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大加强组织纪律性的社会因素解析|加强组织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
[摘 要]党的二大在加强组织纪律性方面多有建树,这是多重社会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本文从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早期领导人对组织纪律的论述和交锋、陈独秀与无政府主义者辩论的结果、应对马林和共产国际的重要措施等方面,对促使党的二大加强组织纪律性的多重社会因素进行解读和分析。党的二大组织纪律性社会因素解析。
[关键词]党的二大;组织纪律性;社会因素;解析
[中图分类号] D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2)09-0038-04
1922年7月16-23日,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召开了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党的二大对党的组织纪律问题进行了深刻论述,并在大会通过的《党章》中专门列出“纪律”一章。为何党的二大在加强组织纪律性上如此重视?其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样的社会历史背景?本文结合前人研究成果和相关史料考证,就此问题作些粗浅的研究探讨。
一、加强组织纪律性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建无产阶级政党的实践中,十分强调高度的组织纪律性。马克思曾指出:“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1]。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失败教训时也提到,“巴黎公社遭到灭亡,就是由于缺乏集中和权威”[2]。马克思、恩格斯还认为,发扬党内民主与严格遵守纪律是辩证统一、并行不悖的“为了不致蜕化成为宗派,我们应当容许讨论,但是共同的原则应当始终不渝地遵守”[3]。
列宁从无产阶级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出发,阐述了组织纪律的极端重要性,指出“无产阶级在争取政权的斗争中,除了组织而外,没有别的武器”[4]。列宁严厉指出否认组织纪律的危害性:“否认政党和党的纪律,这就是反对派得到的结果。这就等于完全解除无产阶级的武装而有利于资产阶级。”“谁要是把无产阶级政党的铁的纪律哪怕是稍微削弱一点(特别是在无产阶级专政时期),那他事实上就是帮助资产阶级来反对无产阶级。”[5]为此,列宁高度重视用党章来规范和维护党的纪律,发挥组织纪律的重要作用。1919年12月在俄共(布)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上,列宁建议对党章作出重要修改。在会议通过的党章中明确规定:“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和一切党组织的首要义务。”在列宁倡议下建立的第三国际,也要求各国共产党和工人党保持严格的组织纪律性。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是一个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思想,用列宁的建党学说和俄国布尔什维克党的方式建立起来、与第二国际的修正主义划清界限的新型的无产阶级革命政党。为此,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虽然只有十五条,但涉及组织纪律的就有好几条,占有相当的比重和突出的位置。这个纲领规定,党员由一个地区转到另一个地区,必须有组织的介绍;党员被派到其他地区工作时,一定要受当地执行委员会最严格的监督;在公开时机未成熟前,党的主张以至党员身份都应保守秘密;除为现行法律所迫或征得党的同意外,任何党员不得担任政府官员或国会议员。这些条文虽然比较简单,但都是巩固党的组织所不可缺少的,也是当时革命斗争所必需的。
在党的二大会议上,专门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并原文照录“第三国际的加入条件”。其中强调,“中国共产党既然是代表中国无产阶级的政党,所以第二次全国大会议决正式加入第三国际,完全承认第三国际所议决的加入条件廿一条,中国共产党为国际共产党之中国支部。”[6]在这种精神指导下,对列宁建党学说和组织原则比较有研究的陈独秀、蔡和森等人就按照苏俄布尔什维克党的组织方式,把“加强组织纪律性”贯彻在中共二大的决议和党章之中。有学者提出,“‘二大’至‘六大’期间,中共在制定党章的过程中移植了苏共党章中的很多内容。通过移植,中共很快发展成为一个高度组织化的政党”。[7]美国学者哈泽德在比较了中共二大的党章和1919年12月俄共(布)八大的党章后也得出结论:“写进党章的概念是相同的,因此,共产党支部的结构,组织上的等级制度、党的纪律和经费收入都和俄国共产党的党章一样。”[8]可见,幼年时期的中国共产党,在坚持马列主义革命理论和建党学说的同时,也承袭了苏俄共产党在组织纪律性方面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规定。
二、建党初期中共领导人对严格组织纪律性的论述与交锋
在中国早期共产主义者的建党活动中,组织纪律问题就是一个重要议题。1920年,蔡和森在与毛泽东的通信中就明确指出:共产党必须有铁的纪律,“党的组织为极集权的组织,党的纪律为铁的纪律,必如此才能养成少数极觉悟极有组织的分子,适应战争时代及担负偌大的改造事业”;“党的最高机关为中央委员会”,“无论报纸、议院、团体,以及各种运动绝对受中央委员会的指挥和监督,绝不准单独自由行动”[9]。党员必须是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要“严格的物色确实党员”,党员必须紧密联系群众,应分布于工厂、农村、机关、学校,成为一切群众运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对此,毛泽东在回信中表示,“你这一封信见地极当,我没有一个字不赞成。”[10]可见,当时蔡和森、毛泽东等人对即将成立的共产党加强组织纪律建设有灵犀相通的共识。
党的二大对组织纪律性的强调,也反映了建党初期不同建党思想的碰撞与交锋。据李达回忆,“1921年2月,陈独秀起草了一个党章,寄到上海,李汉俊看到草案上主张(党)的组织采中央集权制,对陈独秀甚不满意,说他要党员拥护他个人独裁,因此他也起草了一个党章,主张地方分权,中央只不过是一个有职无权的机关,陈独秀看了李汉俊的这个草案,大发雷霆,从广州来信责备我一顿,说上海的党员反对他,其实我当时并不知道这件事。从此以后,陈独秀和李汉俊二人之间的裂痕愈来愈深”[11]。陈独秀作为中国最早的马克思主义者之一,一直强调以苏俄布尔什维克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组建中国共产党。而“李汉俊原是无政府主义者,后来看了考茨基的书才转变过来,他很想做合法的马克思主义者,主张参加资产阶级议会去宣传无产阶级的政见”[12]。显然,李汉俊的建党方案不符合列宁主义的建党学说,按照这种主张建立起来的党也不可能担负起领导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改造社会的任务。1921年夏,陈独秀把他所拟的党纲提交党的一大考虑。这个党纲特别注重党员教育、组织原则、党的纪律和争取群众等问题。但很遗憾的是,由于陈独秀没有出席党的一大,加上李汉俊与之意见相左并草拟了新的方案,所以当时这个党纲未被大会所采纳。后来,陈独秀在《中国共产党底历史与策略》一文中,还提及一大前夕他所提出的简短党纲:党绝对命令党员,党员服从纪律,确定共产党应该是民主集权制;应该是信仰共产主义,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实现共产主义。[13]显然,陈独秀这些强调组织原则和党的纪律的主张,没有在中共一大上得到很好的吸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