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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社通[2014]49号)黔西南州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化评审材料申报、..._州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06-13 09:18:21 影响了:
文章摘要:申报社会化评审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可用相同的业绩材料通过民营经济组织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五)关于转评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 专 业技术人员岗位转换后申报现从事的专业技术资格的,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可申报平级转评,任职资格时间……

黔西南州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化评审材料申报、审核工作基本要求

州人社通[2014]49号

一、适用范围

按 照规定的职能和权限,由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评审的卫生系列副高级,工程、农业系列副高级、中级,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中学部分)、中 级,高校系列中级,属州内评审的各系列初级,以及委托省直相关单位组织评审、没有明确规定评审材料申报、审核要求的系列或级别.

委托省直相关单位组织的社会化评审,省直相关单位明确规定了评审材料申报、审核要求的,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条件

为确保评审工作平稳过渡,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今年评审工作新、旧评审条件同时执行.从2015年起,执行新的评审条件.新的评审条件请及时关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制度试点改革中出台的《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作废.

乡镇(本文中提及的“乡镇”,不包含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关镇和街道)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同时执行《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厅通〔2013〕334号)中的有关规定.

三、政策规定

(一)关于学历和资历的规定

1.申 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即:资历).有效资历系指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累计. 参加工作后又继续接受较高层次的学历教育并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即:后续学历)的,可以后续学历为学历条件.原学历条件下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技术工作时间折半计算.

2.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必须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同,与所提供的现任职资格证书专业相同或相近,与所提供的现聘任证书的专业相同,并达到相应的任职年限.

3.任职年限的起止时间,按单位正式聘任(任命)时间起计算.终算时间为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

(二)关于个人获表彰、荣誉证书的规定

我 省现行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所提及的个人获表彰、荣誉证书,指因工作认真,业绩突出,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和编制部门三定方案所定的各部门、直属 (下属)部门所颁发的表彰或荣誉证书.如,中小学教师系列,主要指“劳动模范、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教育名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 者、德育先进个人、师德标兵、学术学科带头人、三八红旗手、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综合性表彰奖励.其他如“系列活动获奖、学期学科统测获奖、班级期末成绩 突出、教学比武、书法比赛获奖、评卷先进个人、指导学生获奖等单项表彰奖励都不属于评审条件中所指的个人表彰奖励.另外,“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 作者”等党内表彰也不属于评审条件中所指的个人表彰奖励.

(三)关于论文获奖的规定

我省现行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所提及的论文获奖,指编制部门三定方案所定的各部门、直属(下属)部门所颁发的本专业论文获奖证书,论文字数要求在1500字以上.其他如“课题组、主委会、报刊杂志社”等社会组织颁发的论文获奖证书不属于评审条件中所指的论文获奖.同时,在评审中根据申报专业、级别,对论文的质量、等级、是否独立撰写等都有相应的要求.

(四)关于业绩材料的规定

申报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所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与现从事的专业、申报的专业相同;申报基层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除提供申报专业的业绩材料外,还可 以将现从事的其他专业的业绩材料一并提供.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不得同时申报正常晋升和申报基层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社会化评审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可用相同的业绩材料通过民营经济组织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五)关于转评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

专 业技术人员岗位转换后申报现从事的专业技术资格的,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可申报平级转评,任职资格时间仍按获得原资格时间起算.对未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资 格、又申请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按破格条件申报.以上均须提交反映现岗位的工作业绩,同时把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任职资格证、聘任证作为申报现岗位 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用原岗位的业绩材料申报现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

(六)职称计算机放宽、免试条件及证书管理的规定

1.

放宽条件

(1)1976年底以前入学的大中专毕业生;(2)当年9月30日以前年满50周岁;(3)在县(不含市、州、地所在地的县级市)工作以及申报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当年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统考而未取得合格证书,可凭当年成绩通知,先申报评审任职资格.

2.

免试条件

(1)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2)参加过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已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的,以及同级转评的;(3)获得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和计算机专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4)申报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3.

证书管理规定

从2005年起,国家合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从取得合格证书当年起计算,当年视为1年.即:2014年申报职称,其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必须是2010年1月以后取得的为有效.原已取得单科国家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只需按申报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补齐科目数.不符合放宽、免试条件的,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方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七)职称外语免试条件、证书管理的规定

1.

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具有国家认定相应留学经历的;(2)公开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独立完成3万字以上)的;(3)曾参加过外语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现申请同级转评的;(4)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或通过大学外语六级考试的;(5)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6)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达到国家a级通用标准,申报正高级职称的.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能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获得省、市(州)级党委、政府表彰的;(2)在县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3)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间传统的中医、中药工作和从事中共党史、地方史、艺术研究、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民族研究工作的;(4)每年累计有6个月以上时间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工作的; (5)1976年以前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申报当年9月30日前年满48周岁的;(6)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7)申报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3.

证书管理规定

凡 达到国家对各语种、级别、类别所确定的全国通用标准考生,其考试成绩在其专业、等级适用范围内长期有效,但如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仍需取得相应等级的 外语测试合格成绩.对达到省内合格线的考生,发给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当年有效.

(八)继续教育学时规定

1.

学时规定

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接受继续教育每年为72学时,5年内累计不少于360学时;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接受继续教育每年为32学时,5年内累计不少于160学时.适当放宽乡镇和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要求,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任现职以来接受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100学时;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任现职以来接受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50学时.达不到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2.

公需科目学习测试

申报晋升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和申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须参加当年全省开展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测试合格的,折算为24学时.

(九)资格证书办理、审核规定

1.中级、初级资格证书原则上在任职文件签发后,3个月内办理完成,高级资格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办理.办理资格证书需提交近期免冠小二寸(3.5×4.5cm)蓝底彩色照片1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2.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担任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实行3年1次的审核.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统一填写《专业技术职务( 高、中、初 )级资格证书审核登记表》(附件1),送主管部门审查、核实,报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对已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经审核而未审核的,不得申报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1年不合格的,暂缓审核,限期1年整改;年度考核连续2年不合格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四、申报材料填写、装订要求

(一)填表要求

1.申报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应提交《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查表》(附件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3)1式2份;申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应提交《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4)1式2份.《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查表》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必须用a3纸双面打印.

2.申 报人应以有效身份证件的姓名申报.必须真实、准确填写,各类表格之间相同的内容必须一致,不得漏填、涂改、造假.填写采用黑色墨水钢笔书写(在不会改动表 格格式的情况下,也可采用计算机打印).填写的文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不得出现空项、缺页或改变表格的格式、内容等,不得用其他 彩色纸张印制或包装.申报人填写好1份,可复印成2份后,再送审.

3.是破格晋升或转评的,必须在《评审表》右上角和《审查表》相应栏写明“破格”或“转评”字样,未注明的一律按正常晋升条件审查.

4.各类表格(含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花名册〈附件5〉等表格)中,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不得简写或写原单位名称.

5.各类表格中少数项目无填写内容的,要根据情况注明“无”或“否”,如“曾用名”栏填写“无”;是选择项的,要结合实际进行选择项填写,如外语、计算机考试情况等内容.

6.不按规定要求复印、填写表格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分类装订要求

1.申报晋升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材料原则上分为3袋.也可视材料多少合装为1袋或分装为多袋.如,第2袋共用3个袋子装的,分别在袋子封面上注明“工作经历与能力证明材料”“(3-1)、(3-2)、(3-3)”.

第1袋:政策性审查材料.含材料一:评审表、审查表(不装订);材料二:政策性审查材料(必须按附件6的顺序装订,附目录).必须装订的材料页码固定不变,每页材料的右上角编写相应的页码,不得随意更改.

第2袋: 工作经历与能力证明材料.材料类别依次为:第一类,个人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第二类,主持或参加完成的项目(课题研究)等材料;第三类,符合评审条 件的其他业绩材料.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开展示范课、专题讲座等获奖证书、教案等材料复印件;第四类,其他佐证材料.(必须装订,附目录)

第3袋:论文、论著原件(不装订,附目录,并用书签标出申报人姓名、单位、发表论文的标题及页码).

2.申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合装为1袋.按附件7的要求准备并装订政策性审查材料,其他印证材料可不装订.

3.若一项中有多份证明材料的,在目录中和证明材料右上角注明详细的页号.如,全日制中专毕业的,后提升大专、本科学历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必须全部提供,本科学历证书页号为5-1,大专学历证书页号为5-2,中专学历证书顺序号为5-3……;再如,中小学教师系列,需同时提供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和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的,顺序号编为:11-1、11-2…….

4.申报材料按规定装订成册后,一律用牛皮纸质的档案袋存放.材料袋封面按附件8的规定格式填写.

5.材料袋的左、右、下侧必须用白色小纸条宋体加黑二号字注明“姓名、单位、申报专业和级别、第几袋(共几袋)”字样,便于查找、归类.

6.不按规定要求装订申报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审查、报送要求

(一) 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应认真细致地校对和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各类表格、材料,确保各类表格、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对不真实或有争议未经 核实的材料应予剔除,对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材料不予送评.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对申报人提交的各种复印件负有检查、验证的责任,应在 认真对照原件的基础上签署验证意见和署名,加盖单位公章.审核符合条件后,要依据管理职能和权限在相关栏内签署意见和盖章.

(二) 申报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审核完备并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后,按行政隶属关系,送主管部门审核、分类、打包等,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到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审核,审核人在认真对照原件的基础上签署验证意见和署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按照相应的程序组织评审或委托评审.

(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每年组织一次,报送评审材料的时间以当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报送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的,不予受理.

六、评审费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关于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统一归类管理的通知》(黔人通[2008]159号)、《关于重新核定我省职称评审费的通知》(黔价行事字[1998]196号)要求进行收费.初级评审每人收费80元,中级评审每人收费250元,高级评审每人收费350元.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 高、中、初 )级资格证书审核登记表

2.黔西南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审查表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5.2014年黔西南州申报(高、中、初)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花名册

6.申报高、中级职称政策性审查材料目录(模版)

7.申报初级职称政策性审查材料目录(模版)

8.黔西南州2014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材料袋封面)

201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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