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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弘扬宪法精神内容

发布时间:2019-06-20 09:12:24 影响了:
文章摘要:要求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宪法实施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系怎样?如何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如何增强全民的宪法意识,确保宪法全面贯彻实施?2014年1……

话题:增强宪法意识 弘扬宪法精神

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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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杨浦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杨浦区委副主委 翟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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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上海吴淞口国际邮轮港发展有限公司码头作业部经理 徐红

时间:2014年12月10日(星期三)12:45-14:00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为国家宪法日.决定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要求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加强宪法实施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系怎样?如何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如何增强全民的宪法意识,确保宪法全面贯彻实施?2014年12月10日(星期三)中午,上海人大公众网邀请市人大代表、杨浦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杨浦区委副主委翟骏,市人大代表、上海吴淞口国际邮轮港发展有限公司码头作业部经理徐红参加“人大网议日”,就“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这一议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网友积极参与.

徐红: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来自上海吴淞口国际邮轮港公司的徐红.很高兴与各位网友交流.

翟骏:大家好,我是来自杨浦司法局的翟骏代表,很高兴和大家交流.

网友“659686”问:宪法现在修改过几次了?

翟骏:自1982年现行宪法颁布以来,历经了4次修改.

分别是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增加规定:“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

1993年3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修宪,作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重要修改;

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增加“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重要内容;

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增加“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内容.

徐红:1982年宪法即现行宪法经过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的四次修正,宪法内容进一步完善,在我国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网友“296780”问:最近人大在改什么法?

徐红:一是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重点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着力增强法律规定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二是修订国家安全方面的立法,反间谍法和反恐怖主义法,维护国家安全.

网友“635438”问:为什么我们总说宪法不是法,又说,宪法是根本法?

翟骏:之所以说“宪法不是法”,这里的“法”是狭义的概念.法律的特征就是具有可诉性,但是我国没有建立起相应的宪法诉讼机制,因此我国宪法仅在法理上具有可诉性.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阐述了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区别和联系.首先,宪法规定的内容具有根本性.宪法规范主要规定一个国家根本制度、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宪法和普通法律之间的关系、宪法实施的保障机制等内容,反映了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宪法体现的是国家的基本政策和政治理念,而普通法律只规定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其次,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具有严格性.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为了保证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大多数国家对宪法的通过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一般的规定是,制定宪法要由国家立法机关成员2/3以上或者3/4以上的多数表决通过才有效.从宪法的修改过程来看,在修改权主体、修改内容、修改程序等方面较普通法律更为严格.最后,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法律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组织和个人活动的最高行为准则.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宪法是一切立法活动基础与依据,任何法律的制定,必须依据宪法.可以说,宪法是“母法”,其他法律是“子法”.

网友“053390”问:国家宪法日是什么意思?

翟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将现行《宪法》公布实施的日期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国家宪法日”不等同于“宪法宣传日”,设定这一特殊日子并不仅仅具有仪式性、象征性的意义,而是高扬依宪治国的旗帜,弘扬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效化制度和基础性工作.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徐红:伴随着法治中国建设开启新的征程,我们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夯实法治基础的有效途径.把宪法通过日作为国家宪法日是国际通行做法,有助于提高公民对宪法的关注度和认知度,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和国家观念,从32年前的现行宪法通过日,到13年前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再到今天的12月4日,见证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发展进步.

网友“492604”问:宪法赋予人民哪些权利和义务?

翟骏: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我国宪法第二章还规定,公民享有下列基本权利:(1)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即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3)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4)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5)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和通信自由;(6)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和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力时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7)受教育权,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8)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9)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10)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残废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11)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在我国,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有:(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2)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4)劳动的义务;(5)受教育的义务;(6)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7)依法纳税;(8)夫妻双方有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父母有义务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有义务赡养扶助父母.

网友“082376”问:宪法精神具体有哪些涵义,与普通老百姓的关系如何?

徐红:涵义:1、坚持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精神;2、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精神;3、改革开放的精神;4、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精神.宪法是保护公民自身权力的一种最有力的的武器,它与每位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将人们日常生活与个体权利自由相连接的保障.譬如我们的上学读书、选举与被选举、应征入伍、参加工作、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婚姻自由、购房、退休制度等,都是宪法所规定的,宪法就在你我身边.

网友“979438”问:宪法的历史背景给我们介绍一下,谢谢?

翟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

共同纲领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且通过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49年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却为宪法的订立奠定了基础.

五四宪法

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106条.被称为五四宪法.五四宪法是一部较为完善的宪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在对建国前夕由全国政协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

七五宪法

是一部有严重缺点、错误的宪法.第二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75年1月17日在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30条,被称为七五宪法.当时仍处于文化大革命时期,所以带有比较浓重的文革色彩.

七八宪法

第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78年3月5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60条.被称为七八宪法.

八二宪法

我国当前现行现行宪法.

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

四次修订

分别是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增加规定,“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1993年3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修宪,作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重要修改;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增加“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重要内容;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增加“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内容.

网友“049275”问:怎样让群众更好地去了解知晓这部宪法,并且遵照执行?

徐红:宪法的生命和力量源泉在民众内心,公民的宪法意识是宪法得以实施和实现的根本保证.加强宪法实施,前提是在全社会宣传宪法,提高宪法观念,让宪法走进千家万户,让宪法走出“纸面”深入“人心”.在宪法日里,通过开展各种宣誓、参观、纪念和宣传活动,让民众亲身触摸宪法,感悟宪法.譬如可以遵循世界上其它国家的普遍做法,在宪法日这一天,国家机关人员要进入到学校、商店、车站和街头宣传宪法,向市民发放印有宪法核心条款的钢笔、尺子、茶杯等宣传品.

网友“467300”问: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什么以宣传宪法为主?进行法制宣传的目的是什么?

徐红: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宪法处于“统帅”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治首先是“宪治”,“普法”的核心首先在于“普宪”.将12月4日设定为国家宪法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目的在于认真落实“依宪治国”的精神,提高宪法宣传的实效性,更大程度上发挥宪法作用,维护宪法权威;在于普及宪法知识与价值,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使人们认识到宪法是保护自己权力的一种最有力的武器;在于在国际社会树立尊重宪法的良好形象,扩大中国宪法的国际影响,发挥宪法宣传在树立国家价值观方面的积极作用.

网友“905056”问:如何树立宪法权威,建设法治中国?

翟骏:应当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宪法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宪法权威是国家治理能力提升、治理体系完善、治理方式法治化的基本出发点.

坚持“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的权威与宪法权威是统一的,并不矛盾,要处理好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的关系,不能把党的政策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

加强宪法实施,应当强化宪法监督机制.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习近平总书记说:“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

加强宪法实施,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核心利益.宪法稳定是国家稳定的基础,要用宪法来维护国家的统一,用宪法维护国家的核心利益,包括主权、领土完整、社会稳定、宪法基本制度、国家统一与可持续发展等等.

准确理解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本质与核心价值,积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制度发展.中国宪法的优势与特点是政治上,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理论指导上,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经济上,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政权组织形式上,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核心是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

提高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认真执行宪法、拥护并模范遵守宪法,是所有公职人员的政治道德和宪法义务.宪法思维是法治思维的基础和出发点.我们要以宪法思维研究、解决中国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宪法问题,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各种社会矛盾.

网友“669796”问:全民普法开展以来,还存在哪些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徐红:当前的普法模式仍旧偏向于单向的法律知识“灌输”,在普法实践中也普遍存在着形式主义的做法.普法就是“发张卷子、做做样子”,一些地方每年组织一次普法考试,卷子下面就附着标准答案.这样的普法难以产生实效.

网友“778593”问:代表们,请谈谈你们对宪法的认识,谢谢?

徐红: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历史证明,现行宪法是一部适应我国实际的、充分凝聚了社会共识的好宪法,体现了国家共同体基本认同的价值观.30多年来,我国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有效维护党的领导,有力保障人民当家做主,不断夯实依法治国基础,充分发挥治国安邦总章程的重要作用,成为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稳固法治基座.目前,现行宪法实施效果不尽如人意.尽管宪法规定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监督宪法实施和解释宪法的职责,立法也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宪法实施的程序,但实践中,宪法实施的监督工作并没有有效开展,这是目前我国法治国家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网友“789265”问:宪法的生命是什么?

翟骏: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的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其中就强调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法学家从逻辑的角度认为:“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行”,一部法典制定的程序再如何完美、再如何具有正当性,其内容再如何与社会实际相适应,体系的设计再如何精巧,规范再如何完备,如果该法典不能在社会实际生活中适用或者不能得到贯彻实施,这部法典即是一部死法.这一道理同样适用于宪法.列宁指出:“当法律同现实脱节的时候,宪法是虚假的;当它们是一致的时候,宪法便不是虚假的.”从清末立宪开始,中国并不缺少“纸上的宪法”,但“有宪法而无宪政”曾几何时却成了孙中山等人心中永远的伤逝.新中国成立以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宪法被赋予了很强的政治宣示功能,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应有价值和作用没有得到足够彰显,宪法的至上权威也难以确立.改革开放以来,这种状况得到了一些改观.

任何一部立法都不可能穷尽社会之变化.在行宪过程中,我们既要注重修改宪法的方式,更要注重解释宪法的方式,通过鲜活、开放、渐进的经验促进宪法的成长,从而不断彰显宪法丰富的内涵,为人民提供美好的生活.归根到底,宪法的生命在于运用.如果宪法不能被运用到生活中去,那么就注定不会有人在乎它,它就永远只能停留在纸上,而非刻在“公民的心中”.只有实行才能使宪法具备持久的生命力.通过宪法的实行,我们最终可以体会到宪政的深邃意旨:规训政府权力与保障公民权利.

网友“555863”问:如何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

徐红:1、普及宪法知识,培养公民宪法意识.注重“参与度”与“互动性”,让公众参与立法、执法、司法、调解等的各个环节,让所有的公民对宪法都有所了解.

2、宪法需要社会化和生活化,稳定的宪法意识是在社会实践中逐步形成的.

3、在培养国家机关的宪法意识和保障公民的宪法意识方面,国家权力机关首当其冲.

4、宪法意识的形成和发展,还需要法院在其中发挥保障的作用.

网友“208263”问:翟代表,对完善我国公民宪法权利保障有何看法?

翟骏:首先公民宪法权利是指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主要包括人的尊严、平等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人身自由、宗教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财产权、继承权等,涉及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和领域.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普通法律、法规为补充的比较完备的公民宪法权利的法律保障体系.

我国宪法在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我们也要带着发展的眼光及时发现我国公民宪法权利保障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比如现行宪法未明确对公民生命权的保障.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安全责任事故层出不穷,老百姓对于自身生命权的关注也越来越多,尊重和保障生命权应该成为国家和政府工作的底线,将生命权写入宪法有助于增强国家及国家工作人员乃至全社会对于保障公民生命权的法律意识.

网友“763366”问:习近平总书记说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代表您是如何理解的?

徐红: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是因为如果不实施,它就成为一个空洞的东西,说的不好听一点,它就是一张纸,当然写在纸上的文字是没有用的,是不能保护老百姓基本权益的.所以,宪法的生命是在于实施.没有经过实施,这个宪法显然也是没有权威的.

只有全体公民都认识到宪法才是保护他们权利的最终屏障,只有所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认识到宪法是他们的最高行为准则,只有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至上、宪法至尊的观念,宪法才能真正走进我们的生活,才能成为国家真正的宪法.否则,宪法和法治永远只能是空中楼阁.

翟骏:宪法的表现形式是法律条文,如若仅停留在条文上,不去贯彻实施,那就是印在纸上的文字,没有生命力.必须要运用法,才能使法发挥它的作用.这也是为什么有些人总说法律是工具的原因,其实这种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我们只有去运用法,法才能真正发挥它的作用,体现宪法的权威性.

卢梭曾经说过,宪法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写在人民心里.只有写在人民心里的宪法,才是鲜活的、有生命力的.如果宪法不能被运用到生活中去,那么就注定不会有人在乎它,它就永远只能停留在纸上,而非刻在“公民的心中”.

一部法典制定的程序再如何完美、再如何具有正当性,其内容再如何与社会实际相适应,体系的设计再如何精巧,规范再如何完备,如果该法典不能在社会实际生活中适用或者不能得到贯彻实施,这部法典即是一部死法.宪法也是这样.宪法的生命不仅在于她的庄严,在于她的理性,更在于她的实施,在于她的适用.

网友“409705”问:请问嘉宾,你怎么看我国的宪法发展史?现行宪法的主要精神是什么?为什么这次特别强调要“全面贯彻实施”?

徐红:1、从1949年以后,或者从1954年第一部宪法以来,经过了非常曲折的发展,尤其是中间经过一些特殊的历史时期,1954年宪法制定以后,仅仅三四年时间,这部宪法就基本上被废了.

2、1982年立宪以后,基本上是确定了民主原则,还有整个的一套国家制度,当然,它也同时确立了宪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一个宪法理念.后来在修宪过程当中,经过1988年、1993年,尤其是1999年和2004年最近这次修宪,法治、人权,国家尊重与保障人权,还有私有财产,这些很重要的宪法精神进入了宪法的文本.

4、法治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过程中的极端重要地位和重大现实意义,也对新形势下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只有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方式开展工作,才能推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网友“434543”问:如何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把宪法精神落在实处?

翟骏:(1)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一要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

二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完备的法律法规推动宪法实施、加强宪法实施;

三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

四要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2)弘扬宪法精神,将其落在实处:

弘扬宪法精神,首先必须充分了解宪法、真正领会宪法的核心要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地位,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是新的历史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

弘扬宪法精神,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宪法理念.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根本保证.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在我国,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弘扬宪法精神,要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列宁曾经说过,“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弘扬宪法精神就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依法得以实现.

宪法是众法之源,是一切国家治理活动的出发点和归结点.对一个国家来讲,宪法精神就是这个国家的精神,宪法力量就是这个民族的力量.我们要以首个“国家宪法日”为起点,将宪法精神融入国家的肌体,成为托起伟大中国梦的精神之本、力量之源.

网友“983829”问:应该怎样看待宪法的稳定性与变动性?

徐红:1、我国宪法1982年宪法即现行宪法经过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的四次修正,宪法内容进一步完善,在我国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宪法稳定性表现在:第一,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现行宪法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完善;第三,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第四,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2、从1982年宪法实施至今21年中,宪法自身不是停滞不前的,它也应在改革实践和发展中不断完善.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要求,根据实践中取得的重要的新经验和新认识,及时依照法定程序对宪法的某些规定进行必要的修正和补充,使宪法成为反映时代要求、与时俱进的宪法.

网友“456953”问:为什么中央把12月4日设为宪法日?

翟骏:在1982年11月28日至12月10日举行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经过人大代表认真充分的审议和讨论,于12月4日举行的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就是1982年宪法.不仅由于这部宪法是我们国家的现行宪法,更是因为这部宪法的通过,在我国发展的历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所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网友“654575”问:国家宪法日设立的意义?

徐红:设立国家宪法日,可以利用这个节日更好地宣传宪法,让更多的人了解宪法和自己的权利.也表明中国在尊重宪法,走上了法治的轨道,这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有力保证.设立国家宪法日显示了新一届中国政府依法治国的决心,有利于树立宪法的权威、弘扬法治精神和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这是中国社会进步的标志.

网友“687629”:如何做到“全面贯彻实施”?

徐红:通过三方面来做好全面贯彻实施.

通过完备的法律法规推动宪法实施,宪法是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又要通过法律法规贯彻体现.推动宪法实施,地方立法担任着重要角色、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证宪法法律实施这是贯彻实施宪法法律的关键环节,地方在这方面任务繁重、责任重大.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让宪法观念和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要以“国家宪法日”为重要载体,开展更加丰富多样、广泛深入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网友“580308”问:翟代表,司法局会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吗?

翟骏:是的.司法局作为承担法制宣传职能的政府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普法工作规划.特别是针对不同对象,开展“法律六进”工作:即“法律进机关”,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法律进学校”,拓宽青少年学法用法渠道,提高依法执教和依法治校能力;“法律进企业”,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生产安全意识和企业职工的维权意识;“法律进基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积极组织律师、法制讲师团成员、“巡回法庭”等进基地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法律进社区”,推进社区法治文化建设,围绕群众需求,举办各类法制讲座、法制文艺汇演、法律咨询活动;“法律进工地”,完善进城务工人员、用工单位和社区“法制教育、维权、治理”三结合的法制教育机制,努力营造培育“全民学法、全民懂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

如今年“12•4”市司法局以及区县司法局都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如杨浦区举行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广场活动,市法宣办、市司法局领导、区四套班子以及区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的主要领导出席.活动通过现场访谈、法律咨询、展板展示等形式,介绍了宪法以及一些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受到市民的热烈欢迎.

网友“845732”问:宪法日只有一天,但是人人守法是持续性的行为,如何更好地持续性地将宪法教育开展下去?

徐红:设立国家宪法日不是单单设立一个纪念日或者节庆日,目的是更好地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更好地保证宪法的实施.我认为,要想让国家宪法日真正发挥出应有作用,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举行宪法宣誓活动.

实施宪法日公民休假制度.将国家宪法日和劳动节、国庆节同等对待,其法治意义在于让宪法变成人民的生活方式.

表彰为宪法实施、宣传和教学等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组织宪法学习和专题座谈交流活动.

网友“656690”问:宪法和一般法律有什么区别?重要性在哪里?

徐红: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

宪法与普通法律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二者共同构成了我国的法律体系.

第一,宪法规定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

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的问题.而普通法律只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某一方面、某一领域方面的问题.

第二,宪法的法律效力与普通法律不同.

因为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所以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翟骏:由于时间关系,很多问题还没来得及和大家交流,谢谢大家,再见!

徐红:很高兴在宪法宣传日期间与大家作这样一个普法宣传,让我们每一位公民都知晓宪法,并严格遵守宪法.希望下次有机会再聊,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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