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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9-07-29 05:24:16 影响了:

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_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

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因地制宜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有效治理农 业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村工业垃圾等。到 2020 年全面建成 小康社会时,全国 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实现“有 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 资金保障、 有完善的监管制度”; 农村畜禽粪便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 80%以上;农 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 95% 任务一:建立村庄保洁制度。

尽快建立稳定的村庄保洁队伍,根据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合理 配置保洁员。鼓励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保洁员。明确保洁员在垃圾 收集、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通过修订完善 村规民约、 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 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

任务二:推行垃圾源头减量。

适合在农村消纳的垃圾应分类后就地减量。果皮、枝叶、厨余等 可降解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 或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秸 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灰渣、建筑垃圾等惰性 垃圾应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可再生资源应尽可能回收,鼓励企业加 大回收力度,提高利用效率;有毒有害垃圾应单独收集,送相关废物 处理中心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任务三:全面治理生活垃圾。1 根据村庄分布、 经济条件等因素确定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方 式,原则上所有行政村都要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配备收集车辆;逐 步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鼓励村民自备垃 圾收集容器。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建有垃圾转运站,相邻乡镇可共建 共享。

逐步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普及密闭运输车辆, 有条件的应配置压缩式运输车,建立与垃圾清运体系相配套、可共享 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优先利用城镇处理设施处理农村生活垃圾, 城镇现有处理设施容 量不足时应及时新建、改建或扩建;选择符合农村实际和环保要求、 成熟可靠的终端处理工艺,推行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或沼气处 理等方式,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设 施以及小型焚烧炉等。边远村庄垃圾尽量就地减量、处理,不具备处 理条件的应妥善储存、定期外运处理。

任务四: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广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经济高效、 可持续运行的畜禽养殖废弃 物综合利用模式,推动建设一批畜禽粪污原地收储、转运、固体粪便 集中堆肥等设施和有机肥加工厂。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 产业化, 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饲料化利用,实施秸 秆能源化集中供气、供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等项目。加快地膜 标准修订,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开展可降解地膜研发和试验示范,推 进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 扶持地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地膜加工能力2 建设。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等 农资包装物。

任务五: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固 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 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 护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 管理措施, 坚决查处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 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 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推动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 的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能源化、建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依托现 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

任务六:清理陈年垃圾。

全面排查、摸清陈年垃圾存量、分布和污染情况,集中力量、限 定时间、 不留死角, 尽快完成陈年垃圾清理任务。

重点清理村庄路边、 河边桥头、坑塘沟渠等地方堆弃的垃圾。禁止城市向农村转移堆弃垃 圾,防止在村庄周边形成新的垃圾污染。3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 2016〕 205 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治理农村垃圾(生活垃圾、生产废弃物和工业固体废 物),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国家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的工作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 五中、六中全会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改善农村环境、造福 农民群众为出发点,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加大财政投入、 强化市场运作,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环境治理的体制机制,实现农 村垃圾长效治理,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二)主要目标。

2017 年 6 月底前各县(市、区)全面完成 小型堆放点的农村陈年垃圾清理任务。

2017 年年底前省直管县 (市) 率先达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标准,并通过省级验收;其他有条件 的县(市、区)可提前申请省级达标验收。

2018 年年底前各省辖 市三分之一的县(市、区)完成省级达标验收, 2019 年年底前县 (市、区)全部完成省级达标验收。

到 2020 年,通过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达标验收,全省 90% 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具备齐全的设施设备、成熟 的治理技术、稳定的保洁队伍、长效的资金保障机制和完善的监4 管制度;农村畜禽粪便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 用率达到 90%,农膜回收率达 80%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 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 95%。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专项规划。各县(市、区)要依据城镇总体规划 和新农村建设规划, 按照城乡一体、 区域统筹、 设施共享的原则, 2017 年 6 月底前编制完成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或将相关内容纳 入县域城乡规划,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城乡一体的农村垃圾收运处 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省辖市在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达标验收 前,依据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及合理运输半径,突 破行政区域界限,通过单建共享或共建共享模式,规划建设区域 性垃圾焚烧厂;其他省辖市要在确保通过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达标验收的前提下, 推迟至 2020 年前后规划建设区域性垃圾焚烧 厂。达不到共建共享条件的偏远地(山)区的镇村,要规划建设 生活垃圾无害化卫生填埋场。

(二)建立村庄保洁制度。

2017 年 6 月底前全省村庄要建立 稳定的保洁队伍, 并按照不低于行政村总人口数 2‰的标准配备保 洁人员。明确保洁员和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工作职责、范围、标准 等要求,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村庄长效保洁机制。

村庄要设有卫生监督管理员,明确在垃圾收集、村庄保洁、资源 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与村民 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5 (三)推进垃圾源头减量。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减量,降低收运处理的整体运行 成本。在推进农村垃圾源头减量过程中,引导和鼓励农户首先进 行简单分类,村庄集中后进行再次分类,将分类出的可降解垃圾 就近堆肥返田,或利用农村沼气设施处理;灰渣、建筑垃圾等惰 性垃圾要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对可回收垃圾,每个行政村都要 建立回收网点,各地要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导,政府公益支持为补 充, 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可利用物回收; 有毒有害垃圾要单独收集, 送相关废物处理中心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统筹考虑村庄 分布、经济条件等因素,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收集、转运和处理 模式。省辖市、县(市、区)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能够覆盖的 村庄,可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集中分类)、乡镇转运、市县 处理”模式;距离省辖市、县(市、区)生活垃圾处理厂(场) 较远的村庄,可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集中分类)、乡镇转运 处理或运至区域性无害化处理场(焚烧厂)处理”模式;偏远分 散村庄的生活垃圾尽量就地减量处理,不具备处理条件的要妥善 贮存,定期外运处理。严禁露天焚烧垃圾,严禁未经防渗处理随 意填埋垃圾,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场(点)以及小 型焚烧炉等。每个乡镇都要根据区域内生活垃圾产生量、运输距 离、 交通是否便利等因素, 合理确定转运站的位置、 规模和数量, 建设密闭式垃圾转运站或压缩式中转站,配备大、中型运输车和6 相关设备。对已有的转运设施及设备,要加强维护,确保稳定运 行。村庄要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或配备密闭式收集箱,逐步改造 或停用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和设施,合理配置垃圾桶(箱) 和清扫运输工具,鼓励村民自备垃圾收集容器。根据生活垃圾的 产生量、收集点容量等情况合理确定清运频率。

(五)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适合不同区域 特点、经济高效、可持续运行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 推动建设一批畜禽粪污原地收储、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等设 施和有机肥加工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建立健 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机械还田、饲料化和基料化利用, 实施秸秆能源化集中供气、 供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等项目。

推广使用加厚地膜, 扶持地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地膜加工能力建设。

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等农 资包装物。

(六)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工业固体废物 产生单位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 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 管理措施,坚决查处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 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农村地区工业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能源化、建材化等综合利用技7 术。依托现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 物。

(七)清理陈年垃圾。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开展清 理陈年垃圾活动, 重点清理宅院房前屋后、 田间地头、 坑塘沟渠、 河边桥头、道路两侧等地方堆弃的垃圾及杂物,达到“三无一规 范一眼净”(村庄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物挡道,日常 生产生活物品堆放规范,道路两侧环境干净)标准。禁止城市垃 圾向农村转移,防止在村庄周边形成新的垃圾污染源。

2017 年 6 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小型堆放点的陈年垃圾清理任务。

对垃圾堆量超过 100 立方米的非正规堆放点,要集中开展排 查整治,重点排查城乡接合部、环境敏感区、交通干线、江河沿 线等区域。各地要明确治理目标,制订分类整治方案, 2019 年年 底前全部完成治理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要把 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分管领导牵头、相关 部门参与,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工作机制。县级政府是农村垃 圾治理的责任主体,县(市、区)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负责农村 生活垃圾清扫、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环保 部门负责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农业(畜牧)部门负 责农村畜禽粪便、 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发展改革 (物 价)部门负责农村垃圾处理费用标准制定工作。乡镇政府要设立8 环卫管理工作机构,建立环卫保洁制度工作,具体开展农村垃圾 治理,做好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和日常运行等工作。村委会要组织 动员村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做好村庄保洁工作。

(二) 形成工作合力。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清扫、 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省委农办要充分发挥省改善 农村人居环境联席会议作用,研究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做好政策 落实工作;省文明办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文明村镇的考评内 容;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相关规划,研究制定 相关支持政策;省财政厅负责统筹各类相关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治 理;省环保厅负责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农村垃圾治理 予以重点支持,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考核 内容,对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 农业厅负责农村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农膜回收等资源化利用 工作,加强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开发,以及对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农 资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省商务厅负责指导再生资 源回收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建立回收网点,回收再生资源;省爱 卫办负责协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将农村垃圾治理情况 纳入卫生乡镇的考核内容;省妇联负责发动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农 村垃圾治理工作。市、县级政府要建立统一的农村垃圾治理部门 联动推进机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三)保障资金投入。省财政厅要积极争取中央一般性转移 支付资金,增强对农村垃圾治理的保障能力。各级财政部门要统9 筹使用财政资金, 加大对农村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县级政府要将农村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按照 “渠道不乱、 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形成合力”的要求整合相关专项资金。一 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保洁员工资、保洁用具购买以及垃圾 分类、收集、转运等。创新融资模式和渠道,支持通过特许经营、 股份合作、委托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 参与垃圾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营。探索建立农户缴费制度,充分考 虑农户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缴费标准,建立财政补贴、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补助与农户付费合理分摊机制。充分利用国家支持改善 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政策,实现投资主体与融资渠 道多元化。

(四) 动员群众参与。

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宣传教育工作, 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 宣传垃圾治理要求、垃圾分类知识、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 务等,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通过制作宣 传牌、墙体画、环保图,免费张贴宣传画,发放垃圾分类指导手 册、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指引等形式,营造治理垃圾良好氛围。

积极动员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积极开展文明 农户、卫生家庭等评选活动。发挥妇女在农村家庭卫生保洁骨干 作用, 带动全家参与农村垃圾治理。

建立健全村民相互监督机制, 组织老党员等开展义务宣传、监督。10 (五) 实施达标验收。

按要求达到农村垃圾治理标准的县 (市、 区),经省辖市初核,可申请省级治理达标验收;省直管县(市) 可直接申请省级治理达标验收,验收通过后统一颁发农村垃圾治 理验收达标县(市、区)证书。对所辖县(市、区)均取得农村 垃圾治理达标证书的省辖市,颁发农村垃圾治理达标市证书。省 政府每年组织达标验收,结果通过媒体公布。具体达标验收办法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环保厅、农业厅制定并组织实施。

(六)加强督导考核。省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农村垃 圾治理情况进行暗访、检查、半年督查和年终考核,对各地农村 垃圾治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治理工作成效突出的省辖市、县 (市、区)给予表扬或资金奖励,对态度不积极、进度缓慢、弄 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跟踪分析和 统筹协调,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11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治理农村垃圾(生活垃圾、生产废弃物和工业固体废物),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国家、省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工作 部署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意 见》(豫政办〔2016〕205 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 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 四中、 五中、 六中全会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改善农村环境、造福农民群众为 出发点, 以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达标 村、示范村创建及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为抓手,坚持政府主导、群众 参与,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市场运作,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环境治理的 体制机制,实现农村垃圾长效治理,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二)主要目标。2017 年 6 月底前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 区)全面完成小型堆放点的农村陈年垃圾清理任务。2017 年年底前 有条件的县 (区) 、 管理区 (开发区) 可提前申请省级达标验收。

2018 年年底前三分之一以上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完成省级达标 验收,2019 年年底前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全部完成省 级达标验收。12 到 2020 年,通过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达标验收,全市 90%以 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具备齐全的设施设备、成熟的治理 技术、稳定的保洁队伍、长效的资金保障机制和完善的监管制度;农 村畜禽粪便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0%以 上,农膜回收率达到 80%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 置率达到 9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专项规划。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要依据城 镇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设施共享 的原则,2017 年 6 月底前编制完成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或将相关 内容纳入县域城乡规划, 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城乡一体的农村垃圾收运 处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在国家农村 生活垃圾治理达标验收前,依据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农村生 活垃圾产生量及合理运输半径,突破行政区域界限,通过单建共享或 共建共享模式,规划建设区域性垃圾焚烧厂;其他县(区)要在确保 通过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达标验收的前提下,推迟至 2020 年前后 规划建设区域性垃圾焚烧厂。

达不到共建共享条件的偏远地(山)区的 镇村,要规划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卫生填埋场。

(二)建立村庄保洁制度。2017 年 6 月底前全市村庄要建立稳定 的保洁队伍, 并按照不低于行政村总人口数 2‰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

明确保洁员和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工作职责、范围、标准等要求,或通 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村庄长效保洁机制。村庄要设有卫生监13 督管理员,明确在垃圾收集、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 的职责。

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 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 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

(三)推进垃圾源头减量。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全 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减量,降低收运处理的整体运行成本。

推广平桥区明港镇新集村垃圾分类做法, 在推进农村垃圾源头减量过 程中, 引导和鼓励农户首先进行简单分类, 村庄集中后进行再次分类, 将分类出的可降解垃圾就近堆肥返田,或利用农村沼气设施处理;灰 渣、建筑垃圾等惰性垃圾要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对可回收垃圾,每 个行政村都要建立回收网点,各地要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导,政府公益 支持为补充,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可利用物回收;有毒有害垃圾要单独 收集,送相关废物处理中心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统筹考虑村庄分布、 经济条件等因素,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模式。市、 县(区)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能够覆盖的村庄,可采用“户分类、村 收集(集中分类)、乡镇转运、市县处理”模式;距离市、县(区)生 活垃圾处理厂(场)较远的村庄, 可采用 “户分类、 村收集(集中分类)、 乡镇转运处理或运至区域性无害化处理场(焚烧厂)处理”模式;偏远 分散村庄的生活垃圾尽量就地减量处理, 不具备处理条件的要妥善贮 存,定期外运处理。严禁露天焚烧垃圾,严禁未经防渗处理随意填埋 垃圾,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场(点)以及小型焚烧炉等。

每个乡镇都要根据区域内生活垃圾产生量、运输距离、交通是否便利14 等因素,合理确定转运站的位置、规模和数量,建设密闭式垃圾转运 站或压缩式中转站,配备大、中型运输车和相关设备。对已有的转运 设施及设备,要加强维护,确保稳定运行。村庄要建设垃圾集中收集 点或配备密闭式收集箱, 逐步改造或停用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和 设施,合理配置垃圾桶(箱)和清扫运输工具,鼓励村民自备垃圾收集 容器。

根据生活垃圾的产生量、 收集点容量等情况合理确定清运频率。

(五)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适合不同区域特点、 经济高效、可持续运行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推动建设一 批畜禽粪污原地收储、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等设施和有机肥加工 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 推进秸秆机械还田、 饲料化和基料化利用, 实施秸秆能源化集中供气、 供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等项目。推广使用加厚地膜,扶持地膜 回收网点和废旧地膜加工能力建设。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 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包装物。

(六)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 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监 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转移、 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措施,坚决查处 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 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因地制宜 发展能源化、建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依托现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 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15 (七)清理陈年垃圾。以县(区)、管理区(开发区)为单位,集 中开展清理陈年垃圾活动,重点清理宅院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坑塘 沟渠、河边桥头、道路两侧等地方堆弃的垃圾及杂物,达到“三无一 规范一眼净”(村庄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物挡道,日常生 产生活物品堆放规范,道路两侧环境干净)标准。禁止城市垃圾向农 村转移,防止在村庄周边形成新的垃圾污染源。2017 年 6 月底前要 全面完成小型堆放点的陈年垃圾清理任务。

对垃圾堆量超过 100 立方米的非正规堆放点, 要集中开展排查整 治, 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 环境敏感区、 交通干线、 江河沿线等区域。

各地要明确治理目标,制定分类整治方案,2019 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治理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要把 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 参与,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工作机制。县(区)政府、管理区(开 发区)政府是农村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城管(公用事业)部门具体 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农业部门负责农业生 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畜牧部门负责农村畜禽粪便无害化、资源 化利用工作,物价部门负责农村垃圾处理费用标准制定工作。乡镇政 府要设立环卫管理工作机构,建立环卫保洁制度工作,具体开展农村16 垃圾治理,做好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和日常运行等工作。村委会要组织 动员村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做好村庄保洁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

市委农办要充分发挥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联 席会议作用,负责部门协调,研究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做好政策落实 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市委农办做好政策制定、工作督导和考 核工作;市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 置的监督管理日常工作; 市文明办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文明村镇 的考评内容;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相关规划,研究 制定相关支持政策;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各类相关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治 理;市环保局负责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农村垃圾治理予以 重点支持,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考核内容,对 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农业局负责农 作物秸秆、 农膜回收等资源化利用工作, 加强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开发, 以及对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农资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 务; 市畜牧局负责农村畜禽粪便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工作;市商务 局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建立回收网点,回收再 生资源;市爱卫办负责协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将农村垃圾 治理情况纳入卫生乡镇的考核内容; 市妇联负责发动农村妇女积极参 与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县(区)政府、管理区(开发区)要建立统一 的农村垃圾治理部门联动推进机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抓好工作 落实。17 (三)保障资金投入。

市财政局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一般性转移 支付资金,增强对农村垃圾治理的保障能力,安排专项财政资金用于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加大对 农村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县级政府要将农村垃圾治理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形成合 力”的要求整合相关专项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保洁员 工资、保洁用具购买以及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等。创新融资模式和 渠道,支持通过特许经营、股份合作、委托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 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垃圾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营。探索建立农户 缴费制度,充分考虑农户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缴费标准,建立财政补 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与农户付费合理分摊机制。充分利用国家 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政策, 实现投资主体与融 资渠道多元化。

(四)动员群众参与。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 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垃圾 治理要求、垃圾分类知识、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村 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通过制作宣传牌、墙体画、环 保图,免费张贴宣传画,发放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垃圾无害化处理技 术指引等形式,营造治理垃圾良好氛围。积极动员村民主动清洁房前 屋后、维护公共环境。积极开展文明农户、卫生家庭等评选活动。发 挥妇女在农村家庭卫生保洁骨干作用,带动全家参与农村垃圾治理。

建立健全村民相互监督机制,组织老党员等开展义务宣传、监督。18 (五)实施达标验收。按要求达到农村垃圾治理标准的县(区), 经市初核,可申请省级治理达标验收,验收通过后统一颁发农村垃圾 治理验收达标证书。市政府每年组织达标验收,结果通过媒体公布。

具体达标验收办法由市委农办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城管执法局、 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等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

(六)加强督导考核。

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农村垃圾治理 情况进行暗访、检查、半年督查和年终考核,对各地农村垃圾治理情 况进行综合评价, 对治理工作成效突出的县 (区) 、 管理区 (开发区) 给予表扬或资金奖励,对态度不积极、进度缓慢、弄虚作假的予以通 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要根据分工加强对农村垃圾治 理工作的跟踪分析和工作协调,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19

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_中国乡村到底该怎么治理?

龙源期刊网 .cn 中国乡村到底该怎么治理? 作者:刘守英 来源:《中国房地产业·下旬》2018 年第 11 期 2003 年是中国城乡关系史上的重大转折。这一年,中央从战略上明确提出“以工补农、以 城带乡”的城乡统筹发展阶段,国家解除对农业的直接贡赋、加大财政对农村的投入、解决农 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由此带来国家与农民及乡村关系的根本变化;随着国家能力的提升,国 家着手解决乡镇和村级代理人的财政保障、减少制度性寻租造成的基层政府与农民的紧张。但 是,乡镇和村级组织财政自主性的下降也带来基层治理动力的衰竭和国家直接抵达乡村治理成 本的上升和绩效下降。

乡镇政权在乡村治理中的自主性下降 一是乡镇财权上收。税费改革之后,作为基层政权的乡镇政府从财政权力、人事编制和行 政权等方面被不断削弱,乡镇政府实际上变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农村税费改革减免了 1250 亿元农民负担,属于原乡村两级“三提五统”和其他税费的资金达 850 亿元,导致乡村两级 收入减少和财政困难。农业税费取消以后,2006 年实施“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 购统办、票据统管”的乡财县管制度,县级财政部门直接监管乡镇财政收支,同时撤销乡镇财 政国库,明确乡镇财政支出范围、顺序和标准,统一县乡工资福利政策和标准,控制和减少财 政供养人员等。乡财县管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乡镇政府的财政压力,保证了乡镇人员的工 资发放和机构运行,但也减低了乡镇政府提供地方公共服务的激励。

二是乡镇人事权弱化。在弱化乡镇财税自主性的同时,也通过乡镇机构改革削弱乡镇政府 权力,包括乡镇撤并和乡镇事业单位改革。从 2005 年开始,乡镇机构改革旨在通过转变政府 职能,精简机构人员、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 行政体制和运行机制,但核心还是调整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和整合乡镇事业站所,精简富余人 员。从 2001 年初到 2016 年,全国乡镇数量从 45667 个减少到 31813 个,共减少 13854 个,撤 并率超过 30%。同时通过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在体制内合并、综合设站,在县域内设置跨乡镇 的综合性服务站所,体制外将乡镇事业单位整体改制成企业、人员买断退出财政供养序列,原 来由这些单位提供的公共服务采取“政府购买,市场招标”的方式进行。

三是事权不断向县级部门集中。县级政府对乡镇政府的编制设置和机构框架进行规定,按 照县级政府部门设置实施垂直管理,乡镇政府实际上是作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执行县级政府 的行政指令。乡镇政府的职能不断弱化,诸如农业补贴发放、投资项目和征地拆迁审核等均由 县级部门直接负责,乡镇政府只是作为一个下属机构配合县级部门开展工作。

村庄治理正式化 龙源期刊网 .cn 一是村庄选举的规范化和正规化。为了加强选举的民主性、程序性,提出“村支部书记人 选,先参加村委会选举,获得群众承认以后,再推荐为党支部人选;如果选不上村委会主任, 就不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村委会选举成为常态、选举的程序不断规范,农民参选率提 高。据不完全统计,2005 年至 2007 年的选举中,设立秘密划票间的村比例达 95.85%;一次选 举成功率约占参选村的 85.35%,2005—2007 年农民参选率约为 90.7%。

二是村级财务权力上收。2006 年以来,国务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加强村级 财务管理,规范村级会计代理制等管理办法,促进村级财务监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 化”,“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的基础上,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有条件的 地区可探索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为村级财务管理服务”。2008 年,“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发展 为“村级财务和村级资金的‘双托管’”,“即各代理服务机构在接受委托后,各行政村不再设会计 和出纳,只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报账员,其资金……进行统一管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实现 ‘五个统一’,即统一资金账户、统一报账时间(段)、统一报账程序、统一会计核算、统一档 案管理。”2010 年 2 月 8 日,中央纪委、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 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是农村基层实践工作 的创新,是管理农村财务、强化会计监督的有效模式”。

三是村级组织正式化。随着民生建设和维稳工作量的增大以及村级财务支付由财政支出负 责,村级干部不断正规化和岗位化。村级干部中非村民干部越来越多,包括各级政府委派的大 学生村官或者下派的政府工作人员;税费改革后,村干部工资主要由财政直接负担,村级组织 主要干部的工资实行由乡镇核定年薪制,其他干部实行补贴制,村级组织干部工资补贴不得低 于当地农民收入平均水平。除工资外,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也由财政给付。村级组织的正式化, 导致国家负担村级组织运行的成本越来越高,由此加剧大规模拆村并组,村委会个数及其职工 数从 1990 年的 1001272 个、409.4 万人减少的 2015 年的 580856 个、229.71 万人,年均分别减 少 2.2%和 2.34%。

城乡统筹格局下的乡村治理秩序与挑战 一是国家直接抵达农民的绩效不高。一方面,城乡统筹以来,国家绕过乡镇等基层政权直 接同农民打交道,国家对乡村从间接治理转为直接治理。国家治理方式的转变降低了由乡镇政 权和村级组织治理乡村的代理成本,但是,国家整体治理乡村的成本并没有因此而降低,原因 是尽管国家并不能直接处理农民现实中面临的各种矛盾与不公平。但是,农民的预期是只有国 家才是满足各种诉求和矛盾的理想解决方案的最终裁决者,这导致上访和维稳的成本不断上 升,一旦他们的预期未得到实现,就会“反噬”农民与国家的关系。另一方面,国家直接治理造 成财政投入越来越大,绩效不佳。各种补贴的增加和乡村投入的增加,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城 乡投入不平衡以及公共服务的分享不公平等问题。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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