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设计 > 大蚊_蚊腹中的发现
 

大蚊_蚊腹中的发现

发布时间:2019-02-13 03:45:56 影响了:

  罗纳德・罗斯1857年出生于印度乌塔朗查尔州的阿尔莫拉,他的父亲是印度军队里的一名将军,他的祖父也曾是一名陆军上校。罗斯八岁时离开印度,被家人送回英国的南安普敦,进入_所寄宿学校。在学校里,罗斯的兴趣主要在写诗、绘画和作曲上面,并幻想有朝一日成为一名艺术家。
  高中毕业后,罗斯的父亲建议他去学习医学。罗斯不假思索就同意了,因为他认为医学院里讲授的关于肌肉和骨骼的知识有助于提高自己的绘画水平,何况他对自己将来要做什么本来也毫无头绪。
  1874年,17岁的罗斯进入伦敦的圣巴塞洛缪医院当了一名医科学生。罗斯对于成为一名医生并不向往,也不热心于医学知识,实际上,他认为“医学是最索然无味的东西,医生过着最索然无趣的生活”。1879年,罗斯靠了3天填鸭式的准备,非常勉强地通过了皇家学院的外科考试(据说是最后一史)。如此糟糕的成绩只能让罗斯以随船外科医生的资格实习。他就这样干了两年,直到1881年通过药剂师学会的考试,才以陆军外科军医的身份参加英国一印度医疗服务团。
  在印度度过儿童时光的罗斯对疟疾一点也不陌生,他很小的时候就曾经看到许多病人由于得了疟疾而陷入巨大的痛苦之中。那时的印度每年会有上百万人死于疟疾,疟疾也因此被人们称为“疾病之王”。有一次,他的父亲因为患了疟疾险些丧命。虽然最后得以康复,但还是把幼小的罗斯吓坏了。
  很久以后,当罗斯在伦敦念医学时,有一天遇见一位来自英格兰东北部埃塞克斯郡沼泽地的女士。她诉说自己患有头疼病,肌肉疼痛,并且感到忽冷忽热。此时的罗斯虽然对医学研究并不热心,但凭借幼年在印度的经历,立刻判断她得的是疟疾。罗斯感到非常奇怪,因为疟疾通常只出现在诸如南美洲和印度次大陆这样的热带地区,像英国这样较高纬度的国家发现这样的病例是非常不寻常的。因为罗斯清楚疟疾的可怕,于是打算立刻为这位女士做详细检查,可是这位患者却被吓跑了,并且再也没有出现过,因此,罗斯也无法验证他的判断。这件事,再加上他在印度时的经历,激起了罗斯对疟疾的兴趣。
  1881年10月,罗斯返回印度参加英国一印度医疗服务团,并被任命为港口城市马德拉斯的驻军医生。在马德拉斯,罗斯的主要工作便是治疗患疟疾的士兵。虽然当时人们已经发现使用奎宁来治疗疟疾相当有效,但仍然有许多人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而死亡。
  1883年,罗斯获得了在班纳多尔当临时驻军外科医生的机会。当地驻军为他提供了一间带走廊的平房作为宿舍。罗斯对自己的住所感到非常满意,但是没过多久,他就发现有大量的蚊子整日围着房间发出嗡嗡的叫声。他还注意到,在他的房间里,蚊子似乎比别的房间多得多。原来,在他的窗外有一口特别大的水缸,数不清的蚊子围绕着水缸蜂拥盘旋。当罗斯朝水缸里审视时,看到不计其数的幼虫正在里面扭动翻滚,他证实这些是蚊子的幼体。蚊子是从水里出生的。罗斯把水倒掉,蚊子的数量就减少了。这促使他开始想到,如果把蚊子赖以生存的据点移走,就有可能把它们完全消灭。
  在1881年到1894年间,罗斯有许多机会作为医生出差到印度各地。这段时间里他写了许多探险故事,流传甚广。当他在印度任职时,曾多次返回英国,1889年还利用休假的时间在英国进修一门细菌学的课程。这是一门新学科,使他有机会用到显微镜。当他在英国时,还遇见并娶了他的妻子洛莎。
  1894―1895年,罗斯获得长期休假,再次返回英国,在那里他遇见了热带病专家帕特里克・孟森博士,两人对疟疾的传播进行了深入的讨论。那时,人们相信疟疾是由于患者在炎热而多沼泽的国家里吸入了败坏的空气――瘴气而引起的。实际上,疟疾的英文名字malaria就是来自意大利文中的male(意思是坏)和aria(意思是空气)。然而,罗斯与孟森都强烈怀疑疟疾是由瘴气引起的说法。
  其实他们的怀疑是有根据的。1880年,一位叫拉弗兰的法国医生在北非的阿尔及利亚对当地的疟疾患者进行血检时,在他们的红细胞中发现一种微生物。拉弗兰敏锐地指出,就是这种后来被称之为疟原虫的微生物导致人类患上了疟疾。孟森博士和罗斯重复了拉弗兰的实验,他们用显微镜检验从非洲来的水手的血滴,证明疟原虫感染了红细胞。
  但是,疟疾作为一种传染病,它是怎样从病人进入健康人体的呢?许多人相信疟原虫首先污染了饮用水,然后在人们饮水时进入身体。但罗斯却不这么认为。罗斯告诉孟森,他在印度时一直以蟑螂为研究对象,希望从蟑螂身上找到疟原虫,不过在做了大量实验后仍一无所获。而孟森却建议他以蚊子为研究对象。依孟森看来,疟疾多发生在沼泽、湿地及热带森林这样的高温、潮湿地区,这些地区常年滋生大量蚊子,而蚊子会叮咬人类,吸食血液,所以蚊子的嫌疑最大。
  罗斯接受了孟森的建议,并且越发觉得蚊子与疟疾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当1895年返回印度后,罗斯便开始进行一系列实验来证明这一理论。
  实验的实际过程远比罗斯想像的复杂得多。罗斯必须亲自前往疟疾疫区捕捉蚊子,然后再一一解剖检查,可是在印度仅蚊子的种类就有上百种,但也许只有一种有可能携带寄生虫。此外,他在军队中的长官也不理解罗斯研究的意义,他们认为,作为一名殖民地军队中的陆军军医进行科学实验简直是不务正业。罗斯经常被故意派往没有疟疾疫情发生的地区,使得他无法继续自己的研究。
  就这样差不多过了两年,到了1897年3月,罗斯被派驻到南印度的避暑胜地奥塔卡孟德,在这里,他自己也患上了疟疾。随后,罗斯又被派驻到中印度的斯库德拉巴德,并得了一场霍乱。这次得病非常严重,差点使他丧命。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息后(据说他是用热茶治愈的),罗斯重新回到军队,同时恢复了对疟疾的研究工作。千辛万苦,在印度8月份那样炎热的天气里做了一系列实验,可是全失败了。他在给妻子的信中沮丧地写道:“我没有能够从疟疾病人喂养的蚊子身上找到寄生虫,也许我没有找到合适的蚊种。”
  事情随后有了转机。罗斯在8月16日给妻子的信中写道,他已经找到了另一种蚊子来做实验。这些蚊子是他以前从来没有见过的。他把这类蚊子称为“斑翼蚊”,因为它们的翅膀上覆盖了小小的点或斑。罗斯用一位名叫胡森・康的疟疾患者的血喂养雌性的斑翼蚊(只有雌斑翼蚊才吸血)。胡森・康每次被蚊子叮咬,可以得到1个安那(旧时在印度使用的铜币)。当胡森・康离开时,他一共带走了10个安那。
  8月17日,罗斯杀了这些蚊子中间的两只,并且切开来看,但未见异常。两天后,他杀了另一只,发现“在 胃里有一些特殊的发泡的细胞,直径大约为10微米”。不过,罗斯也没有给予注意。
  8月20日,罗斯决定杀死他用胡森・康的血喂养过的蚊子中剩下的一只。他切开蚊子的组织,一微米接着一微米,令他大为吃惊的是,他“看见了清楚的、几乎是圆形的、外形像普通蚊子胃细胞的一种细胞,可又小得多。我再进一步看。这里是一个一个完全一样的细胞”。8月20日后来就被称为“蚊子日”。
  第二天,罗斯杀死并切开了其余的标本,发现21个和其他一样的细胞,不过这次更大些。这些细胞正是在蚊子身体组织中生长的疟疾寄生虫。
  9月4日,罗斯和家人在班纳多尔团聚,在这里他写了一篇论文详细地记录了他的发现。这篇论文1897年12月18日发表在《英国医学杂志》上。
  现在罗斯需要寻找斑翼蚊和感染上疟疾的人们之间的联系了。遗憾的是,他这个月不久就被派驻到印度西北部拉贾斯坦邦的拉杰普塔纳,这里很少有疟疾这种地方病。
  事情在1898年得到了改善,这时他被派驻到加尔各答,这里甚至有一个实验室可供他使用。正当罗斯在加尔各答时,他读到了一个名叫麦克卡伦的美国人发表的论文。麦克卡伦证实了在感染的鸟身上有疟原虫寄生虫。罗斯决定沿着这条路做下去。他让叮咬过病鸟的蚊子,再去叮咬未感染的鸟,未感染的鸟也被感染了。
  罗斯在6月25日给孟森的信中写道,他在蚊子的胃壁中发现了疟原虫。到了6月29日,他已经把疟原虫置入了血液中,7月4日他发现它们在唾液腺出现。疟原寄生虫的复杂生命循环就这样被发现了。寄生虫在雌性蚊子的胃中繁殖,通过血液循环到达唾液腺,每当蚊子叮咬皮肤时,随着唾液注入受害者的体内。
  这个月,罗斯通过孟森博士向英国医师协会宣布了自己的研究成果,并在随后建议改善公共卫生系统,以降低疟疾的发病率。
  最先采纳罗斯建议的是正在忙于修建巴拿马运河的美国人。当时,由于疟疾肆虐,大批修建运河的工人病倒,严重影响了施工进度。美国人按照罗斯的办法有计划地消灭蚊子,使运河区的疟疾几乎绝迹,工程也得以顺利完成。在这之后,罗斯研究的意义终于被各国所认识。
  1899年罗斯回到英国,通过孟森介绍进入在利物浦的热带医学学校,担任该校的第一位热带医学讲师,并一直任职到1912年。1902年,罗斯“由于有关疟疾和疟原虫的发育过程的研究为成功地研究和防治疟疾奠定了基础”而获得了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1912年罗斯移居到伦敦,并在这里建立起了罗斯研究所和普特利热带病医院。1932年9月16日,罗斯逝世在这里。
  
  (责编 景 铮)

猜你想看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8 - 2022 版权所有 职场范文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沪ICP备180097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