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期发展对象培训班通知】发展对象培训班
关于举办第21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9 新闻来自:组织部(统战部) 点击数:770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提高我校党员发展对象素质,保证我校党员发展质量,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党校定于2015年11月举办第21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培训安排
(一)课堂教学
共3次,每次90分钟,共6个学时。
第一讲:入党的规定和程序
第二讲:端正入党动机 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第三讲:播放教育影片(《信仰》、《百团大战》、《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等)
本环节由各分党校安排,建议分党校副校长主讲第一讲,校长主讲第二讲。
(二)专题讲座
共3次,每次90分钟,共6个学时。
专题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解读
专题二:党的群众路线解读
专题三:依法治国、依法治校政策解读
本环节由学校党校安排专家授课,每个专题讲座结束后以小组为单位开展主题讨论,做好记录。共3次,每次90分钟,共6个学时。
(三)理论自学
自学《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有读书笔记。
(四)实践锻炼
本环节由各分党校安排。以“我为集体做的一件小事”为主题开展实践教育,培训期间,每位发展对象原则上应完成至少10小时的义务志愿服务(义务劳动、校园公益等活动),填写实践教育登记表(见附件1)。
(五)结业考试
闭卷,90分钟,全校统一考试。考试内容参考《大学生入党培训教程》和《党校学习资料(第21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以党的基本知识考核为主。
三、组织管理
1.学校党校统一协调分班、组织考试;各分党校负责报名、分小组(以20人以内为宜),组织好学员参加集体学习、小组讨论、实践锻炼等环节工作,做好过程记录。
2.各分党校安排专人负责学员管理,认真做好每次学习、讨论的点名签到,严肃学习纪律。请各分党校尽快落实好报名工作,以便统一编班安排授课表。
3.学员要认真做好笔记;不迟到、不早退,凡请假、缺课一次(含一次)以上,不准予结业;严肃考试纪律,如有违纪者,取消其学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