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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惊心【莫使客户“步步惊心”】

发布时间:2019-06-19 04:24:27 影响了:

  随着央视的强势曝光,个别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倒卖个人信用报告的不法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根据报道,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风险管理部贷款审核员胡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黄陂支行客户经理曹晓军等人,先后以每份十元至几十元的低廉价格,向伺机实施银行卡犯罪人员出售客户个人信用报告,实施银行卡犯罪人员根据报告中记载的银行客户收入、详细住址、手机号、家庭电话号码、职业、生日等详细信息,寻找适宜的作案目标,筛选出最有可能的六位密码,以致屡屡得手,大肆盗取客户银行卡内资金。
  一石激起千层浪。与这一负面新闻相伴随的,是一些金融消费者对自己征信信息安全的担忧,更有的媒体借此发出疑问——连银行都能发生倒卖客户信息的丑闻,客户的钱究竟放在哪里才安全?银行倒卖客户资料究竟是行业潜规则,还是个别员工偶尔的道德滑坡?
  依我个人来看,当前,绝大多数商业银行对于征信业务建立有严格规范的内部管理机制,各级人民银行也一再加大对商业银行办理征信业务的现场、非现场监管力度;同时,也要相信,征信从业人员的整体职业道德水准还是相对较高的。因此,类似倒卖客户个人信用信息现象当属个别,并非行业潜规则;客户的钱放在银行,只要个人谨慎操作,其安全性总体来讲还是有保障的。
  不过,话说回来,一粒鼠屎坏了一锅汤。个别商业银行征信从业人员见利忘义的倒卖行为,还是在社会上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它不仅给受害客户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与精神上的痛苦,而且,也直接危及相关商业银行形象,使之面临法律诉讼和经济赔偿方面的风险。关于因银行工作人员倒卖客户信息资料而使客户利益遭致损失问题,法律界人士提示,相关银行应为此承担责任。毕竟,客户与银行间是储蓄合同关系,在这一关系中,银行的义务之一就是为储户个人信息保密,即使在双方合同条款中没有约定,这个义务也属于合同中的附随义务。就这点而言,如若客户信息从银行渠道泄密,银行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有鉴于此,为了积极维护客户及银行自身利益,维护征信行业整体良好形象,有必要认真查找原因,努力防范倒卖客户信用信息资料等不法现象再度发生。上述案件破获后,中央电视台记者对倒卖个人信用报告的中国工商银行武汉黄陂支行客户经理曹晓军进行了采访,在谈到其倒卖动机时,曹晓军坦言,虽然也知道这样做不对,但只是觉得“违规操作”而已,根本没有意识到由此会产生多大不良后果,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犯罪行为。其思想认识之麻木、风险防范意识之淡薄,由此可窥一斑。受此影响曹晓军等人误入歧途,那么,还有没有其他一些征信从业人员也或多或少存在类似麻痹、侥幸心理?值得反省。
  不管怎么讲,不能再让客户时时处处为个人信用信息被非法利用而忧虑了。为此,加强征信业务管理,努力从制度防范、人力防范和技术防范等方面措施入手,切实督促征信从业人员在思想认识上警觉起来、在实际行动上审慎起来,乃当务之急。
  制度防范方面,目前情况下,各商业银行大都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规定、业务操作流程,关键在于要通过组织开展学习教育,使制度不仅仅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而是使征信岗位人员真正掌握制度内容、真正意识到不按制度办事便可能“触礁”,可能因小失大做出“不值得”做的事情;同时,通过进一步加大力度,坚持商业银行内部自查与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外部检查相结合,确保各项征信管理法规制度落到实处。人力防范方面,各商业银行要充分认识到征信业务岗位的重要性和风险度,加强对这一岗位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核,不仅关注拟选配人员的工作态度、业务素质,更要对其人品操守严格把关,努力降低征信业务岗位人员产生道德风险的机率;除此之外,建议在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实行双人临柜查询,并做好查询登记工作,以起到相互监督制约作用。技术防范方面,进一步提升业务系统的安全防范水平,不妨在现有技术防范措施基础上,再增加诸如不允许查询人员随意下载保存客户信用信息的安全性设置、对于查询人员的查询痕迹在不打开个人信用报告的情况下也能即时检查了解,等等,技术防范方面的基础打牢了,别有用心者想钻空子势必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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