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生命理论视域内的高校教师主观幸福感提升策略]《主观幸福感量表swb》
【内容摘要】随着现代教育的发展,教师职业的幸福感越来越受到重视。影响教师主观幸福感的因素有很多,如物质条件、人际关系、身心健康程度、人生目标的实现、学校环境与制度等。因此,学校管理者可以考虑从尊重教师的民主权利、生存权利、发展权利、健康权利等多方面入手,有效提升教师的主观幸福感。
【关键词】尊重生命;教师;主观幸福感
20世纪90年代后期,生命教育的理念由台湾、香港被介绍到国内,并迅速引起了较为广泛的社会关注,逐渐成为现代学校教育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与此同时,尊重生命的理念越来越成熟完善并日益深入人心,成为指导教育改革与实践的重要基础性理论。尊重生命,不仅要尊重学生的生命,而且同样也要尊重教师的生命。
对于高校来说,尊重教师的内涵和意义是多层次、多元化的,而这其中最为根本的就是想方设法提升教师的职业幸福指数,提升其幸福感受。近年来,随着社会各界对于教育事业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日益重视,教师的社会地位、经济待遇、生活条件、工作环境等因素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调查统计显示,高校教师的职业幸福感,特别是主观幸福感并没有因为这些条件的满足和改善而有较大幅度的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偏低的现象普遍存在,并已经成为制约教育质量提升和教师自身专业发展程度的重要因素,鉴于此,如何有效地提升教师的主观幸福感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教育管理部门和每一所学校都必须要认真思考的重要问题。
一、幸福、幸福感和主观幸福感的释义
向外部世界和自身的存在寻求幸福,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凝聚与积淀起来的一种意识和感情。幸福是人永远无法回避的关系自身命运的永恒主题。追求职业幸福,作为人的目的和权利,具有恒久而又常新的意义。北京师范大学的檀传宝教授认为:“幸福是一种能力,是一种有关幸福实现的主体条件或能力。人的幸福能力需要通过修养、教育,特别是道德修养与教育去获得。教师的幸福就是教师在自己的教育工作中自由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的一种教育主体生存状态。对自己生存状态的意义的体味构成教师的幸福感”。简而言之,幸福感主要是指人类在生活或从事某种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体验到的、持久的、稳定的快乐愉悦感受,据此,我们可以将教师幸福感的定义总结为:“教师在从事教书育人工作过程中所产生的持续稳定的快乐体验”。
主观幸福感是幸福感研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有的研究中,主观幸福感和幸福感是两个可以通用的概念,在笔者看来,主观幸福感更侧重于当事人的主观感受,侧重主体自己所设定的检验标准。Diener(1984)将主观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 SWB)定义为个体依据自己设定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所做的整体评价。他认为主观幸福感有三个特点:第一,主观性,即主观幸福感的评定主要依赖于行动者本人内定的标准,而不是他人或外界准则;第二,相对稳定性,即指虽然在评定主观幸福感时会受到情境和情绪状态的影响,但从总体上讲,主观幸福感是一个相对稳定的值;第三,整体性,即主观幸福感是一种综合评价,它包括对情感反应的评估和认知判断,即包括正性情感、负性情感和生活满意度三个维度。由此,教师的主观幸福感可以被定义为教师依据自己设定的标准,对其特定的生活领域和工作领域所作出的一种主观性的整体评价,这个过程包括认知成分和情感成分两部分内容,其中认知是教师对自己目前生活和工作状态的一种认识,是涉及理智的;情感是教师对自己目前生活和工作状态的一种情绪体验,是涉及感情的。教师主观幸福感内涵的二元性特征既彰显了教师主观幸福感结构的复杂性,也为学校之中提升教师主观幸福感指明了方向和思路。
二、高校教师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因素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教育的发展,教师工作所面临的对象、环境与任务也同样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影响教师主观幸福感的因素也日益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的特征,这其中既有物质方面的因素,又有精神方面的因素,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又有客观方面的因素,既有人为可控的因素,又有非人为不可控的因素。对于学校管理者来说,明确教师职业幸福感的影响因素才能在提升教师幸福感的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为配合课题研究,有效提升我校教师的主观幸福感,2010年4月开始,我们在浙江省几所高校的教师中开展了主观幸福感影响因素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高校教师看来,影响其主观幸福感的因素呈现明显的多元化特征,与此同时,在提升教师主观幸福感的过程中,也同样需要多元入手、多管齐下。
根据问卷调查的结果,结合现有的针对教师主观幸福感的研究文献,我们认为,当前阶段下,影响高校教师主观幸福感的主要因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物质生活待遇层面的因素。人们常常用“春蚕”、“蜡烛”来比喻教师,这一比喻包含着对教师职业的崇敬与感激之情。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感觉到教师的薪酬与付出不成比例,教师的付出远远不是实际收入所能衡量的。虽然近年来,国家已经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教师的物质生活待遇,但从总体上看,教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依然偏低,严重挫伤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也是造成教师职业主观幸福感指数不高的最重要原因之一。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在人的诸多层次的需求之中,生理层面的需求是最为基本的,只有满足了生理层面的需求,人才会激发出更高层次的精神层面的需求,鉴于此,继续提升教师的物质生活待遇显然是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指数的首要举措。
(二)身心健康层面的因素。据调查显示,教师心理问题突出:近60%的教师觉得在工作中烦恼多于欢乐,70%的教师有时忍不住要生气发火。教师中较普遍地存在着烦躁、忧郁等不良情绪。教师身体健康状况较差,职业病发病率较高,在每年的中小学教师体检时发现,总患病率高达70%左右。45岁以上的男教师患高血压、心脏病的占60%左右;女教师患妇科病的占70%左右;口腔及咽喉类疾病排在首位,患病率高达70%以上;30%左右的教师患胃肠道疾病;患有颈椎及腰椎类疾病的教师占20%以上,这些数据充分表明教师职业已经成为身心疾病多发的“高危职业”,而我们知道,健康的身心状况是人生幸福的首要指标,从这个意义上说,关注教师的生存状态,替教师减轻身心负担,同样也是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的重要内容。
(三)人际关系层面的因素。有研究者指出,就我国高校的实际情况看,人际关系的好坏程度是事关教师职业幸福与否的最核心因素,和谐的人际关系是实现职业幸福感的重要保证。一个和谐的人文环境应当有领导的关怀、同伴的互助、公正的评价、社会的认可等。由于教师与外界交往机会少,视野欠开阔,每个人都固守着一份矜持、自尊和清高,造成了不应有的人际障碍。教师与领导、同事、学生家长等人的交往是教师职业的常态,是每一位教师必须时时面对的现实。但在现实生活中,教师人际关系的紧张是极为常见的事情,因教育方法不当导致的学生不尊重,同事之间因为竞争而导致的关系紧张,不能以诚相待,与领导意见不合,感觉不到公平公正地评价等,都会影响教师的人际关系,进而对教师的职业幸福感造成影响。
(四)人生价值与自我发展层面的因素。教育是一项漫长的事业。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师的教育幸福不仅是来自工资的增加、待遇的提升和社会地位的提高,而是更多地来自精神的回报,来自他从教生涯中对学生、对周围世界影响的深度和广度。所以做教师是需要去等待的,因为他们对学生的精神影响是漫长的,不可能一蹴而就,有一个长期的过程。这些因素也导致教师的成功具有不确定性,职业成就感不像其他职业那么明显,甚至可能会带来过程与目标的不统一,造成理想与现实的冲突,工作责任感与工作疏离感的冲突,自尊心与自卑感的冲突,从而影响教师的自我价值判断和幸福指数。同时,每一个有责任心的教师,都应该具有一定的自我发展意愿,然而学校之中能够提供的教师专业发展机会确是相对有限的,当理想与现实出现矛盾冲突时,教师的职业幸福指数就会呈现明显的下降态势。
(五)环境与制度层面的因素。学校的环境通常包括硬环境和软环境两个层面,本文主要是指学校的硬环境。众所周知,优美的学校工作与生活环境,能够给教师带来愉悦的情感体验,能够有效消除教师工作中产生的不良情绪,鉴于此,学校外部环境的建设,应该成为学校日常建设与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此外,学校的日常制度也会对教师的职业幸福感造成影响,充满民主氛围和人文关怀的学校规章制度有助于激发教师的主人翁意识,让教师体会到被尊重、被认可的感觉,进而也会影响到他们的主观幸福感受。
三、基于教师需要的主观幸福感提升策略
从定义上看,主观幸福感从根本上讲是一种主体对客体满足自身需要情况的综合判断,基于这样的认识,提升教师的主观幸福感,最为有效的切入点应该是教师自身的需要,这既是尊重生命理论的应有之意,也是经过实践检验的有效思路。
(一)尊重教师的民主权利,鼓励教师参与学校制度建设。高校教师群体是一种独特的群体,他们拥有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理论修养,他们有着较高程度精神层面的追求,对于民主的向往是这个群体的一个重要特征,他们不喜欢被束缚、被管制,他们有充分发挥自己主观能动性的强烈要求,可以说教师的民主权利能否得到保障,是关系到教师职业幸福感受高低的重要因素。基于这样的认识,在学校发展和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应该注重对教师民主权利的尊重,注重吸引教师参与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制度建设过程之中。在参与学校管理和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广大教师可以深深感受到自己是学校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内心的主人翁情感油然而生,这种精神层面的愉悦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教师的主观幸福指数。
(二)尊重教师的生存权利,提升教师的物质待遇和薪酬水平。教师职业被誉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教师一度扮演着“圣人”的崇高角色。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管理者、家长及社会大众对教师的角色期望更是越来越理想化。但教师也是人,也有自己的物质需要。人的幸福的实现不能离开自身物质需要和欲望的满足,如果没有了生存的基本保障,人就无法生活,人的幸福也无从谈起。教师幸福的获得必须是先满足教师的基本物质需要,对于高校来说,就是要尽可能地提升教师的物质待遇和薪酬水平。在这个方面,学校可以做三方面的工作:其一,全面贯彻和落实绩效工资改革,从整体上提升教职工的薪酬水平;其二,设立专门的爱心基金,对于青年教师和家庭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第三,酝酿实施项目工资制度,将教师的物质收入与其科研工作密切挂钩,在提升教师物质待遇的同时也有效促进了教师的专业发展。
(三)尊重教师的发展权利,搭建教师专业成长的多元平台。教师是教书育人的专业人员,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教师职业幸福感的主要来源应该在于教书育人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就笔者对教师进行的问卷调查看,本职工作领域中的表现也是教师们普遍比较认同的幸福感指标和来源。然而对于教师来说,领导和家长的肯定、学生的认同、教育教学成绩的取得几乎都要依赖于教师自身的专业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教师自身的专业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教师的主观幸福感受。基于这样的认识,高校在提升教师主观幸福感的过程中特别注意从教师的专业发展入手,以专业发展带动教师生活幸福指数的提升。一方面要转变部分教师的观念,逐渐使树立起将教书育人视作一种生活状态的科学认识,从而增强教师对本职工作的认同感;另一方面,充分考虑不同年龄阶段教师其自身发展需要,让每一发展阶段的教师都能够在专业发展的道路上体验到成功的喜悦;最后要通过开展校本研修、课题研究、送教师外出进修、举办各类比赛等方式,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搭建平台。
(四)尊重教师的健康权利,创设教师身心健康发展的有利条件。身心健康是教师顺利开展工作的必要前提,也是教师职业幸福的最重要条件。所以要从身体和心理两个角度入手,确保教师队伍的身心健康。从身体角度上看,学校可以创设条件确保教师每天需要参加一定时限的课外活动,如健身操、羽毛球、跳绳等,这些活动很多时候都是与学生同时进行,一方面锻炼了教师的体魄,另一方面增进了师生之间的情感。从心理上讲,一方面可以注重利用校外的专家资源,通过聘请校外专家开展心理辅导讲座等方式,对教师的心理问题进行预防和诊治;另一方面利用学校现有的心理师资力量,设立教师心理成长工作坊,通过定期开展活动的方式及时发现和预防教师群体性的心理危机。
教师的主观幸福感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坚实基础,是教师个人成长的精神力量,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归宿,也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动力源泉。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对教师给予生命关怀的视角来看,社会、各级政府和学校有必要联合起来为教师职业的幸福建构完善科学的支持系统,只有教师的职业幸福感得到保障,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才能得到调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才能得到提升,学校的办学目标乃至基础教育整体的发展目标才能最终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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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加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