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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音乐学与民族音乐学关系的再认识] 中国民族民间音乐试题

发布时间:2019-06-22 04:26:07 影响了:

  中国传统音乐学(即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与民族音乐学是两个既有共性又有区别的音乐学分支学科。但两者相互支撑、相互促进。民族音乐学把音乐置于文化视阈来考察,为中国传统音乐学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民族音乐学突出音乐文化中的多姿多彩,使中国传统音乐学拓宽了研究路径;民族音乐学重视田野考察的工作范式,为中国传统音乐学的发展提供了有益补充。
  [关键词]中国传统音乐学;民族音乐学;关系研究
  [中图分类号]J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12)05-0240-03
  樊凤龙(1975-),女,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生,江西财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传统音乐、民族声乐。(北京 100101)
  一、中国传统音乐学与民族音乐学发展概说
  對中国音乐进行理论研究,两千多年来延绵不断,但一直没有一个学科的名称。自吕骥于20世纪30年代在延安写作并发表《中国民间音乐研究提纲》以来,直到20世纪60年代初期,對中国传统音乐的研究主要對象是“民间音乐”。平常,人们對这种理论,也称之为“民间音乐研究”。
  1964年,中央音乐学院音乐研究所(即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前身)编写出版了《民族音乐概论》,书中提到的“民族音乐”,主要也是民歌、戏曲、曲艺、器乐、歌舞这几个部分。而大部分音乐院校在实践教学中将歌舞音乐列入民歌范畴,这就构成了民族音乐四大类:即民歌、民族器乐、曲艺(即“说唱”)音乐、戏曲音乐。后来,随之又产生了“民族民间音乐研究”这一概念,它所包含的内容似乎更为广泛,不仅有民间的(包括少数民族音乐),还有宫廷的、文人的。20世纪80年代初,为了与刚传入的民族音乐学相区别,学界又将过去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通称为“民族音乐理论”。自1987年之后,学术界逐渐形成了“中国传统音乐”的概念,并有相应的著作问世,如福建师大音乐学院王耀华和中央音乐学院袁静芳各自主编的《中国传统音乐概论》。当前,民族音乐界基本有一个共识,即“把中国人运用本民族固有方法、采取本民族固有形式创造的、具有本民族固有形态特征的音乐”称为中国传统音乐,其学科名称则称之为“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近年来,又有不少学者主张将“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的学科名称改为“中国传统音乐学”。
  民族音乐学这一概念发端于欧洲,由于不同的国家和民族有各自不同的音乐文化环境,不同的音乐研究對象,因此,各国對民族音乐学的定义并不完全一致,例如,美国的《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词典》、德国的《音乐大词典》、日本的《标准音乐词典》中對音乐的定义都不同。在伍国栋所著的《民族音乐学概论》一书中将民族音乐学定义为:“音乐学下属的一门研究世界诸民族传统音乐理论的学科,它的基本特征是将某民族现存的传统音乐置入该民族特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中去,通过對该民族成员(个体或群体)是如何根据自身文化传统去构件、使用、传播和发展这些音乐的考察和研究,阐述其有关音乐的基本特征、生存规律和民族文化特质。”换句话说,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应当讨论、说明音乐在一个社会/社区/社团中的文化内涵。
  高厚永于1980年首次倡导并在南京艺术学院召开“全国民族音乐学学术讨论会”,从此,民族音乐学正式传人中国。诚然,之前的学者對民族音乐学已有所接触和研究,最先的研究者是王光祈,在他所撰写的《东西乐制之研究》一书中说:“吾将登昆仑之巅,吹黄钟之律,使中国人固有之音乐血液,从新沸腾。吾将使吾日夜梦想之‘少年中国’,灿然涌现于吾人之前。”他的目的是为了让中国音乐工作者掌握一种新的方法,将它作为武器,认识、了解、继承、发展中国传统音乐,从而达到振奋民族精神、振兴中华的目的。
  二、中国传统音乐学与民族音乐学之间的关系
  笔者认为中国传统音乐学与民族音乐学是音乐学的两个分支学科,是两个不尽相同的概念,其研究對象和方法各有所重。中国传统音乐学具体研究對象是中国的传统音乐,也就是说,在文献资料上记载过的和在现实中依旧存在的一个具体音乐事项;中国传统音乐学有其自身的理论体系,其研究方法以继承中国史学传统和关照“律、调、器、谱”为主之本体研究,同时也重视实地考察(谓之“采风”)。民族音乐学针對世界各民族音乐进行研究,以特定文化背景下的一个具体音乐事项是其主要研究對象;将田野调查中得到的第一手资料为其研究的基本材料,运用分析和比较的方法,對该民族特定文化背景下的传统音乐基本特征、生存规律和民族文化特质进行研究。
  但两者相互支撑、相互促进,民族音乐学把音乐置于文化视阈来考察,为中国传统音乐学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民族音乐学突出音乐文化中的多姿多彩,使中国传统音乐学拓宽了研究路径;民族音乐学重视田野考察的工作范式,为中国传统音乐学的发展提供了有益补充。
  (一)民族音乐学把音乐置于文化视阚来考察,为中国传统音乐学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民族音乐学集中于對文化中音乐的研究,把音乐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来进行探讨。中国传统音乐学的研究,从侧重于文献典籍到注重旋律节奏、调式调性等音乐形态学的研究。然而,这种单维度的研究视角会局限我们對中国音乐研究的发展,中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音乐文化具有多元和多样化的特点,因此,在传统音乐文化的研究中,不但要将音乐置于文化的宏观视阈进行考察,而且还要将音乐与文化习俗、社会环境、人文背景等诸要素联系起来,重视考察它们间的相互影响。正如周显宝所说的:“把音乐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放在整体文化框架中来探讨;各地民族志、音乐志和音乐集成的出版,形成了各民族音乐文化多元并存的客观现实。”民族音乐学经过在中国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实质上又回到了把音乐作为一种文化认同的起点。民族音乐学的文化观引领不少学者关注音乐与文化的关系。应当指出的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所关注的也不仅仅是音乐形态,如吕骥就在《中国民间音乐研究提纲》一文中强调了“人们审美观点、民族语言、地方方言對音乐的影响”、“各民间音乐的演唱技术与表演技巧的研究”、“各民间乐队的组织形式与各民间器乐在人民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民间音乐的传统记谱法”等问题;杨荫柳、路云等前辈们的研究也已注意到了音乐与社会、音乐与人的亲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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