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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职教育示范校建设与评估】100所高职示范校排名

发布时间:2019-01-29 03:56:05 影响了:

  摘 要:我国示范校建设与评估制度起步较晚,虽然经历了从简单到完善,从单一到多样等一系列嬗变,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相比较而言,西方的教育评估历史比我国长,已经形成了鲜明的特色,积累了可以借鉴的经验,通过研究西方的示范校建设与评估制度,可以想见,对我国的示范校建设与评估一定能带来一些有益的启迪。
  关键词:示范校建设与评估 分类评估 社会评价 优化评估组
  
  一、西方示范校建设与评估的特点及优势
  高职示范校建设自2007年开始至今,已经在全国高职院校中产生了非同一般的深远影响,并将对高职院校的未来发展起到积极的引领作用,且日益成为社会民众广泛关注的热点。而对于高职示范校的评估,则在高职教育界中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无疑,欧美诸国在高等教育示范校建设与评估的实践中走在世界的前列,形成了一定的制度特色。对比我国和西方发达国家的示范校建设与评估,无论从主体、机制、效能等,都对我国高等示范校建设与评估产生一定的借鉴价值,经过多年长足的发展,欧美示范校建设与评估呈现以下共性:
  (一)分等级的评估主体
  经过多年评估的实践,欧美国家的示范校建设与评估体系已经达到完备,以荷兰为例,荷兰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由大学协会、大学行为指引、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协会三个部分组成。第一是大学协会,主要对大学的教学和科研质量进行校外评估,这个层面的评估以校外专家组成评估小组,每五年对大学进行一次例行视察, 重点对各个学科进行检查,通过查阅大学的文件和资料,访谈教师等对学科的教育质量进行评估。第二层面的评估是大学行为指引,是学院内部的自我评估,一般方式是各学校建立教育质量分析模式,该模式依据大学协会有关行为指引的内部数据设计而成,包括学生注册质量,学生变动质量,毕业生质量,员工质量,教育机构质量,教育改革质量在新的法律框架影响下,荷兰各大学普遍采用了一套内部质量控制的新系统。第三个层面的评估是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协会,主要对非大学的高等教育机构的教育状况进行评估。在美国,评估体系由美国政府系统的认证机构组成,此认证体系由两种基本类型构成:即院校认证和专业认证。前者是由取得认证资格的地区性与全国性认证机构进行,其服务对象涉及全国大多数高校。专业认证针对教育机构开设的专门职业性专业教育进行评估。
  (二)分类别的评估内容
  在西方,示范校建设与评估内容特别关注各专业教学质量、院校的管理效能、学生服务、财政与物理资源、行政管理优势等。在美国,专业认证注重教学计划是否符合本专业特点;课程设置是否合理;教学设施是否达标;师资队伍是否适合;学生生源情况;学校是否重视或支持该专业建设;行政管理情况等。并且,实行分类评估成为国际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发展的新热点。在德国,高等示范校建设与评估主要涉及3部分内容:教学、科研和教授资格。评估对象并非针对整所学校或某些个人,而是针对学科或院系。
  (三)分梯队的评估程序
  在美国,评估程序由申请启动,一般情况下,院校先进行自我评估,依据统一的认证标准,在自我评估之后,由同行专家评估,通常同行专家是由教师和大学管理者组成,第三是进行现场调查,形成调查报告交由认证委员会进行审议,调查后,是进行认证,即认证委员会对所上报的材料进行审议,并判定院校是否通过认证。最后一步是所谓监控,即认证机构定期对所认证过的院校进行再评估,以确认认证标准是否得以遵守。以上是美国示范校建设与评估要经历的步骤。在德国,一次完整的高等示范校建设与评估一般包括内部评估、外部评估、评估结果的执行、后继性评估等四个阶段。
  
  二、我们目前示范校建设与评估的特点与不足
  高等示范校建设与评估,是制定指标体系及其标准,对被评估对象的理念、行为和状态进行规范化的价值判断活动,其着眼点是高等院校的教育质量,具有非常强烈的现实针对性和非常明显的政策导向性。我国在发展过程中,和西方欧美国家相比,逐渐呈现以下特点与不足:
  (一)概念性
  对于示范校建设与评估,我们有着三十年的积累,可是,在理论层面,我们并没有对示范校建设与评估进行过真正的价值判断,在实践中,盲目地割裂了评估工作是包括学校自评自建、专家组考察评估和评估整改在内的一个完整过程的概念,仅仅重视专家组进校考察评估而忽视评估后的工作。所以,整个评估过程,大搞形式主义与功利主义,参评院校难以认真进行自评自建,评估获得优秀或合格后,教学工作中心地位随之松动,投入减少,管理松散,从此角度看,评估只是停留在概念的层面。
  (二)行政性
  评估指标体系、明确评估内容和标准、组织评估考察等都是由政府高等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和领导实施,在此过程中,政府代表国家进行决策,制定评估计划,确定总的评估标准,政府的活动可以被简单地定义为一群在观点或利益方面本来很不一致的人们做出集体决策的过程。这些决策一般地被认为对这个群体具有约束力,并作为公共政策加以实施。政府的活动就是通过评估的制定追求教育领域的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因此,评估过程有着非常浓厚的行政性色彩。
  (三)封闭性
  当评估成为行政部门来进行的时候,评估也成为一项封闭的活动,无论是在评估过程中,还是评估结束后,都有很强的封闭性。首先,信息传递性差,评估过程中,各种信息不向社会传递,社会各项信息也难以回归院社区,导致教育与社会的隔离,同时也强化了学校对政府的依附关系。其次,就评估结果而言,一般是让评估客体的领导知晓,不向学校、社会公布。评估工作的这种封闭性,不利于发挥评估的沟通、导向和激励作用。
  (四)形式性
  我国的示范校建设与评估在多个方面彰显形式性,评估前,学校就注重应对专家的考察,根本无暇去查找发现自身不良的真正一面。评估时,学校要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评估后,学校的基本条件和面貌得到了虽然有很大改善,但是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单从评估过程来看,就存在以下形式瑕疵:一是从观念是评估价值欠缺,甚至连评估的目的也模糊其辞让;二是评估主体的权限垄断,三是评估客体及对象被限制过重;四是评估法律法规缺失;五是评估方案单一,缺乏灵活性与现实操作性;六是评估指标的完整性被打破;七是评估结论性评估多,过程性评估少,预期性评估更少,静态评估多,动态评估少;指标过分注重投入成分,而忽视了产出因素等等。
  
  三、对我国示范校建设与评估制度的完善与改良
  (一)形成方案
  就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而言,基本上可以分为纯量化和观察判断两类。师资数量与结构、教学设施、教学经费与就业等二级指标是按照学校提供的数据与评估方案标准进行核对;教师与学习风气、课程与专业、办学定位、社会声誉以及特色项目等更多是依靠学校的自评报告与专家实地考察来做出一致性的判断。前者的问题是每个学校的实际情况并不一样,如何才能够通过这些量化的指标来实现质量的衡量,结果只能以等级而论高下;后者的问题是专家主观意识是否能确保判断与定性的客观,以致呈现学校的真正质量事实。
  (二)渗透社会评价
  如前述,我国教育教学评估的主要问题在于行政主导,导致政府评估多,社会评估少,高校自评配合性强,主体性差,总结性评估多,整改性评估少,社会、高校参与高等示范校建设与评估的积极性没有充分挖掘出来。并且更为严重的是,从评估主体所采用的数据来源、评估方法和指标体系等方面缺乏透明度,而且表现在评估结果都只让被评估单位知晓,往往并不向社会公布。示范校建设与评估应当引入社会评价,也就是说,示范校建设与评估是全民事业,不应该只是权力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单独说了算,这样做,不但可以提高示范校建设与评估的公信力,还能增大评估过程的参与性和透明度。除了专家组之外,应当有广泛的社会参与,有企业界、用人单位、校友代表、家长代表、媒体代表等的参加和监督。而将高校评估引入社会评价是评估多元化方式之一,是明智之举。从根本上说,评估不能由政府牵头,而应由社会中介独立进行。政府部门只能作为举办者保证学校的教育投入、依法审批学校的办学资质、监督学校配备相应办学设施;而社会中介的评估则采用关于学校办学质量的客观数据来评价学校的优劣。
  (三)优化评估专家队伍
  高等示范校建设与评估队伍建设是影响高等示范校建设与评估的重要因素,应该从高等示范校建设与评估队伍的评估观念、评估队伍的整体构成、评估队伍的个体素质三个方面入手进行整顿和治理。参照国际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专家的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不同类别评估专家的资格标准,健全甄选流程,面向教育行政部门、高校、评估专业群体以及社会公开选拔。建立健全评估专家的培养制度,加强对评估政策法规、评估技术与方法以及评估态度与行为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评估专家的专业与技术水平,并制定详细的评估专家工作守则,指导评估实践的开展。在评估管理部门内部建立专职的评估工作研究小组,收集评估信息、总结评估经验、开展评估研究,并负责对评估专家进行选拔、培训与考核等工作。
  (四)确立分类评估制度、细化分类内容
  实践证明,分类评估在评估中具有基础性价值,是评估的原则。示范校建设与评估中的分类是指将评估内容按角度进行归类并采不同定标准进行针对性的专门指导和有层次的具体指导,这样可以细化评估过程,针对不同水平的评估内容,,提出多层次的评估目标,运用不同的评估方法,使各层次的评估客体都能经过努力得到最优发展。笔者建议在评估中实行“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分期达标”把评估和整改有机的结合,才能有序推进并实现评估的良好愿望和切实加强整改的实效。
  
  四、小结
  国家级高职示范校入选条件有五个领先,即:领导能力领先、综合水平领先、教育教学改革领先、专业建设领先、社会服务领先。高职示范校建设三项工作任务,即:教学实验实训条件建设、高水平的“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课程体系和专业建设。从内容上看,其内涵之深,任务之重,标准之高,往往令各高职院校感觉难以企及,不过,高职教育示范校建设与评估,充分动员其地方行政部门、教育界专家及学者、学校各级领导、教师、学生、家长及各种社会力量,使其充分认识教育的重要性。所以,示范校建设与评估是各院校检查过去,展望未来的最佳途径。所以,示范校建设与评估关系到一所高职院校的生存发展。
  开展高职教育示范校建设与评估,可以激励各级教育职能部门把发展高职教育提高到重要的战略地位上来,在规划地区发展时,把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中最重要系统来考虑,促进各部门在保证教育基本投入的基础上,对教育增大投入,改善薄弱校的办学条件。通过高职教育评估,揭示高职教育的意义,也可吸引社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对高职教育的重视,增加教育投资渠道,改善高职办学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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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钟秉林,周海涛.国际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发展的新特点、影响及启示.高等教育研究,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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