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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的阶级和阶级斗争】千万不要忘记阶级

发布时间:2019-04-09 04:39:36 影响了:

  问:华国锋总理在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我国的阶级状况作了新的分析,得出了新的结论,对于这一新的分析和结论应该怎样理解?  答:华国锋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我国(除台湾外)的阶级状况所作的论述,确实与我们以往的说法有很大不同。政府工作报告确认了建国近三十年来我国阶级状况的根本变化,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必将对我国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发生多方面的深远的影响。
  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我国阶级状况的新结论,最主要的有如下两点:(1)作为阶级的剥削阶级,包括地主阶级、富农阶级和资本家阶级已经消灭了,这些阶级中间的绝大多数人,已经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2)知识分子以及其他一些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工人、农民一样,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人翁。这些论点,完全符合我国当前阶级状况的实际,是客观的科学结论。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阶级总是同一定的生产关系相联系的。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它们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因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这就是说,阶级从根本上说是一个经济范畴,是一定社会经济结构的产物。剥削阶级只能在一定的经济制度中产生和存在,当这种经济制度消灭以后,剥削阶级也就因失去存在的条件和根据而消灭。
  在我国(除台湾外),由于我们党采取一系列步骤,其中包括土地改革,合作化,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等,已经从根本上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和资本主义剥削制度,改造了小生产制度,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了自己的稳定的统治。在这种情况下,剥削阶级即地主阶级、富农阶级和资产阶级,作为阶级来说,也就随之而消灭。经过近三十年的斗争和教育,这些阶级中间的绝大多数人,已经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这是无可否认的客观事实。
  为何知识分子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人翁,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也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呢?大家知道,知识分子没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基础,从来不是一个阶级,而是一个阶层。它为哪个阶级服务,就属于那个阶级。在我国知识分子中,那些解放前就参加革命的,以及由我们党在新社会培养的知识分子,本来就是工人阶级自己的知识分子。至于从旧社会过来的知识分子,情况是各不相同的。在建国以后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消灭以前,那些仍然为剥削阶级服务的,以及那些虽然不直接为剥削阶级服务、但剥削阶级立场尚未转变的知识分子,还是剥削阶级的附庸;其余的老知识分子都在自己的工作实践中不断的有所转变,有所进步。随着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的消灭,以及他们本身的进步,那些没有转变过来的老知识分子,绝大多数也转到了工人、农民一边,为社会主义服务了。这样,知识分子这个阶层,从总体上来说,就成了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和工人、农民一样,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人翁。
  由此可见,华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新结论,确实反映了我国阶级状况的实际,是完全科学的结论。对照这些科学结论,我们可以看到,以往那些几乎成了天经地义的说法和看法,有许多是错误的。如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始
  终存在阶级,认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力量对比,是势均力敌,胜负未卜;一谈到剥削阶级,就笼而统之地说,人还在,心不死;一谈到知识分子,就总是另眼相看,自觉不自觉地把他们看成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当作可以“利用”的对象,而不是看作国家的主人。这些说法和看法,从今以后必须彻底改变。
  问:作为阶级的剥削阶级消灭了,对阶级斗争应当怎样看?
  答:在我国的现阶段上,作为阶级的剥削阶级虽然消灭了,但阶级斗争并没有结束。这是因为,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这个阶段上,所谓剥削阶级的消灭,只是作为阶级,即作为能够占有工人、农民劳动的完整的阶级实体而言,是消灭了,但是,它的残余还存在。正如华总理所说的:我国还有反革命分子和敌特分子,还有各种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秩序的犯罪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还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新剥削分子。“四人帮”的某些残余,没有改造好的地主富农分子和其他旧剥削阶级的某些残余,也还会继续坚持反动立场,进行反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活动。并且,国内阶级斗争又同国际阶级斗争密切地联系着。因此,阶级斗争还会存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作为阶级的剥削阶级消灭以后和消灭以前,阶级斗争无论是在规模方面,在激烈的程度方面,还是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方面,都已大不相同了。我们固然不能因为作为阶级的剥削阶级的消灭,而否定阶级斗争的存在;但是也不能继续用老眼光去看待现在的阶级斗争,而否定阶级斗争情势在各方面的变化,看不到阶级斗争在波浪式的发展中趋于缓和,直至最后结束。更不能认为阶级斗争越来越尖锐,越来越激烈,因而必须连续不断地发动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正确的观点应该是,既承认阶级斗争还没有结束,同时也承认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过去。
  在作为阶级的剥削阶级消灭以后,必须把阶级斗争放在恰当的地位,限制在合理的界限之内。在剥削制度和作为阶级的剥削阶级消灭以前,在一定时期,阶级斗争无疑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因而我们的工作应当以阶级斗争为纲。但是,在这以后,则应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中心,实现四化便成为一切工作的纲,阶级斗争应该围绕这个中心,并为它服务。如果仍然认为阶级斗争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还要以阶级斗争为纲,年年、月月、天天讲阶级斗争,动不动就搞所谓“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这既不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也忘记了我们自己在实践中已经取得的经验教训。
  问:上面讲的对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看法,与“阶级斗争熄灭论”有什么区别?
  答:有些人一听说剥削阶级已经消灭,不再以阶级斗争为纲,就认为这是“阶级斗争熄灭论”。其实,这是根本不同的两码事。
  阶级斗争熄灭论,是苏联农业集体化时期布哈林提出的“理论”。布哈林认为,在实行集体化的过程中,不需要向富农进行阶级斗争,富农可以“长入”社会主义。斯大林在揭露布哈林的这种反列宁主义观点的实质时,尖锐地指出:“通过无产阶级的残酷的阶级斗争来消灭阶级,——这就是列宁的公式。通过阶级斗争熄灭和资本家长入社会主义来消灭阶级,——这就是布哈林的公式。”由此可见,所谓阶级斗争熄灭论,就是认为,在剥削阶级存在的情况下,阶级斗争应当“熄灭”,应当“取消”,用这样的办法来达到“消灭”阶级。很显然,这同认为由于剥削制度的消灭,剥削阶级也随之而消灭的观点,同认为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阶级斗争不再是一切工作的总纲的观点,毫无共同之处。因此,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把阶级斗争放到恰当的地位上去。有些同志指责这些观点是“阶级斗争熄灭论”,恰恰是自己夸大了阶级斗争,用极左的观点看问题。还有的同志,对我们给已经改造好的地富分子摘帽,落实资本家政策,等等,也认为是搞“阶级斗争熄灭论”。这是完全错误的。我们党采取这些措施,不过是确认一个事实,即确认客观上已经变化了的阶级状况。而这种变化,正是正确地进行阶级斗争的结果。这和阶级斗争熄灭论又有什么相干呢?难道让已经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的那些原有剥削者,永远戴着剥削阶级分子的帽子,倒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无产阶级政策吗?鉴于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流毒很深,今天,我们仍然要特别警惕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倾向。
  问:正确认识当前我国的阶级状况和阶级斗争有什么意义?
  答:正确认识这个问题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依我们看,下列四个方面是值得特别提出来的。首先,正确认识这个问题,对于我们顺利地实现工作着重点的转移,是极为重要的。可以说,对阶级状况和阶级斗争问题的科学分析,是我们把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面的理论基础。如果看不到阶级状况和阶级斗争的根本变化,仍然认为阶级斗争是我国的主要矛盾,因而在指导方针上仍然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那就根本不可能实现这个伟大的历史性转变。其次,正确认识这个问题,对于保持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是非常重要的。如果看不到阶级状况和阶级斗争的根本变化,仍然把阶级斗争看得很严重,动不动就发动大规模的群众阶级斗争,其结果正如实践已经证明的那样,势必又造成天下大乱,哪里还有安定团结可言。再次,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个问题,对于扩大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有着深远的意义。阶级状况和阶级斗争的根本变化,必将对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发生重大的影响。剥削阶级已经消灭,这些阶级中的绝大多数人已经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这就意味着人民民主范围的扩大,无产阶级专政的镇压职能的缩小。如果看不到这种变化,就不可能采取坚决有力的步骤去扩大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如果仍然一味强化国家的镇压职能,那就势必会推迟国家消亡的进程。最后,正确认识这个问题,对于我们澄清在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方面的混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一个时期以来,我们所持的某些观点,实际上等于认为不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到来之时,剥削阶级是不会消灭的。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就在一系列的理论问题上陷入了极大混乱。现在,我们实事求是地改变了这种不切实际的、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其他许多思想上理论上的混乱,也就比较容易解决了。应该说,这件事,对于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对于恢复马克思主义的威信,关系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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