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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中存在问题和不足

发布时间:2019-07-29 05:08:50 影响了:

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中存在问题和不足_xxx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

某县在扫黑除恶专项 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 问责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部署和 xxx 县委的具体要求,县纪委监察委立即行动,深入开展在 扫黑除专项斗争中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建立健全县纪 委监察委内部归口管理机制,聚焦涉黑涉恶案件,紧盯党员 干部这个整体,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以点带面、 以上率下,强化监督工作成效。制定下发《关于在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 ,要求全县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坚持零容忍、重高压、长震慑,列明工作 重点, 明确职责分工, 积极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来。

现将相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成立 xxx 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察委也相应领导小组,强 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 主任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县纪委常委、 县监察委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党风政风监督 室,县委巡察办、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 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 察室、县纪委监察委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等为领导小组成员 单位。通过定期调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 责工作,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纪 律保障。

2.履行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县纪委监察委内部归口管理 机制,聚焦涉黑涉恶案件,紧盯党员干部这个整体,突出领 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以点带面、以上率下,强化监督 工作成效。制定下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 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 ,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坚 持零容忍、重高压、长震慑,列明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 积极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来。

3.加大宣传力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国开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 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 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 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 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 ,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 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 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 项斗争这场攻坚仗。要明确职责任务,加强协作配合。县委 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 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 犯罪突出问题。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 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即将印发的 《麻江县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与政法机关 协作配合制度》 ,加强日常工作联系、信息情报互通共享、 案件线索互相移送、协作合力办案等工作。要加强监督执纪 问责, 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治理党员、 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 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督促推动党委政府切实担负 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行各自责 任。

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 及时排除办案干扰和阻力, 从重从严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协同推进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二、具体措施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督促镇乡党委和政府担负起扫黑 除恶专项斗争的主体责任,压实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严 肃追责问责。将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有关涉黑涉恶 腐败问题的举报反映。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加强核查督办, 确保件件有落实。建立协同办案机制,建立涉黑腐败问题线 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问题结果 反馈机制。严肃查处黑恶腐败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 态” ,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并与政法机关建立协同办案机 制,逐案过筛、扩线深挖,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 子,一查到底,确保除恶务尽。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着力发 现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等问题。深化民生监督工作,以 “护民生、促脱贫”为抓手,把惩治“蝇贪” 、查处群众身 边的腐败问题相结合,坚决查处涉黑腐败问题,坚决惩治放 纵、包庇黑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加强基层 组织换届纪律监督,防止劣迹分子把持基层政权。充分发挥 派驻机构监督作用,不断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进一步严 格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严防“灯下黑” 。持续 通报曝光,营造高压态势,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 理一方”的效果。

一要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协作配合。二要及时排除 干扰,对向黑恶势力和团伙通风报信、给案件调查设置阻力 和障碍、为涉案人说情开脱、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的党员干部 严肃处理。三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同一般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和工作方法 简单生硬、作风不实不细、普通工作失误等问题严格区别开 来,慎重研判问题性质,防止简单化、 “一刀切”

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中存在问题和不足_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对照检查材料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 对照检查材料(市委领导班子) 自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启动以来,**市委市政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认真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 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 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标对表、精准施策,有力推动专 项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侦办涉黑涉恶案件** 件,破获刑事案件**起,打击涉黑犯罪团伙**个,拘捕犯罪嫌疑 人**人,查处涉黑“关系网” “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人。

专题 召开前,市委领导班子通过多次召开常委会议、 各类专题会议,及时学习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提升站位学、融会贯通学、知行合一学,更加提升了开展扫黑除 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更加坚定了推动扫黑除恶专 项斗争胜利的信心和决心,为开好专题 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打牢了思想基础。现 对照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对照中央明确的“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 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六个方面的督导重点,围绕中央 督导组提出的“不平衡、不持续、不统一、不衔接、不协同”五 个方面问题,我们扎实开展了细致深入的对照检查,发现目前全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中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主要问题: (1)线索排查还需更加精准 一是线索来源渠道不够多。一些地区和部门对黑恶势力 线索排查的重视程度不够、主动谋划不够,线索摸排触角延伸范 围不够广、 层级不够深, 仅仅依靠上级交办或者群众举报。

比如, 个别地区群众多次反映交通运输行业存在的强买强卖、 恶意堵路、 碰瓷勒索、非法垄断等问题,但交通管理部门没有通过有效手段 排查出线索。

“谁主管、谁摸排、谁负责”的要求还有待更好落 实。

二是线索核查需进一步加强。线索核查是开展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的基础和先决条件。目前,全市涉黑涉恶线索总数多, 内容参差不齐,核查任务牵涉面广、工作量大,还存在进度不理 想、效率不高、结构不平衡等问题。比如,目前全市共收到线索 问题**条。其中,查结了**条,查结率仅为**%,剩余线索还在 加大排查力度。又比如,在交通运输、社会治安领域的挖掘有价 值信息的成效较为明显, 而在其他领域的线索核查还不够全面有 效。

三是智能化手段应用不足。对涉黑涉恶线索的排查手段 较为传统,不善于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智能化手段对线索信息 进行比对分析、相关分析、判别分析、串联分析,导致对线索挖 掘的深度不够,没有能够从线索摸排中提取更多有价值的信息。

(2)斗争成效还不够明显 一是对法律政策理解存在分歧。有的办案部门对黑社会 性质的组织特征把握标准、 认定标准以及证据标准的理解不尽一 致,对诸如“恶势力” 、 “套路贷” 、 “软暴力”等概念的界定标准 还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一些部门办案人员对黑恶势力人员结构 的认定不尽统一,比如类似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等案件,在打击对 象范围的界定和具体处置方面还存在不少分歧。

二是黑恶势力辨别能力有待提升。当前,不少新型黑恶 势力向新业态、新领域不断扩展,有的以注册多层控股的公司为 掩体, 建立了结构较为复杂的组织势力, 推动组织头目 “幕后化” , 并通过从事不法资金募集和运营活动来谋求非法利益, 作案手法 愈加智能化、隐蔽化,给 xx 机关对案件的定性、取证以及法律 适用等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和严峻的挑战。

(3)深挖“关系网” “保护伞”还需更细 一是纪法衔接机制还需完善。目前,许多地区纪检监察 和 xx 部门之间建立了较为顺畅的线索移交和反馈机制,但双向 移交和共同协查的调查机制还有待完善, 信息共享和情况互通还 需进一步加强。这直接导致了有的地方对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公 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线索问题摸排不够全面深入, 特别是对这方 面的线索移送还不够及时。

二是打击“保护伞”力度还需加强。目前,许多地区和 部门存在就案办案、等待交办的倾向,没有主动深挖细查黑恶势 力背后是否存在“关系网”和“保护伞” 。还有一些地区的纪检 监察机关没有对涉黑涉恶案件开展“一案双查” ,导致一些黑恶 势力滋生蔓延的根源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区域黑恶势力还 存在“死灰复燃”的隐患。

三是对“保护伞”概念理解不够准确。虽然在专项斗争 中,我们对党政机关、央企国企和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参与涉黑涉恶违法坚决打击、绝不姑息,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 对于“保护伞”的概念界定和标准认定方面,客观上还存在不少 的分歧,这方面还需要从顶层加以清晰的界定。

(4)源头整治防范还需加力 一是行业领域整治覆盖不全。有的地区和部门对容易滋 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管不严、措施不实, 源头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健全,不能够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 题。比如,某地区黑恶势力盘踞二手车市场多年,但相关部门没 有引起高度重视,没有在资格审查和日常执法中及时发现,导致 黑恶势力垄断行业多年,损害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二是打早打小措施不力。部分地区和部门未能有效贯彻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要求,认为黄赌毒、 聚众斗殴、抢劫盗窃等属于社会治安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 这些都是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重要土壤, 对这类问题没有做到打 早打小,没有运用综合治理手段开展集中整治,导致一些治安问 题逐步演变为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恶性涉黑案件。

三是对重点群体关注不够。有的地区和部门没有落实对 辍学未成年人、无业游民等重点人群的管理职责,没有对这类人 群的教育管理引起高度重视, 导致一些人被黑恶势力引诱走上了 违法犯罪的道路。比如,某地区涉黑组织牵涉了多名未成年人, 多数人早年因违反校纪被学校进行了退学处理, 而辍学后的家庭 教育和社会管理存在缺失,导致其最终被黑恶势力所利用。

(5)部门协作配合还需加强 一是 xx 部门内部协同配合不够高效。有的地方 x

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中存在问题和不足_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题库及答案

2018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题库及答案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什么时候开始? 2018 年 1 月 23 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 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蓝图”是什么?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 2018 年 1 月开始,至 2020 年 底结束,为期 3 年。

2018 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 黑恶势力“保护伞”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 遏制。

2019 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 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 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 争压倒性胜利。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1.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2.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3.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 实现伟大梦想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什么?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 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 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 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 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 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 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 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 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做到哪“两个结合”? 扫黑除恶要与反腐、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要与加强 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指什么?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 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 “关系网” 和“保护伞” ,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 的监管责任。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指什么?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九、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些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 、治源头、强组织。

十一、 “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打的只是一个点扫,扫的就是一大片。虽然一字之 差,但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更高要求,反映的是党中央 国务院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国家长 治久安的坚定决心。

十二、 “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十三、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六个围绕、六个重点督 导”中“六个围绕”指什么? 围绕政治站位、围绕依法严惩、围绕综合治理、围绕深 挖彻查、围绕组织建设、围绕组织领导。

十四、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哪“四个特征”? 1.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

2.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

3.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

4.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十五、 “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1.一般为 3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十六、 “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1.有 3 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共同故意实施 3 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 等。

十七、 “软暴力”具体表现是什么? 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 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 3.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 4.通过“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十八、 “村霸”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哪 5 个? 1.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 、欺骗、贿选等手段插 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 2.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 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 3.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 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 4.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 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 5.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 危害一方。

十九、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 2.利用手中权力 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 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 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

二十、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查处的 3 类 问题指的是什么? 1.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 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2. 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 力“保护伞”问题 3.地方党委和政府、zd 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 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二十一、2018 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五不能” “六不宜”情 形是什么? 1.“五不能”指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村“两 委”候选人。

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未满五年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 响期未满的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被判 处刑罚正在执行期间的,因故意犯罪刑满释放未满五年的③ 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 、宗族恶势力、黑恶势 力,群众反映强烈的④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 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⑤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 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 手段参选,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选举的。

2.“六不宜”指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作为村“两委” 候选人 ①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 5 年内 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行为被查处 的②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 会稳定的③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且未撤销的④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 罚,或有涉毒问题的⑤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 没有威信的⑥现任村“两委”干部长期外出,连续时间超过 6 个月,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等其他不宜提名情形。

二十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是 什么?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 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 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 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 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 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

二十三、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受理的范围有哪些? 各扫黑除恶相关部门只受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的 来信来电举报,对于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 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与扫黑 除恶有关的情况和问题。

受理范围包括:含 11 类打击的重点, 1. 威胁政治安全利用邪教组织干扰政治安全利用网络 散布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其他政治谣言发布恐怖言论、图 片、视频进行恐怖宣传利用热点问题、敏感事件聚众冲击党 政机关,影响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工作秩序未经批准成立 非政府组织,强迫他人参加假借宗教信仰煽动民族矛盾。

2.把持基层政权采取“霸选” “骗选” “贿选”等手段插 手、破坏农村基层选举,采取“拳头整治” “黑客政治”染 指、操纵基层政权扶持代理人,搞“小山头主义” ,拉拢腐 败、操控要挟党政、乡村基层干部为其“保驾护航” ,贪污、 侵占农村集体资产,强行入股分红。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利用家族宗族势力、封建 帮派称王称霸,以大欺小,大姓压小姓,霸占他人山林、农 田、水面,侵犯他人权属利益挑起事端,干扰案件依法处理 无法无天,阻碍村民集体决议。

4.煽动群众闹事借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以及 其他纠纷煽动、组织聚众闹事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 ,挟持群 众与党和政府对抗,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聚众扰乱交通 秩序以维权为名组织非法上访、闹访、缠访及上访“专业户” “代理人”恶意诬告、诽谤、陷害他人。

5.强揽工程借工程项目落在本地之机,强揽工程、强送 材料、阻工扰工工程建设领域阻碍投标、串标围标、项目垄 断、哄抬房价。

6.欺行霸市实施区域、行业垄断,包括村霸、路霸、街 霸、乡霸等行霸地痞罗汉称霸一方、寻衅滋事、聚众斗殴、 敲诈勒索、故意伤害他人、故意损坏财物、破坏安全生产企 业豢养地痞罗汉,非法处置经济纠纷、工商纠纷客运、货运、 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 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无证开采矿山、非法侵占国有资产和 矿产资源汽运业和二手车市场欺诈、坑蒙拐骗、强迫交易、 组建“执法队”扣车索债、非法改装、严重超载。

7. 操纵经营黄赌毒操控娱乐场所从事黄赌毒等违法犯 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利用 势力非法组织、引诱、介绍、容留、强迫卖淫或色情敲诈利 用势力开设赌场,赌场放贷,组织专门人员黑吃黑、恶吃恶, 利用掩护经营从事赌博的电子游戏机室、动漫电玩城与境外 有组织的犯罪团伙相互勾结、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内外赌博并 在放贷后拘禁参赌人员在宾馆、夜总会、旅社纵容贩毒吸毒 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 8.非法高利放贷非法融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 款,以各种“套路贷” “校园贷” “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 贷。

9.插手民间纠纷逞强好胜、非法牟利,暴力讨债、追债, 强拿硬要、非法拘禁采取滋扰、恐吓、威慑以及“谈判” “协 商”等“软暴力”方式非法处理民间纠纷。

10.跨国跨境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 黑恶势力, 等进行诈骗犯罪。

11.涉枪、盗抢和传销、拐卖案件非法持有、私藏、储 存、携带、运输枪支弹药, 枪支及枪支零部件,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多发性 犯罪,主要包括系列性、团伙性、跨区域盗窃团伙犯罪入室 盗窃,盗窃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和电瓶,砸汽车玻璃等 犯罪抢劫、抢夺等违法犯罪诈骗犯罪,特别是网络诈骗、电 信诈骗等职业化犯罪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传销案件以拐骗、 欺诈、绑架、贩卖、收买等手段拐卖人口。

12.“食药环”领域非法添加、销售瘦肉精、地沟油、 病死禽畜等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小作坊生产、销售假冒伪 劣产品药品制假售劣、非法经营环保违规建厂、排放,非法 经营煤焦油、非法销售成品油。

13.阻碍执行公务违法违章建设,不听劝阻,阻碍国家工 ,利用“越南新娘” 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14.“保护伞”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 “保护伞” 。

15.其他涉黑涉恶情形。

二十四、公安局关于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情况及其主要犯罪线索,经公安机 关查证属实,检察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提起公诉的, 每案奖励人民币 20000-100000 元。举报恶势力犯罪集团情 况及其主要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检察机关以恶势 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 5000-50000 元。

举报恶势力犯罪团伙情况及其主要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 属实,检察机关以恶势力犯罪团伙提起公诉的,每案奖励人 民币 2000-10000 元。举报恶势力个案具体犯罪线索,公安 机关查证属实,检察机关以常见涉恶罪名提起公诉的,每案 奖励人民币 1000-5000 元。公安机关根据具体举报线索抓获 在逃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的,每名奖励人民币 5000-50000 元。抓获在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恶势力犯罪集团 头目或主犯的,每名奖励人民币 2000-20000 元。抓获在逃 的涉黑涉恶一般成员,每名奖励人民币 500-2000 元。

二十五、扫黑除恶的宣传口号有哪些? 1、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2、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犯罪。 3、出重拳、下重手,切实形成对黑恶势力的压倒性态势。

4、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出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5、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6、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8、扫黑除恶清隐患,提升群众安全感。

9、广大人民群众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 罪行为。

10、全民动员,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11、主动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12、紧紧依靠群众,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13、全民动员、人人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14、深入开展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摸排工作,发动群众积极提 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15、全民动员,坚决铲除黑恶“毒瘤” 。

16、坚决打击利用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的“村霸” 、 “乡霸” 。

17、坚决打击建筑业、运输业、采矿业、集市中的“行霸” 、 “市霸” 。

18、坚决铲除强拿硬要、逞强斗狠、强揽工程的黑恶势力。

19、坚决打击采取贿赂、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乡村基 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

20、依法打击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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