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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竞争新样本]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征文

发布时间:2019-04-14 04:25:17 影响了: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新36条’,中国石油将在管道建设等油气全产业链上,推进与民营资本、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和国际资本的合资合作。”8月23日,中国石油中期业绩发布会,总裁周吉平介绍说:中国石油首次引进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城市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和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等作为股东,共同出资建设西三线项目。
  作为西气东输系列工程的重要组成,西三线工程总投资达1200亿元。将代表全民资本的全国社保和代表民间资本的产业基金,按照同等条件、同等待遇,同时引入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既是一次有益探索,也有利于扩大开放和合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实现互利共赢、增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从十年前“开放招商”的失败,再到今天多方融资试验的突破,西气东输在油气行业市场化的探索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出乎意外的框架协议
  2010年5月20日。上午10时,北京北二环外的汉华国际酒店4层。国内知名媒体的能源记者齐聚于此,焦急等待着中国石油总经理蒋洁敏(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的到来。
  从2008年起,在股东大会间隙,蒋洁敏都会与新闻记者做短暂会面。
  “我在这里郑重通过各位传达给民营企业家们,中国石油的态度是明确的。大家关心中国石油的管道能不能向民营企业开放,如果回答一个字是‘能’,回答三个字,是‘肯定能’。”带着浓重的山东口音,蒋洁敏一字一顿地说道。
  两年过去了,当业界几乎忘记这件事情时。2012年5月30日,中国石油宣布:西气东输三线管道项目合资合作框架协议在北京签署。
  这是一个出乎业界意外的框架协议。不同寻常之处在于:中国石油主动引进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城市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和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等作为股东,共同出资建设西气东输三线项目。
  框架协议的亮点,在于城市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该基金由全国工商联下属的城市基础设施商会发起,是国家发改委批准设立的首批10只试点产业投资基金之一,旨在通过该基金平台合理引导民间资本进入能源和基础设施领域。
  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产业基金,主要由城市基础设施商会主导管理,民营企业在其中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在基金募集的资金来源中,不少为民间资本。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理财资金,也是通过该基金平台介入到西三线项目。
  “将代表全民资本的全国社保和代表民间资本的产业基金,按照同等条件、同等待遇,同时引入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是一次有益探索。这种模式能够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资源市场的有效配置。”在协议签字当天,中国石油董事长蒋洁敏如是评价道。
  据了解,签订框架协议的四家股东,将共同组建一家新公司,来负责西气东输三线的投资、建设、运营。新公司注册资本金625亿元,其中,中国石油投入325亿元,占比52%;社保基金、宝钢及城市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分别投入100亿元,各占比16%。
  “这是一个全新的合作形式,多方出资,形成多元化的投资结构。中国石油虽然还是控股,但是股东不是他一家了,这是现代的资产结构和多方制衡形式。引进民间资本进入油气行业,这是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创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冯飞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
  按照规划,西气东输三线工程主要包括一条干线、五条支干线、三条支线。干线西起新疆霍尔果斯口岸,东至福建省福州市,全长5000多公里,途经新疆、甘肃、宁夏等10个省、自治区,设计输量每年300亿立方米,气源来自中亚国家,预计2015年全线投产。
  开放合作的十年轮回
  西气东输三线引进社会资本,是中国石油自己主动为之。
  实际上,在中国石油的发展历史上,主动与外界进行大规模合作并不是第一次。在西气东输开建之时,政府一反过去确保国资在输气管道建设和经营中绝对占据主导地位的做法,给予西气东输的招商引资工作以最大政策空间:“西气东输”工程全线开放、全面对外合作,外方可以对“西气东输”管道工程进行控股。
  2000年底,中国石油遍发“英雄帖”,邀请外资企业参与西气东输工程建设。在发出“招商公告”后,19家国外著名企业通过了资格预审。经过审查,最终有7家外资公司入围,包括壳牌公司、香港中华煤气、埃克森美孚与中电企业、BP集团等。
  这是中国石油在西气东输工程中对外开发合作的第一次探索。当时,一度传出消息壳牌公司有望在招标中胜出。但最终,招商工作在拉拉扯扯数年后不欢而散,2004年8月中国石油向外资公司发出了终止协议函。
  据了解,合作失败的主要原因,在于投资回报率达不到外资所要求的水平。在当时,中国石油承诺管道及上游项目税后的实际回报率将分别为12%及15%以上,而外资则要求管道项目同样15%的回报率。
  这在当时,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由于2000年左右,天然气市场还没有得到有效开发,西气东输的投资回报还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中国石油认为输气管道投资回报率不可能达到15%,除非提高天然气的价格,但下游用户和政府都肯定不会答应。
  或许,正是那一次的对外合作尝试,为中国石油西气东输工程的对外合作埋下了种子。无论是一线工程,还是现在的三线工程,中国石油面临的是同样问题:所需资金极其庞大,大规模投资面临一定风险。
  2010年5月,国务院再度发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与多年前发布的非公经济36条一样,这一次同样是36条,因此这被称作了“新36条”。“新36条”的出台,正是推动西气东输三线引进民资的“助产师”。该通知支持民间资本参股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
  实际上,前文所述蒋洁敏在2010年股东大会的表态,正是回答记者有关“新36条”的提问时做出的。“中国石油作为重要的国企,需要及时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上做出表率。”中国石油有关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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