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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成就辉煌]成就辉煌

发布时间:2019-07-11 03:56:20 影响了:

  五年间,全省民营经济总量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7年的52.4%上升到63.1%左右,实缴税金占全省财政收入的比重由48%上升到65.5%,实现了由“半壁江山”到“三分天下有其二”历史性跨越,一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实际贡献更加突出;二是促进社会就业、再就业的主渠道作用更加突出;三是优化结构、转变方式的加速器作用更加突出。
  200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召开以来的五年间,在“两个毫不动摇”、“两个平等”方针的指引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继省第七次党代会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八大举措之一后,去年省第八次党代会又把发展民营经济上升到富民强省、和谐河北的战略位置,先后召开了鼓励创业大会、推进全民创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电视电话会议、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动员大会和民营经济表彰大会。今年4月份组织召开了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张庆黎书记做出重要批示,张庆伟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大会隆重表彰了2011年度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市县、百强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和创业功臣,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四大班子领导及省直机关、市县领导和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省委、省政府重视程度之高,工作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全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经受住了2008年金融危机严重冲击和2010年生产经营困难的严峻挑战,保持了平稳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可以说,这五年是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是省委省政府扶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力度最大的五年,也是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行政管理部门工作开拓创新的五年,更是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的五年。
  民营经济发展跨上新台阶。全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五年间,全省民营经济总量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7年的52.4%上升到63.1%左右,实缴税金占全省财政收入的比重由48%上升到65.5%,实现了由“半壁江山”到“三分天下有其二”历史性跨越,这是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一个重要标志。一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实际贡献更加突出。五年间,全省民营经济年均增速均保持在15%以上,始终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年均拉动全省经济5.9个百分点,2011年民营经济对全省GDP的增长贡献率为63.1%,拉动GDP增长6个百分点。二是促进社会就业、再就业的主渠道作用更加突出。2011年全省民营经济单位数达235.9万个,比2007年增加44.5万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增加9万个,总数达到24.2万个,其中小微企业20.6万家,占85.1%。加上个体工商户211.7万户,小微企业占民营经济单位总数的98.5%。民营经济从业人员2007年的1350万人发展到1804.6万人,占全社会二、三产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我省民营经济年均吸纳城镇下岗失业职工26.1万人,每年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占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的80%左右,解决了大批下岗职工、农民工和大学生就业问题。三是优化结构、转变方式的加速器作用更加突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以年均23%的速度递增,年投资总量比初期翻了一番多,民营企业累计投资千万元以上项目达6596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超过2017个;民营规模以上企业发展迅速,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民营企业达12948个,比2007年增加4496个,年均增加1124个,实现增加值年均递增速度达26.1%,高于全部民营企业近8个百分点;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实现了“零”的突破,2011年达到达20家。我省的百强民营企业平均纳税额较去年增加1亿元,增幅达42.3%,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在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基础上,民营资本不断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拓展,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高端装备、新材料、现代物流等战略性新产业发展迅速,全省装备制造成为全国重要的装备制造基地。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占到90%以上,创造和拥有全省近九成的“中国驰名商标”。
  政策支持体系取得新成效。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们始终把完善政策支撑体系、优化发展环境作为重中之重,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兄弟省市做法,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企业意见,起草并以省人大、省政府名义出台了8个重要政策文件,即:《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创业的决定》、《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特别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在起草过程中,始终本着“解放思想,敢于突破、切实管用、便于操作”的原则,充分借鉴和吸收外省市已经出台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我省过去制定的实践证明有效且仍在继续执行的扶持措施予以进一步明确,在市场准入、注册登记、财税支持、土地保障、组织领导等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提出了18条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在全社会和广大企业中引起强烈反响。比如,对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以及变更注册登记的,从今年1月1日起免收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零成本”注册,减免的费用由省、市、县三级财政纳入预算安排;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由2800万元增加到今年的1亿元,市级不少于2000万元,县级不少于500万元;优先安排县(市、区)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建设用地,原则上每县(市、区)每年不少于50亩;每年对设区市、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价和综合排队,评选一次全省百强民营企业、创业功臣和优秀民营企业家,并予以重奖。2011年、2012省财政分别拿出1500万元,对前3名的设区市政府、前10名的县(市、区)政府和金银铜牌优秀民营企业家、前10名的创业功臣给予奖励。应该说,这个文件放开范围之宽,扶持力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并指导各市县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可以说,我省政策支持体系已经形成,为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又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加大了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2007年成立了省鼓励创业工作领导小组,2010年成立了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调整充实了省民营经济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省长调整为常务副省长,副组长调整为省人大副主任和主管副省长;组织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活动,扶持建立了一批中小企业法律咨询服务基地,联合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开展了以“金色阳光行动”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维权和普法培训,切实维护广大企业合法权益。依托专业机构尝试性地组织了政策跟踪评估,收到良好效果;大张旗鼓地总结推广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市县、百强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和创业功臣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在全社会进一步浓厚了关爱企业、尊重纳税人、支持创业者,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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