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敌同行【“与敌同行”在好莱坞交通线上】
在好莱坞所营造的都市梦魇里,交通工具上的陌生人可能正是扰乱我们生活、甚至夺去我们性命的危险敌人,而交通工具那封闭的空间结构,又导致我们无处可逃,只能与他们一同前进。我们永远不会知道,那些与我们比邻而坐的旅客,怀着怎样的目的坐在这里,他们又有着怎样的身份。
悬疑大师希区柯克似乎特别热衷于讲述当我们乘上交通工具、面对各种陌生人时,所可能发生的危险。早在1938年,希区柯克就拍摄了《贵妇失踪案》,讲述一辆火车上一位老妇人神秘失踪,而除了女主角凯莉之外,其他乘客由于怕惹麻烦都拒绝承认在火车上见过她。凯莉在男主角康德的帮助下,对此展开了锲而不舍的调查,居然发现火车的乘客中,隐藏着邪恶的间谍,而正是这些间谍绑架了老妇人。
一位与我们面对面坐着的老妇人神秘失踪,其他人为了明哲保身居然可以当这个人根本不存在过。也许比起邪恶的间谍,火车上其他乘客的自私冷漠更让人觉得可怕。不过,此时的希区柯克毕竟还是在电影里放入更多光明,对火车上这些乘客寄予了更多期望。
同样是彼此陌生,凯莉却为了找回只有一面之缘的老妇人而不惜身犯险境:而根本不认识凯莉的康德,也选择了相信凯莉的话,始终义无反顾地帮助她找出事情的真相。当火车被间谍团伙劫持、火车上所有乘客被迫同舟共济的时候,大家对彼此的互相扶持和互相关心,才使得这辆火车上的所有人摆脱困境。影片最后,凯莉、康德和老妇人一起紧紧握住彼此的手,似乎在宣告,即使陌生人之间也还存在着一份难得的真情。
这份真情,在希区柯克1951年的《火车怪客》中,则被彻底抹除掉了。希区柯克将现代生活中,我们遭遇陌生人的不稳定性和不安全感扩大到了极致,任何一场邂逅和偶遇,也许就是致命的。
《火车怪客》开始时的交叉剪辑最为人所津津乐道:两双从出租车上走下来的皮鞋,一双白皮鞋、一双黑皮鞋。它们的主人本来并不相识,但随着这两双鞋共同走向火车站、共同走进同一间车厢、共同走到同一张座位下,黑皮鞋与白皮鞋碰到了一起;然后,便是一场不可避免的交谈。
穿着黑皮鞋的是影片的主角盖伊,他正在被自己水性杨花的妻子所敲诈勒索。穿着白皮鞋的布鲁诺,通过聊天知道了盖伊的处境后,提出交换杀人的构想,他帮助盖伊杀死他妻子而盖伊则帮助布鲁诺杀死他的父亲。对于盖伊而言,这只是火车上一次荒诞的闲谈,但布鲁诺却把这个计划真的执行起来,他杀害了盖伊的妻子,并逼迫盖伊去杀死他的父亲。盖伊的生活从此就被火车上与布鲁诺的这场邂逅拖入了万丈深渊。
影片最后,盖伊洗脱了自己的嫌疑,而布鲁诺也害死了自己。生活看起来似乎又归于平静,但盖伊依然要坐火车,在火车上,他依然要面对各种各样的陌生人,危险依然伴随着我们的一生。
与希区柯克一样,当代恐怖片大师韦斯·克雷文也将运行中的封闭交通工具看作是营造紧张气氛的最佳环境。不过这一次的交通工具换成了飞机,一旦起飞就无法中途离开的空中监狱。克雷文2005年执导的《红眼航班》,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所谓红眼航班,是指晚上飞行的飞机。由于美国东西两岸有3个小时时差,对于崇尚工作第一的美国人来说,完全不影响工作效率的红眼航班就成为了商务人士的上上之选。“红眼航班”通常是飞机在晚上9点以后从美国西岸起飞,第二天清晨抵达东岸城市。由于乘客下飞机时大多睡眼惺忪,“红眼航班”因此得名。
影片中的女主角丽萨,也是这样一位商务人士。丽萨是一家大酒店的高级行政人员,刚刚参加完祖母的葬礼,就要迅速投入到繁忙的工作之中,为此她不得不乘坐自己讨厌的红眼航班。丽萨这种奔忙的生活状态,在影片开头部分,导演用快节奏的剪辑方式展露无遗。丽萨一面乘坐出租汽车,督促着司机赶住机场,一面是酒店那边忙成一团乱麻,同事向丽萨打电话紧急求救:而同时,丽萨的父亲也给丽萨打来电话,询问她的状况。似乎丽萨一刻也不能休息,随时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应对各种接踵而来的问题。
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快捷的交通工具被不断发明出来,通过这些交通工具,世界各地被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正像影片中的红眼航班那样,遥远的美国东西海岸,只需要一晚上就能被连结起来。地球变得越来越小,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却似乎变得越来越大。虽然丽萨可以通过电话与父亲随时联络,但可以看出,她跟父亲真正的促膝长谈已经很久没有发生了。人们总是忙忙碌碌地乘上那些飞驰的交通工具,穿梭于各地,而没有空闲真正停顿下来,与他人进行沟通交流。
交通工具造就了快节奏的生活,但交通工具封闭空间的属性,又使得这里成为人们惟一能暂时安静歇息的领域,可以与陌生人享受一场浅尝辄止的邂逅。在候机室里,丽萨遇上了温文尔雅、魅力十足的陌生男人杰克逊,两人相谈甚欢。上飞机后,正为自己将和什么样的人同乘飞机而担忧的丽萨,意外发现与自己同座的正是杰克逊,这让丽萨兴奋不已。
但显然,这种快餐式的人际关系,不会增加人与人之间的熟悉感和亲密感,丽萨的这趟旅程也绝非一场浪漫之旅,而是恐怖之旅。飞机刚刚升空,杰克逊便撕下了自己的伪装。原来他是一名恐怖分子计划杀害入住丽萨酒店的一名美国官员。他威胁丽萨必须协助自己,否则就要杀害丽萨的父亲。
丽萨最终战胜了杰克逊,救下了自己的父亲。这件事让丽萨学到了宝贵的教训,忙碌的生活会让我们疏远很多原本与我们亲密的人,最终,我们的生活里只剩下陌生人,到那个时候,我们将无法分清,谁是朋友、谁是敌人。
与当初鸡犬相闻的小村庄相比,我们的都市变得越来越大。在这样一个既拥挤却又疏离的都市里生活,即使我们隔壁的邻居,我们也会对之感到陌生。将这个庞大的都市联系起来的,只有这个城市中日夜穿梭不停的汽车与地铁。
在迈克尔·曼执导的《借刀杀人》(2004)里,男主角麦克斯正是美国曼哈顿的一名出租车司机。他每天载着不同的人在都市里跑来跑去,他不认识任何乘客,这些乘客也不认识他。在车上的短暂几分钟里,大家不痛不痒地聊几句天,然后彼此相忘于人潮之中。直到一天晚上,麦克斯遇上了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乘客。
第一个乘客是一个女检察官,她的美貌和干练让麦克斯对她倾慕不已。在把她送往目的地的途中,麦克斯与她进行了一场真正的沟通和交流,人与人之间的浪漫关系在悄无声息中被建立了起来。但这种美好的人际关系,却随着女检察官到达目的地,戛然而止。似乎我们有效的交流,只有坐上交通工具的那段时间而已,一旦下车,就又恢复到忙碌的生活中。
第二个乘客,却是一个叫做文森特的杀手。文森特要求麦克斯开车载他在城市里各处穿梭,以便他杀死住在城市不同地方的五个被害人。在车上,文森特激烈抨击着现代都市里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与互不关心:“这里太分散,完全无联系。大家都不认识对方,我曾看过这样一个报道,有人死在地铁上,在被发现前,他的尸体在地铁里足足呆了六个钟头。人们起起落落,坐在他旁边,但一个人也没注意到。”
的确,地铁和出租车只是在地理上将都市联系了起来,但人与人之间还是充满了隔膜和冷漠。被文森特挟持的麦克斯,真正感受到了个人的无助和这座都市的冷酷。面对庞大的都市,每一个单独的人都像一只渺小的蚂蚁,文森特把他们一个一个杀死,却没有任何人可以出来阻止,因为都市太大了。当惟一一个试图救出麦克斯的警察被文森特杀死,当麦克斯发现文森特最后的目标正是自己喜欢上的那个女检察官时,麦克斯决定不再袖手旁观,而是勇敢地站出来反抗文森特。
影片的最后,文森特将麦克斯堵在地铁里,上面的乘客果然就像文森特所说的那样,对一切都无动于衷。无人可以求助的麦克斯,只能举起枪与文森特对射。文森特最终中弹,死在这座城市的地铁里,就像他所说的那样,他的尸体坐在地铁的椅子上,没人会知道他死了。
其实,无论我们旅行中是乘坐火车、飞机、汽车还是地铁,好莱坞的电影不过是对我们现实都市生活的一场隐喻,只不过在空间上被浓缩于一个封闭的交通工具里,在时间上则被限定至到达终点为止。在这个隐喻的世界中,我们对他人冷漠以对,敌人就隐藏在这些让我们害怕的陌生人中:而我们只要帮助他人、拯救他人,我们最终就会重新收获友情、亲情与爱情。与敌同行,其实我们最大的敌人正是我们的冷漠和自私,而不是那些陌生人,因为这些陌生人正是由于我们的冷漠和自私所造就出来的。当我们勇敢地向冷漠和自私抗争的时候,我们终将赢得胜利,这也许就是与敌同行这个当代寓言所告诉我们的道理。
责任编辑 翟建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