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理论与实践研究pdf
中图分类号:DF6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8-4355.2012.04.19 2012年2月28日下午,由西北政法大学禁毒法律与政策研究所和西安市法学会联合举办的“禁毒的理论与实践”学术沙龙在西安市举行。来自陕西省、西安市公安、法院、综治、禁毒、强制医疗、精神卫生、劳教、律师等实务部门的同志、西北政法大学的学者以及部分媒体记者约30人参加了本次沙龙。
本次沙龙聚焦我国(特别是陕西省和西安市)的戒毒、禁毒工作,就“戒毒制度的改革完善和成瘾者权利保障”,“《禁毒法》与《戒毒条例》实施中的法律问题”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西安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赵夏、西北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博士生导师冯卫国教授参加沙龙并致辞,西北政法大学禁毒法律与政策研究所所长、法学博士褚宸舸副教授主持沙龙。褚宸舸副教授为沙龙提交了两篇有份量的调研报告。
褚宸舸首先介绍了《社区戒毒(康复)社会工作的实证研究——基于西安市和珠三角的调研》,该报告是国家社科基金和陕西省教育厅课题的阶段性成果,也被评为西安市法学会2011年课题优秀成果。报告通过对比已初步建立起职业化、专业化的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的珠三角地区和西安市的情况,提出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的基本理念是人权保障和充权。成瘾者的人权保障在我国曾是一个长期被忽视的法律问题,对其进行标签化、污名化不利于戒毒和禁毒。充权理论是社会工作的重要理论之一,提倡通过外部帮助,激发受助者个体的潜能,从而提高、改善弱势群体的地位和生活状况,这符合社会管理创新的精神。陕西省、西安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开展的现实困难和挑战是财政投入不足;实践中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缺乏操作性和有效性,社工人才缺乏且面临就业瓶颈。报告建议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中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的作用,加强社区戒毒、社会康复中相关政策制度规范的建设,尽快建立西安社区戒毒(康复)的社会工作体系与模式,重视戒毒人员与社会工作者的权利与民生保障,大力培养本地化的社工人才队伍,呼吁国家对西部社区戒毒(康复)社会工作予以特别支持,政府应加强对国内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调研。
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科研处处长冯卫国教授肯定两篇调研报告选题(社区戒毒和成瘾者的权利保障问题)前沿、新颖,都触及到了禁毒领域研究的薄弱地带。课题组采用实证方法,贯穿法社会学的特点。课题组成员来自不同的学科、地域,视野非常开阔,体现了中央提出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要加强协同创新的理念。
与会人员就调研报告涉及的主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发表了各自的真知灼见。
一、《禁毒法》、《戒毒条例》中戒毒制度的落实状况
沙龙与会人员深入讨论《禁毒法》、《戒毒条例》中戒毒制度的改革落实状况,形成了三个方面的共识和建议。
(一)美沙酮维持治疗和强制隔离戒毒基本得到肯定,应该继续完善
2005年,美沙酮维持治疗在陕西省和西安市开始实施。目前,陕西全省有30余家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西安市目前达到11家,全省在院人数11871人,日常服药人数7978人。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贾伟主任医师认为,**成瘾是一种慢性脑病,需要比较长的治疗时间甚至终身服药,因此我国借鉴了国际上使用的美沙酮维持治疗。但是,对目前陕西、西安美沙酮门诊也应做出客观评价:一方面,美沙酮门诊给管制**、禁毒工作以及公共卫生工作提供了一定的平台,如对**者的跟踪、传染性疾病的检测与防控等都极为有利;另一方面,美沙酮维持治疗只是一种降低危害的无奈之举,病人长期坚持美沙酮维持治疗需要较强的意志力。
西北政法大学禁毒法律与政策研究所研究员、公安学院副院长、医学博士冯雪教授认为,美沙酮维持治疗仅为非自然戒断所采取的一种阿片替代递减疗法。**成瘾形成的精神障碍在精神病的诊断与分类标准里被称为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是公认的一种易反复发作的长期脑病,不能完全对它采用法律的方法,可以借鉴最新的《精神卫生法草案》里面规定的司法程序,进行强制医疗。
西安市禁毒办副主任、市公安局缉毒支队副队长田选龙通过对**成本的计算,说明毒资的转嫁增加了社会矛盾和社会危机。美沙酮维持治疗制度既能缓解**者的痛苦,还可缓解社会压力、减少社会矛盾,因此应该作为禁毒的一个重要方法加以推广。他还对褚宸舸报告中关于开展“针具交换”的建议产生极大兴趣,认为这项措施将对整个传染病、艾滋病的控制大有裨益。
西安市公安局强制医疗管理处朱建彪副处长认为,尽管也可能存在一边喝药还一边**的情况,但只要戒毒人员能到门诊机构来服药,还是能减轻一定的危害。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徐文星副教授指出,在戒断有困难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管理创新的理念,所要做的就是把**对社会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
与会人员还就陕西省、西安市的强制隔离戒毒的情况进行了交流。
朱建彪介绍了西安市公安局强制医疗管理处开展的“春雷行动”,即把一些不需要强制隔离但有躯体疾病或吞食异物企图逃离打击的**人员进行收治。该做法的意义在于将**人员集中在一起管理,一方面能对其进行救治,另一方面对有需要的**者做完外科手术待病情稳定后,送到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强制戒毒。
西安市公安局强制医疗管理处戒毒科科长洪魁对西安市医疗管理处工作中关于戒毒的强制医疗情况进行了说明,他指出由于公安机关严打的威慑,自戒、包括强戒都是人满为患。由于西安市医疗管理处去年才重新恢复戒毒业务,所以发展的速度慢,但是目前的戒毒工作正向纵深发展。
陕西省劳教局、省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局主任薛智良指出,陕西省戒毒管理局自《戒毒法》颁布以后,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已达2000多人,超过了劳教人数。司法部、省戒毒管理局对戒毒工作都非常重视,近三年来出台了大量的规章制度,包括管理办法、诊断评估办法、教育戒治办法等,基本上已构成了完整的体系。
陕西省戒毒劳教所、省戒毒中心教育科副科长赵旭认为,国际上普遍认为戒毒周期至少需要三年,但是我国《禁毒法》却把强制隔离期定为两年,且戒毒者入所一年后就开始评估。这使大多数戒毒未真正取得效果的人员流入社会,难以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