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时期官吏的致仕制度] 两汉时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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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卷第2期 温 州 大 学 学 报·社 会 科 学 版 2011年3月 V ol 24, No 2 Journal of Wenzhou University · Social Sciences Mar, 2011
两汉时期官吏的致仕制度
张艳玲1,李锋敏2
(1.兰州市博物馆信息资料部,甘肃兰州 730030;2.兰州城市学院文学院,甘肃兰州 730070)
摘 要:关键词:两汉;官吏;致仕制度
中图分类号:K234 文献标志码:A DOI :本文的获得
[1];王文涛详对汉代官吏致仕后的待遇则语焉不详[2][3]遇做了简要概述[4]论述。
一、
使他们得以终养天年,免除在职时的后顾之忧而尽力为统治者服务。
“退休”一词出现较晚,最早见于唐代文献。唐朝武元衡《酬李十一尚书西亭暇日书怀见寄十二韵之作》:“时景屡迁易,兹言期退休。”[5]3567唐朝韩愈在其《复志赋》的序言中有言:“有负薪之疾,退休于居,作《复志赋》。”[6]“我国古代的退休制度,仅仅限于官吏。”[7]因此,退休有离职还禄、辞官于朝和回家颐养天年之意。退休在古代的主要称谓有:“致仕”、“致事”、“致政”、“悬车”、“乞骸骨”、“乞归”、“引退”、“告老”、“请老”和“归老”等,其中“致仕”的说法最为常见。
收稿日期:2010-10-13
基金项目:甘肃省社会科学基金
作者简介:张艳玲(1982- ),女,河南孟州人,助理馆员,硕士,研究方向:秦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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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仕”这一名词早在我国先秦历史文献中就有记载。《春秋公羊传》云:“退而致仕。”注曰:“致仕,还禄于君。”[8]可见,致仕有交还权利于君王之意。《礼记·曲礼上》亦云:“大夫七十而致仕。”注曰:“致其所掌之事于君而告老。”[9]可见在我国先秦时期就已经存在着官吏致仕的现象。一般认为:秦汉以前,官吏致仕和关于官吏致仕的规定只是一般的现象或礼俗要求,未成定制。目前,大多数学者对致仕制度肇端于西汉持基本相同的观点[3]。
汉代是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进一步加强时期,在这一时期官吏致仕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人事管理制度。汉代对致仕官员的年龄、身体条件和致仕后的待遇等方面问题已经有了具体、详尽的明文规定。“正是这一制度的普遍推行,新旧官员不断新陈代谢,才保证汉代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和政治、经济等方面的蓬勃发展。”[10]
二、两汉时期官吏致仕的条件
“名岂文章著,官应老病休。”[5]2489”汉朝官员的致仕年龄一般规定为70岁,为何定作“七十阳道极,“七十而致仕,礼法有明批判。
70岁。有身体状(周)仁乃病免”[12]2203,他退休时已经超过70岁,只是因为生病被迫致仕。东汉尚书郑钧“以病致尉”[13]377,郑彪“以病乞骸骨”[11]377。《居延新简》中亦有相关方面的记载:“甲渠言鉼庭士李丰、隧长陈安国等,年老病,请斥免。言府。一事集封。”[14]以上只是汉代官吏致仕的一般操作过程,但也有例外,也存在一些高级官吏,或因皇帝的恩宠,或因政事的需要,年过七十而不致仕,他们大多是历朝元老、朝廷重臣或具备特殊才能的官员,须以具体情况而论。
总之,从历史记载来看,汉代官员致仕的主要原因是年龄偏大导致身体状况不佳所致。《西汉会要》卷四十二记载:“孝平元始元年,令天下吏比二千石以上年老致仕者,三分故禄以一与之,终其身。”[15]即规定比二千石以上的官吏致仕,朝廷给其原来官职俸禄的三分之一作为养老金,以示尊贤。这一诏令标志着汉代官吏致仕享受俸禄制度的正式确立,也成为我国古代从制度上规定高级退休官员的福利性待遇的最早记载,标志着我国官员致仕制度进入形成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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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官吏致仕,从形式上看是主动致仕,而实质上是在礼俗和制度约束下的被动致仕。即:将达到致仕年龄的官员,须由本人提前申请致仕,说明致仕缘由。缘由一般有两个:一为老、二为病,告老告病,皆卑称“乞骸骨”、“乞身”等。汉代官吏主动要求致仕,反映了汉初无为而治的思想,这是由于汉代“七十致仕”的礼俗或制度的规定。实际上,主动要求致仕的官员是少数,而且,并非年至七十的官吏都必须退休,有时皇上会留任“有德尚壮”者。这就是在汉代,官吏都是主动申请退休,然而依然存在高龄在职官吏的原因。
三、两汉时期致仕官吏的待遇 畿,诸侯有自己的封国,卿大夫有自己的采邑,(一)经济待遇
以示养老尊贤。《汉书·石奋传》:”万石君即石奋。石奋致仕前为诸侯相,六分之五。:千石禄归老。”“至武帝元朔中,代韩安国为御史大夫……老笃请免,御史大夫秩中二千石,俸月百八十斛。上大夫禄是比二“有诏左迁尊为高陵令,数月,以病免。”[12]3232《汉书·杜邺传》:“哀帝即位,迁为凉州刺史,邺居职宽舒,少威严,数年以病免。”[12]3474《汉书·王式传》:“(王式)遂谢病免归,终于家。”[12]3610这些官员因健康状况不良而致仕,皇帝并没有赐给他们俸禄。至西汉后期平帝元始元年(1年),官吏的致仕从制度上发生了彻底变化,《汉书·平帝纪》:“元始元年令:天下吏比二千石以上年老致仕者,三分故禄,以一与之,终其身。”[12]349即比二千石以上的官吏退休,朝廷给其原来官职俸禄的三分之一作为养老金,以示尊贤。而二千石以下的各级中小官员致仕后在现有的文献资料中却找不到能享受任何经济上特别优待的证据。
以上例子是我国古代从制度上明确规定致仕官员经济待遇的最早记载。东汉章帝时,还有官吏致仕后给全俸的事例,如《后汉书》卷二七《郑均传》就记载了尚书郑均在位时为官清廉,“敕赐尚书禄以终其身”[16]946,章帝念其为官清明而赐其尚书俸禄终身。然关于东汉是否继承平帝时
94 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第24卷第2期 官吏的致仕制度,学术界存在不同的看法。清代史学家赵翼在《陔余丛考》中认为:平帝元始元年的诏令,“至东汉已废置,其给俸仍出自特赐也。”[17]李万禄沿袭此说:“东汉建立后,平帝时的这个规定废弃不用。退休官员中,仍然是只有得到皇帝特赐的才能享受一定的俸禄。”[18]王文涛对此则持不同的看法,认为:“东汉既循平帝致仕制度,又非完全恪守,退休俸禄的标准未见低于三分之一者,皇帝常以特恩将标准提高。”[2]
赏赐作为俸禄的补充,是致仕官员的另一重要经济来源。赏赐都来自皇帝的特恩,非普通人可得。所赐物品的种类繁多,大致可分为生产物资和生活物品两种,如赐土地、府第、谷类和黄金等,年老且德高望重者特赐安车驷马。如汉宣帝时韦贤“以老病乞骸骨,赐黄金百斤”[12]3107。东汉时,尚书郑均“以病致仕”[16]946[13]378。杜延年为御史病笃,赐安车驷马,罢就第”[12]2666。
其晚年的生活。
(二)政治待遇
《后汉书·李通传》载:开[16]576,即以“奉朝请”的名义仍可参加朝会。
(即今江苏沛县一带)。颜师古注:虽然那些功高众望的大臣致仕后回乡养老,《后汉书》卷二七《郑均传》载:东汉。郑均老家在东平郡任城(今山东济宁),章帝下诏告庐江”[16]946第二年(85年)章帝东巡经过任城,又亲[16]946,“白衣(平民)尚书”的佳话由此而来。
此外,官员致仕后,还可以把自己的子孙荫补为官。如西汉初年,官吏致仕后,可以举荐一名嫡亲进入官场。汉代规定:二千石以上的高级官员任职三年以上,其子弟可以任子的形式进入仕途,《汉书·哀帝纪》注引应劭曰:“吏两千石以上视事三年,得任同产若子一人为郎。”[12]337随着时间的推移,任子法实施的范围也不断扩大。
综上可知,汉代官员致仕后回家养老的基本费用得到了保障,保证了晚年生活无后顾之忧;而且很多官员受到政治礼遇,可以继续发挥余热。如此,既保证了封建官僚队伍的正常新陈代谢,又使年轻官员获得了发展机会,从而改善了政府职员的年龄结构,保证了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丧葬待遇
古代官员为君主报效一生,他们逝世后,通常会享有一定的抚恤,这种抚恤主要是对官员生
张艳玲:两汉时期官吏的致仕制度 95前功劳和德行的一种褒奖。在汉代,官员因公去世或高级官员自然死亡,一般天子会临丧、素服或者赠赙。天子临丧即天子亲临丧所吊唁。对于天子特别器重或宠信的官员去世后,天子有时会亲自服丧。“(霍光)薨,上及皇太后亲临光丧。”[12]2948天子素服指天子身着素服,以示对死者哀悼。有时天子只穿素服,并不临丧,“(司空杨赐)薨。天子素服,三日不临朝”[16]1785。另一种情况是天子既着素服又亲临奔丧,《后汉书·祭遵传》载:“(祭)遵丧至河南县,诏遣百官先会丧所,车驾素服临之,望哭哀恸。”[16]1741赠赙,即高级官吏过世后,皇帝会下诏赐给一定数量的钱物助丧,如钱、绢布、朝服和米粟等,以供祭祀和安葬之用。班超“其年九月卒,年七十一。朝廷愍惜焉,使者吊祭,赠赗甚厚”[16]1586。 [1]或下诏书褒扬、赠印绶的方式。‘朕夙兴不得终其功业,朕甚怜之。’”[12]3209
四、结 语
由上可知,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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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ials’ Retirement System in Han Dynasty
ZHANG Yanling1, LI Fengmin2
(1. Information Department, Lanzhou Museum, Lanzhou, China 730030; 2. School of
Literature, Lanzhou City University, Lanzhou, China 730070)
Abstract: Key words:
(编辑:朱青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