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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娜律师: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处罚是怎样的: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自首

发布时间:2019-07-29 09:14:54 影响了:

刘娜律师: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处罚是怎样的?

核心摘要: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人民法院考虑到自首情节,对其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第67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下面就由法帮网小编为您解答. 关键词:交通肇事、刑事责任、交通赔偿

1、公民应当遵守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

安全驾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冷静处理,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时报警,等待交警部门处理。

2、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保险公司一般会将交通肇事逃逸作为商业险免赔的事由。所以交通肇事逃逸不仅要加重刑罚,还将导致商业险难以索赔,甚至无法得到赔偿,因此,交通肇事后切忌逃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和具体情节进行处理。对于交通肇事逃逸后又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违法行为的,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免予吊销驾驶证的处罚,但其处罚仍应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法帮网_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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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5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拆迁安置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邮 箱:liuna315@126.com

刘娜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毕业,法学学士学位,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刘娜律师诚实守信,严格遵循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尽自已的最大努力为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具有较深的专业知识和多年执业经历。办理过大量的 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在处理各类案件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并以良好的律师形象、高度的敬业精神、求实的理论功底,为国内外公民、法人、社会团体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先后为多家大型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巨大经济损失,在执业生涯中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 可及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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