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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没死不算工伤”的冷漠|上班心梗没死算工伤吗

发布时间:2019-07-16 03:55:29 影响了:

  不久前,哈尔滨市香坊区城管局环卫工人张志娟在扫大街时突发脑溢血,虽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如今张志娟生活不能自理,说话都不利索,治病花了4万多元,都是亲属拼凑的,继续治病的钱还没有着落。香坊区城管局第二清洁中心表示,根据规定,人没死不能算工伤。
  “人没死不能算工伤”,不得不承认,这句冷酷的话却符合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的十种情形,逐条对照可发现,没有一种情形与张志娟的情况相对应。一个人因工作劳累而致病,这种“过劳病”既不属于职业病,也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更不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而环卫工人扫雪时患病,似乎也称不上“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也就是说,若死抠规定,“过劳病”一般是无法认定为工伤的。
  不仅“过劳病”,即使是“过劳死”,按照规定,也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才算工伤,如果突发疾病后超过两天才死亡,仍不算工伤。2007年,江苏女教师李华晕倒在讲台上,在昏迷64天后离开人世,尽管她的病是长期劳累所致,但当地教育局拒绝认定为工伤,而拒绝的理由,说白了就是李华死得太慢、太晚了。
  工伤,顾名思义是“工作造成人身伤害”,所以,于情于理都很难理解,为什么长期超负荷工作致病不能算工伤,这难道不是“工作造成人身伤害”吗?更难以理解,为什么48小时之后再死不能算工伤,这个时间界定的依据是什么,道理何在?当年,李华之死曾引起社会舆论对工伤认定的强烈讨伐,但是,2010年工伤保险条例修订时,并没有对相关条款作出改动。
  “人没死不能算工伤”,究竟是人心冷酷还是制度冷酷?实际上,先有制度的冷酷,然后有人心的冷酷。或者说,人心冷酷从制度冷酷中找到了依据和理由。即使不能认定为工伤,香坊区城管局也应基于情理向张志娟伸出援手。他们以“不能算工伤”推脱责任,正是冷酷的制度为他们提供了冷酷的理由,并因此心安理得。
  “人没死不算工伤”是劳动者权利孱弱的一个表征。大概由于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我们的一些制度总是片面强调个人的奉献和牺牲,而忽视了个人的权益和集体的责任,工伤认定恐怕就是这种思维的产物。什么时候能把个人的权益放在第一位,充分尊重社会个体的价值,普通劳动者才能真正有尊严、有保障。制度温暖了,人性之光才能越发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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