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婚岁月 胡军_金婚岁月
1962年2月20日,我28岁,与小我5岁的陈莉芳结婚。那时,我在萍乡矿务局党委办公室任机要秘书,她在高坑选煤厂党政办公室做打字兼收发的工作。当年因正处于国家三年困难时期,我俩未设宴请客,只花了5角钱领了结婚证,后在局党委会议室开了个茶点会,就算是举行了婚礼仪式。那时候,我不仅无钱买房、置办家具,而且连一张像样的床都没有,只能在两条木凳上搭两块木板当床睡。
陈莉芳之所以爱上我,是因为她在收文件时,看到局党委一份正式文件中专门表彰了我在外调工作中吃苦耐劳的先进事迹,从而对我产生了好感。我原先也在高坑选煤厂工作过一段时间,与她做过同事,我们相互间有一定的了解。因此,经人牵线,我俩很快便谈成了对象。
为了慎重起见。我还是对她如实相告。我说:“我们虽是熟识的同事,但还是丑话说在先。一是我出身贫苦。只读完小学就开始劳动(后坚持自学),是一个没有文凭的人;二是我的经济条件差,不仅无存款,而且还因在外工作时间较长而欠了一些债;三是我有一位守寡的老母亲,希望你也要像孝顺你自己的父母一样孝顺她。同样,我也会同你一样孝顺你的‘父母双亲。因此,你对自己的婚姻大事要慎重考虑。”她对我实话实说的直爽性格表示称赞。
在半个多世纪的岁月中,我和老伴互相关爱,互相谅解,和睦相处。对于孝顺双方的父母,我俩都兑现了自己的诺言。平常她总是说:“妈妈应长期住在我们这里,树民(我弟弟)子女多,比我们更困难……”同时,她很注意根据我母亲的口味尽量改善伙食。而我也像她一样孝顺她的父母双亲。为了便于做好双方敬老事宜,平衡双方亲戚间礼尚往来的开支,我俩采取了家庭民主制:一般情况下,我主外她主内,凡家里比较大的开支,由她先给出预算,再征求我的意见,达成共识后再付诸实施。我俩的生活原则是:只要有粗荼淡饭维持生活就可以了。我们自己节省点,多花点钱用于孝敬老人是理所当然的事。每逢过年、过节,我到岳母家看望二老。一般我会多拿点钱给岳父母零花,可是二老节省惯了,平日也舍不得花。有时我们买点补品去看望他们,我岳母说:“我又没什么大病。没有必要买这些补品嘛!”
经过50多年的婚姻生活,我们觉得这种民主管理家庭的办法很好。虽然我们经济收入低。但我们既较好地孝顺了双方父母,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要求,我们也能基本上应付双方亲戚间的礼尚往来。
说实话。我也没能力改善家庭条件。至今,我和老伴还住着一户预制结构、且未做外墙粉刷的老房子。但是,我和老伴都感到满足、欣慰。回顾50多年的生活,我俩都吃了苦。我曾为萍矿做了些事,尽了份责,也取得了一点成绩:评上了高级职称,并先后被授予局劳动模范、优秀党务工作者、市技术革新能手、省先进纪检干部等荣誉称号。这是党对我多年培养教育的结果,同时也有我老伴积极支持配合的一份功劳!如今,我和老伴已牵手走过金婚岁月。回想起来真是莫大的幸福。我们将更加珍惜晚年的每一天,相依相伴到百岁。
责编/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