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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小城镇研究之“辩证”|费孝通小城镇理论

发布时间:2019-04-01 03:53:30 影响了:

  一  小城镇是乡村之首,都市之足,作为连接城市和乡村的桥梁,小城镇在经济社会发展或者说现代化进程中,处于一个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作为介于城市和乡村之间的一个综合性的生活社区,或者说社会生活共同体,小城镇在引导和推动城乡人民,特别是农村居民分享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果方面也处于一个特殊的位置。几乎从我国改革开放一开始,小城镇随着在当时方处萌芽阶段的社队企业(后改称为乡镇企业)的生长发展而出现复苏的苗头,费孝通先生就敏锐地抓住了这个研究课题。
  需要指出的是,费孝通先生之所以选取小城镇问题作为自己重获学术生命之后的第一个重大课题,一方面,固然与当时我国特别是费先生家乡所在的江浙一带小城镇的复苏有关;另一方面,也与费先生在“志在富民”这一志向之下于早年即已展开的课题一脉相承。早在《江村经济》、《乡土重建》等著作中,费孝通即指出,由于人多地少的矛盾,中国农民单靠农业生产不足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准,更不可能养得起整个地主阶级并支撑繁荣的城市消费经济,因此,实际上“中国从来不是个纯粹的农业国家,而一直有着相当发达的工业。可是传统的工业都并不集中在都市里,而分散在无数的乡村里,所以是乡土工业……乡土工业在劳力利用上和农业互相配合来维持农工混合的经济。也只有这种农工混合的乡土经济才能维持原有的土地分配形态……同时也使传统的地主们可以收取正产量一半的地租,并不引起农民们的反抗”。然而,近现代以来,乡土工业由于无法与扩张进入中国的西方工业竞争而走向崩溃。乡土工业的崩溃直接激化了围绕土地问题的农村社会矛盾,因为,“中国的租佃制度并不直接建筑在土地生产的剩余上,而间接地建筑在农民兼营的乡村工业上”,乡土工业崩溃了,但地主并不因此减收或不收地租,于是农村社会的阶级冲突日益突出。土改、减租、平均地权等革命举措固然可以缓解农村围绕土地而发生的社会矛盾、阶级冲突,但是,由于农民单靠农业生产不足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准,因此,最终使农村和农民走向富裕的根本出路是恢复和发展现代乡土工业。[1]费孝通小城镇研究所围绕的核心问题,就是作为传统乡土工业之当代形式的乡镇(社队)企业与小城镇发展的关系问题。
  综观费孝通先生的小城镇研究,有两个基本特点:第一,小城镇研究与乡镇(社队)企业发展的研究紧密相联,甚至可以说是乡镇企业研究的一个方面。而乡镇企业,作为传统乡土工业之当代形式,在费孝通眼中是我国农村和农民的出路,因此,小城镇研究从根本上讲是从属于农村研究的,是农村研究的延续和拓展。也因此,小城镇的建设与发展,主要是从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工业化、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等角度来分析的。第二,尽管他指出小城镇(集镇)是一种“比农村社区高一层次”的社区,也曾表示要关注小城镇(集镇)本身的建设和小城镇社区本身的分析研究,总体上看,对于小城镇这种社区本身及其社区生活基本上没有着墨,而是从小城镇与外界的关系中来考察小城镇——主要是乡镇企业的地位,最初主要着眼于与更低一层的农村的关系,后来则扩展到从与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关系中来考察小城镇(乡镇企业)在“区域性城乡经济协调发展”中的地位作用。[2]
  费孝通先生主持和引导下的第一阶段小城镇研究的以上两个特点,特别是第二个特点,实际上也影响到了以后关于小城镇的研究。①在这两个基本特点之下,他的小城镇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有影响、有启发——当然在日后的发展中也不无争议和值得商榷的命题和观点。
  第一,导致小城镇复苏和发展的乡镇企业,它植根于中国农村农工相辅的历史传统,是这一传统开出的新花。他指出:“所谓离土不离乡的遍地开花的社队小工业,就植根于这种农工相辅的历史传统。”“但在新的历史时期下,农工相辅已不再是以一个家庭为单位,而是以集体经济的性质出现。从一对对的‘男耕女织’到一村一乡的农副工综合发展,使农工相辅的传统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这一进步迅速改变了农村的面貌,使农民的富裕得到了保证。”[3]
  第二,小城镇是人口的蓄水池,可以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主要的出路。他指出:“要做活人口这盘棋,必须做两个眼,一是发展小城镇,为城乡之间的人口蓄水库;二是缩短地域间差距,加强人口流动,化密为稀。”[4]就第一个“眼”而言,多年以来却存在着两种相反的人口流动:一种是涌向大中城市的自然流向;另一种是将城镇人口下放到农村的政策流向。这两种流向,导致大中城市人口的膨胀和农村劳动力的严重过剩。与此同时,那些处于大中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县城和集镇的人口则普遍下降。但是,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带动了农村中一部分劳动人口向小城镇的转移,这种“离土不离乡”的人口流动方式将有效地改变我国的人口分布,成为解决我国人口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另一条途径是所谓“离乡不背井”,即一部分劳动人口有组织地定期从本乡外出打工)。费孝通在1980年代中期估算,到2000年,小城镇将容纳全国人口的40%。[5]
  第三,植根于农工相辅的历史传统的乡镇工业以及与之相伴随的小城镇的发展,可以开创以工养农、以工补农、城乡互惠的局面。他一再指出,“离土不离乡”使得农民可以兼顾工业和农业,就像过去的家庭手工业。有一个调查发现的事实应该大书特书,那就是,那些由于工业办得好而富裕起来的乡村,农副业收入所占的比重不断降低,而在绝对数字上却相应增长,而且增长速度比工业不发达的乡村快。这表明,中国社会基层的工业化是在农业繁荣的基础上发生发展的,而且又促进了农业的发展。[6]事实上,一开始,关于乡镇(社队)工业与大中城市工业的关系存在着两种看法:其一,乡镇(社队)工业的发展是钻了城市工业停滞的空子,因而城市工业的发展会严重威胁乡镇(社队)工业的生存;其二,城市工业与乡镇(社队)工业不但不相克,而且相辅相成。费孝通认同的是第二种观点,他认为,大中城市工业可以起到、而且现实中也确实起到了帮助农村乡镇(社队)工业发展的作用,两者之间是一种“大鱼帮小鱼、小鱼帮虾米”的关系,而通过“一条龙”、“产品脱壳”等方式与乡镇(社队)工业建立联系,城市工业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自身所面临的诸如土地贵、污染重、工资高等问题。[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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