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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主要领导参与经营属于啥性质

发布时间:2019-08-01 04:14:44 影响了:

国有企业主要领导参与经营属于啥性质_财政与金融作业(国有企业的职责、性质、存在意义等+案例分析)

财政与金融作业 一、为什么要设立国有企业? 为什么要设立国有企业?从西方各个国家设立国有企业的目的来看主要是为了弥补市场失灵,把一 部分市场无力或不愿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交由国有企业来提供,国有企业主要分 布在公共服务领域,并且数量较少。但是我国为了保障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 加强对经济和产业发展的调控力量,保障社会的稳定在建国后设立了大量的国 有企业,不仅分布在公共服务领域,同时也有大量分布于竞争领域,和西方国 家国有企业布局有很大差别。我国的国有企业不仅是为了弥补市场的失灵,而 是提供各种产品,并且国企作为一个社区单位,社会个人的保障、福利都依附 于企业,社会个人离不开企业这样一个“单位”,发挥了社会管理职能。因此 可以看出我国的国有企业不仅仅是为了弥补市场失灵,同时还承担了对经济调 控、社会保障和稳定的功能,因此国有企业既是对市场功能的部分替代,同时 也是对政府职能的部分替代,而这恰恰是国有企业不同于一般企业的特殊性质。

国有企业的这一特殊性质,决定了国企的职能定位不同于一般的私营企业,国 企是政府调控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

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各国经济发展历史来看,国有企业的存在有其合理性。

比如,在公共产品和自然垄断行业,需要设立国有企业来弥补市场失灵,这也 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同样有国有企业的主要原因。另外,在工业化初期,由于 各国往往实施赶超战略,政府直接设立国有企业进行投资和生产更有利于推动 工业化进程和振兴民族经济,尤其是在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铁路和航空 等行业,这也是二战以后西欧、拉美等国广泛设立国有企业的原因之一。二、国企应该干什么? 国企应该干什么?混合经济中的公共财政的作用主要表现在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稳定经济 三个方面。与此相应的财政职能为:(1)配置职能,指政府通过自身的活动和 经济政策手段,有效配置公有资源,并促进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解决市 场失效产生的问题。(2)分配职能,指政府通过自身的收支活动进行社会范围 的再分配,以纠正市场自发运行而产生的收入、财富和社会福利的不公平状态, 实现社会分配的相对公平。(3)稳定职能,指政府通过经济政策手段,解决市 场自发运行中必然产生的经济周期问题,实现宏观经济的相对稳定。也有学者 将稳定职能改为经济稳定和增长职能,即指“财政通过调整税率、改变预算支 出与税种来影响物价水平、就业水平和经济增长”。

国有企业作为特殊企业其实质是政府功能的延伸,随着我国政府由全能管 制型逐步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政府的工作重点也逐步向全能管制转变为管理 社会发展经济、保障民生并重,与此相适应的是国企职能也必然要发生转变和 调整,发挥公共服务、促进经济稳定平衡发展、带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引领 产业升级、保障产业安全的职能,这应当是国有企业今后改革和发展的方向。三、当需要抉择时,国有性质重要还是企业性质重要? 当需要抉择时,国有性质重要还是企业性质重要?涉及到国有性质重要还是企业性质重要,我觉得应该根据不同类型的国企 做不同的抉择。国有企业大致分作两类: 公益垄断类型和竞争类型。

对于公益垄断型的国有企业其目标应该是以完成社会公益任务为目标。这 是因为, 这类国有企业所处的产业性质决定了采用国有企业来生产经营具有很 大的优势, 有利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对以下一些部门采取国有经济形式: 一 是具有显著外部性的公共部门, 像国防、环保、基础科研和教育、部分交通运 输部门。二是自然垄断的基础性产业部门, 如铁路、通讯网、电力系统、多功 能水力系统、城市给排水、煤气、某些供求缺口较大的自然资源生产部门, 这 些部门若达不到足够经营规模,就会造成社会经济资源的巨大浪费和平均成本昂 贵。三是信息严重不对称的部门, 对医药、金融等部门。如果允许大量的非国 有企业进入这些部门, 那么他们就完全有可能通过资本集中和积聚的途径取得 市场中的垄断地位。而取得垄断地位的企业便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实行掠夺定价, 坐享垄断利润, 甚至可能发生种种商业欺诈, 使消费者蒙受一定的经济损失, 使社会资源的配置偏离最隹原则。四是高科技的战略产业部门, 如航空航天、 国防科技、军工部门等。这些部门关系整个国家综合国力的提高, 也是国民经 济其他部门得以顺利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条件。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和产业结构 升级的战略意义上看,国家必须兴建一些高科技的国有企业, 追踪高新科技, 以 发展新行业, 使其对国民经济其他部门起到传导作用。

对这类型的国有企业规定其以完成社会效益为目标, 经营以保本或尽量少 亏为原则, 也就是说国有性质更为重要。

另一类竞争型的国有企业, 在发展中国家, 由于整体的经济水平还不高、 人民生活还不是很富裕, 为了保证社会稳定, 让一部分国有企业加入非垄断领 域的竞争行列, 也与其他所有制形式一样, 以盈利最大化为目标, 也是有利的。

因为在整个社会经济还在成长过程中, 未达到发达的水平, 如果完全让民营的 企业去竞争, 其发展的速度和效率也许很快、很高, 但这个过程里出现经济的 起伏波动幅度就可能更大; 另一方面其所导致的两极分化、社会不公平, 而引 起的社会震荡将是我们这个人口大国所难以承受的。这一点从现今发达国家的 经济发展史中可以看到。而要解决贫富悬殊、地区差别过大、社会公共福利及 社会保障等问题, 光靠公共财政收入、税收调节与转移支付等, 力量就显得过 于单簿, 甚至力不从心, 因此, 在竞争性行业加入国有企业去谋利, 也是无可 厚非的。但这一类企业与其他经济成分的企业在法律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地位 应该完全一样, 没有任何特权。至于在经济活动中所形成的优势, 如资金规模、 人才、科技和信息等方面胜于其他经济成分的企业应该是由其本身的经营管理 来获得。

这种竞争型国有企业必须盈利, 否则, 就失去了存在意义。对这一类型的 国有企业则应允许其以盈利最大化为目标。在公平竞争的条件下, 盈利越多越 好, 也就是说企业性质更为重要。四、谁的企业?谁说了算? 谁的企业?谁说了算?国有企业是指资本全部或主要由国家投入并为国有企业所有,依法设立从 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从广义上说包括国家投资兴建的股份制企业、国有独 资公司以及一些适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并由国家投资、由企业独自经 营的企业形式。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 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 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 面发展的作用。

“国有企业”概念没有强调产权的全民性,而只是模糊为国家, 国家有两个含义,一是政府,二是人民。国家和人民显然是两个概念,是两个 不同的主体。国有企业产权到底是属于国家(政府),还是属于国家(人民) 呢?在处理国有企业并购、破产等案例里,我们可以看到,都是由国家(政府) 拍板决策,无一例是经过人民代表大会拍板的。如果说国有企业产权属于全国 人民,那显然政府越权了;如果说产权属于政府,那么请问:政府是根据什么 法理依据将本来全民所有的国营企业变为了自己所有的国有企业呢? 国家(政府)对国有企业只有“所有权”,放弃了“占有权”和“使用 权”。从而,导致国有企业的“内部人”成了国有企业实实在在的“占有者” 和“使用者”,在“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名义下,他们可以任意支配和使 用国有企业的资产。甚至,他们可以恶意地把国有企业做坏,把国有企业最终 变为自己的私产。

总之,从法律上看,我国目前的国有企业产权属于国家,但从事实来看, 既不属于人民,也不属于国家,而是属于国有企业的“内部人”。五、工资如何确定?管理者如何选拔? 工资如何确定?管理者如何选拔?建立企业经营着薪酬管理制度,不应该只限于年薪,还要包括多种基本收 入和绩效,采取多种方式并存的分配方式,将合理有效的经营管理者的约束机 制建立起来。企业经营着的酬薪通常都是由绩效工资、五险一金等福利组成的, 为了进一步保障企业员工获得更加优越的福利,应该添加股权收入和精神奖励 等。目前企业经营酬薪大致分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股权激励、特殊津贴、 收益保障方案、精神奖励六个部分。在整体思路上要树立全面薪酬管理理念, 整体降低企业的资本投入,降低货币报酬成本,在企业福利、工作生活平衡、 绩效和认可、发展和职业机会等角度吸引、提高员工满意度和承诺,加强员工 的福利和待遇,提升满意度。

随着改革的深化, 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选拔在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的前提 下, 将逐步实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机制。要以选拔经营管理者为直接 目的,向社会公开职务目标和任职条件, 进行公开报名和推荐, 公开考核和竞争, 层层筛选, 择优汰劣, 直至产生最合适人选。由于选拔过程公开化程度高, 竞 争性强, 并运用多种方法严格考核, 不仅开阔了组织人事部门的视野,更好地体 现了任人唯贤的原则, 而且向社会上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了均等的机会, 能主动地在竞争中展现自己的才干, 从而使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同时也增 强了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由于需要考核的对象一般数量较多, 来自不同的部 门和单位, 经历与特点各不相同, 而且考核筛选过程的时间紧, 工作量大, 要 求有很高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因此, 考核程序一般以测定方法为基础, 以知识 考试和能力测试为主要识别与筛选手段, 并结合采用评定方法对他们在所属单 位的工作表现和实绩进行考核了解。

一是全面推行聘任制、任期制, 加大竞争上岗的力度。通过采取公开招聘、 民主选举等多种形式, 真正把那些群众公认, 能干事、真干事、干好事的人选 入企业领导班子, 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凡企业新建、重组、改制、经理班子 任期届满或其他原因需调整、补充时, 其经营者的选拔, 一般都应通过竞争上 岗的方式产生。途径可以是组织推荐、市场招聘、企业内部职工推荐等。公开 招聘时, 不但要通过考试了解竞岗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而且要提供条件让他 们到对象企业了解情况, 拟出该企业解困和发展的方案, 并公开演讲阐述自己 搞好国有企业的基本思路, 招聘委员会根据竞岗者的基本报告、能力、提供的 方案以及他们从事企业生产经营的实践情况, 保证择优录取。

二是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公司和经营管理者评价推荐中心。人才公司负 责收集掌握和发布经营者人才供需信息, 组织对聘用合同签定的公证, 对经营 者人才流动争议进行调解和仲裁, 管理流动经营者人才的人事关系及档案, 协 办跨地区流动的经营者人才调迁事宜等。评价推荐中心负责人才信息收集, 人 才资质测评、任职资格考试、颁发资格证书、向企业推荐经营者人才等。

三是抽调优秀人才到企业任职, 然后从中选拨, 委以重任。在我国企业经 营管理者选拔机制不完善条件下, 可像派科技副县长一样, 从高等院校、科研 单位选拔具有高素质和培养前景的青年学者、博士、教授到大型企业任职接受 锻炼, 然后, 根据本人到企业工作的实绩, 逐渐委以重任。特别是鼓励成功的 民营企业家到国有企业任职。六、谁来监管? 谁来监管?众所周知, 国家或全体人民是国有企业的出资人。然而,国家是一个很抽象 的概念, 一个企业不可能让全体人民来行使其管理职能。要解决国有资本产权 所有者的虚拟问题, 需要建立一个能代表全体人民和国家行使其所有者权利和 义务的实体组织, 通过该专门机构来行使出资人的职能, 以使国有企业中出资 人人格化。

国家是国有企业资产的所有者, 所有者将资产投人企业并委托经营者来进 行日常经营和管理, 以实现其价值的最大化。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构成了委托 代理关系。经营者受利益的驱动, 往往出现有违所有者利益的行为, 而信息的 不对称又导致所有者不能及时发现并纠正这种“ 内部人控制” 的现象, 对经 营者实施必要的监管是解决“ 内部人控制” 、维护所有者权益的基本保障。

国家作为所有者履行出资人的职责, 有权决定企业重大的生产经营决策, 并对 经营者实施监督。

许多国家都由中央政府向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进行监督。因此,不管从我 们的国情出发,还是按照国际惯例,建立稽察特派员制度并过渡为监事会制度, 强化对国有企业的监督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一项极为重要的举措。监事会由 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向国务院报,具有很大的权威性,这实际上是由 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的代表向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对国有资产的经营情况进行 监督,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这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关键。

国务院向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的主要目的:一是实现对国有企业的有效监 督;二是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三是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权益,从而保 证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长远规划在国有企业中得到真正贯彻和落 实。监事会和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一起,共同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权益,提高 国有资产的运营质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使国有企业成为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的主体,发挥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在这里可以看出有一个重 要问题很明确,虽然监事会和企业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绝不是对立 面,目的是一个,就是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七、挣钱归谁?赔钱谁负责? 挣钱归谁?赔钱谁负责?中国的国有企业实行分级管理的模式,分为中央政府部门拥有的国有企业 和各级地方政府拥有的国有企业两大类。其基本特征是:(1)产权归国家所有; (2)政府不直接经营管理;(3)企业资产由企业占有和使用;(4)独立核算, 自负盈亏。国有企业不用上缴利润。虽然国有企业的所有权是国家的,但国家 却拿不到国有企业一分钱的利润。因此,既然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那么国 有企业挣钱归该企业,赔钱也由企业负责。

但是如果政府不按其在资本结构中所拥有的地位参与国有企业利润分配, 其后果并不仅仅是政府收入的减少。这一部分利润本应属于全民所有,却被国 有企业留在其内部,这一方面造成全民利益的受损,另一方面还引发了国有资 产的流失。本应归属于全民的利益,被国有企业用来继续投入到生产经营活动, 这些资金创造的利润在下一次利润分配中却被其他股东分摊了一部分。这样算 来,自国有企业实现全面盈利起,国有企业的其他股东便一直占有了本应属于 国家的部分财富。在我国贫富差距逐渐拉大的现实情况下,社会财富再分配过 程的公平尤为重要。但在国有企业利润分配的问题上,初次分配中民众的利益 便已受损,社会财富再分配的公平性更无从谈起。

综上所述,我认为,目前国有企业年利润总额达到万亿之多,政府参与企 业利润分配应该合理合法,但现拟的利润分配方式却不是最优方法,有待改进。案例一: 案例一:2003 年 6 月 13 日,这一天上午 11 时左右,一声巨响,在马鞍山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动力厂分公司,供电运行车间,51 号变电所扩建改造现场,由于该 单位管理混乱,在现场工作民工的铝合金梯子碰触到 11 万高压线,造成高压线 接地短路跳闸,致使整个变电所全所停电,从而造成了好几个大型轧钢厂和炼 钢厂的大面积停电。

51 号变电所坐落在马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厂区境内,它是马钢公司在三 厂区最大的一个总降压变电所,它自从建所以来,就一直是主管着输送马钢公 司三厂区几个大型轧钢和炼钢厂的电力能源。

这起事故是该单位成立以来,因责任事故所造成的最大的一次停电了。所 幸的是这次事故还没有人员死亡,但却造成三个民工被电弧严重烧伤,使他们 和死神只有一步之遥。据讲,这次事故给国家企业造成的直接损失就有 600 万 ——700 万元以上,间接损失将达到了 1000 万元以上。分析: 分析: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问题。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国 有企业,但是却存在着很多问题。

1.监管问题 到总降压变电所这样的要害部门工作,从组织措施上讲,即使是非常专业 的工作人员,也都要严格办理执行如:工作票等这样的手续。就是一些其他单 位人员进去参观,也都要先对其进行安全讲解教育。更不要讲是些民工进去施 工了。

但是一直到这次事故发生时,这些民工在那里工作已经有很多天了。这 些民工却没有任何可以在那里从事工作开工的手续。一直到发生了这样的重大 事故后,相关各部门为了推卸责任,才匆匆忙忙补办好了各项相关手续。所以 这次事故如果真正要追究起来,往上追究的话,将有如:生产科,安全科等以 至更高层的领导要为此事负责。

在生产中对于生产事故的预防和避免,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应该是积累了 相当丰富的经验,并形成了一整套一系列非常科学和严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 施。这些措施都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中用血的教训换来的。对于这些预防事故 的安全措施,每一条都如同一道一道关卡,如果各单位的各部门都能非常认真 的执行这些措施,应该是不会发生事故。

既然工作中涉及很高的专业性和技术 性,所制定的操作规程就应该非常细致和严格,但是该案例中没有经过培训的 人员就直接进入关键部门进行工作。

这说明马钢企业本身没有做到对生产操作等的严密监管,而应当承担起这 项责任的国家有关监管部门如监事会也没有尽到责任,导致这次事故给国家造 成的损失高达 1000 多万元以上。

2.管理者选拔问题 这些部门的领导,知道其咎难逃,也都表示要承担一些责任,但他们所谓 的承担责任就是,只不过是提出将自己的奖金扣一部分罢了! 据讲一主管厂长 在上报的处理意见中,一开口就主动的提出要求扣罚自己 8000 元钱,并讲对于 这次事故虽然有分管领导,但自己身为单位的主管领导,也有一定的责任(因 为他是拿年薪,这 8000 元是其实就是其用自己的年薪除去 12 个月所得来的, 意思就是说这个月发生了这起重大事故,他就从自己的年薪中除去这个月的 钱)。这些人显然是在避重就轻,这个 8000 元钱和其十几万元的年薪,以及大 量的补贴及其他的一些隐性收入相比是根本不能相并论的。

我们由此而想到,对于现在国家连续不断发生的各种责任事故,我们仅用经济 处罚对这些事故的相关责任人,是根本起不到任何的威慑作用的。特别是对于 管理层的相关事故责任人。其根本问题在管理者选拔上面。

一般发生一起事故,应该是有具体的事故负责人。但如果该单位用人不当, 选拔的一些干部都是靠行贿和走关系等一些不正当手段来获得,而且这些人又 没有什么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能力的人,这些因素都是潜在的事故隐患,随时都 可能造成一定的事故,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的损失。如果因此而造成的事故, 那么这个单位的主管领导就一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供电运行车间目前有 22 个变电站所,主管和控制着马钢公司的全部电力能 源,工作性质极其重要。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都要有及强的工作责任心。作为该 车间主管主任,他自然是要对整个车间的,安全生产,经济运行,总的情况负 责的。那么在人事方面,选拔好良好的管理者应该是保证长期安全生产和经济 运行的基本保证。案例二: 案例二:“管理层年薪动辄数十万、数百万甚至上千万以上,而大多数员工月工资 一两千元,差距悬殊。”日前,普宏德会计事务所有关负责人在对部分央企财 务年报进行统计分析后这样表示。

最新消息称,为加强央企收入分配管理调控,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激励 约束机制,国资委启动了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改革。有专家表示,建立公平 的央企薪酬体系已势在必行。

155 家央企的高管收入水平究竟如何?和普通职工的收入水平究竟存在多 大差距?这些问题目前并没有公认的权威“答案”。

一项统计称,去年年报显 示,包括中国神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海油服、 西部矿业等央企在内,高管年薪 2006 年以来均超越民企。以中国神华为例,去 年中国神华实现净利润 213.48 亿元,16 位高管年薪 2404 万元,平均每人 150.25 万元,超过百万元的高管年薪 8 位,而两位副总裁郝贵和王金力年薪均 为 304 万元,是整个能源行业年薪最高的高管。

全国人大常委、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表示,目前国有企业管理者和职 工年薪差距大者高达数百倍。同时,不同国有企业职工的待遇差异也很大,比 如一些垄断行业不仅工资高、奖金高,职业福利水平也很高,有的公司光是公 积金每月就达几千块钱,而有的国有企业职工可能没有任何福利。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说,现行的大中型国有企业 薪酬制度是 2002 年制定的,当时确定的负责人薪酬与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是 12 倍。眼下这一比例有逐渐拉大之势,“据我所知,目前该比例在 13.6 倍左 右。”分析: 分析:这显然是国有企业工资如何分配的问题。近年来,显得有些失衡的国有企业激 励机制和薪酬体系,是一个不断引发公众争议的热点话题。市场经济发育以来, 人们对收入差距的出现,已经逐步适应;但收入差距如果不断拉开,一定程度 上也会造成人们的担忧和心理落差。

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这是符合市场经济 运行规则的,但资本与劳动在分配份额中的比例失调,值得重视。发展经济学 和无数事实告诉我们,收入差距太大,会出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风险。现行大 中型国有企业的薪酬制度是在 2002 年制定的,当时有关部门确定的负责人薪酬 与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是 12 倍,眼下这一比例有逐渐拉大之势,并未得到很好 执行。国企高管年收入在上百万、数百万的已经不是少见,少数金融行业的高 管已出现上千万元年薪,与职工平均工资相比,高得真有点离谱。

据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向市人大的报告说,上海国资委监管的国企单位, 规定“两个不高于”,即企业薪酬水平增长不高于企业效益增长幅度,企业领 导人员薪酬水平增长不高于职工平均薪酬水平增长幅度;规定“三个不得”, 即企业领导人员不得自我分配、不得参与下级企业分配、不得有隐性收入等, 这就值得肯定。由于有关部门已经在逐步采取缓解的对策,据市人大代表专题 调研报告和市政府向人大的专项工作报告说,职工与经营者的收入差距,保持 约为 3 倍;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2003 年-2005 年,企业集团产权代表的 工资与职工平均工资的差距倍数,从 11.9 倍下降到 9.7 倍。

在国企工资分配问题中,我认为企业高管人员薪酬应当与业绩优劣挂钩。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规定,“建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 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即业绩上、薪酬上,业绩下、薪酬下,并 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有了制度,关键在于要严格执行,职能部门要加 强监管,真正将考核落到实处,兑现绩效考核的结果,使国企的工资分配制度 更为合理化。

国有企业主要领导参与经营属于啥性质_企业性质

一、企业性质的分类 关于公司、企业的种类,我国《公司法》、 《合资企业法》、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 外合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有相关规定: 企业法人包括: 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 企业。

公司种类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又分为国有独资公司 和非国有独资公司。

从广义上讲, 国有公司以出资情况来加以区分, 可以分为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参股公司。二、企业类别各自的含义和区别 1.国有企业: 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 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

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资产的投入主体是国有资 产管理部门的,就是国有企业 2.集体所有制企业: 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公有制形式之一。我国最早是在农业、手工 业、商业和服务业中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而建立起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它的特点是:第一, 生产资料属于集体经济成员共同所有, 共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成员根据他对集体经济的贡 献来分配其经营成果。第二,它的公有化程度低于全民所有制,范围较小。第三,集体经济 单位之间存在着差别。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也在发生变化, 出现了许多新的联合体。经营管理上已经不限于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统一生产经营、成果实 行单一按劳分配的形式,而是实行了集体所有分散经营、各负盈亏等多种形式。

3.联营企业: 联营具有法人型联营、合伙型联营和合同型联营三种形式。"企业之间或各企业、事业单位 之间联营, 组成新的经济实体,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具备法人条件的, 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 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称为联营企业4. 三资企业: 通常把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外资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 业统称为三资企业。

它是经我国有关部门批准,遵守我国有关法规规定,从事某种经营活 动,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国外投资方与我国投资方共同经营或独立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 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改革开放以来,三资企业已经成为我国企业系统一个组成部分,办好 三资企业,对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扩大出口渠道都具有重要意义。 5.私营企业: 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 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包括按照 《公 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 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三、最新企业分类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3、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 司。4、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 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5、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 限合伙企业。6、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 动者自已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

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 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 形式。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7、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各种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并依法 律设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分为: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8、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用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 织。 9、另外还有以前登记的企业,现在已不能登记这种性质的企业: 全民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由国家作为代表行使所有权,从事商品生产 经营活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营得为目的的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或财产归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劳动群众共同劳动,实行按劳分 配为主、适当分红为辅、提取一定公共积累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 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 2 人以上 200 以下为发起人, 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 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CO,LTD)。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 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 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 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有如下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人数的限制,我国《 公司法》规 定,有限责任公司由 1 个以上 50 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3、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

4、有限责任公司是将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的优点综合起来的公司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是享有法人权利的经营公司, 由参加者投入的所有权 (即 资本份额)组成固定资本。份额给予参加者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并按份 额得到公司的部分利润,即分得红利,在公司破产时,得到破产份额,及 依法享有其他的其他权利。特点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 形式。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 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 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较小,难以适应大规 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合于中小企 业。 成立条件1.到工商局做名称预先核准,如果核准后名字有效期为 6 个月 2.租赁办公地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协议 3.到工商局的指定银行办理入资手续,打入注册资金,一般设计公司 10-50 万元的注册资金即可,如果多股东的话最低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3 万元; 4.入资后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向工商局提供企业设立申请表,包含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照片. 简历,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全体投资人的亲笔签字,公司章程.股东会决 议; 6.工商局受理后 1 周内领取营业执照 7.拿到营业执照后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8.办齐上述手续后到辖区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9.银行开设企业的基本账户 10.拿到开户许可证后到工商局办理注册资金的划转.开始正式经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 公司全 部注册 资本由等 额股份 构成并 通过发行 股票(或 股权证 )筹集资本 ,公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主要特征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 票可以依法转让;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无最高额规定;股东以其所认 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 决权,股东以其所认购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公司应当将经注册会计师 审查验证过的会计报告公开。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1、发起设立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2、招募设立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 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 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 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基本特征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 最少为 7 人; (3)、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 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 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他是否缴纳了股款,购买 了股票, 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 因此, 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 广泛、 大量地集中资金。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虽然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 公司的资本也都划分为股份, 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公开发行股票, 股份也不能自由转让, 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因此,狭义地讲,股份公 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1、股东具有广泛性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广泛的发行股票筹集资本,任何投资者只要认购股 票和支付股款,都可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2、出资具有股份性股份制公司中,股东的出资具有股份性。

这一特征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之一。股份 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 划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份是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小单位。3、股东责任有限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仅就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公司的债权人 不得直接向公司股东提出清偿债务的要求。 4、股份公开、自由性股份公开性、自由性包括股份的发行和转让。股份有限公司通常都以发行股票的 方式公开募集资本,这种募集方式使得股东人数众多,分散广泛。同时,为提高股份 的融资能力和吸引投资者,股份必须有较高程度的流通性,股票必须能够自由转让和 交易。5、公司的公开性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仅要向股东公开,还必须向社会公开。使社会公 众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这也是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之一。

国有企业主要领导参与经营属于啥性质_企业性质有哪些

企业性质有哪些?具体些,说说各个企业性质的含义和区别. 一、企业性质的分类 关于公司、企业的种类,我国《公司法》、《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 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及 有关法规有相关规定。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所 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公司种类又分为有限责 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又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和非国有独 资公司。

从广义上讲, 国有公司以出资情况来加以区分, 可以分为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参股公司。

二、各自的含义和区别 1.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 管理条例》 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 独资公司。资产的投入主体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就是国有企业2.集体所有制企业: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公有制形式 之一。我国最早是在农业、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中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而建立 起的集体所有制经济。

它的特点是: 第一, 生产资料属于集体经济成员共同所有, 共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成员根据他对集体经济的贡献来分配其经营成果。

第二, 它的公有化程度低于全民所有制,范围较小。第三,集体经济单位之间存在着差 别。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也在发生变化,出现了 许多新的联合体。经营管理上已经不限于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统一生产经营、成 果实行单一按劳分配的形式, 而是实行了集体所有分散经营、各负盈亏等多种形 式。

3.联营企业:联营具有法人型联营、合伙型联营和合同型联营三种形式。"企业 之间或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 备法人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称为联营企业 4. 三资企业:通常把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外资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统称为三资企业。

它是经我国有关部门批准,遵守 我国有关法规规定, 从事某种经营活动,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国外投资方与我国 投资方共同经营或独立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改革开放 以来,三资企业已经成为我国企业系统一个组成部分,办好三资企业,对吸引外 资、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扩大出口渠道都具有重要意义。

5.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 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 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 企业。” 他们之间主要的区别在于资金的组成结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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