表现在:一是民间主要矛盾纠纷发生新变化,呈多样化、复杂化趋势。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已经不再是民间主要矛盾纠纷,而以资源权属、环境及生态、不同经济主体的利益等经济内容的新型矛盾纠纷日益突出。其中,因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征地拆迁、职工下岗、军转干部待遇、复员军人就业和党群干群关系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加。参与者的构成复杂化,不仅有工人、农民、离退休干部、个体户,退伍军人等。一些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纠纷不断增多,解决起来难度很大。二是各类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其中的热点、难点主要有征地补偿、拆迁安置问题,企业改制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集资款到期不能兑付问题,以及涉法涉诉问题,司法不公、执法不当问题等。三是相当部分纠纷当事人言行发生重大变化,诉求方式和行为方式偏激甚至违法的特点明显。有的利用国家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假日或政治敏感期,集体到京、到区上访。甚至出现殴打执行公务干警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过激行为,以及自杀、自残的极端行为。所有这些矛盾纠纷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都对人民调解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冲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目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面对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的新特点、新趋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做了大量深入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更加健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工作范围不断拓宽,制度体系基本成型,人民调解功能作用日益突显。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人民调解工作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组织机构建立但不健全

建立并健全调解组织是做好调解工作前提与基础,调解组织网络化是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趋势。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若干规定》,人民调解组织有四种形式:一是农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二是乡镇、街道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是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四是根据需要设立的区域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调解主任有其名但无其实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调委会设主任一名,必要时可设副主任。《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人以上组成。法律规定表明调解主任是一个由三人以上组成的调解委员会的负责人,专司人民调解工作,而实际中大相径庭。且看对某村支部书记的一段调查:请问你们村(社区)是否设立了调解委员会?答:“调解就是我一个”。对话中折射出这样一个问题,不知道村(社区)委员会下面还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更不知道自己是一个调解委员会的负责人,与其说是一个调解委员会主任,还不如说是一名兼职调解员,准确地讲,他的主责是村支部书记,这是其一。其二,调解主任专职的太少,绝大部分都是兼任。表面上看,调解主任的力量很强,而实际工作中恰恰相反。村(社区)干部担任的职务多,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无法把主要精力用在调解工作上。大部分村支两委干部兼任调解委员会主任的同时兼任了治保主任、村支秘书、会计、民政、计生、村办企业法人等职务,可谓一肩挑数担。不堪重负的调解主任要切实履行职责,其效果可想而知。因此,形式

意义上的调解主任,已非改不可。

( 三)调解经费法律有规定但执行很尴尬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调解主任享受村(居)委副职待遇,调解员享受误工补贴”。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调解委员会的经费都受制本村(社区)的经济状况,经济状况好的村,村干部年收入3000元,差的村只有1600元,月平均100多元,村上办公经费只能是有一点用一点。绝大多数调解委员会因经费紧缺,工作举步艰难。我们了解到一个调委员会一年的正常开支需一万元。支出项目有调解员的工资、调解小组长和调解信息员的误工补贴、调解人员的培训费、调委会的办公费以及调解工作的调查、取证等项经费开支。如果要加强调委会内务规范化建设,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纵横交织的立体化网络格局只能是一厢情愿,纸上谈兵。

(四)业务工作有继承但乏创新

人民调解工作有着悠久的历史,丰富的积累与经验,但形势的变化、时代的变迁,人民调解的性质、地位、作用、方式等等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走访调查中的调解委员会中,没有一个能全面、准确表述人民调解性质、作用、任务与要求,绝大部分调解员仍然沿袭旧的模式,纠纷发生后,劝说双方当事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和为贵,折中处理,对于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没有与时俱进,缺乏开拓创新,对于现阶段新的人民调解制度知之甚少。且不说村调委会,就是乡镇负责指导与管理人民调解的司法所与司法员对新的人民调解制度也感到茫然,认识上不清,概念上混杂,导致指导上不到位,出现了跟不上形势、适应不了新要求的情况。从改革人民调解制度势在必行,但同时要求广大人民调解员从理念、认识与行动上与时俱进。

三、创新发展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

(一)深化认识,摆正人民调解工作的位置

人民调解组织多处在最基层,分布面广,队伍庞大,(请您继续关注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遇到的人、财、物等实际困难比较突出。因此,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了解、重视与支持,切实克服“重打轻防”的思想,充分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三个文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机制,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要大力加强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良好的执业环境。要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工作考评范围,使人民调解工作在综合治理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健全机构,落实调解组织网络格局

要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在村、乡镇全部建立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发展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在不同行业和系统建立各类专门调解组织,发展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当前重点是抓好集贸市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和企业与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人民调解工作联系制度;要规范人民调委会建设,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都要按照“五有”(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有印章、有调解文书、有统计台帐)和“四落实”(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报酬落实)的要求,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使矛盾纠纷发生时先有人民调解组织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要认真抓好调解协议质量调研评查工作。

(三)公开选任,建立与工作相适应的人民调解队伍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法制意识的增强,市场经济条件下,矛盾纠纷增多,难度增大,对从事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调解员的法律与业务素质也提出了更高更新要求,特别是人民调解制度改革后,调解对象范围的扩大、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相衔接的趋势,文化程度、尤其是法律与调解业务素质已成为人民调解员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建立一支与工作相适应的能调善调、坚强有力的调解队伍迫在眉切。要引入竞争机制,拓宽聘任调解员的渠道,创新举措,在乡镇、社区推行(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乡镇人民调解员由驻乡(镇)的司法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实行公开选聘、招考,每个社区将本辖区内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工作者和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热爱调解工作的干部、教师等人员选聘担任人民调解员,原来担任社区调解主任或调解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人民调解员的工资福利、组织人事关系等方面实行区、县(市)司法局为主、社区协助管理。人民调解员由市

第五篇:法律知识思考新时期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几点

新时期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几点思考

杜俊

【提要】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为基层解决民间纠纷的重要方式,在建立完善我国矛盾纠纷解决的长效机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在新时期矛盾纠纷呈现多样、复杂化的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必须实现工作方向、方针、方式、方法上的“四个转变”,才能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才能不断开创调解工作新局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其独有的优势和作用。

一、在调解工作根本方向上,推动“单一调解”向“调诉衔接”的转变

过去,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往往因为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而得不到有效的履行。随着最高人民法院两个司法解释的出台,通过明确调解协议的可诉性质和设定部分民事纠纷诉讼前置的规定,进一步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

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出台与实施,明确了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为实现人民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的衔接方面提供了法定的依据,亦为促进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协议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人民调解组织要严格依法开展调解工作,调解纠纷过程中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做好调查笔录和调解笔录,并制作合法规范的人民调解协议书,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达到调解工作与民事案件审判工作协调一致的最佳效果。

二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具有相关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组织或者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

当依法予以确认。这就实现了将部分民事纠纷列为诉讼前置。法院可将一些事实清楚,争议标的较小的经济纠纷和涉及婚姻、赡养、邻里等简单的民事纠纷设定为由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再由法院受理,既减轻了法院的压力,也拓宽了人民调解的工作范围。法院在纠纷结案后,若仍有后续工作需要做的,应将有关情况告知纠纷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并附送调解书或判决书,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做好后续调解工作,并及时向人民法院反映有关情况。

二、在调解工作基本方针上,实现“重调轻防”向“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转变

一些基层调解委员会掌握纠纷不及时,以人民调解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为借口,认为当事人不上门就不能主动开展调解工作,对辖区纠纷闹大了再调、上门了再调等重调轻防的思想比较普遍。人民调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必须掌握主动,坚持调防结合的原则,重点在防字上下功夫。

一是要做好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人民调解的认识。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以开辟人民调解工作宣传专栏、举办法律知识问答、以案说法形式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地位、作用,正确引导纠纷当事人主动寻求人民调解的帮助;坚持在调解纠纷过程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直接面对普法对象的优势,加强对群众的法律知识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让群众知法、懂法、用法,提高群众面对纠纷的理性程度,更多考虑成本、效益等因素,使人民调解获得信赖并深入人心。

二是要建立矛盾纠纷的预防和排查机制。调解委员会要善于从既往调解案件中科学分析把握辖区纠纷产生发展的规律,比如以我街来说,改制公司换届选举时期往往是矛盾集中爆发期,年底是劳资纠纷的多发期,房屋宅基地相邻权纠纷较为频繁等等,建立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等预防机制。建立矛盾纠纷的排查制度,确保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排查重点上以征地补偿、城市拆迁、劳资关系、宅基地、婚姻家庭等纠纷为主,排查形式上坚持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平时十天一排查;在政治敏感期、重大节假日等矛盾纠纷高发期开展统一排查行动。

三是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解工作人员必须要化被动为主动,要经常对辖区单位和居民进行走访,全身心融入到群众中去,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发现纠纷苗头,真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在调解工作运行方式上,确保“单独调解”向“联合调解”的转变

“调解工作只是司法所的事,是调解委员会的事”的思想和内部分工分家的现象仍然存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调解工作的力量和力度。在当前民间主要矛盾纠纷发生新变化,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新形势下,开展调解工作必须运用综合手段,多方协调才能达到更好效果。

一是健全人民内部矛盾调处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参与的协调配合机制。随着环境纠纷、医疗纠纷、产品质量纠纷等特殊纠纷的增加,专门性的行政处理、行政调解机制愈发显得重要,因此其它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调处。调处办应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思路、方法、措施,及时分析人民调解工作的薄弱环节并探讨对策。

二是整合辖区社会资源,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根据实际情况,聘请本辖区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以志愿者或兼职调解员身份加入到调解员队伍中来,如当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学教师、离退休的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工作者等,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既提高了调解队伍的专业水平,又扩大了社会参与和社会影响。

三是积极推行人民法院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纠纷互动制度以及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两所联调”工作机制。区法院可为各街道指派一名法官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员,负责业务指导,为调委会提供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对重大疑难案件给予法律上的建议和帮助,调委会可为法院送达法律文书、寻找当事人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协助,在诉讼、调解和执行过程中给予必要的配合协助。街道司法所与派出所建立联动联调的工作机制,派出所接警涉及民间纠纷或者经调解能解决的轻微案件由派出所交司法所或街道调委会解决;改制公司、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可与社区民警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定期沟通情况,遇到有可能

激化的矛盾纠纷,社区民警应积极参与;派出所对案件的民事争议部分,可移交调委会处理,调委会处理的情况及时反馈给派出所。

四、在调解工作实践方法上,促进“以德调解”为主向“依法调解”为主的转变

从实践来看,目前一些调解组织在调解矛盾纠纷时主要仍是依靠个人威望和传统道德规范,实施劝说和情感影响,使双方当事人相互让步,达到和解和好的目的,有的干脆硬性依靠命令或依靠调解人员的年龄大、辈份高为调解的基础进行。但随着人们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素质的不断提高,在矛盾纠纷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手执法律法规各执一词的情况并不鲜见,甚至有的当事人能将相关法律条文全文背出,这势必对以往依靠情理进行调解的工作方法提出重大挑战,如果单纯凭劝导说服当事人就很难接受,势必影响到调解的法律威信和工作效果。这对调解工作人员提出了新要求。

一是调解员要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素质。人民调解员要通过自学、参加培训等途径,一方面要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重点学习民间纠纷涉及较多的民法通则、合同法、婚姻继承法、物权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学习省、市、区行政管理的一些政策法规,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学习调解的技巧和方法。要通过工作实践、经验交流等不断改变调解方法,创新调解工作的技巧。

二是司法所应定期开展调解业务培训。可以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或经验丰富的调解工作者到街道对调解员进行业务辅导,重点讲解法律基础知识、剖析常见纠纷案例,组织调解员参加民事案件审理的旁听,全面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技巧。

三是调解过程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在调解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受理条件、调解程序和期限等有关规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调解,使人民调解工作从内容到形式、从过程到结果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坚持按照法律规定,确定协议内容,严格按照《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调解协议有效条件和司法部制定的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制作规范的调解协议书,确保它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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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目录第一篇:调查报告1000字第二篇:社会调查报告1000字第三篇:述职报告范文1000字第四篇:商场商品调查报告第五篇:商品调查报告更多相关范文正文第一篇:调查报告1000字

一、调查目的

受浙江知识产权局委托,赴公司进行专利问卷调研,了解企业或个人对于专利的申请、运用和保护的情况,鉴于此作为国家专利政策的实施方向。

二、调查对象

宁波市慈溪市指定被调研企业及个人

三、调查方式

携专利问卷前往指定的不同企业找到公司的专利负责人做问卷调查并留下其联系方式,盖好公司公章。个人问卷要求填写相关真实信息。

四、调查时间:

五、调查内容

专利问卷分为a与b卷,分别为企业专利权人信息和专利信息,主要针对公司对于专利的申请、运用和保护的情况。

六、调查结果

问卷完成率在95%左右,成功地完成了老师规定的完成率,靠自己实践奋斗而获得社会经验和锻炼的能力。

七、感想

第一次参加大学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我明白了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大学生走出校门,走向社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投身社会的良好形式;是培养锻炼才干的好渠道;是提升思想,修身养性,树立服务社会的思想的有效途径。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我们在校大学生更新观念,吸收新的思想与知识。近一个月的社会实践,一晃而过,却让我从中领悟到了很多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将让我终生受用。社会实践加深了我与社会各阶层人的感情,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让自己在社会实践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进一步明确了我们青年学生的成材之路与肩负的历史使命。社会才是学习和受教育的大课堂,在那片广阔的天地里,我们的人生价值得到了体现,为将来更加激烈的竞争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我在实践中得到许多的感悟!

今年的暑假注定不平凡,因为从我们暑期专利调研慈溪小分队接收到指导老师的下发的129份企业以及个人专利调查问卷起,我们的为期一个月的调研任务就开始了。我当选了我们组的组长,负责这项暑期实践项目在慈溪的工作任务。7月18日我从慈溪乘车赶到宁波市区,开始了这艰辛的历程。刚开始几天,我先分配相应的问卷到我们小组成员手中,让他们着手完成自己的任务,介于公平,我根据每人的现实情况分配了问卷,小组总共7个成员(包括我),在一个星期之内每人都接收了任务,至此,我的分配工作结束,期间我还发邮件短信,打电话联系老师,及时通知我们组的问卷分发状况以及其中出现的问卷错误问题。

从问卷下发的第二周起,我开始落实自己的任务。因为我先选择了几家附近的几个镇的企业,所以我骑车去做了调查。一周后,我乘公车又去了较远的几家公司和个人住址。期间碰到不少的冷漠拒绝,但我一次次登门,一次次请求,最终在老师和科技局的帮助下坎坷完成了大半任务。调查中,我要感谢王宇华和廖红老师,她们帮助我解决了很多调查中的难题。我也会在每周三周六询问每位调查成员的调查状况以及出现的问题,向老师汇报工作进度。老师发来的相关文件都认真阅读,具体落实里面补充的要求。在调研期限的最后一周,我们小组分组进行远的镇的调查。当然组队任务的问卷数目是根据实际情况划分到参加此次任务的每位组员完成数中。炎热的天气,漫长的道路,不可预料的冷遇,一次次打击着我们组员的信心,磨练着我们的意志。为了确保每份问卷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我们在当场进行问卷后,回去仍然要根据规则检查几遍。有时一天下来,人晒黑了,又受到冷漠的待遇,在没有交通工具的条件下行走十几公里就是为了寻找可能已经不存在的公司或个人,疲惫得竟然可以在回家途中的大巴车上美美地打个瞌睡。

以下是我在这近一个月得出的关于实践的结论:

关于钱。对于一个即将或已经走上社会的人,生活的物质来源基本是用钱买的,此次调查是有偿调查,可是你减去你所花的成本,你获得的收入只能说是辛苦费了。相对于钱的微不足道,我却在这个月得到了无法用钱换得的东西。我进一步了解了我们这个小城市的经济运行状况,企业分布情况,经济重心的落脚点,特色产业的发展趋势,尤其是作为中国小家电城,我们的不足和优势都很凸显。在调查专利这一方面,慈溪的企业有做得好的也有待加强的,我们主要是贴牌生产,创新方面不是很好。虽然有很多企业专利拥有量也不少,但是横向纵向比较,还是存在后劲不足的危险。你在其中真的会发现许多我们平时很难看到的现象,你学到的社会经验才是无价之宝。

关于人际交往。在这次调查中,我有一个人去或者组队去,都碰到了很多钉子。其中,你会发现一开始你就错了。想想自己怎么自我介绍的,怎么面对面地谈话,言行举止的得体,对会对对方留下印象,而且,你遇见的大部分是公司老总,恭敬是必须的,因为毕竟你是在求别人办事。人家很忙,你要学会等待;人家出差,你要联系好时间,即使跑去几趟也是没办法的;人家拒绝,那就得说明一下调查的严肃性,实在不行只能联系老师或者当地科技局了。我们有时在门卫一步就卡住了,我们不光要说明来意,而且要笑颜以对,即使在他们对你冷淡时,还是那句话,别人没收你什么好处,你凭什么要求他通知领导,放你进公司?公司跟政府一样,都有各自的规矩。还有,现实就是现实,你不能把它带到梦里,大白天做梦的也不是凡人了,而前提恰恰是你是凡人。学会尊重,在合理情况下,别人也不会为难你的。

关于公司的管理。二十天左右的时间里我去过大大小小二十来家公司,他们的管理模式大同小异,都是部门化管理。很大的区别是大公司的工作人员素质一般较高,给人印象好,厂房布置也很得体,具有一套完整的管理程序;相反,小公司之所以做不大,除了资金问题外,人员配备,工作人员素质,管理方式,生产模式都做得不够好。思考下,为什么人多的企业生产效率高,人少的反而效率低呢?我遇到一家家庭式五金生产公司,老总态度恶劣,到我调查结束我也没能完成此份问卷,指导老师也联系了很多次,我也跑了好几趟,工作人员强硬拒绝。我很恼火,老师也是,但最后通过邮件方式解决了。看下,老板对政府工作的不支持,工作人员的不友好的态度,一切都在说明这家企业很难做大做强,缺少与政府的交流,与外界的联系,公司只能接接小订单了。虽然管理细化,但我发现集权现象很严重。一般调查的企业都是私人控股,表面上有很多部门,但部门负责人仍需请示上级,而且对于专利的不重视体现得很突出,大部分公司没有专利部门,都是大的领导负责专利,而他们却对于调查的专利了解很少,棘手的问题又出先了。在联系过程中,部门之间推来推去,从管理部、人事部、公司办、财务部又重回到了管理部。有时打电话你就像在绕圈子,公司内部的电话转接不停,最后无语的是还是没有结果。

关于学习和实践。一切认识都来源于实践。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说明了亲身实践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是并不排斥学习间接经验的必要性。实践的发展不断促进人类认识能力的发展。实践的不断发展,不断提出新的问题,促使人们去解决这些问题。而随着这些问题的不断解决,与此同步,人的认识能力也就不断地改善和提高!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认识对实践具有巨大的反作用。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主要表现在认识和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认识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但是认识一经产生就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对实践进行指导。实践,就是把我们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客观实际中去,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只学不实践,那么所学的就等零。理论应该与实践相结合。另一方面,实践可为以后找工作打基础。因为环境的不同,接触的人与事不同,从中所学的东西自然就不一样了。要学会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我们不只要学好学校里所学到的知识,还要不断从生活中,实践中学其他知识,不断地从各方面武装自已,才能在竞争中突出自已,表现自已。

总结。这个暑假挺充实,因为有相同的经历,才有了相同的语言,我和我们小组的成员经常打电话交流经验和技巧,更多的是互相安慰,因为几乎你出去做调查就会有抱怨,心里郁闷气愤都十分正常,做到心理平衡的及时调整,迎接更艰巨的任务,才是我们当务之急。最后,还是很高兴磕磕碰碰走完了这条弯曲的路,基本完成了目标问卷(有些是无效问卷),辛苦没有白费。我作为一个小组长,没有辜负老师的交代,自己也认为对得住了我们小组的每个成员。最后的最后我只是想再简单感谢我们小分队的各位组员还有不辞辛劳帮组我们完成问卷的老师们,真心说声谢谢!

第二篇:社会调查报告1000字

在放寒假期间我参加了xx乡xx村的几项调查活动,在调查期间让我真切感受到耕耘的艰辛,收获的喜悦, 在实践期间我主要做了以下的工作。

我们调查了xx村受教育状况 村民中有30%受过初等教育、1%受到过高等教育。现在村里只有13个高中生。如今儿童的上学年龄限制到6岁,但有50%的孩子八岁才开始上学。

我们还调查了农民的生活状况,据调查村民的粮食、蔬菜,肉制品都自给,只买一些油盐、因此大部分家庭每月生活费在100元以下。

经过这一段时间与乡亲们的接触,我深深地感到:农村对教育的重视程度比起城市有过之而无不及,甚至越是贫穷地区的人们对教育的渴望越强烈。教育滞后的根源不在于观念的落后而在于经济的落后。

在我们调查的家庭中有80%的家庭的三分之二家庭收入用于孩子的教育,绝大部分的家长非常希望孩子能上到大学.我依然清楚地记得乡亲们朴实的话语,搞调查时,当问及孩子们的学习情况时,他们总说:我的孩子能像你们一样就好了.其实我们这么辛苦,啥也不图,就希望他们多学点东西,找一条好的出路.还记得有个老汉对我们说:俺孩子能上到哪,我供到哪,就算砸锅卖铁也得上. 由此,我们转过头来想一想,一个地区是否重视教育能单凭入学率或人口文化水平来衡量吗?答案是否定的。对于农村来说,判断人们重视教育程度的标准应是他们用于教育的开支所占家庭收入的比重。虽然农村地区经济落后,但也正因为落后,他们比城里人更渴望受到教育、更渴望个个都能考上大学!当你看到周家村的乡亲省吃俭用供孩子们上学的时候;当你听到老汉说砸锅卖铁也得上的时候,你还会说他们不重视教育、还在扳着指头数有几个失学儿童吗?!那么,盲目地给老少边穷地区扣上不重视教育、教育意识薄之类的帽子是不是过于武断、是否含有某些歧视成份呢?不是因为我是一个农村的学生我才说这样的话,而这是我们调查的真实情况,而且在这一方面我以过亲身的体验。

从开始调查到调查结束,我的心情经历过一次次的万千感慨、一遍遍的心潮澎湃。在与乡亲们从接触到磨合再到打成一片,乡亲们对我们关怀备至,待我们如亲生儿女,我们体会到乡亲们淳朴的情怀,也感受到了农村对知识的渴求,对富裕的渴望。面对这份深重的情谊,我们都想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为xx村的父老乡亲们做出贡献。但是对于有一些想法我只是想得到却无能为力帮助他们,然而现今我们只能在宣传xx村成功的经验的同时,提一些不够成熟的建议。

以前该村是连乡村公路都没有通,目前,村民们的收入主要是靠养猪和种土豆,公路以到了村公所,这样就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赚钱机会,比如,他们可以种很多的土豆,还可以养猪,养牛销售出去。 当然,这取得的一切成绩离不开村领导付出的巨大努力和广大村民的辛勤劳动。

通过几天的实践,我们发现该地农民的经商意识非常薄弱,或许是受传统观念影响太深,其时,逐步使他们转变观念对经济发展是有重要意义的。

在我们调查完了以上的项目后我还又参加了xx村的雪灾调查,自2014年1月中旬以来,持续肆虐的强降雪使我们村遭受了史无前例的冰雪灾害,在我和村委会的参观过程中他们主要是(更多文章请关注wwW.haowOrd.COm)调查了,雪灾对越冬作物的影响,我村小麦已陆续停止生长,进入越冬期。今年大雪暴雪天气过程对我村的小麦的降雪量和低温程度基本正常。到目前为止,降雪过程对我村冬小麦生产利大于弊。有利因素为,首先,处于越冬期的冬小麦且有积雪覆盖,减轻了冻害发生;其次,气温降低减缓小麦旺长的势头,有利于改善群体结构,低温过程冻死一些晚弱苗,群体结构更趋合理;第三,低温大雪降低越冬的虫口密度,抑制病害蔓延,对减轻来年病虫害有利。竹子:目前,这次大雪、暴雪天气主要对我竹子造成了不利影响,在我村偏高一点的社所有的竹子都压段了,还有在我村威林寨的一片松树林全被压段,主要危害首先是降雪持续时间长,雪量过大,竹子和松树较高和叶子很多而且脆弱的植株体经不起重压造成茎杆折断等机械损伤;二,由于气温较低,树木上的冰挂易造成其枝条压裂、压断和压倒。在个别的社家禽大棚也有倒塌现象。还有一些是连住房都被雪给压塌了。

对养殖业的影响:寒冷天气使牲畜大量失热,增重速度下降,幼畜、病弱畜、家禽往往经不起寒流降温而造成死亡。羊场场房、圈舍倒塌。在二月一日的一天我和xx乡的几个领导及xx村委会到xx村西洋平社去参观那里的受灾情况,那里的村民说他们家的母猪生下了十四只小猪由于天气的寒冷被冻死了十二只,只活了两只,按今年的物价他们家就损失了7000元左右。还有的是刚生下的小羊羔以被冻死,这西损失都很大。通过村委会调查后xx村委员会发动所有的农民及时清除各类林木,特别是常绿树木、经济果木林、苗木枝梢的积雪、冰挂,防止压折造成损失。及时处理断裂枝干,对完全折断的枝干应及早锯断削平伤口,涂以保护剂,以防腐烂;对已撕裂未断的枝干,不宜轻易锯掉,宜先用绳索吊起或支撑起,恢复原状,受伤处涂以保护剂并绑牢,促其愈合恢复生长。同时要及时施肥、恢复树势;树体伤口多易引起病虫害,应加强病虫害的防治。林地、果园地的田间积水也要尽快排除,防止涝渍和冻害。在这一次受灾拯救过程中xx村会的书记他是我们全村的榜样,他和村民们吃住在一起,奋战在一起。在抗灾一线,他废寝忘食,身先士卒,带头苦干;在办公室,他通宵达旦,运筹帷幄,不知疲倦,在他的身上体现了一名领导干部敢于战天斗地的勇气与魄力,他忘我工作的精神深深感染和鼓舞了农民的斗志,在他的带领和指挥下,参与抗灾的广大农民群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取得了一场又一场攻坚战的胜利。他不仅是我的偶像而且还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们通过大学学习后,要想尽快的成为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人才,适应社会的需要,就要在学习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认识社会,认识自己的社会位置,明确自己的历史使命,激发自己的学习热情,调整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战胜各种困难和挫折,锻炼意志和毅力,为适应以后的工作做一定准备.这是我参加这次社会实践的目的之一。

社会上的很多东西单从课堂上是难以得到的.因此我们必须走向社会,深入农村,农民的现状,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增长我们的才干。

还有淳厚民情和朴素民风中的情感滋养,难以尽得于书本;贫困母亲脸上的愁容和失学儿童眼中的渴望所激发的力量,难以取之于校园。走出象牙之塔,融入坚实的土地,贴近农民的心,才会真切感受到耕耘的艰辛,收获的喜悦,才会真正把成长的根深深植入祖国的沃土。

实践以充分证明,社会实践促进了大学生的全面发展。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我们从与人民群众的广泛接触、了解、交流中受到真切的感染和体验,从无数活生生的典型事例中受到深刻的启发和教育,使思想得到升华,社会责任感增强。在实践中 ,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得到进一步的强化,提高了认识能力、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三篇:述职报告范文1000字

时间一晃而过,弹指之间,2014年已接近尾声,过去的一年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我在工作中得到了锻炼,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仍旧存在诸多不足。

一年就这样不知不觉间悄无声息地消逝了。这一年里,我敲打着键盘绘出了工作的抛物线;坚守着那一份愉悦,一份执着,一份收获。每天记账,结账,做传票……虽然并没有赫赫显目的业绩和惊天动地的成就,但我尽心尽力,忠于职守,尽守本职工作,微笑面对每一个客户。一年来我就用这平平淡淡的生活,平平淡淡的工作勾画出了生活的轨迹,收获着丰收的喜悦。

首先在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方面,能够不断的去学习,积累经验,经过自已的努力,具备了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较为从容的处理一些突发情况。在业务技能、协调办事、文字语言表达等方面,都在学习下有了较大的提高。在平时的工作中,按照业务操作规程与要求,同时把最方便最可行的方法运用在平时的业务操作上,以客户需要为主。我觉得在工作中我们都是彼此的老师,大家往往从别人的身上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有好的也有坏的,在面对问题的时候,我们又成为了彼此的后盾,相互并肩扶携着。在遇到需要解决的问题时,同事们都会给我提好多建议,或跟我说该怎么解决会比较好之类的,这对我在提高独立处理问题能力方面的帮助很大。他们告诉我情况一切由我自己来解决,几次下来我已经完全不会像第一次碰到问题时那样的手无足措,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才好不。也许有的问题会让我们方寸大乱,或让我们愤愤不平,这时候最容易让自己陷入无穷无尽的情绪化当中。我觉得在这时候,反正也这样了,不如让自己坦然一些,好好问自己几个为什么,然后再想想怎么去解决,这意思不是破罐子破摔,而是在最短的时间以平常心去看待一下这个问题,激动有用吗?骂自己有用吗?或是去推脱?实际一点,换位或让自己以第三人称出现。好好想想这个事儿,也许我们会逃避,但不管有多么华丽的外衣,逃避都是意志上的退缩,饮鸩止渴。出现问题有时候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从问题中我们会看到学到更多的东西或发现一个新的机会,就像失败的总结永远比成功的报告更深刻一样。就我个人而言,在工作的过程中我真的受益非浅:从做事到做人,从看问题到解决问题上都给了我新的机会和经验。

其次在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方面。热爱自已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去对待每一项工作任务。一年下来学到了很多,也感悟了很多。最大的感触就是,做好服务品质比学好业务知识还要不容易。以前在实习的时候,导师曾说过:要自信要忍让!做到自信可能比较容易点,在很多时候我们容易情绪化,我们都知道其实这样很不好,影响了自己原本清晰的思路不说,更在所有人的面前放大了你的弱点,但是做又是一难事。虽然说我们不提倡虚伪做人,但是也得维护自己的形像。而且很多机会往往就在身边不经意的地方,我想谁也不想输。最简单的总结:尽量给别人一个好印像,其实就是给自己多开了一条路。所以,在不触犯自身原则的情况下照顾好自己的情绪,这一点我个人认为真的很重要。虽然现在不像以前那般的不安与担心了,但是新的压力新的问题激励着我需要不断的努力和进取。新业务不断增多,业务方面需要不断的了解和学习;技能要求不断的提高需要继续的练习和提升;服务品质的提升,需要继续的努力和完善。

一年的工作里,虽然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也存在着不足:之处:个别工作还不是做得很完善;业务技能还不过硬;业务知识方面不够全面,需要继续学习更多的业务知识,扩大自已的知识面。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并继续努力。

抚往思今,我学到了很多,也感悟了很多。看到公司的迅速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这一年来,我最大的收获莫过于在敬业精神、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得到了很大的进步与提高,也激励我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地前进与完善。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会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其他领导、同事学习,我相信凭着自己高度的责任心和自信心,一定能够改善自己的不足之处;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争取在各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2014年,这是全新的一年,也是自我挑战的一年,我将努力改正过去一年工作中的不足,要加紧学习,更好的充实自己,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新的挑战,把新一年的工作做好,为公司的发展尽一份力。

第四篇:商场商品调查报告

商场商品调查报告

调查时间:2014年4月21日

调查目的:通过调查商场经营状况、商品结构、商品放置方式、商场布局,了解商场的发展前景及应对措施

调查地点:学校附近商店和四明三江超市

调查方法:通过实地走访、询问、观察等方法

调查人员:陈丹柯金金裘壮娟

调查报告整理人:陈丹

一.前言

本组以调查三江超市和附近小商店为主,小组共有3名成员,在经过多次交流后,定出了调查内容。调查内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获得:1.通过实地走访,观察,得到商场消费群体及消费者流动情况2.以采访同学等方式了解这些商场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等.

对组内每个人分发工作任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柯金金和裘壮娟同学负责实地走访调查商场;陈丹负责整理调查内容,做出报告。大家在收集完资料后相互交流,使资料更加详细完整,并最终做出结论。

二.调查的基本情况:

三江超市情况

三江超市主要以食品价格便宜为亮点,它的会员价格与实际价格之间有明显

差距这也是吸引大家购买的优点。拿小王子饼干来说吧,三江巧克力味的2.45元,牛奶味的为2.75元。学校后门小超市小王子饼干两种味的都买3元。学校里超市小王子饼干买3.5元,其中通过调查对比学校超市大多食品都比校外超市贵至少0.5元,然而学校小食品店则比超市便宜所以很多同学会选着学校小食品店,但它有时关门较早周末有时不开门。

三江超市和学校超市优缺点

三江超市价格便宜但要会员卡每张会员卡办理30元钱,距离较远以及服

务态度不太好。学校超市价格较贵但方便同学们,学校小商店价格虽然合理但营业时间不太合理。

对三江建议:

1.提高服务态度,加强商品质量

2.增加商场内部的灯光照明,提高明亮度

3.增加特色商品,赢得竞争力

4.扩大货架间间距,合理安排货架布局

5.进行各种促销活动,增加消费人群的流量

6.优化商品结构,增加自己的商品样式,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

对学校超市的建议:

1商品价格再合理点。

2.充分发挥自己的地理位置优势,服务态度在好点。

3.合理规划商场货架布局,做到宽敞,简洁,明亮

4.优化商品结构,做到商品种类齐全,丰富,满足广大学生群体的消费要求

三.调查总结:

在此次调查活动中,总的来说是成功的,调查组的所有成员都积极参与,达到预期目标,对校内外商店都有所了解。最重要的收获是,组员们在调查过程中学会了合作,学会了如何与别人交流,如何有系统的进行调查工作。同时,我们也体会到只有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通过实地走访才能了解的真相。在这次活动中也暴露出一些我们的不足,如:组员对调查方式了解不足,对许多调查的技巧运用不熟,导致对某些问题了解不够。失败是成功之母,只有经历了,就会有收获。我们相信,我们会进步,下次做得更好。

组员:d11营销6班

d1104050617柯金金 d1104050618 裘壮娟 d1104050615陈丹

第五篇:商品调查报告

商 品 调 查 报 告

班级:连锁912

姓名:潘合苏

学号:09407217

商品组合

商品组合(combined commodity)又称商品经营结构。所谓商品组合是指一个商场经营的全部商品的结构,即各种商品线、商品项目和库存量的有机组成方式。简言之,企业经营的商品的集合,即商品组合。商品组合一般由若干个商品系列组成。

商品系列

所谓所谓商品系列是指密切相关的一组商品。此组商品能形成系列,有其一定的规定性。有的商品系列,是由于其中的商品均能满足消费者某种同类需求而组成,如替代性商品(牛肉和羊肉);有的是其中商品必须配套在一起使用或售给同类顾客,如互补性商品(手电筒与电池);有的可能同属一定价格范围之内的商品,如特价商品。商品系列又由若干个产品项目组成,商品项目是指企业商品销售目录上的具体品名和型号。

商品组合的目的

零售业极度变革之下,为改善商品管理方法,所导入的计算机系统是相当重要的管理工作。为了将商品分门别类予以归纳,在电脑系统里利用编号原则,有秩序、有系统的加以整理组合,以利各种销售数据资料的分析与决策,这便是商品组合分类的真正用意。商品组合分类是针对公司的营业方针所采取的商品策略。根据此策略,再依据商品群的固有特性组合为大分类与小分类。依据大小分类的销售资料,分析解读公司营运状况,达到管理的目的。

商品库存量

每一类商品就是一条商品线。如男装店里可能有西装、衬衫、领带和袜子等几条商品线。所谓深度就是指商品线中款式的多寡。如不同的颜色、尺寸、面料等便构成深度。所谓高度是指陈列商品的库存量。如今,缩减库存量的趋势已越来越明显。

商品群是依照商品观念所集合成的商品群体,它也是商场商品分类的重要依据。

主力商品

主力商品是指所完成销售量或销售金额在商场销售业绩中占举足轻重地位的商品。百货商店主力商品的增加或减少,经营业绩的好坏直接影响商店经济效益的高低,决定着商店的命运。它的选择体现了商场在市场中的定位以及整个商场在人们心目中的定位。主力商品的构成一般可以考虑以下几类:

(1)感觉的商品。在商品的设计上、格调上都要与商场形象相吻合并且要

予以重视。

(2)季节的商品。配合季节的需要,能够多销的商品。

(3)选购性商品。与竞争者相比较,易被选择的商品。

辅助商品

它是与主力商品具有相关性的商品,其特点是销售力方面比较好,其重点为:

(1)价廉物美的商品。在商品的设计上,格调上可不须太重视,但对于顾客而言,却在价格上较为便宜,而且实用性高。

(2)常备的商品。对于季节性方面可能不太敏感,但不论在业能或业种上,必须与主力商品具有关联性而且容易被顾客接受的商品。

(3)日用品。即不需要特地到各处去挑选,而是随处可以买到的一般目的性的商品。

附属品

它是辅助商品的一部分,对顾客而言,也是易于购买的目的性商品。其重点为:

(1)易接受的商品。即展现在卖场中,只要顾客看到,就很容易接受而且立即想买的商品。

(2)安定性商品。具有实用性,但在设计、格调、流行性上无直接关系的商品,即使卖不出去也不会成为不良的滞销品。

(3)常用的商品。乃是日常所使用的商品,在顾客需要时可以立即指名购买的商品。

刺激性商品

为了刺激顾客的购买欲望,可以针对上述三类商品群中,选出重点商品,必要时挑出某些单品来,以主题系列的方式,在卖场显眼的地方大量地陈列出来,借以带动整体销售效果的商品。其重点为:

(1)战略性商品。即配合战略需要,用来吸引顾客,在短期间内以一定的目标数量来销售的商品。

(2)开发的商品。为了考虑今后的大量销售,商店积极地加以开发,并与厂商配合所选出的重点商品。

(3)特选的商品。利用陈列的表现加以特别组合,其有强诉求力且易于冲动购买的商品。

商品组合的方法

一般可采用的商品组合方法有:

按消费季节的组合法

如在夏季可组合灭蚊蝇的商品群,辟出一个区域设立专柜销售。在冬季可组合滋补品商品群、火锅料商品群。在旅游季节,可推出旅游食品和用品的商品群等。

按节庆日的组合法

如在中秋节组合各式月饼系列的商品群,在老人节推出老年人补品和用品的商品群,也可以根据每个节庆日的特点,组合适用于送礼的礼品商品群等。

按消费的便利性的组合法

根据城市居民生活节奏加快、追求便利性的特点,可推出微波炉食品系列、组合菜系列、熟肉制品系列等商品群,并可设立专柜供应。

按商品的用途的组合法。在家庭生活中,许多用品在超市中可能分属于不同的部门和类别,但在使用中往往就没有这种区分,如厨房系列用品、卫生间系列用品等,都可以用新的组合方法推出新的商品群。

优化商品组合的原则

总结有以下的六个正确是做商品组合时应遵循的原则: 正确的产品,正确的数量,正确的时间,正确的质量,正确的状态以及正确的价格,以下我们分别对这六个原则作详细的说明。

正确的产品

正确的产品首先是指在整个计划中商品组合是否合理,产品的广度和深度的结合是否可以完全满足顾客的需求;其次是选择的产品是否在国家法律法规所允许销售的商品范围内;最后是这些商品是否符合本企业的价值观,企业形象及企业政策,这点对于企业品牌会有很大的影响,所以一般著名的企业都会把不符合企业政策的产品置之门外,即使那是一个畅销商品。在沃尔玛发生的一件事就是很好的例子,当时有一张很畅销的碟片,但由于带有明显的不雅及暴力成分被拒绝进店,因为这与公司的价值观相悖,直接影响整个企业在公众心中的健康和家庭形象。

正确的数量

正确的数量是指所提供的商品数量是否合理,商品的广度和深度的结合是否平衡,在满足顾客对选择性需求的同时,又不会造成品种过多和重复。首先,对于顾客来说,品种过多或重复都会使顾客无法有效的进行购买决策,或花费太多时间做决策而没有足够的时间购买其它商品,两者都使企业损失销售。其次,门店的销售空间和人力资源是有限的,过多或重复sku会造成资源浪费和增加运营费用。最后,sku过多或重复的结果是某些商品滞销,造成库存过多。所以,要商品的数量一定要根据顾客的实际需要及门店的实际面积结合决定,并分解到具体的小分类中,保证整体的数量及各小分类的数量分配都是最优化和平衡的。

正确的时间

商品组合计划必须正确掌握时间性,符合四个方面的要求: 首先是季节性,整个商品组合必须有明确的季节性,商品本身向顾客传递着强烈的季节性信息。例如,在夏天来临的时候,是否有充足的沙滩用品和消暑产品,这种季节性的气氛能有效地引起顾客购买的冲动。

其次是对市场趋势和市场变化的捕捉,商品组合是否符合市场的潮流趋势,顾客的喜好变化等,并且对一些特发事件是否有及时和积极的应对,例如,在sars爆发的时候,是不是第一时间增加口罩,消费水等相关产品;另外,对一些特别的事件有充分的准备,例如在奥运会前,配合奥运主题的商品是不是都全部准备好。

最后是要在合适的产品生命周期引进新商品。不是任何新产品都适合马上引进的,而是要视乎零售企业的目标顾客对新产品的认知及接受程度决定,否则会由于没有有效的需求造成新产品滞销,库存积压。例如,对于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电器产品,在刚投入市场的时候,大型超市就不适合马上引进。由于此时只有少量非常关注新技术,追求新体验的消费者会购买这类新商品,而通常大型超市的目标顾客并不是这类消费者,而且大型超市在人员及环境两方面可能都不具备进行介绍和推广这类新产品的条件,所以大型超市应在产品的成长期引进,此时产品已被普遍认知,目标顾客开始产生需求并且不需要太多的介绍即可进行选择和决策。

正确的质量

这里所说的质量包括了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及质量等级三方面。首先,零售企业销售的任何商品都必须保证对消费者的生命和财产不存在安全隐患,所以在选择商品的时候必须要对产品的安全性进行评估,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安全认证等,例如电器产品就必须要有国家的3c认证,有时企业还可以对产品安全提出更高的要求以保障顾客及企业的利益。随着食品安全事件的不断发生,消费者对食品卫生关注程度越来越高,零售企业在选择食品的时候更应该保持严格的标准,避免出现类似的事件发生,这对顾客和企业本身都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

其次,产品使用功能及可靠性也是需进行评估,如果产品本身存在缺陷,无法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其所宣称的功能,作为负责任的零售商,是不应该让这类商品流入自己的门店,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和企业的形象。

最后,对于产品的质量等级的选择,采购经常会陷入一种误区,认为质量越高越好,其实选择什么质量,还应考虑产品的性价比,以及消费者的需求。沃尔玛在刚进入大连市场的时候,采购认为,袋装酱油虽然符合产品的质量要求,但认为相对级别太低顾客不会购买,所以没有把袋装酱油引进店内,但是顾客实际是接受和需要这种品质的产品,最后在顾客有强烈要求下,还是引进了这个产品,结果发现这个产品不但满足顾客的需求,而且也有不错的销售表现。所以,对产品等级的选择必须要针对目标消费者的需求,而非采购单方面的意愿。

正确的状态

这里的状态是指产品的自然状态或物理状态。很多产品由于其本身的特点,对贮存和售卖环境,销售人员有特殊的要求,那么采购在选择商品的时候需考虑门店的环境、设备、人员、安全、陈列、空间等各方面是否有能力销售该商品。例如,店内是否有足够冷藏柜存放冷冻的食品;产品的包装是否适合店内的陈列要求,是否有效的预防偷盗的发生,是否会影响门店的营运效率增加费用等等。另外,产品的包装及标签等都应该符合相关的法规,并且能够保证产品质量在正常情况下保持稳定。

正确的价格

整个商品组合的定价应该要从顾客,竞争对手,供应商价格政策以及企业自身的定价策略四个方面考虑。相信每个人都很清楚商品定价的一些基本原则,这里就不再长篇赘述了。只是有两点要特别注意的: 第一点是定价的时候要考虑顾客对该商品的价格敏感度以及该商品的需求的价格弹性 (价格变化对销售的影响程度);第二点是不但要考虑单个商品,而且是整个类别的整体价格形象和综合利润率,对不同角色的商品应有不同的定价机制,在保证良好价格形象的同时保持合理的利润水平。

以上六个正确是相互结合缺一不可的,商品管理人员在做商品组合计划及日常管理过程中都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而在顾客需求是这些原则产生的基础,所以采购人员无论任何时候都要保持顾客导向的大原则。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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