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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养老金调整信息

发布时间:2019-07-28 04:33:16 影响了:

事业单位养老金调整信息_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定

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定总时限:即时总责任科室: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化服务股 总责任人:分管副局长(吴永革) 、负责人(赵勇) 流 程接收单位申报资料办理缴费终止及核实缴费情况基本养老金核定及复核将核定结果反馈申报单位办结备注:1.登记范围:单位参保后办理新增退休手续的人员。

2.所需材料(审核原件,表格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1)机关事业单 位退休人员新增变动申请表;(2)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表; (3)机关事业单位办理退休手续报批表(由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4)机关 事业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审定表(由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所需材料复印件 加盖公章; (5)提供社会保障卡卡号复印件(如尚未领取及开通社会保障卡的, 则提供银行账号复印件) 。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办资料和申办事项进行审核, 对不同情况分别处 理:(1)对符合条件的, 根据现行人事管理权限及时录入退休人员信息确定基本养 老保险待遇;(2)对申办资料不全的, 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 料;(3)对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不予受理的理由。

4.办理地址: 龙胜各族自治县体育路 5 号 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务中心社保局 机关养老 B 区 24 号窗口。

咨询电话:0773-7513006。投诉电话:7519679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重新核定总 时 限:即时总责任科室: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化服务股 总责任人:分管副局长(吴永革) 、负责人(赵勇) 流 程接收单位申报资料办理基本养老金重新核定调整或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及 复核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结果 及相关表格反馈申报单位办结备注:1.登记范围: 参保单位因各种原因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核定单位退 休人员退休待遇的。

2.所需材料:(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申报表;(2)机关事业单 位办理退休手续审定表。所需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办资料和申办事项进行审核, 对不同情况分别处 理:(1)符合条件的,根据现行人事管理权限规定重新确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 平,及时录入退休人员信息;(2)对申办资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需 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3)对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不予受理的 理由。

4. 办理地址:龙胜各族自治县体育路 5 号 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务中心社保 局机关养老 B 区 24 号窗口。咨询电话:0773-7513006。投诉电话:7519679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信息变更总 时 限:即时总责任科室: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化服务股 总责任人:分管副局长(吴永革) 、负责人(赵勇) 流 程接收单位申报资料修改信息审核办理结果反馈申报单位或 个人办结备注: 1.登记范围:参保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账户信息变更; 2.所需材料: (1)更改姓名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公安部门出 具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份;(2)更改银行账号的需提供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一 份;(3)单位填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 (一式二份) ,需材 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办资料和申办事项进行审核,对不同情况分别处 理:(1)符合条件的,根据现行人事管理权限规定变更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信息, 及时录入退休人员信息;(2)对申办资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需要补 充和更正的资料;(3)对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不予受理的理由。

信息变更内容范围为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银行账号、户名、开户银行。

4. 办理地址:龙胜各族自治县体育路 5 号 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务中心社保 局机关养老 B 区 24 号窗口。咨询电话:0773-7513006。投诉电话:7519679 4.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 (含农合工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总 时 限: 7 个工作日总责任科室: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化服务股 总责任人:分管副局长(吴永革) 、负责人(赵勇) 流 程受理失业人员(含农合工)申领失业金材料 (即时)对失业人员提交的材料和单位备案的材料进行审核 (7 个工作日)打印并发放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失业证》 (即时) 备注:1.失业人员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60 日内到失业保险待遇科办理领 取失业金的手续。如果失业人员超过 60 日后才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的,应提交 “逾期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情况说明” ,理由正当的,失业保险待遇科批准后方 可办理。

2.所需材料: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⑵《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审 核确认表》 ; 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⑷本人 1 寸近期相片 3 张; ⑸ 《就 业失业登记证》 (在居住社区办理)原件,复印件 1 份;⑹社保卡或银行卡原件 及复印件 1 份 (使用社保卡的需将金融区开通,无社保卡的失业人员可使用农业 银行、漓江农村合作银行任意一个行的银行卡) ;⑺填写表格: 《失业保险金申领 表》 、 《求职登记表》 。

3.办理申领失业金手续必须本人办理,他人不得代办。原领取过失业金的失 业人员,上次办理的《职工失业证》必须交回。

4.办理时间:①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②每月 25 日至月底为结算和支付失 业金时间,暂停失业人员办理申领失业金手续。③当月 25 日前办理申领失业金 的,次月 5 日前发放到位。 5. 办理地址: 龙胜各族自治县体育路 5 号 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务中心社保局 失业待遇 B 区 24 号窗口。咨询电话:0773-7513006。投诉电话:75196795. 申报代缴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总时限:1 个工作日总责任科室: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化服务股 总责任人:分管副局长(吴永革) 、负责人(赵勇)流 程归集当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每月 25 日)审核后,征缴股出具“单位缴费通 知单” (1 个工作日)送基金结算股拨付 (即时)备注:办理地址:龙胜各族自治县体育路 5 号 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务中心社保局 失业待遇 B 区 24 号窗口。咨询电话:0773-7513006。投诉电话:7519679 6. 失业人员到桂林市下辖的县(区)领取失业金转出 (统筹地区内转出)总时限:1 个工作日总责任科室: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化服务股 总责任人:分管副局长(吴永革) 、负责人(赵勇)流 程受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 (1 个工作日)审核失业人员身份证上的户籍信息 (1 个工作日)出具《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单》 (即时)备注:1.失业人员在符合申领失业金的条件下才能申请到桂林市下辖的县(区) 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金。

2.所需材料:⑴申请到桂林市下辖的县(区)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金的需 填写申请;⑵《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确认 表》 ;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3.办理到户籍所在地申领失业金手续必须本人办理,他人不得代办。失业 人员在办理转移手续之日起 60 日内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单》到转入 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金手续。

4.办理时间: ①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②每月 25 日至月底为结算和支付失 业金时间,暂停失业人员申请办理到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金的手续。

5. 办理地址:龙胜各族自治县体育路 5 号 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务中心社保 局失业待遇 B 区 24 号窗口。咨询电话:0773-7513006。投诉电话:75196797. 桂林市县(区)失业人员到桂林市领取失业金转入 (统筹地区内转入)总时限:1 个工作日总责任科室: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化服务股 总责任人:分管副局长(吴永革) 、负责人(赵勇) 流 程受理失业人员递交的材料 (即时)审核失业人员身份证上的户籍信息 (1 个工作日)失业人员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手续 (即时)备注:1. 失业人员应在办理转移手续之日起 60 日内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 转移单》到失业保险待遇科办理申领失业金的手续。

2.所需材料: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单》 ;⑵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 1 份;⑶本人 1 寸近期相片 3 张;⑷社保卡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1 份(使 用社保卡的需将金融区开通, 无社保卡的失业人员可使用农业银行、漓江农村合 作银行任意一个行的银行卡) ; ⑸户口本原件; ⑹填写表格: 《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 《失业人员申请职业培训审核表》和《求职登记表》 。

3.办理到户籍所在地申领失业金手续必须本人办理,他人不得代办。原领 取过失业金的失业人员,上次办理的《职工失业证》必须交回。

4.办理时间: ①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②每月 25 日至月底为结算和支付失 业金时间,暂停失业人员申请办理到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金的手续。

5. 办理地址:龙胜各族自治县体育路 5 号 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务中心社保 局失业待遇 B 区 24 号窗口。咨询电话:0773-7513006。投诉电话:75196798. 跨省、 省内跨统筹地区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转出总 时 限: 15 个工作日总责任科室: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化服务股 总责任人:分管副局长(吴永革) 、负责人(赵勇) 流 程受理失业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 (即时)接受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 险待遇转移接收函》 。

(15 个工作日) 出具 《跨统筹地区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转 移单》 。

(即时) 备注:1.失业人员在符合申领失业金的条件下才能申请到跨省、省内跨统筹地区 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金。

2.所需材料: ⑴申请到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金的需填写申请; ⑵ 《终止 (解 除)劳动合同证明》 ;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确认表》 ;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 1 份。

3.办理到户籍所在地申领失业金手续必须本人办理,他人不得代办。失业 人员在办理转移手续之日起 60 日内持《跨统筹地区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转移 单》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金手续。当月申请异地领取失业金,当 月接收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待遇转移接收函” ,转出地社保 经办机构当月 25 至 30 日拨付转移基金。

4.办理时间:①每周星期一、星期二。②每月 25 日至月底为结算和支付失 业金时间,暂停失业人员申请办理到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金的手续。

5. 办理地址:龙胜各族自治县体育路 5 号 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务中心社保 局失业待遇 B 区 24 号窗口。咨询电话:0773-7513006。投诉电话:75196799. 跨省、 省内跨统筹地区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转入总时限: 15 个工作日总责任科室: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化服务股 总责任人:分管副局长(吴永革) 、负责人(赵勇) 流 程受理失业人员递交的申请材料 (即时)转入基金到账后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15 个工作日)备注:1. 失业人员应在办理转移手续之日起 60 日内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 转移单》到失业保险待遇科办理申领失业金的手续。

2.所需材料: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单》 ;⑵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 1 份;⑶本人 1 寸近期相片 3 张;⑷社保卡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1 份(使 用社保卡的需将金融区开通, 无社保卡的失业人员可使用农业银行、漓江农村合 作银行任意一个行的银行卡) ; ⑸户口本原件; ⑹填写表格: 《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 《失业人员申请职业培训审核表》和《求职登记表》 。

3.办理到户籍所在地申领失业金手续必须本人办理,他人不得代办。原领 取过失业金的失业人员,上次办理的《职工失业证》必须交回。

4.办理时间: ①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②每月 25 日至月底为结算和支付失 业金时间,暂停失业人员申请办理到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金的手续。 5. 办理地址:龙胜各族自治县体育路 5 号 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务中心社保 局失业待遇 B 区 24 号窗口。咨询电话:0773-7513006。投诉电话:751967910. 企业稳岗补贴核定总时限:28 个工作日总责任科室: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化服务股 总责任人:分管副局长(吴永革) 、负责人(赵勇) 流 程一、审核、公示 受理企业递交的申请材料、审核 (11 个工作日)报县人社局审批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社保局审批 (8 个工作日) 二、核定、拨款 市财政局拨款后,分批编制发放 (1 个工作日) 备注:1.受理范围:上年度失业保险无欠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 区城镇登记失业率。

2.所需材料: 《企业稳岗补贴申请表》 、 《企业减员情况表》 、 《上年度稳岗 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表》 、 《企业人力资源信息、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及使用稳 岗补贴的计划方案》 、电子导入模版。

3.受理时间:每年由市人社局下发实施文件,规定受理时间。

4.办理地址:办理地址:龙胜各族自治县体育路 5 号 龙胜各族自治县政 务中心社保局失业待遇 B 区 24 号窗口。咨询电话:0773-7513006。投诉电话: 751967911. 企业稳岗补贴实名制数据报送总时限:20 个工作日总责任科室: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化服务股 总责任人:分管副局长(吴永革) 、负责人(赵勇) 流 程当年已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填报数据 (20 个工作日)备注:1.受理范围:当年已经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

2.登录系统:人社部“企业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 。

3. 办理地址: 龙胜各族自治县体育路 5 号 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务中心社保 局失业待遇 B 区 24 号窗口。咨询电话:0773-7513006。投诉电话:7519679 12. 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核定总时限:17 个工作日 总责任科室: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化服务股 总责任人:分管副局长(吴永革) 、负责人(赵勇)一、审核、公示流 程受理参保职工申请材料 (5 个工作日)报市社保局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 单 (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财政局拨款 (1 个工作日) 二、核定、拨款流程市财政局拨款到我局后,分批发放 (4 个工作日) 备注: 1.受理范围:正在参保、失业保险实际缴费累计 36 个月及以上的企业职 工。

2.所需材料:⑴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⑵ 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3.承诺办结时限按照申请人提交规范申报材料截止时间计算。

4. 办理地址:龙胜各族自治县体育路 5 号 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务中心社保 局失业待遇 B 区 24 号窗口。咨询电话:0773-7513006。投诉电话:7519679

事业单位养老金调整信息_2016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工资计算

2016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工资计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与企业养老“并轨”,实行同样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此前,机关事业单位长期实行退休制度,退休费主要与退 休前工资挂钩,退休费的调整也主要跟着工资调整。“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 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不再与同职级在职职工增长工资直接挂钩。

2016 年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 “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首次上调,也是上世纪 90 年代企 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第一次一起按照统一的调整办法 调整待遇。

这消除了两者在待遇调整安排上的不平衡,迈出了统筹各类退休人员 待遇调整的第一步。

人社部社保所金维刚表示,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调整有利于平 衡地区差。此前,经济发达、财政状况好的地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 整幅度相对较高、 调整频率较快,而一些欠发达地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 可能多年不调一次。有的省份,相邻的两个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 幅度和频率有很大差别。今后,这种状况将得到改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 老金上调更有保障。

目前, 我国部分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还未到位,意味着这 些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暂时还按原有水平领取养老金。不过,这段时间 不会很长, 预计待遇调整将在年内到位,届时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都将按 调整后的待遇领取养老金,并补上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未领的调整部分。

此外,今年国务院部署的“6.5%”左右的调整水平,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 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水平, 不是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以各自 养老金水平为基数,都按照 6.5%的比例调整,更不是简单地每个退休人员都按 6.5%增加养老金。实际调整将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结合”, 定额调整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 可以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适当倾斜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 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范围: 可以说,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是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日渐成熟的结果,在历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启动实施, 而机关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却一直未能实施, 企业退休人员和公务员的退休待遇实行 两个政策, 企业干部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其退休金水平取决于缴费多少及缴费年 限长短, 由国家统筹发给基本养老金,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则按照其退休前 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退休金,全部由财政负责。机关事业与企业养老保险的 “双轨制”就这样从上世纪 90 年代初一直延续至今。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长达 30 年的时间内不缴纳养老保险,而且退休金 水平高于城镇企业职工。

而企业职工要想拿到更高的养老金,则需多缴养老保险 费,因此“社会不公”等争议如水如潮,严重影响社会和谐。

所以,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双轨制”和“待遇差”成 了推动本次变革的最大动因, 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 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也就成了本次改革的重点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思路: 一统一、五同步 1 月 15 日,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询问时提到,机关事 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这次改革,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

“一个统一”,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实行社会统筹 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单位和个人都开始缴费,并实行与缴费 相挂钩的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形成与城 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行的制度平台,可相互衔接,从而构建起完整 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五个同步”:一是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避免单独改革事业单位引发 的攀比。二是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形成多层次的保障体系, 在优化保障体系结构的同时保持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

三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 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 在增加工资的同时实行个人缴费。四是待遇确定机制与 调整机制同步完善, 退休待遇计发办法突出体现多缴多得,今后待遇调整要综合 考虑经济发展、 物价水平、 工资增长等因素, 并与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统筹安排, 体现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五是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不再搞局部 试点,防止地区之间出现先改与后改的矛盾。

马凯认为, “五个同步”突出了改革的系统性和协调性,综合平衡前后左右 的各种关系,有助于形成社会共识,保证改革顺利推进。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怎么计算 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调节金构成: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 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 1 年发给 1%。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 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 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三)过渡 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 “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 限每满 1 年发给 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 1.2%。

事业单位养老金调整信息_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条件:首次参加机关事业养老、工伤保险的单位 申报材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 2、批准成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单位法人证书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明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申报条件:参保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单位性质、 组织机构代码、 银行账号等发生变更 申报材料:1、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2、社会保险登记证 3、与变更项目一致的相关文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申报条件:参保单位发生合并、解散、撤销、终止、跨统筹范围 转出等情形时 申报材料:1、注销登记表(一式两份) 2、社会保险登记证 3、批准变更的相关文件及注销书面报告 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在职参保人员增加申报条件:参保单位新增职工需建立或接续养老、工伤保险关系 的 申报材料:1、增加报告表、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参加养老保 险的) 2、增人计划卡、工资审批表 其中: (1)大中专毕业生提供 报到证、毕业分配单 (2)复原军人提供 工资介绍信、工资审批表 (3)跨统筹人员提供 养老保险手册、介绍信和保险关系 转移单 3、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在职参保人员减少申报条件:参保单位在职职工(或个人)因调动、辞职辞退、退 休等原因发生缴费中止时 申报材料:1、减少报告表 2、与终止缴费原因相一致的相关材料 其中: (1)因退休的,提供 退休申请表 (2)因工作调动的,提供 调转手续 (3)因上学的,提供 入学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 (4)因辞职辞退开除的,提供 辞职审批表等有效的法律 文书及证明 (5)因死亡的,提供 医学死亡证明等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报条件:职工参保前,在其他统筹系统已经参加养老保险的 申报材料:1、增人计划卡 2、行政介绍信 3、养老保险手册 4、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 流程图如下: 1、参保单位将申报材料报业务部门 2、承办人审核转入人转移单、养老保险手册及相关材料并签字 (材料不全的告知单位补充材料) 3、部门负责人复核签字 4、承办人告知开户银行信息 同城转入:参保单位(个人)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到财务部门 开具专用票据;参保单位(个人)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和专用 票据到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转账支票;参保单位(个人)将转账 支票交转入地开户银行; 财务部门承办人凭转账支票进账单在转 移单上签字确认。

异地转入:转入人到转出地办理汇款手续;参保单位(个人)到 财务部门查询基金转入回款情况; 转入基金到帐后财务部门承办 人在转移单上签字确认。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申报条件:已参保职工办理中止缴费手续,又在其他统筹系统参 加养老保险的 申报材料:1|、养老保险手册 2、转入地社保机构名称、基金开户银行名称、账号 3、调入单位名称等 流程图如下: 1、参保单位将申报材料报业务部门; 2、承办人审核养老保险手册、核实缴费情况、打印养老保险关 系转移单(材料不全的告知单位补充材料) 3、部门负责人符合签字 同城转出: 申报人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到转入地社保机构开具专用票据 交转出地财务部门; 转出地财务部门承办人审核养老保险关系转 移单和专用票据开出转账支票; 申报人将转账支票交转入地社保 机构。

异地转出: 申报人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到财务部门签字确认; 财务部门承 办人办理基金汇款手续。机关事业社会保险职工退休审核 申报条件: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 申报材料:1、退休审批表 2、退休申请表(一式三联) 3、养老保险手册 4、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和人事档案等 流程图如下: 1、 参保单位申报材料报社保机构 2、 业务部门承办人核实养老保险费缴纳情况,部 门负责人复审签字 3、 退管部门承办人审核退休条件及核算退休待遇 (材料不全的告知单位补充材料) 4、 退管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领导签批 5、 退管部门承办人加盖退休审核专用章 (1) 在职和流动人员:参保单位或档案托 管机构持职工退休审批表到组织人事 部门审批 (2) 聘用人员:参保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 持聘用人员退休审批表到社保行政主 管部门审批 6、 参保单位将退休审批表返还退管部门备案机关事业社会保险退休人员增加 申报条件:新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申报材料:1、退离休人员增加报告表 2、退休申请表 3、职工退休审批表或聘用人员退休审批表 4、身份证复印件 5、个人办理养老金存折的应提供存折账号 流程图如下: 1、 参保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将申报材料报业务部 门 2、 承办人审核后录入养老金待遇等信息 3、 编制新增退休人员发放明细表并交财务部门 4、 (1)社保同一机构办理:财务部门到银行办理 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存折和发放结算 (2)已办理存折的:财务部门到银行办理发放 结算 5、参保单位专管员持身份证和退休申请表到财务部 门领取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存折并转交退休人员本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退休人员减少申报条件:发生退休人员死亡时 申报材料:1、医学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退休人员减少报告 流程图如下: 1、 参保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在退休人员死亡后 3 日内电话上报、 七日内将申报材料报业务部 门 2、 承办人审核相关材料、办理减少手续 3、 编制减少人员丧葬费发放明细随养老金发放 表交财务部门 4、 财务部门到银行办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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